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预科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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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几本_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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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学校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市新沣路兴隆段266号
联系电话 : (029)
现有专任教师1900余名,其中,博士生导师187人,硕士生导师690人。学校有院士2人,双聘院士1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6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10人,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5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人, “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奖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7人,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7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33人。
详见http://www./xxgk/lsyg.htm图示
近年来,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100%和98%以上,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3万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近1700人,硕士研究生8600余人。
本科新生住宿标准为4人间,宿舍内设施齐全,生活条件优越!高职新生住宿标准为7人间。
现建设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学科重点实验室、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6个信息产业部重点实验室、1个陕西省技术转移中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办学宗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701。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第三条
学校北校区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编:710071)
学校南校区地址: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邮编:710126)
学校网址:http://www.第四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前身是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的中央军委无线电学校,是1959年中央批准的全国20所重点大学之一。学校现建设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7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13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14万册。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3万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7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9000人,本科生近21000人。设有16个学院,现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覆盖6个二级学科)、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3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0个本科专业。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全国排名第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全国排名第四。建校以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已为国家培养了16万余名毕业生,近年来学校本科生与研究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全国高校前列。第五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定向就业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保送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考试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少量预留计划主要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
学校按照不超过在各省(市、区)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满额时,不予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未满额,则按比例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择优录取。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顺序,择优录取。第十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总分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排序后未能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则投档成绩降2分后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如仍未被录取,则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报的后续专业志愿排序。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英语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必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第十二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非日语。第十三条
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以及优秀体育运动员等特殊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标准与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所得分数排序,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国防生,招生对象为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至当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政审、体检、面试合格后,按军队院校招生条件和标准,择优录取。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即计算为工作时间,享受军队干部住房补贴等待遇,并享受由军队支付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0元。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3门。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第十七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院校,相关政策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为准。第十八条
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证书,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级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控制线后,按其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数量的保送生。第二十条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级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在校学习期间,法国教师来华授课,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后可获得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获得在法国综合理工集团攻读工程师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资格。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查询。 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予以退回。第二十三条
我校本科办学地点在学校南校区(校区地址参见本章程第三条)。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新生宿舍为4人标准间,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第二十五条
我校各招生专业学制4年,本科层次。学费一类专业6000元/年,包括: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二类专业5500元/年,包括: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依照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学费标准,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一、二年级6000元/年,三、四年级14000元/年;其他理工类专业4950元/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52000元/年。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具体情况见我校报考指南。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传真:029-;电子邮箱:zsb@mail.;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http://www./zsjy.htm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立项建设的重点高校之一,由教育部、国防科工委、陕西省共建,教育部和中电集团共建,教育部和西安市共建,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大学之一。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10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以选拔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或者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 招生范围、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理科生,文科生仅限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浙江、山东、河南、陕西八个省(市)。自主选拔合格考生规模不超过我校2010年招生计划的10%。  二、 选拔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文科或理科)在省级示范(重点)中学全年级排名在前5%者。  2、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电子信息领域、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4、 综合素质表现突出者(例如: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等方面)。  三、 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招生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邮寄书面材料:(1)申请表;(2)中学推荐表(从我校招生网站下载);(3)不少于1000字的自我介绍,需考生手写;(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于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日18时止。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710071  四、初审、考核  1、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后,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选拔初审合格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2、初审合格考生需于2010年1月中下旬来我校进行文化课考核(考核内容:理工类:数学、物理、英语;文史类:数学、语文、英语)及面试,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对于我校确定的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每所中学推荐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的前20%可以免初审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具体人选由所在中学确定并公示。推荐考生合格人数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计划的10%。  4、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作为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五、 录取政策  1、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报志愿为第一顺位),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10分者,如果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录取,并在其投档分基础上加20分确定专业。对于自主招生录取先于重点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之一,但要求考生必须报满允许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且所报专业志愿不能相同。对于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则上安排至其特长方向专业。  注1: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注2:依据教育部规定,上述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只适用于重点本科批次,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2、 2010年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选拔考试。  六、 录取保障措施  1、 此项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七、 其它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 ; 029-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毛老师  电子邮箱:zsb@mail.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
  2、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立项建设的重点高校之一,由教育部、国防科工委、陕西省共建,教育部和中电集团共建,教育部和西安市共建,是教育部批准具有保送生录取资格的大学之一。2010年我校面向全国继续招收保送生,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申请条件  2010年我校招收保送生的具体条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提出申请的学生须是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选拔保送生的条件详见附件。详情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查询相关内容。  二、申请程序  我校保送生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点击“网上报名”,选择“保送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注:所有申请者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  2、邮寄书面材料:(1)申请表;(2)中学推荐表(从我校招生网站下载);(3)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4)不少于1000字的自我介绍,需考生手写;(5)近期彩色全身照片一张。于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日18时止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710071  三、考核、录取  1.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对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经初步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10年1月中下旬来我校进行保送生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理工类:数学、物理、英语;文史类:数学、语文、英语),合格名单和具体测试安排请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对于测试合格考生,除外语类保送生只能选择外语类专业外,其他考生可以自由选择我校专业,并可以选择进入教改班学习。我校招生办公室将结合学生测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提出保送生预录取建议,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预录取名单。  4.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如体检、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相关保送生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四、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保送生资格和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本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 ; 029-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毛老师  电子邮箱:zsb@mail.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运动代表队是一支有着优良传统的运动队伍,历年来为学校在全国、省级比赛中屡获佳绩,近些年异军突起的游泳队和健美操队捷报频传,在2004年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我校游泳运动员一举获得了五枚金牌,健美操队04、05年连续两次获得中国学生健美操锦标赛六人操冠军,2006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我校为全国试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  一、招生范围  2009年面向全国招收游泳、健美操项目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项目 招生计划 要求 游泳 5 运动员等级在一级以上(含一级) 健美操 6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条件且已报名参加2009年高考,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日9:00-17:00   2、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直接到校报名。   3、报名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校内办公楼111房间)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所在学校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需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除原件外,考生的报名资料将不予退还,敬请谅解。  五、体育专项测试日期、地点项目名称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测试日期 健美操 9:00-11:00 校体育运动中心 日 游 泳 11:00-12:00 陕西省游泳馆 日 文化课 14:30-17:30 校教学楼 日   六、考核与录取原则  1、报名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通过测试合格的考生即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2、对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取得该测试合格资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3、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国家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员考生不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直接录取入我校学习。  七、工作程序及要求  1、学校体育部根据确定的招生项目组成专业考核小组,按照录取标准选拔运动员。  2、学校成立由招生办、体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  3、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参考其竞赛成绩研究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4、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  八、联系方式  1、咨询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2、咨询电话:029-202630 传真:029-  3、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邮编:710071  4、网址:zsb.  5、电子信箱:zsb@mail.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少量预留计划主要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
学校按照不超过在各省(市、区)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满额时,不予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未满额,则按比例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择优录取。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顺序,择优录取。第十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总分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排序后未能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则投档成绩降2分后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如仍未被录取,则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报的后续专业志愿排序。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英语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必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第十二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非日语。第十三条
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以及优秀体育运动员等特殊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标准与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所得分数排序,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国防生,招生对象为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至当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政审、体检、面试合格后,按军队院校招生条件和标准,择优录取。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即计算为工作时间,享受军队干部住房补贴等待遇,并享受由军队支付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0元。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3门。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第十七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院校,相关政策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为准。第十八条
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证书,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级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控制线后,按其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数量的保送生。第二十条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级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在校学习期间,法国教师来华授课,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后可获得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获得在法国综合理工集团攻读工程师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资格。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查询。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予以退回。第二十三条
我校本科办学地点在学校南校区(校区地址参见本章程第三条)。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新生宿舍为4人标准间,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第二十五条
我校各招生专业学制4年,本科层次。学费一类专业6000元/年,包括: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二类专业5500元/年,包括: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依照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学费标准,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一、二年级6000元/年,三、四年级14000元/年;其他理工类专业4950元/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52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具体情况见我校报考指南。
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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