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翻译,形容文采好的成语点

If you are ready, please
deeply and ardently, even if there is pain
如果你准备好了,就去热烈的爱,即使爱里会有痛苦。
其他答案(共6个回答)
cess. There is no such state of "ready" or "not ready". That is, there is no clear boundary between "ready" and "not ready". If we use the word "ready", we say people are always ready to love or be loved.
有文采的是吧?给你个东北版的。
俺是个大闺女,在这个大旮旯。
如果你离开俺也没啥了不起,
不过俺觉着俺确实挺想你,挺想你。
我瞅着第一片树叶掉下...
He went to work (himself)sick,and despite nasty weather.
他不顾糟糕的天气,继续工作,直至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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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们听说过去胎毒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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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文采来自透彻的理解:我心目中的翻译
――周克希在复兴论坛的讲演
&&&&作者:
  核心观点
  文采,并不等于清词丽句。文字准确而传神,就有了文采。翻译的文采首先来自对原文透彻的理解,来自感觉的到位。自己没弄明白、没有感觉的东西,是不可能让读者感觉到的。
  原拟用“译之美”那样一个比较空泛的题目,惟其空泛,更适于漫谈。论坛和与我联系的刘先生认为题目太短,要用长一些的。另外他要求讲一下改行的事(这个话题因已在多个场合讲过,原来没打算讲)。于是,我定下一个够长的题目――其实落脚点在“我心目中的翻译”,还是漫谈。改行,我想了想,可以说是改变人生道路,或者说改变生活方式吧。所以,今天要讲的主要内容是:在我的心目中,翻译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感觉,是一种平衡。感觉,可能会多讲一些。很多年前,和许钧兄聊天,他看着我端详了一会儿,徐徐地说:你是感觉派。他这是相对于学院派而言,我欣然接受。
  翻译是一种生活方式
  文学翻译是我的第二次人生,于我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种子是少年时代埋下的。初中时看书多而杂,对《约翰?克利斯朵夫》和《傲慢与偏见》的译者不胜向往之至。高中毕业时在理科和文科间进行选择,最后报考复旦数学系以遂母亲心愿。去法国后,在巴黎高师这样一个随处都能感受到哲人余韵的宽松环境里,思路开阔了,胆子也大了,觉得人生道路宽广得很,改行去做自己热爱的事并非大逆不道。但真的跨出这一步,毕竟又等了十年。刚回来,觉得既然受惠于公派,应当有一段时间报效学校才是。真正改行时,已到了知天命的年龄。就这样,少时埋下的种子,在学了五年数学、教了二十八年数学之后,终于发了芽,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最近看到羽毛球名将林丹的一段话,颇有感触。他在《直到世界尽头》中说:“人这一辈子,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真的很难得。坚持自己的理想吧,也许会失败,但也不枉这辈子有过一次这么坚持自我、义无反顾地做好一件事的经历。生活永远被人安排好了,你不觉得这样很没意思吗?有时候,成功只是因为你多坚持了一下。”
  我决定改行、坚持要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好朋友觉得我“作”。但我义无反顾,支撑我的是历久弥新的兴趣,是对文学翻译的热爱。
  兴趣和热爱,随着岁月的老去,也许会慢慢淡去,但与此同时,它们会转变成一种习惯;一旦真的失去这种淡淡的维系,你似乎会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用普鲁斯特的话说,习惯是你慢慢养成的,但是当你把它养成养大之后,它就会成为一个独立存在的自在之物,变得比你强大,使你难以摆脱它。在译《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卷和第二卷时,我几乎处于一种“沉溺”的状态。当时给台湾的好友刘俐女士写信,曾提到过这种状态,具体怎么写现在想不起来了,但她略带调侃的回信我还保留着:“读到你在译Proust的两三年间,失眠、忧郁,甚至六亲不认,我深觉不安。一直怂恿你去干这种呕心沥血的活,未免残忍。译一本书,必须与它朝朝暮暮,耳鬓厮磨,非得amoureux(恋爱)才行。‘失眠、忧郁,甚至六亲不认’,这倒像是amoureux的症候。”如今我老了,体力、精力都不如当初amoureux之时,心态也发生了变化,觉得人生是一段漫长的旅程,不用走得太快,不妨多看看沿途的风景。何况这段旅程已经走了大半,更得走得慢些才是。普鲁斯特和他的《追寻》,我虽钟爱如初,却也终有一别的时候。但我想,在剩下的旅途上,翻译这个习惯,未必摆脱得了,即便或许不译普鲁斯特,也会译别的东西,只不过,它们也许译起来轻松一些,更适合已入老境的译者一些。
  不过说到底,让工作成为习惯,或许还是一种却老的方式。《情人》的作者杜拉斯说过一句话:La seule facon de remplir le temps,c’est de le perdre.大致的意思是:让时间变得充实的唯一办法,就是把它消磨掉。这不是跟项鸿祚的那句“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颇为相似吗?法国诗人维尼(Vigny)则是从更为积极的角度说的:Le travail est beau et noble(工作是美好而高尚的)。前辈作家陈学昭有本小说《工作着是美丽的》,书名显然就是化用维尼的这句话。工作着是美丽的;如果在有生之年还能有一段不太短的时间享受这种美丽,那就是上天对我的眷顾了。
  翻译是感觉的过程
  翻译是一种感觉,亦即找出文字背后的东西的过程。外文、中文都可以,是否就能做个好译者?实践表明:未必。原因就在于翻译是“化学反应”,往往需要添加催化剂,添加催化剂的过程就是感觉的过程。
  感觉,意味着全身心的投入。投入,就要聚精会神,如狮搏兔。要尽可能地找到作者写作时的感觉,亦即文字背后的东西(好的文字是“可以扪触到”的,其中蕴含着作者对人生的思考,以及他的生活状态和写作时的情绪)。记得汪曾祺的女儿在回忆文章中说,汪先生在构思新作时,会“直眉瞪眼”地坐在沙发里,就像下蛋的母鸡。这形容的不也是聚精会神吗?
  投入,就要充满柔情,“犹如母熊舔仔,慢慢舔出宝宝的模样”,静静地、仔细地把感觉到的东西在译文中传达出来,让读者也能感觉到它。一样东西,你真心爱它,就会日久生情,这个情,对翻译而言就是感觉。前一阵想练毛笔字,为此请教克艰兄,他说了四个字:念兹在兹。他说得对,练字也好,翻译也好,倘若能心心念念想着你要写的字、要寻觅的词句,那么,老天爷大概也会觉着你可怜见的。翻译的所谓甘苦,往往就在这样的寻寻觅觅之中。苦思冥想而觅不到一个恰当的词、一个恰当的句式,是翻译中常有的事。有一段时间,我床边总放着一张纸和一支笔,半夜醒来突然想到一个合适的词或句子,马上摸黑写下来,第二天清晨看着歪歪斜斜的字,心里充满欢喜。
  投入,就要舍得花时间,花精力。梁实秋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写过,某太太烧萝卜汤特别好,朋友请教其中诀窍,答案是烧的时候要舍得多放排骨,多放肉。这个道理,大概在翻译上也适用,那就是译者在翻译时要舍得多花时间、多花精力。做文学翻译,我不是“行伍”出身,没有接受过严格的训练。多年来,我不敢懈怠偷懒,我知道,只有舍得多花时间,多花精力,才有可能在跌打滚爬中有所长进。
  感觉,未必是与生俱来的一种特质。或许有的人天生感觉比较敏锐,这些人当作家、翻译家,自然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我想,感觉的敏锐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磨炼出来的。沈从文给学生出的作文题“记一间屋子里的空气”,完全是训练感觉敏锐度的。
  文采来自透彻的理解
  翻译的文采首先来自对原文透彻的理解,来自感觉的到位。自己没弄明白、没有感觉的东西,是不可能让读者感觉到的。理解透彻了,感觉到位了,才有可能找到好的译文,才能有文采。
  文采,并不等于清词丽句。文字准确而传神,就有了文采。好的文字,不是张扬的、故作昂扬的,不应是“洒狗血”,也不应是过于用力的。好的文字有感觉作为后盾,有其内在的张力(“黏性”)。即便李白这样的大诗人,也难免有洒狗血的时候。汪曾祺在一篇文章中说:“(与杜甫的‘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洒狗血,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不足,便只好洒狗血,装疯。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不足之感。”即便是周作人这样的散文大家,也难免有着力太过的地方。他有一段写废名的话很有名:“(废名的文字)好像是一道流水……凡有什么汊港弯曲,总得灌注潆洄一番,有什么岩石水草,总要披拂抚弄一下子,再往前走去。”但还是汪曾祺,很中肯地指出:“周作人的序言有几句写得比较吃力,不像他的别的文章随便自然,‘灌注潆洄’、‘披拂抚弄’,都有点着力太过。”
  回到翻译上来。译文要求准确、传神,落脚点还是感觉。举例来说,《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卷末尾处有一段描写布洛涅树林景色的文字。其中有一句我译成:“风吹皱大湖的水面漾起涟漪,它这就有了湖的风致;大鸟振翅掠过树林,它这就有了树林的况味……”(“大湖”是布洛涅树林中一个湖的名称,“树林”则指布洛涅树林)。原文是le vent ridait le Grand Lac de petites vaguelettes, de gros oiseaux parcouraient rapidement le Bois, comme un bois, ... “有了……的风致”、“有了……的况味”从字面上看是原文所没有的,但从意蕴上看确确实实又是有的。
  但找准感觉并不一定是“做加法”。《情人》一开头,有句为不少读者所激赏的译文:“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语调低回而伤感。但在原文中,这是一个语气相当短促的句子(Très vite dans ma vie il aététrop tard.)。译文的感觉与原文出入较大,也许不妨改译作:“一切都来得很仓促,一开始就已经太晚了。”这样译,有点“以短促还其短促,以枯冷还其枯冷”的意思。
  感觉不同,用词的色彩自会不同。《包法利夫人》中写到elle s’enflammaitàl’idée de cette taille si robuste et siélégante, ... 我没有译作“她淫心荡漾,按捺不住地想到另一个男子”,我觉得那种译法的强烈贬义色彩,是原文所没有的(按照福楼拜的创作原则,他也不会那么写)。依据我所感觉到的作者的意思,我把这个句子译作“她心里像烧着团火,如饥似渴地思念着……”。有的词很简单,感觉却并未必简单。比如,福楼拜写到爱玛被罗道尔夫抛弃后,大病一场。养病期间,每天下午坐在窗前凝神发呆,“其时,菜市场顶篷上的积雪,把一抹反光射进屋里,白晃晃的,immobile,……”最后那个词,有译成“雅静”的(“一片雅静的白光”),也有译成“茫茫”的(“一片茫茫的白光”),但在我看来,那样的译法,似都仅与光线的状态有关,而与爱玛的心态无涉。在我的感觉中,那是一种“以外写内”(即以外在的动作、状态,来描写人物的心理)的手法,所以我把immobile译作“凝然不动”。这是我对光线的感觉,也是我对爱玛心态的感觉。
  更极端的例子,是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从引入中学教材的译文中,我们可以领略到“若……则……”、“∵(因为)……∴(所以)……”这种源自简洁、准确的文采。更一般地说,数学语言,常会让我为它们的美而心折。我常举的例子,是极限的定义。极限,这么一个看似谁都明白的概念,困扰过一代又一代的数学家。最后,法国数学家柯西(Cauchy)终于给出了严格的极限定义,为数学大厦奠定了坚实基础。那短短两行数学语言,在我眼里几乎是人类语言美的极致。
  当然,数学语言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被用于数学的领域。我从数学改行,从事文学翻译以后,心里时时在警惕:有两种腔调要尽量避免,那就是数学腔和翻译腔。其实,还有一类词也是要避免的,那就是“通过”、“根据”之类的文件用语。这类词自有它们的用武之地,但在文学翻译中,我想应该慎用――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可以不用这类所谓“大字眼”的。
  翻译是一种平衡
  文学翻译是一种平衡:在作者与读者间求平衡。在“存形”与“求神”间求平衡。在快与慢之间求平衡。在自信与存疑之间求平衡。在平常心与追求完美之间求平衡。
  译者是“一仆二主”,既要“伺候”好作者,又要“伺候”好读者。比如说,普鲁斯特多写长句,法国研究者曾以七星文库本第一、二卷为蓝本做过统计:句长10行以上的占23%,5-10行的占38%,亦即61%是5行以上的长句。译文当然应该保留这种“长而缠绵”的韵味,但中文的结构不同于法文(从句、插入语可以“甩在后面”或“插在中间”而眉目仍清楚),译文必须让读者感觉到长而可读。这就是一种平衡。
  译者要在形似和神似之间求得平衡。若能形神兼备,自然再好不过。机缘凑巧的话,译者也能遇上这种幸运的时刻。前面举过的例子中,immobile的释义就是“静止,不动”。译成“凝然不动”,看似得来全不费工夫,其实不是这样。译者的思绪是在很多词之间游荡了一圈、踟蹰了一番过后,才最终回到离出发点不远的“凝然不动”上来的。s'enflammer的情况,也大致相仿。词如此,句式也如此,能用最贴近原文的形式来译(既存形,又传神),当然不必舍近求远。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问题要复杂得多。
  过于“自由”,天马行空,那不叫神似,那是“捣糨糊”。但过于拘泥,motàmot(word by word,逐字对译),那样的译文也会令人不堪卒读。这种“存形”与“求神”之间的平衡,杨绛先生把它归结为“翻译度”的把控。掌握好“翻译度”,是译者必需做的工作。有些作家朋友希望译者不要“加工”,把原作“原原本本”地翻译出来,好让他们看清外国的同行究竟是怎样写的。但这种要求译者“几乎不介入”的翻译,其实是行不通的――除非把翻译交给机器去做。
  译得快些,还是译得慢些,这是个问题。译者当然愿意译得快一些,可是他一定不能贪快,不能以牺牲质量作为求快的代价。翻译恐怕是不大会有“天才”的,我相信“慢工出细活”。而在这个浮躁的年头,要能“慢翻译”,首先就要有对文字的敬畏感,以及对读者的敬畏感。当一个译者对读者的宽容充满感激,而且对未来的读者充满期待的时候,他就有了这种敬畏感。
  译者必须有自信,哪怕面对一位令他景仰、崇拜的作者,他也要以一种“平等对话”的姿态,去跟作者“交流”。否则,感觉云云就无从谈起。译者的自信,有时首先来自不迷信。当你在读一个译本,发现其中有些词句或是费解,或是刺眼的时候,倘若你能把原著找来,逐字逐句对照着读,说不定你就能在无形中生出几分底气。倘若你有志于翻译,说不定你就会自己动手,悄悄地试译一些东西。一不小心,说不定你就会走上翻译之路。自信,在更多的情况下来自长期的跌打滚爬,当你打过几场“硬仗”,终于“杀开一条血路”之时,你的感慨会化成一种自信。但是,正因为你是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的,你一定会感到自己的不足,一定会在内心有一份谦卑,一定会在翻译时如履薄冰、时时存疑。举个现成的例子。前几天重读福尔摩斯探案中的《波西米亚丑闻》,心里就升起过几团疑云。华生婚后去贝克街看望福尔摩斯。“他的态度不很热情,这种情况是少见的,……”这句译文看着就让人生疑,难道在译者心目中,福尔摩斯竟然经常是很热情的?原文是His manner was not effusive. It seldom was;... 问题显然就在对后半句的理解上。在我想来,它的字面意思就是“他的态度向来是难得热情的”,也就是说,在福尔摩斯身上,热情这种态度一向是很罕见的。于是后半句也就顺理成章了:“不过我觉得,见到我他还是高兴的”。不热情,但心里是高兴的,这才像福尔摩斯。接下去的译文,几乎有点吊诡的意味:福尔摩斯“把他的雪茄烟盒扔了过来,并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酒精瓶?小型煤气炉?实在费解得很。一查原文,是a spirit case and a gasogene。简单地说,就是放威士忌的酒架和苏打水瓶,福尔摩斯的意思是说,要喝兑苏打水的威士忌的话,请自便。这样的场景,发生在伦敦的贝克街,发生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就比较合乎情理了。
  译者还要在平常心和追求完美之间求平衡。一个译者,总想让自己的译作更完美些;所谓念兹在兹,指的不仅是译事进行之时,而且是译作成书以后。我的译文,是七改八改改出来的;出书以后,有时也还会改来改去。《小王子》初版时,apprivoiser这个词译成“驯养”,再版时,先是改成“跟……要好”,然后又改回“驯养”。如此折腾,一则说明译者功力有所不逮,二则恐怕也从某种意义上说明了翻译的“无定本”性。翻译也是一种遗憾的艺术,译者只有保持一颗平常心,才能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哪怕回过头去看那些脚印时,心中会有遗憾。
  《追寻》似可有个选读本
  说到译者的平常心,还有件事想提一下。普鲁斯特的《追寻逝去的时光》,我在译出第一、二、五卷以后,渐渐萌生出一个想法:这部七卷本的小说,不妨有个选读的译本。曾经看到过的法郎士的一段话,更加深了我的这个印象。1919年,普鲁斯特的《在少女花影下》(《追寻》第二卷)参评龚古尔奖,当时已75岁的法郎士表示不想读这本书,他叹息道:“生命过于短暂而普鲁斯特太长了……”要知道,阿纳托尔?法郎士可是普鲁斯特年轻时极为推崇的大作家,《追寻逝去的时光》中作家贝戈特这个人物,正是以法郎士为原型创作的。我们当下的社会,各种压力更大,跟普鲁斯特的长卷相比,我们的生命似乎更为短暂。如果能编一个《追寻》选读本,选取原作中的片段,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然后用“串联词”把它们串联起来,把故事脉络和人物关系交代清楚,也许可以让更多的人有兴趣、有时间、有勇气读它,让更多的读者领略普鲁斯特到底好在哪儿,激发阅读全部文本的热情。这件事,做起来一定会有重重困难。若要做成它,首先还得要有颗平常心。有了平常心,才可能走得更远。
  关于我心目中的翻译,就先讲这些。大家花了不少时间,听我说一些个人的感受。请允许我说一句:谢谢大家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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