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属于甘肃吗

破解甘肃会宁“状元乡”之谜
大型电视纪实片《脊梁》解说词
撰稿:王宏民 李战鹏
解说:赵 忠 祥
会宁,一个名副其实的“高考状元县”。在这片以灰黄为主色调而鲜见生命之绿的塬梁沟峁之间, 有一条涓涓流淌的小河——祖厉河。
这是一条曾经哺育过华夏先民的河流,这里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牛门洞文化遗址便是这悠久文化的铁证。
就在它的岸边,63年前,一支在世界军事史上创造了奇迹的队伍,从江西瑞金出发,途径贵州遵义,爬雪山,过草地,艰苦跋涉,辗转2万5千里。谁也不曾料到,这支衣衫褴褛、意志坚定的队伍,竟在素有“苦甲天下”之说的会宁,胜利会师,结束了一场震惊中外的战略大转移。
13年后,就是这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彻底改写了灾难深重的中国历史。
会宁,又是一个干旱少雨,地脊民贫,因穷而出名的地方,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在中国援助的扶贫区县甘肃定西、宁夏西吉和海原接壤,境内山大沟深,地表起伏,平均海拔2054米,年平均降水量300—400毫米,蒸发量却高达1800毫米,地下水储量尤其匮乏。
缺水,使这里的大地少了绿色,显得苍凉孤寂。
缺水,使这里的群山少了生机,赤裸着本色。
积雨存窖是这里的人们生活用水的主要方式。这黄泥汤般的一脉细流,在当地人眼里更珍贵如油。谁敢相信,这点潢泥汤的泉水,竟供应着附近百口人的生活用水。在历史记忆中,困苦总是压在这方苍生身上,一个苦甲天下的“苦”字,这足以涵曾这里的一切。
在国家总理预备金救助的5个贫穷县中,会宁名列其间,祖祖辈辈与大自然的顽强抗争,世世代代不畏穷苦的辛勤劳作,铸就了他们坚韧朴实的独特性格。很难设想,和文化一点都不搭边的这方水土,竟能改良出如此肥沃的文化土壤。一切生灵能在这方水土生存,本身就是一个罕见的奇迹。然而,就在这个自然条件十分艰苦的地方,从古至今,却总是奉行着“养不教,父之过”的先祖遗训,秉承崇文修德的优良传统,一直把读书看得很神圣。在许多农家的正堂上,高悬着“春风夏雨秋夜月,唐诗晋字汉文章”的字幅。在和当地百姓的交谈中,我们听到最多的格言是:“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读书耕田”。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自恢复高考制度的22年间,该县共向全国输送各类大中专学生17000多名,其中硕士、博士、博士后、研究生500多名,更重要的是,该县近年来成功地实现了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为当地培养了12万人次初级实用人才,大大加快了当地经济建设步伐。
会宁,何以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1998年夏,我们摄制组踏上这片神奇的土地,试图找出其中的答案。
当我们置身于这座交融着历史、贯注着文明、享有盛誉的文化大县时,县城所在地会师镇,街巷诸多古迹的高雅命名,就已给我们一股浓厚的文化气息。书院门、砚台巷、文庙,古老浑朴,受人敬仰。县城文庙大或殿内,总是香火不断。这里的人们对先圣的顶礼膜拜,不是出于迷信,而是以中国人最朴素、最庄严的方式来表达对文化的渴求与向往。当地政府又把本县教育发展简史列在殿里,其寓意深长隽永,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略见一斑。正如原甘肃省委书记李子奇所讲……
从这一幅幅记录着历史、鞭策着后人的图片上,我们看到了会宁人为自己所定的一条法则,那就是“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
据甘肃地方志记载:会宁“民风纯朴,文风昌盛,崇文修德,儒士辈出”,历代科考居甘肃首位,仅明清两代,就考中进士24名。对会宁历代的习文风尚,清初李公抡在重修学宫碑记中曾这样写道:“会宁自有学宫,自明正统重修后,复葺于万历间。其时人文蔚起,英竖接踵,缙绅先达,为之桢干,为干城者,代不乏人。岂非以干皆为学,学得所师,师崇其地,故至此矣!”文风之盛,可见一斑。
1906年甘肃省第一批出国留学的五人当中,有两位来自会宁,杨思便是其中的一位。1950年,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的杨先生,登临华山,即兴赋诗一首《游华山》。
七十来游太华峰,莲花顶上倚青松。
西瞳绝寒八千里,东瞰雄关百二重。
岭云变幻朝霞外,渭水萦回夕照中。
我是风尘厌倦客,息心高卧学仙翁。
这首诗后来经习促勋推荐给毛泽东主席,毛主席看了称赞道:“不愧出自翰林之手”。
在会宁已整理出的民间小调中,有这样一首广为传唱的歌谣:“读书人儿高,十年寒窗九年熬,口读了孔孟书,深习了周公道”。这首歌谣究竟怎么唱,我们已无法查考了。和全国其他许多地方相比,会宁的师资力量算不上扎实雄厚,教学条件更谈不上优越,有些学校甚至依然使用着原始的教学设施。然而,就在这样的条件下,会宁的教育自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却取得了令人注目的辉煌成就,走出了一条贫困地区兴办教育、探索教育的有益途径。有人把它称作“会宁教育模式”或“会宁教育精神”。
古老的黄土原啊,你仿佛厚厚的一本书。你在为我们昭示着一种何等珍贵的民族力量和文化精神啊!世代与贫困相伴的这方天地却散发着浓郁的翰墨书香。厚德载物,会宁人所完成的不再是生命本身,而是在塑造一个真诚而闪光的灵魂。于是我们将镜头对准了这里的教师。
中国古代把教师尊称为“先生”,他们在民众心目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唐代诗人李商隐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其引申意恰如其分地概括了人为师表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当镜头对准这里的教师时,从内心深处,我们了想捧出人梯的桂冠,给他们加冕。
柴家湾,共有63户人家,到现在为止,村里70%的人还没有去过县城。可自1977年以来,却陆续考出40名大中专学生。
走进学校,我们看到新校舍建设已接近尾声,原来的旧校舍还赫然在目。新校舍对着校门的一面墙是用用砖砌的,而两边和后缘墙则是用土坯砌的。仅有的三位老师依旧住在一孔窑洞里。据校长和村干部讲,修建新校舍的材料款还赊欠了18000多元,这样,要修建校门和围墙就更谈不上了。从学龄儿童守望校园的目光中,我们就深切地感受到柴家湾人重教尚学的风气。柴泉隆是这个学校唯一的民办教师,从柴家湾考出40名大中专学生,都凝聚着他的内血。村民们的最大心愿,就是盼着有朝一日柴老师能被转正成为公办教师。
当我们再次来到柴家湾时,已是深冬时节,和夏天来时相比,学校的门窗已刷上了油漆,窗户也装上了玻璃,柴家湾人民深感欣慰的是,孩子们终于有了属于他们梦寐以求的新教室。为了不耽误学生的课程,柴老师无暇顾及我们,把我们安排在他的新宿舍里。在这当中,我们无意中看到了柴老师乔迁新宿舍后所写的《无悔的选择》:“回顾过去,恍然若梦,瞻前思后,名利俱无。但静下来细想也释然,面对一颗颗纯洁幼稚的心灵,筑建人类灵魂的工程,虽家贫如洗,捉襟见肘,却也心静如水,无怨无悔……”。
从盛夏的骄阳到隆冬的风雪,从土墙根上的青苔,到小道边的尘土,这条巷道,为我们记录着一位山村教师默默从教30个春秋的心路历程。
一腔挚爱,满腹酸苦。
一片痴情付乡梓,几多人解其中味。
适逢新一轮土地承包,乡亲们为了补偿对柴老师的感激之情,专门为他划拨了一片土地,以此来表达他们的深厚心意。这是一段浑朴凝重的历史,这是一幅饱含深情的图景。
在头寨乡,有位出了名的校长冉树苍,这所在周围看上去很显眼的学校,就是当年冉老师拿自家的承包地建起的。他的事迹报道后,上海松花江供电局立即捐款,在这里建起了一所希望小学。本想再次走近冉老师,不料竟意外地了解到该校民办教师杜学斌妻子支持丈夫安心教学的感人事迹。
赶到杜老师家,得知他的妻子到离家三十里外的头寨集市替亲戚家卖绳子去了。我们驱车追到头寨集市,集市上的人已经稀少了。杜学斌妻子正在为卖最后一把绳子和顾客交涉着,或许是因为价钱低,这把绳子最终没有卖出。想着家中还有一堆活等着去做,她就匆匆赶回去。
和当地许多普通百姓一样,杜学斌妻子不但要照顾孩子,还要操持家务。不同的是,因为丈夫教书,她几乎要承担家里的一切活计。忙里忙外的她,虽然累下了周身的疾病,可从没有因此抱怨过自己的丈夫。
没有半点埋怨丈夫,也没有半点标榜自己,她心里唯一惦记着的就是丈夫的学生。她虽背负着家庭的重担,却显得是那样的刚强和坚韧。
1995年夏天,一场冰雹,砸完了杜学斌家原本就长得稀疏的庄稼,这对没有一点积蓄的他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到了冬天,家里已没有一粒粮食。一天早上,他和往常一样给孩子们上课去了,等到下午回家,却不见妻子的踪影。晚上,看着妻子转村讨要的馍馍、洋芋,他早已哽咽无言,泪眼婆婆了。我们无法再现当年的可怜情景,只是衷心希望贫困从此远离他们。在这冬日夕阳映照的山坡上,从一位忘我劳作的单薄身影上,我们看到了山村教师一生献身教育所付出的巨大代价。
身许教育,心系讲坛。这刚强的汉子,感情的防线一旦决堤,倾诉起来就滔滔不绝。他泣不成声的叙说,令我们不忍心去听,又不忍心不听。他拥有一个多么丰富的内心世界啊!这苦涩,就像祖厉河的苦水一样,虽然并不甘甜可口,但却永不涸竭地滋润着一代又一代学子渴望求知的心田。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为了明天。这就是我们的老师,他们平凡得像路边的石子,普通得像地上的小草。正是因为有他们,才有了百年树人的人梯。他们在为共和国的山村教育默默奉献着,默默奠基着。
祖国感谢你们,人民感谢你们。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唯有不断地步入更高的知识殿堂,才能表达人们对教师崇高的敬意。我们不禁想起这样一句激动人心而又回肠荡气的话:“中国乡村教师支撑着中国教育的半壁江山”。
日,甘肃省历史上自己培养出的第一位工学博士生的答辩会场,就设在兰州大学这栋楼的一间教室里,著名科学家钱伟长是答辩委员之一。当时很少有人知道,接受答辩的年轻人王银邦,是从会宁走出的。
几年后,他的弟弟王铁邦在日本留学也获得了博士学位。
常言说:山清水秀的江南是人杰地灵的地方,谁曾想到,这贫穷苦焦的偏僻山坳,却也钟灵毓秀、人才辈出呢?知情人都说,学生苦学,是人才辈出的重要因素。
小岔村36户人家,就有48位大中专学生,是会宁远近闻名的“状元村”。还是让我们到一个“状元村”去看看学生是如何苦学的。
本想着“状元村”的学校一定有她独具魅力的地方,不想,映入眼帘的却是土坯塔搭建的校舍,残缺不全的桌凳,这副外貌活像是一贫如洗的朝圣者,在黄土高原上迎着风雪、冒着严寒,艰难地前行。打开这里的学生书包,除了课本和仅有的作业本外,鲜见其他学习用品。对他们是一种梦寐以求的奢望是城里孩子看似寻常的书包,简直抵得上这里一个学生一学期的学费。
这些教室是在1994年后才陆续建成的,虽然比旧校舍宽敞了许多,但仍然容纳不下全校学生。学校只好沿袭以往的复式教学,学生不分冬夏轮流在地上划字是很寻常的。
我们怎么也想不到,小岔村48位优秀儿女,竟是从这样一所小学走出大山的。
只是想让城里的孩子知道,他们看似平常的学习和生活,曾招来过多少同龄人羡慕的眼神啊!同时也希望他们能增加一些俭朴的习惯,一种向上的精神,一个高远的追求。
在会宁,小学生的课外活动,无非是斗鸡、跳方、踢键子,打篮球、玩乒乓球是他们很奢侈的体育活动了。
放学了,在城市校园门口,家长接送孩子司空见惯。而在这里,离家5、6里甚至上十里的孩子,中午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啃干馍、喝自带的凉开水,就算是他们的午餐了。
更多的孩子又要开始每天习惯了的步行往返。不论是烈日曝晒,还是寒风刺骨,都不无例外地行走在山间小路上。望着他们逐渐远去的身影,我们想了很多,很多……
在我们很多地方,中学生到离家里很远的地方上学,寄宿学校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走进这里的学生宿舍,除了那一床简单的被褥外,扑鼻而来的一股股浓浓的煤油味,一到放学时间,这里的学生显得更为忙碌。
在会宁,有很多学生一上初中,就开始动手做饭。每到吃饭时候,锅碗瓢盆叮叮作响。半生不熟是常碰到的。这种滋味也只有做饭者自己体会得最为真切。面对此情此景,我们想起了田汉在《毕业歌》中的两句歌词:“我们今天是桃李芬芳,明天是社会的栋梁”。以此作为勉励赠言,他们理当受之无愧。
夜很静,教室晚自习灯息了,但老师的窗口上仍然亮着灯光。望着这些在窗台前备课的剪影,我们立时打心底涌出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放假了,对于学生来说,有一种放鸟出笼的欢快。城里孩子,又准备去参加丰富多彩的暑假活动了,诸如走进书法、钢琴、绘画培训班,通过学习来陶冶情操,锻炼能力。
在会宁,小学生更多的是替家里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帮父母收割打碾庄稼,初、高中的学生则纷纷外出打工,设法挣够下学期的学费。
结合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联系会宁学生的学习生活,我们感到,他们其实已有意无意地把素质教育的灌输到每个人的行动之中。
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对于这句话的深刻理解,会宁学子最有资格发言。
滔天泻地的知识洪波,使得这山坡、操场、教室、幻化成一座座雄奇的知识殿堂。学生们屏心静气地写读,专心致志地求知,不断地演化着“状元县”教育前进的可喜历程。
正是这些看上去和大山一样纯朴的学子,矢志不渝地共同追求进取,才铺成了奔赴知识圣殿的金光大道。
在人世间,有两种爱最无私,那就是父母总希望儿女比自己强,教师总希望学生胜过自己。为了儿女,哪家父母不是毕其一生辛苦操劳?父母苦供,成为学生们苦学的最大动力和强有力的后盾。
李淑巧,这位年仅32岁的年轻母亲,8年前,丈夫因病撒手而去,撇下一家老小,生活的重担不容回避地落到她那柔弱的肩头。为了孩子,她起早贪黑。按理说,孩子不上学或许还能减轻一些负担,但当我们问起她时,她却丝毫没有因为生活的窘迫而产生让孩子不上学的念头。
在这一点止,会宁的孩子是幸运的。望着孩子们背着书包走向学校的身影,李淑巧更是增强了生活的勇气,她的确从孩子的身上看到了希望。
在新庄乡,李大妈受到乡亲们的格外尊重。这不仅仅因为她家考上了三位大学生,更由于她当年为供儿子上大学讨饭达几度春秋。
秦腔戏《三娘教子》中三娘的舞台形象,曾让多少观众感怀无限,泪飞如雨。“娘为儿周身衣衫补纳遍,娘为儿八幅罗裙少半边,娘为儿东邻西舍借米面”的唱词更是家喻户晓,脍炙人口。而李大妈又何尝不是当代三娘呢?
我们不忍触及老人对往昔岁月那刻骨铭心的记忆。“含辛茹苦育儿女,不堪回首慈母泪”。当年,您是何等的刚强,凭着这双勤劳的双手,把儿女拉扯成人;凭着这双小脚,顶着夏日酷热的骄阳,迎着冬天刺骨的寒风,翻山越岭,丈量着儿女们求学的历程。今天,您又是何等的脆弱,这说不完诉不尽的哺育抚养情,肯定会使天下儿女们唏嘘不已。您是棵深深植根于黄土深处、亭亭如盖的母爱之树啊!您为儿女曾遮挡过多少场风雨,又奉献过多少次歇缓的荫凉!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时时入耳又常常挂在口头的话语,对物质条件相对优越的学生来说,究竟理解了多少啊!
进入7月,到了收获的季节,也是这里的人们一年当中最为忙碌的季节。
每年7月7、8、9三天,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以关切的目光注视着高考,经过十余年读书生涯的学生们,将在这三天接受祖国的考验和挑选。
这是知识高度浓缩的三天,也是家长亲人最为关心的三天。
当我们走近会宁县考场问及考生时,他们以如此平静的口吻回答着镜头前的提问。
与城市家长每到考期给孩子买保健品以增加营养相比,会宁考生只不过比平时多了一点油水和几样蔬菜而已!
会宁县杨集乡薛振义的儿子薛进庄今年参加高考。从他那高兴的表情看一定考得不错。
几天后,村支书代表全村给薛进庄同学筹措了500元钱,经各方面努力,薛振义给儿子凑足了学费。带着父老乡亲的嘱咐和叮咛,薛进庄踏上了新的求学历程。
薛振义激动地说:“没有亲友苦帮,这学咱们也上不成啊!”
王景鹏家在距会宁县一百多公里的新塬乡,今年参加高考,从考场上王景鹏的表情看去,他很自信。
王景鹏见到我们的激动心情,决不亚于他将拿到的录取通知书。
宝剑峰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也许是生活的担子过于沉重,才使得这些从大山中走出的学子,对社会和人生多了些更深的理解,才使得他们在知识的圣殿里显得如此持重和从容,对会宁教育的成就,甘肃省委书记孙英同志,给予高度评价……
这是一方情深义重的土地,这是一片貌似拙朴而又含金量相当高的人才资源富矿!
关于崇尚教育的故事在这里俯拾即是,作为一个贫困县。这种对教育近乎倾其瓦缶的投入,是何等的慷慨、何等的有气魂啊!
这的确是发生在共和国一个贫困县的事情,我们之所以把镜头对准这里,就是因为她始终闪现着我们民族坚韧不拔、渴望进步、发展壮大的光芒,她使我们努力继承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共同担负起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
这是一个民族的底气,这是一脉让子孙后代受用不尽的源泉。
中华民族正因为有了生活在这片热土上的人们那种不畏艰辛、敢于向自然挑战和勇于向命运抗争的精神,才得以发展壮大;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热爱生活、奋发向上的精神,才构筑起我们民族朝气蓬勃、坚如磐石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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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法制报
甘肃农民报
甘肃经济报
会宁县城800处违建,都是谁盖的?(图)
网-兰州晨报
  楼体上随意加盖小别墅 隐藏山坳违章建筑拆了又建
  会宁县城800处违建,都是谁盖的?
  这栋黄色楼属于违法建筑,被拆除后现在又建了起来。
  黄色单面楼为违法建筑。
  宽阔的马路、漂亮的高楼、宏大的新城&&会宁县城正焕发出勃勃生机。然而,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一些违法建设也矗立在县城。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监管不力、拆除乏力,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不利因素。
  违建突出阻碍城镇化建设
  今年过年期间,在西安工作的会宁人刘静炜四年来第一次乘车从平定高速会宁出口下高速,沿312国道进入县城。路边荒芜的山体正在推山绿化,会师大桥桥头修起了喷泉,以前紧邻县城的农村变成了漂亮的新城。而在他记忆中环绕县城的祖厉河道从脏乱差变成了修葺一新的景观带,河边正在修建的步行街几近成型,这一切让他感到惊讶。然而细心的他在春节走亲访友时发现县城虽然整体变美,但是违法建设给城市的形象抹了黑。
  刘静炜发现,在居民区各类违章彩钢房随处可见,部分楼体存在随意加盖现象,尤其是在城乡接合部区域更加明显。在环绕县城的312国道西岩山下,一家商贸公司的配送中心的平房很是显眼,而紧邻平房的是一栋四层单面楼。据刘静炜了解,这两处建筑均是违法建设。通过会师大桥进入县城,在桥东侧是一栋独立的咖啡色的6层楼,在周围建筑的映衬下显得很突兀。城建部门的朋友告诉他,这栋崭新的建筑也没有建设手续。在会师路上,一栋栋高楼背后,隐藏着一栋6层黄色单面楼,该楼悬在路边,看起来很是危险,和周围的建筑显得格格不入。经了解,这栋楼也是手续不全的违法建筑。通过长征路一直向北,本来宽阔的马路在会宁一中路段变得窄了一截,一栋二层结构的砖混楼占据了人行道。该楼背后是一栋六层高的黄色楼。经调查,黄色楼体也是违法建筑。再由此前行到会宁北城区境内,县城长征北路路边的山坳里,一排排整齐的小别墅隐藏在路边,据了解也没有任何手续。
  刘静炜看到这些建筑的质量也不可靠,&真不知道相关部门是怎么管理的?&
  监管乏力被拆之后又抢建
  3月9日,记者从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证实,位于县城的商贸公司配送中心及附近单面楼、会师桥头咖啡色楼、会师路黄色单面楼、长征路会宁一中附近黄色楼、长征路别墅均是没任何手续或手续不全的违法建筑。
  记者从3月4日会宁县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违建整治联席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会宁县城发现违法建筑达800余处。这些违法建设大多为违法抢建,一部分为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但没有相关部门的规划和许可。在记者采访中,很多居民认为是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拆除乏力,才造成如此多的违法建筑出现。据了解,位于长征路会宁一中附近的一栋六层黄色楼最早是在2013年建造,当初是一栋彩钢结构的楼房。经消防部门调查发现是一栋违章彩钢板建筑,随后在当年6月进行联合拆除。由于当时只拆除了彩钢板,钢结构主体未被拆除。随后业主置强拆于不顾,又进行抢建,目前已经建成。
  会宁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坦言该建筑确实是拆了之后又顶风违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其他规划许可手续。虽然他们多次执法,但依然没有效果。工作人员介绍称,该建筑以及在312国道上没任何手续的商贸公司配送中心为同一人所修建。对于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如何处理,该工作人员也没给记者明确的答案。
  记者随后联系到会宁某商贸公司的负责人武先生,他承认国道边单面楼和会宁一中附近的黄色楼就是自己所建,但有相关手续。至于为何拆除后又重复建设,武先生回答之前是彩钢结构,现在不是彩钢建筑。武先生认为关于自己所建楼房无手续的说法是&胡说&,称自己的企业解决了很多人就业,为社会做出了很大贡献。
  共同创建期待宜居化城市
  县城一些居民认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同时没有依法严惩违法建设者的违法行为,导致一个小县城竟然有如此多的违建出现。因为去年居民发现地处会师桥头的咖啡色建筑内有宾馆准备开业,而相关几个部门竟然为违法建设内的宾馆办理了相关证照。尽管最后会宁县政府对三家相关单位进行了问责,但无疑暴露出对违法建筑管理的松散。
  会宁县曾针对违法建设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决不姑息,扫清城市发展障碍&,也决定&对顶风违建、影响恶劣的违建户进行强制拆除&,但现在看来这些要求没能落实&&
  目前会宁县城内违法建筑的现象已经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严肃有效治理违建行为,期待在多方的共同参与下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文/图本报采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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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会宁县 为什么我们唯一的收藏
甘肃省会宁县 为什么我们唯一的住房要无偿拆迁会宁县的会师大桥西头,西岩山山脚下,住着12户老百姓,这12户二层楼的房子都是他们用自己的血汗钱买来的。如今,会宁县政府要无偿拆迁,这12户老百姓心头感觉到十分冤屈,政府说这是违章建筑,可老百姓是花血汗钱从老板那里买来的,而且会宁县的所谓的“违章建筑”到处都有,而且还是赶着拆迁“工期”建设的,这些政府都纳入了棚户区改造,按照补偿政策进行了补偿拆迁。具体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房屋建设老板曹进军通过购买西桥头赵家的耕地建设了12套二层楼住房,老板说:“放心买,全县都在这样建,一中后面、何家庄子,就连西河滩垃圾坑上的房子都卖着来,而且政府不管!”于是,2010年渴求住房的12户老百姓每户出资20多万元买下了这套房子入住。2012年10月,县政府说这些房子要拆迁,并由县政府组织兰州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对我们隔壁住户张建平家于2012年前半年建设的房子同期进行了评估,结果没有拆迁。2015年,会师大道开始拓宽改造,县政府突然通知12户住户说这些房子是违章建筑,要依法强制拆除,我们12户不懂法的老百姓突然感觉天塌了下来,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买来的房子将要这样强制拆除,怎么也想不通!我们通过正常上访渠道找县政府了解情况,结果解释就是违章建筑!我们12户老百姓疑惑重重!1.我们隔壁张建平于2012年前半年建设了住房,如今政府已经给予张建平100多万元拆迁了其住房,而对隔壁的我们却要强制拆迁!为什么同样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子,并且于2012年10月同期进行了评估的房子,张建平的补偿拆迁了,我们的用血汗钱买的房子要强制无偿拆迁?为什么!我们不明白!2.为什么会师桥头吕家堡子(12户正对面)用耕地建设的二层楼房,同样的用砖混结构,为什么就纳入到棚户区改造,而且已经有偿拆迁了?3.为什么二中河湾的西河滩部分在垃圾堆上根本不是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都进行了有偿拆迁?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们12户在用血泪问,这到底是为什么!日的今天,会宁县政府已经开始强拆我们唯一的居住家园,已经拆了我们两户,而且没有补偿,我们的血汗钱就这样白白没了,家也没有了,我们是老百姓啊,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泣血恳请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市长过问此事,解决我们的困难。我们12户泣血拜上实名伸冤:欧众林 李彦龙 曹慧娥 王满良 姜冰硕 刘 伟张 升 孙 焉 殷智信 徐向辉 周志目 张喜焱
政府办学,免学费入读大专+高级工双证教育,选择医药行业,成就辉煌未来.
唉,拆迁拆迁一步升天
耕地不是商业用地?你在农用耕地上面建起来的按法律来说那就是违建!没有任何的产权证明,你买房子的时候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想必其中的风险你也清楚吧!
国家严禁在耕地上建房子,《土地管理法》有规定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八十二条 不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  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八十四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这是土地管理法第七章节你自己看吧!
找记者,让写出来,县里的不行就市里的,市里的不行就省上的,省上的不行就国家的,可以百度焦点访谈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告诉他们,让报道出来,如过你们的事情得不到关注,你们真的就被政府强拆了,在合法的范围之内,博得最大的关注度,政府便宜征地,还是会高价卖给开发商,从中牟取暴利。再把这个帖子转发到李毅吧,那里人多,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件事。
西雁这边都一样。
都是给 政府 和 黑社会 打工的。
哪朝哪朝都一样。他们都不会管我们的死活。会宁的水,深着呢。
把个看难过老
音基考试,就去我爱音乐考试网
会宁的水深着来,能盖起二层楼的人说明还是有钱人。有些人想抱着发一笔的态度,有些人确实是没办法才盖的。
我家基本也属于白拆,给了十来万吧。呵呵。听说有十几户没给的。无理取闹,一铲车拍死你,别说我乱讲,政府开价可以要钱,一铲车拍死你,200万可以摆平你。记者来了也没用。根本到不了现场,只有经历过的才知道,你在这说,他们都没经历过,不会懂得。再说了有比咱牛逼多了的。政府赌气除了的。能做的就是不签字。不搬东西。但是人别住了,他们晚上翻墙进去会打人,强迫签字的。
会宁,一个肮脏的土皇帝式的地狱!有多少人幸福?穷山恶水出皇帝!!
这里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就算这是违章建筑,但耕地不是你们买的,房子不是你们建的。而正在买地或建房的好长一段时间,以至出售再加一段时间,拆除违章的在干甚?你们只是买的,建房的都补偿,为何买房的没有?可以说有关部门失职,让违章建筑没人管,劳民伤财
另外,任何时候,任何地区,欺负的都是不团结的,软弱的,记住?
会宁西雁山下面要开高速公路 国家肯定给了不少补贴 现在强拆老百姓只能受苦受难 景园小区危楼政府当年招商引资项目如今豆腐渣工程都不拆迁 会宁县让人越来越没有安全感 混乱不堪
在可耕地是不允许建房的,在可耕地建房只能改变土地性质,由农地转为建设用地,补交土地的费用,虽然强拆让很多人失去了安身之处,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只能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开发商建的时候没人管!开发商建好出售时也没人管,为何七年之后政府说是违章建筑?砸开门往里冲,冲进去开始砸窗户,强行带走住户,没收手机,不让群众拍照,所有拍了照的手机拿回去刷机,这是为何?
把当年购房合同拿上,找管事的吧!注意安全
别签字,人别出面就是了。打电话联系你就说人在外面。齐心也解决不了事,总有放弃的,真的是特别累,特别伤人。你说的应该是南关十字东边买煤那家建的,一下忘了那家姓啥了。找谁都没用,买房合同是没有任何法律效果的,因为是违建,那边房子都没有房产证。有房产证哪怕是违建他们也会赔偿。别在当出头鸟了,枪打的出头鸟。
大概知道这事,说到底群众在政府面前就是弱势群体,尽量争取自己的权益吧!
发贴吧有鸟用啊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房产证没有吧,这是最基本的东西和常识,是根本不知道还是抱有侥幸心理和其他的目的?
聘请律师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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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我们如果是不服拆迁裁决提起诉讼的话,诉讼期间是不能停止拆迁的执行;而在裁决为做出之前,就对拆迁单位提起撤销拆迁许可证的诉讼,也必须中止拆迁裁决的,这样,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裁决未作出,是无权执行拆迁的。  首先,一般拆迁单位解释上面的条例会说,达不成协议就可以强拆。其实,这只是哄骗老百姓的伎俩,希望老百姓能在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签订不平等的补偿协议,达到不战而屈人的目的已实现合法拆迁。而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之前,首先应当进行听证会,而在听证会上,我们可以就拆迁方是否有违法的地方提出问题,比如拆迁计划、规划条件、产权调换房屋(期房)的相关文件、拆迁补偿资金证明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方面判断拆迁行为是否合法,毕竟,法律是保护人民的,虽然有地方保护不到,但千万不要被拆迁方误导,从而主动放弃法律的保护。法律并不希望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第二步、起诉撤销拆迁许可证中止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三步、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就是法律对被拆迁户的保护了,所以要相信法律,政府不是也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么,大家都懂法了,就不会有人想钻老百姓不懂法的空子。  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北京最高法,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五、告拆迁许可证的诉状  这要针对各种综合情况来定,拆迁人提交的不合法的申请资料只有在案件受理后才能看见,写诉状时只能针对已发生的且看得见的(以证据说话,广为搜集拆迁人散发的各种拆迁宣传资料)一样或两样不合法的事实(含实体或程序违法)即可,案件受理后,见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再补充撤销拆迁许可证的理由也不迟(诉讼的目的就是要拆迁人提交拆迁许可证的申请资料)。  六、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告拆迁许可证一案后,诉讼中既便是原告指出第三人提交的五份拆迁申请资料全部都不合法,绝大多数法院也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  附:法院拒不受理,那法院就是该受理而不受理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我们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和申诉  七、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合法延长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时间  (一)被拆迁人可在此案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第三人提交的以下文件之一即可: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004年后改为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二)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  八、暴力拆迁“强迫交易”的法律后果  笔者曾代理过一件众多被拆迁户提起的第三个诉讼(打三个官司共用了约一年的时间),状告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合法(此证书是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必要条件),开发商拖不起时间,在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二审判决未下达之前,自己就强行拆除了几十户被拆迁人的商铺房,被拆迁户将报案材料和强拆的录像资料一齐交到公安局,强烈要求追究强拆者和幕后指挥者的“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补偿),开发商无法只好答应赔商铺房和经营损失。  九、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  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如果被拆迁户提起诉讼的人数少、经济比较困难、多跑跑书店(或上网看看拆迁信息)不请律师也行。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我们提出的诉讼请求是撤销拆迁许可证,可以大家一起起诉,只交50元诉讼费)
强拆的事后补救  (一)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如果以前未告过拆迁许可证,仍然可提起该诉讼,其作用是: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北京最高法。  (二)如果诉拆迁裁决一案还未结案,建议尽快提起告拆迁许可证一案,一旦法院受理了该案,被拆迁人(原告)应持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即告拆迁裁决一案)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  十一、依靠物权法,坚决要求合理公正的补偿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如果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时间拖得很长,久久不能结案,依照高法以上司法解释,告拆迁裁决一案也依法不能结案,这种结果对被拆迁人来说也是很有利的,依据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个人的房屋…,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公民有权拒绝出售,拒绝出售不犯法。  强拆当然犯法了,还可以起诉拆迁方;  第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未经财产合法的所有权人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第二:破坏公私财物罪(未经财产合法的所有权人允许,毁损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第三:抢劫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据为己有。用极低的价格,借购买的名义实施抢劫)  第四:故意伤害罪(当遇到财产合法的所有权人进行正当防卫保护自己合法的私有财产时,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使用暴力手段伤害所有权人)  第五:强制交易罪(市场经济交易双方应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一方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另一方进行所谓的交易)  第六:非法拘禁罪(使用强制手段将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送入特定的地方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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