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年降水量?

当前位置:&&&&
西昌市民政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 2016年,西昌市民政局按照州民政局和市委、政府目督办及州民政局下达的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的要求,在州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落实“为民、务实、效率、廉洁”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实现了既定的工作目标。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及明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2016年工作总结(一)认真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2016年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按照“规范化管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工作原则,坚持“集中审核, 民主评议和三审三公示”的工作制度,按要求,从2016年1月起,对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低保金55元,对城市“三无人员”实施分类施保,分类施保金每人每月100元,月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对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低保金55元。从7月起,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城市400元/月、农村2280元/年提高到城市450元/月、农村2880元/年。 2.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农村低保精准保障及复查方案》(凉委办〔2016〕24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16年5月起,在全市开展了农村低保精准保障及复查工作,经复查,全市共清退4455人,清退率达26%,其中家庭收入财产超标退出2434人,有劳动能力脱贫879人,建卡户脱贫退出2人,长期外出务工退出24人,其他原因退出1116人。3.截止11月,全市城市低保户5155户、8266人,月发放城市低保金217.7万元;城市低保累计保障91666人次,累计发放2406万元,累计月人均救助262.5元;农村低保户8003户,13510人,月需保障金203.6万元,累计保障174267人次,累计支出2625.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50.6元。4.发放“两线合一”补差资金。对2016年计划脱贫建卡贫困户中享受低保待遇、又未领取困难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的人员,按省、州规定发放“两线合一”(即扶贫线和低保线)补差资金89.61万元:其中,2016年9月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748户、1318名建卡贫困户按410元的标准发放“两线合一”补差资金54.04万元;2016年9月后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364户、684名建卡贫困户按520元的标准发放“两线合一”补差资金35.57万元。同时,对2016年4月、9月、10月纳入农村低保的建卡贫困户382户、729人补发低保金95.56万元。(二)扎实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及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缓解困难群众实际问题。1.截止11月,城市医疗救助共救助865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82.7万元,其中资助8028人城市低保户、城市孤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支出89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共救助1996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74万元,其中对508人次实施了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救助资金44.58万元;资助17580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新农合,支出161.6万元。2. 截止11月,累计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临时生活救助171人次,支出33.15万元,人均救助水平1938.6元。此外,及时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9月,按州民政局要求下发了《西昌市民政局关于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的通知》(西民发〔2016〕64号),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未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9716人,按每人114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110.76万元。(三)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和各类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按政策认真做好五保、孤儿等各类特困人员的审批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生活补助金。目前,全市农村五保户988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金360.9万余元;孤儿87人,发放生活补助金92.9万余元;特殊困难儿童216人,发放生活补助50.4万元;遗属及各类定救人员102人,发放生活补助金51.8万元。(四)积极做好慈善救助工作1. 做好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会同市文明办大力开展慈善宣传活动,向大众普及慈善意识、不断提升民众的慈善理念。2. 努力开展帮困助学活动。继续开展“放飞梦想·托起凉山希望的明天”凉山慈善·福彩帮困助学公益活动。全年共资助大学新生36名,其中省级资助8名,州级资助6名,市级资助22名,资助金额10.2万元。3. 切实开展大病慈善救助。持续开展申请慈善救助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工作,全力保障慈善救助工作持续推进,重点突出“公开、公平、公正”内在要求。截止11月,共救助重病患者30名,资助救助金额14.9万元。4.认真组织全市各部门,对佑君镇身患白血病的少年王海文开展了捐款活动,共收到捐款19.8万元。(五)及时做好救灾救济工作。认真完善救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演练,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减灾、备灾准备工作,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分别在荞地、西溪、琅环、磨盘、银厂、巴汝、开元等7个乡镇建立物资储备点,储备了价值22.29万元的救灾应急物资,并从4月8日起,启动了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我市先后遭受风雹、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共8次,受灾人口105761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859人,倒塌房屋64户、189间,严重损坏房屋92户、269间,农作物受灾面积8379.8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7428.92万元。灾害发生后,我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到受灾现场指导灾后恢复及查灾核灾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州民政局上报灾情信息,为全市减灾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妥善安置转移群众859人 ,紧急下拨救灾物资帐篷331顶,棉被242床,大衣10件,彩条布18件,棕垫438床,电筒269支,下拨应急生活补助资金41.13万元;积极帮助倒损房屋家庭重建住房,支出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49.95万元,灾后重建补助47.5万元。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保障了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全年,共下拨冬春荒救灾救济款141.5万元,完成了地方财政预算2016年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100万元。始终做到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救灾救济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六)深入开展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1.双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及时组织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各界、驻昌部队抓好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2016年7月西昌市连续第六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二是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同时,组织驻昌部队官兵参与西昌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定期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切实为西昌市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作贡献,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八一”军政座谈会和双拥慰问活动,全年慰问驻昌、驻训部队16个,慰问22个乡镇1111户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82.44万余元;四是加强烈士褒扬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清明祭扫活动,组织了30余场次义务讲解教育活动,接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部队等团体117个,祭扫人数达38000余人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五是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点,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积极组织9月30日凉山州暨西昌市烈士公祭活动,州、市各部门、人民团体、公安干警、驻昌部队官兵、学生代表、优抚对象代表、老战士代表等1600余人参加了活动,并向228名烈士敬献了500枝菊花。六是认真开展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传承长征精神。2.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解决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医疗困难补助53.92万元;接收优抚对象建房申请63份,经过逐个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57户优抚对象给予建房补助,投入资金87.1万元;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服务工作,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86人次,发放补助金58.9万元;根据西昌生活水平调整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至每人每年11561元,共发放346.1万余元。3.努力完成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一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全年接收2016年度退役士兵197人,其中自主就业178人,符合新政策安置条件19人;二是组织2016年度全市19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考核安置,提供岗位19个,切实解决了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三是对18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466.85万元,打消了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四是认真开展退役士兵岗前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144名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创业培训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后参训退役士兵均提升了就业竞争力。(七)全面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及彝族年的暖冬慰问行动,确保了民政对象过上温暖祥和的节日。为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牵头组织2016年度暖冬慰问活动,元旦、春节前夕共慰问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服务对象28946名以及9个驻昌部队,投入总金额574.01万元。结合实际制定“走基层、送温暖”活动方案,彝族年前慰问我市37个乡镇6个办事处的农村五保户、孤儿、特困儿及部分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留守老人、受灾困难户等民政服务对象2377名,发放棉被2971床、棉大衣2971件,投入资金53.2万元。(八)认真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及边界联检工作。1.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一是根据2015年—2020年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规划,开展对村、社区创建达标检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督导相关村、社区完善软硬件设备。已对全市16个社区、45个村2015年的创建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验收全部达到创建要求,积极谋划实现2020年全市231个行政村、39个社区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全覆盖、全达标的总任务。二是完成全市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统计工作。三是组织推荐示范村(社区)创建评比工作,东城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四川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西乡乡、马道镇被评为“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乡(镇)”的称号。2. 积极推进“三清五建一覆盖”活动。全面完成了37个乡镇231个村、39个城市社区和10个集镇社区的事务清查工作,提高了基层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和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全市推行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3.认真谋划西昌市行政区划调整。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前期工作(人员抽调、成立领导小组),并组织带领相关部门抽调人赴会东学习行政区划调整经验、做法;完成了涉及行政区划调整工作25个乡(镇)上报材料的修改工作,做好调整前25个乡镇和调整后13个镇制作行政区划图、拟建图的修改、制作和行政区划调整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请示材料的草拟、送签等工作,为圆满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4. 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及时调整了西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召开西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曁动员会及推进会,完成相关信息培训收集、汇总工作;按合同约定配合江苏速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阶段性工作(外业采集)。5.做好地名命名工作。召开了西昌市新建街、路、巷拟命名征求意见座谈会,征集了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并对西昌市新建街、路、巷拟命名进行修改完善并挂网征集意见,已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分两期完成全市152个街、路、巷指示牌安装更换和验收工作。配合昭觉县、盐源县、喜德县做好西昌-昭觉、西昌-盐源、西昌-喜德边界联检资料的拟定工作。6.切实做好第十届村(社区)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涉及换届选举资料的竞争性谈判、合同签订及后续相关工作。完成 “三老”人员信息核查和登记工作,全市共有1084名“三老”人员,全年发放生活补助金381万元。(九)加快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推进养老产业的发展。1.认真做好“民族地区全覆盖”项目建设和省、州、市重点民生工程—西昌市阳光养老中心(一期)建设工作,按照省、州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有序推进建设任务。按照省、州、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州、市重点项目“西昌邛海国际老年社区”的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2. 加快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完成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个,为8500名60周岁的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设农村老年活动中心20个。3.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全年新增养老床位300个,依法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市健康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4. 深入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响应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促进西昌发展的重要战略,进一步开发西昌的生态优势,牵头做好法国DLBT集团、中广核、南京逸养三生等国际、国内知名康养企业进驻西昌,目前,西昌市政府已经与三家企业签订了框架协议,有力推进了我市康养产业的发展。5. 以“文旅节”为契机,抓住机遇成功举办 “四川·凉山西昌大健康产业研讨会”,利用西昌独有的自然资源条件,整合西昌的各类优势资源,开发西昌的生态优势,实现西昌城市功能、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打造西南大健康产业基地,以西昌大健康产业带动攀西经济发展,达到辐射四川、走向全国的目的,成功利用研讨会召开时机,向全省、外国友人、国内外知名企业、相关专家学者、嘉宾宣传美丽西昌,切实提升了西昌的知名度与品牌效应。6.加强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全市原有乡镇敬老院7所,集中供养老人37名,因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滞后,州委、州政府安排州编办、州民政局对全州农村敬老院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建立了以礼州敬老院为中心的敬老院,辐射和管理其他6个乡镇敬老院(分院),并为礼州中心敬老院核定了5名事业编制。(十)增强社会专项事务管理。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是认真贯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依法行政,2016年登记成立社会组织31个,其中:社会团体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个,办理社会组织变更登记51个。社会组织登记合格率100%。二是依法完成了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审查工作,并按照国家、省、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社会组织“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的换证赋码工作,目前,原有的332家存量社会组织转码工作已完成,并为88家社会组织颁发了新证。三是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明确的“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信息平台,探索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自发自愿参与扶贫”的扶贫工作新方向和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6年11月组织了20家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到开元乡瓦额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紧贴扶贫攻坚实际,引导各社会组织参与决胜脱贫攻坚,通过示范引领,凝聚了社会力量,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2.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扩大婚姻登记在线办理范围,报经市政府同意,自日,将我市交通方便的川兴、海南等20个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集中到我局婚姻登记处,集中在线办理。同时按照省、州的要求,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强化婚姻登记信息、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截止11月,共办理结婚登记4663对,离婚登记1616对,补领结婚证1447对,补领离婚证114对;办理收养登记12件,婚姻登记合格率和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完成省、州下达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任务;会同档案管理部门举办培训班,对全市13个乡镇的婚姻登记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切实提高了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3.切实加强殡葬管理,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大力宣传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做好春节、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服务管理工作,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积极推行火化,截止11月,共火化遗体1840具,公墓入墓安葬320座,火化率同比上升。二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35名城乡“三无人员”、“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艾滋病患者等人员身故后提供遗体接运、停放、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共计减免费用2.954万元。三是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殡仪馆、公墓发展改造方案,在全州率先开展乡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4.依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街头集中劝导、救助,截止11月,市救助管理站共接待申请求助人员607人。目前滞留在站人员81名(其中未成年人29人、临时安置32人、医院救治20人、学校读书5人)。5.做好社会福利工作。一是按照国家、省、州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要求,牵头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认真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将全市低保家庭中提出申请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了保障,目前,全市共有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3883人,全面建立起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二是开展社会福利企业2015年度的年度检查工作,会同地税、国税等部门支持社会福利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发展。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的要求,牵头于5月组织召开了全市“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会议,对摸底排查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组织工作人员分两个组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督查、指导,按职责分工统筹建立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信息档案,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了详尽的基础数据支持。7. 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涉及民政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行政审批合格率达100%;二是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努力提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做好我局行政权利运行平台建设,做好民政行政责任清单清理公布工作。(十一)切实做好老龄工作。1.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全面落实2016年9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长寿生活补助,发放90-99岁补助金85万元,发放100岁长寿金4万元。免费办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2780本,及时完成行政权力平台上线录入工作。开展“我陪老人过春天活动”,上门走访慰问全市百岁老人,组织医务人员上门为百岁老人免费体检;继续抓好乡镇老年学校、乡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2.各项活动丰富多彩。组织开展了西昌市第31、32届惠民音乐联谊会;组织基层24个乡镇等老年学校分四个片区集中开展“庆七一·感党恩”文艺汇演活动。结合敬老月,以庆祝市老年人协会成立20周年活动为契机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一是组织市级各机关单位的1300余离退休老同志集体参加了畅游湿地健步走活动;二是开展“安乐享晚年关爱情无限”演讲比赛;三是举行“西昌市中老年人行进式健身球操比赛”,全市城乡近80支队伍1500余人参赛。极大地提高了中老年人参与健身和运动的积极性。(十二)积极做好扶贫帮困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并根据攻坚脱贫任务要求,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帮扶,抽调机关部分党员干部充实帮扶力量,多批次协助帮扶乡、村、组干部开展扶贫攻坚工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2.有序开展工作。一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帮扶村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制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二是对扶贫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根据帮扶工作方案,由局机关党员干部对贫困户实施一对一的帮扶,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认真落实各项扶贫项目,同帮扶乡、村、组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可行性项目报告,及时协调相关市级部门,推进各个项目的落实;四是深入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走进群众家中开展禁毒防艾的宣传教育,使村民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毒品。3.组织配合活动。一是“七·一”建党节前,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帮扶村,同村党支部的党员一起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并为5名困难党员、5名建卡户中品学兼优的学生送上了慰问品和慰问金,为80户扶贫建卡户送上了铁凳;二是彝族年前夕,开展了为瓦额村的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送温暖活动。4. 认真开展“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工作。根据凉民办〔2016〕80号文件精神,制定《西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精准扶贫“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工作的通知》(西民发〔2016〕54号),于10月前将“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中未纳入低保人员和符合兜底条件未进入兜底范围的建卡贫困户368户、684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并将低保兜底相关数据以图表的形式细化到我市47个贫困村的15个乡镇。此外,依法治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综治等各项自身建设工作均按要求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有序开展。二、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行政区划调整政策性和敏感性强,相关上报材料要求高(各项统计数据上报以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缺乏系统性指导文件,加之涉及业务部门多,民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协调各部门工作难度较大。行政区划工作涉及面广,调整面大,工作人员少、经费不足。(二)双拥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建设滞后。双拥信息建设滞后,我市双拥信息化建设工作起步晚,发展不平衡,相对滞后,全市没有双拥固定标语;部分单位对双拥工作不够重视,对双拥工作流于形式,还停留在“双拥工作就只是慰问部队”的旧思想上,对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认识还不够,创新发展力度不大,军民融合式发展还没落到实处。(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属于低偿和无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现行政策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补助仅体现在日间照料中心新建成时,经所在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验收后,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我市已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困难,不能充分实现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四)婚姻登记机关发展受限。按上级民政部门要求我市要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机关应达到3A级标准。目前,一是婚姻登记机关面积不足,不符合国家关于《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设置要求;二是机构、人员编制均未落实,严重影响我市婚姻登记工作的开展,给创建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工作带来困难。(五)2016年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凉山州“州县乡村”四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16]47号),要求各县(市)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我局拟定了《西昌市“市乡村”三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建议成立“西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进步中的积极作用。但目前人员编制和办公场所均未落实,工作推进困难。(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不足,救助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上级拨付经费较少,不利于救助工作的开展;精神病人移交难,因州、市精神病院床位紧张、无法正常安置受助精神病人,导致街头救助及公安机关移交的病人及精神病人无法正常移交,给工作和管理带来不便。三、2017年工作思路及重点(一)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由市民政、财政、纪检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完成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升级和数据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好精准扶贫“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工作;修订临时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政策。(二)完善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快速报灾、科学救灾的应急能力;认真做好特困群众救助及帮扶工作;努力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使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为我市的慈善事业奉献爱心,并做好慈善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对社会公布工作。(三)扎实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1.结合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单位和部队积极开展各项双拥创建工作,形成具有特色的双拥工作亮点;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层面;继续做好春节 、“八一”期间双拥慰问活动及州市“八一”军政座谈会;加快双拥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促进双拥工作上新台阶。2、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 保证“四个到位”,即落实政策到位、优待服务到位、解决困难到位、经常访视到位。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3、科学筹划,认真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将接收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计划完成接收安置任务。4、做好西昌烈士陵园和丁佑君烈士陵园维护管理工作,加快丁佑君烈士陵园改建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好“9.30”烈士公祭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四)指导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后续工作。(五)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材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上报省、州人民政府;认真指导撤乡(镇)建办事处工作,拟撤1个镇、3个乡,建4个办事处,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确保2017年底前顺利完成撤乡(镇)建办事处的材料上报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阶段性工作。(六)进一步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依托西昌市的自然优势,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一是按进度完成西昌市阳光养老福利中心年度建设任务,继续做好装修、设备安装等工作,力争2017年底投入使用;二是加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指导促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开展;三是创造条件,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健康发展,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化养老机构。四是深入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进一步开发西昌的生态优势,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康养企业进驻西昌,构筑一流的康养产业集群,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促进已和西昌市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协议的法国DLBT集团、南京逸养三生公司、中广核集团服务公司等三家企业的康养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推动西昌康养产业迈上标准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新台阶。(七)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具体职能职责和工作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2017年全面完成现有社会组织的统一换证工作。(八)切实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在2017年建成3A级婚姻登记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提倡绿色环保殡葬,宣传树葬、塔葬等新型节源安葬方式。切实改善殡葬基础设施,力争在2017年新征土地30亩,新建悼念厅10个,冻库1个。认真殡葬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统筹推进“西昌市社会福利中心”和“西昌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建设,(九)扎实做好老龄工作。继续落实好90岁及百岁以上高龄津贴,开展好慰问贫困、留守、百岁老人工作;学习宣传《老年法》,开展老龄宣传工作,加强老龄宣传阵地建设,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抓好基层老年学校的巩固和发展,筹备建立西昌市老年大学;开展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认真做好“敬老月”活动,结合老年节、国庆节,组织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协调管理好市老协工作;办好老年人优待证,做好日常工作。(十)做好自身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民政部门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和埋头苦干的务实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七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正风肃纪、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两学一做”,振奋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推进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西昌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12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四川省西昌市西宁中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