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花店区2016年的升学率、

潼南区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当前位置:&>& 文章内容
重庆市潼南区2016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核心提示:
教师招聘网大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果遇到收费的那可能是职业中介,请广大求职者朋友多加注意.如果遇到骗人的信息请联系我们,欢迎举报。
小小提示: 教师招聘网的微信公众号:jiaoshizhaopinwang
&重庆市潼南区2016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截止日期:日&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潼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
2.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潼南区2016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同意的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6.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区服务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解除人事关系、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7.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等;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日至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15室(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41号)(暂定,具体详细地址见指示牌)。
联系人及电话:
区卫计委:彭智华(023-)
区农委:石秋菊(023-)
区交委:余德佳(023-)
区人力社保局:徐孝力(023-)
(三)报名方式
1.农委镇街畜牧兽医站防疫检疫岗位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即:考生不报考到具体招聘单位,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中的&招聘单位&栏中填写&农委事业单位&等,在&招聘岗位&栏中填写&农委防疫检疫岗位&,最后按报考同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2.其他事业单位按招聘单位和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和岗位。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手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从)业资格证、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请考生自带现金)。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岗位或取消招聘,其中:招聘岗位数在4名及以上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数在3名及以下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直接取整数,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日-9日工作时间内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暂定615室,具体详细地址见指示牌)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3-。
五、考试考核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含专业科目测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综合基础知识》
大纲以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二)面试
面试(含专业科目测试)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岗位需要,统一组织实施。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岗位专业相关知识和适应岗位能力。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含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专业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人选的最低分。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学位)、职称及职(执、从)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体检表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分隔线----------------------------
2017年教师招聘网 http://www.shifansheng.net
2017年教师招聘网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微信号:jiaoshizhaopinwang)
本月热门文章>今日,区教委向社会公布潼南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华龙网
   >今日,区教委向社会公布潼南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家里或者朋友家有孩子的亲们看过来哟!
>今日,区教委向社会公布潼南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华龙网
   >今日,区教委向社会公布潼南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家里或者朋友家有孩子的亲们看过来哟!
[责任编辑:
热线:023-
新闻热词搜索
来源:360新闻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华龙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最佳浏览环境:分辨率以上,浏览器版本IE8以上)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18号凤凰座A栋7楼 邮编:401121 广告招商:023- 传真:023-
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20826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新出网证(渝)字002号
var cnzz_url=window.location.
if(cnzz_url.indexOf("referer=baofeng")!=-1){
document.write("-->征地补偿安置批复文件
当前位置: >
版权所有:潼南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c)2015  联系电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