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副主任护师报考条件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成绩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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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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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16〕11号)、广西医科大学《关于2016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医大职改〔2016〕1号)和《广西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桂医大职改办〔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6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 申报评审范围、对象
&& &一、凡在本院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本单位确立1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2015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除外)。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卫生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工程系列、经济系列、档案系列等系列高级职称的申报评审。
四、未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包括工程、档案等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
第二条& 申报评审基本要求
一、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工作量、工作业绩、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参加广西卫生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长期有效。
三、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卫生系列(医、护、药、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为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查处机制,杜绝职称申报过程中论文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自治区教育厅要求 2016年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实验系列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其代表作必须经过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六、个人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按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审议推荐时间进行,其中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还需推荐到广西医科大学中级评委会进行评审。9月中旬至11月为学校教师及其他各系列中、初级评委会评审阶段。
第三条& 评审条件
各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必须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印发的相应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定职条件执行,如高校教师系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4〕149号)、卫生系列《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3〕88号)等各系列评审资格条件均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改专栏]进行查询。
一、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尊自律,诚实守信,严谨笃学,学风端正,恪尽职守,身心健康,职业道德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申报材料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从被查证属实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3.发生医疗差错责任者,当年不得申报;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2年的。
二、任职年限条件
正 高&&&&&&&&&&&&&&&&&&&&&&&&&&&& 副& 高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者,可申报教育系列(高校教师、社科研究、自科研究)、卫生系列(医、护、药、技)、工程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其中:卫生系列取得副高资格后并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者,可申报教育系列(高校教师、社科研究、自科研究、实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 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者,可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
年以上;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
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
格5年以上;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年以上者,可申报工程、经济、图书资料、档案
、会计、审计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4.非高校教师系列评审通过的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转评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有2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三、学历条件
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学历,其中:
1.申报教育系列(高校教师、社科研究、自科研究)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未满4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未满40周岁,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大学普通班毕业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者,申报教育系列(高校教师、社科研究、自科研究、实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四、资历条件
1.申报卫生系列(医、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具有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执业注册。
2.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人员,一般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破格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提出破格晋升申请,经学校同意推荐向自治区职改部门提交推荐破格晋升专题报告,自治区职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各系列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必须达到自治区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有关要求及规定,其中:
1.申报教育系列(高校教师、社科研究、自科研究)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任现职期内必须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2.申报卫生系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者,任现职期间必须参加本科教学活动,要求平均每年获10学分以上方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3.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考核工作条例(2015年修订)》(桂医大〔2015〕49号)文件要求,除工勤岗以外的教职员工,申请晋升职称的非专职教师完成相应的教学能力培养措施和考核。晋升中级、副高职称教学能力培养学分要求年均不少于3学分,其中晋升副主任医师须取得微格授课合格证明(3年内有效)。晋升正高职称年均不少于2学分,其中晋升主任医师须取得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优良(视为合格,3年内有效)。详细培养措施及要求可详见该文件(学校网页通知公告中“学校文件”查询)。
4.申报卫生系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参加临床技能考核,申报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参加护理技能考核,考核合格方能申报所属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卫生系列(医、护)专业技术资格者申报教育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临床(护理)技能考核,考核合格方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5.申报卫生系列正副高评审的,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正 高&&&&&&&&&&&&&&&&&&&&&&&&&&&& 副& 高
1.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5 周以上。在管理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15 周。
2.有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主持完成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3.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种诊疗技术项目。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应用于医学实践与科
4.有培养本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或协助培养研究生1名以上的经历,每年为下级医务人员讲授专题课3 次以上。
1.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 周以上。在管理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20 周。
2.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完成较复杂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3.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
4.每年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临床技能培训,讲授专题课3 次以上。
5.申报副主任医师(放疗科、核医学科、高压氧科除外)到基层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累计6个月以上,提交《广西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六、业绩成果条件
&& 卫生系列高级业绩成果如下:
正&& 高&&&&&&&&&&&&&&&&&& &&&&&&&&&&&&&&&&&副&& 高
一、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
(一)临床医疗(西医、中医):
1.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 份原始完整病案(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2.无住院病床科室或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无法提供病案的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 份病案分析材料(每份3000 字以内,附有关原始资料材料如各种检查、检验单号、处方等,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二)其他专业:
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 份技术工作报告(每份3000 字以内,附实验室检测检查、现场调查等有相关原始资料,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二、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1 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 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四)承担市(厅)级以上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结题(课题组主要成员前3 名)。
& 一、临床医疗(西医、中医):
(一)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 份原始完整病案(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二)无住院病床科室或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无法提供病案的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 份病案分析材料(每份在3000 字以内,附有关原始资料材料如各种检查、检验单号、处方等,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二、其他专业:
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 份技术工作报告(3000 字以内,附实验室检测检查、现场调查等有相关原始资料,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1.病案必须是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国卫医发[2013]31号)规定建立并管理的,任期内不同年度的完整病案,病案时间以出院时间为准。
2.病案应重点提供以下材料:住院号或ID号、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手术和分娩记录、麻醉记录、住院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转(出、入)科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术后记录(术后小结)、阶段小结、长期临时医嘱、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与本次住院疾病有关的阳性化验检查报告单。
3.技术工作报告必须是任期内不同年度体现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取得的效益或成果的工作报告。技术工作报告的形式包括专题技术应用报告、调查报告及案例分析,不能以自我鉴定、述职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日志等代替,也不能写成流水账。技术工作报告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报告内容相符且必须客观、真实。经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4.病案的出具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国卫医发[2013]31号)规定的程序,由申报人所在医院负责保管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审核,经我院病案信息科负责人签字及科室盖章。
5.对于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病历或技术工作报告的单位及个人,应对病患者隐私保密,不得散布、泄露或用于任何商业、个人目的,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论文著作条件
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计为参评论文。公开发行期刊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查询栏目:新闻出版机构(http://www./)期刊/期刊社查询。
(一)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1.申报教育系列(高校教师、社科研究、自科研究)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2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申报教育系列(高校教师、社科研究、自科研究、实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1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2.申报卫生系列(医、护、药、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1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二)专业学术论文
卫生系列:提交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如论文以外文发表的,须同时提供期刊名称(含有效查询方式)及论文的译文。
正高:论文要求3篇以上,提供不超过4篇,其中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医学类核心期刊1篇以上,综述1篇(须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含增刊)。
副高:论文要求2篇以上,提供不超过3篇,综述1篇(可不发表)。
高校教师系列:理工类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不超过6 篇,文科类不超过7 篇任现职以来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的科研论文(全文)送审,并指定其中1 篇作为代表作(以外文为代表作的,需要提供中文的摘要及译文附在论文扫描件的后面)。其他论文著作只需扫描封面、封底、目录及有论文摘要的第一页正文内容。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著作总数要求:
1.年均授课240计划学时以上者,申报教授资格:5篇(部);申报副教授资格:4篇(部);
2.年均授课150―239计划学时者,申报教授资格:6篇(部);申报副教授资格:5篇(部);
3.年均授课149计划学时以下者,申报教授资格:7篇(部);申报副教授资格:6篇(部);
4.专职学生辅导员(年均授课60计划学时以上),申报教授资格:6篇(部);申报副教授资格:5篇(部)。
卫生、高校教师系列提供文章为SCI等外文文章的,需要有SCI收录检索证明,可由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查新办公室提供。
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 C 级;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 B 级;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 A 级。
(二)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
1.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级: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2 个必考科目(模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 3 个必考科目(模块);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 4 个必考科目(模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考 5 个必考科目(模块)。
2.2001 年前(含 2001 年)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级: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 2 个模块;申报评审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者考 3 个模块;申报评审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考 3 个模块。
(三)符合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职改〔2004〕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有关免试或可不参加外语考试条件者,填写《广西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审批表》(见附件10)或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见附件9),并提供免试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校职改办审验。
(四) 除符合免试条件或不作考试要求外,申报人在申报前应自行登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核查系统(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 .cn 登陆)对本人职称计算机、外语合格成绩进行核查。申报人应根据核查结果,确认是否达到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职称外语合格标准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模块数。符合条件的,可将生成的核查代码填入申报系统并作为申报人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的有效证明。
(五)对于因特殊原因在外省参加全国统一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应就参加外省考试的原因作出情况说明并提供有效的成绩核查途径(或查询方法)。
九、继续教育条件
(一)各系列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任现职以来,必须完成本单位、行业及政府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二)各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者需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从2016年开始,无需再凭激活卡进行考试。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为创新与创业能力建设。自行60602
(三)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还需提供:
1.任现职以来须累计完成I类学分25分、Ⅱ类学分50分以上学分(I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填写《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6)。
2.按照评审条件提供从业以来累计1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有关证明(在职学习必须是本专业的学习经历)。即提供本专业的非单位内部的培训学习经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如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进修结业证书、培训班证书、学历证书等。
&& &申报专业及评委会选择
&&& 一、参加评审卫生系列的,申报专业应与执业注册范围一致。原则上不得超越执业注册范围,认真选择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见附件2)。
二、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职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桂职改〔2004〕1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直接申报不同系列高一职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需要先转系列(专业)评审。
三、原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于工作岗位变动,在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可以按有关规定申报同一职级转系列(专业)重新确认评审,取得新岗位所属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可与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累计算。
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学专业、能力水平,在取得本专业、本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满一年后,允许申报评审其他系列(专业)同等次第二专业技术资格。
五、重新确认评审或申报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必须按所申报系列(专业)的评审条件执行,原来评审的系列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并取得合格的人员,可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原来没有参加考试的人员,需根据区职改的相关要求补考。同时都需提交近5年的业绩成果的论文代表作。
六、申报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社会科学(高等学校)研究系列、自然科学(高等学校)研究系列、高校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16 个学科门类101 个一级学科名称(见附件1)申报,外语学科还应注明语种。选择“申报学科”必须坚持个人志愿的原则,并由本人填写在相关的表格中,推荐上报后不得修改。评审通过后作为相应职称证书打印的依据。根据自治区职改办规定,申请更改职称证书“申报学科”名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重新申报评审。
第五条& 重报违规处理
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一年内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当事人当年的评审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六条& 审核推荐
一、根据广西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以及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依据岗位职责、任务定额和要求,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与能力、工作业绩、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一票否决制。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及教学综合考核结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
二、各初级审议推荐小组按照文件规定,负责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和错填漏报,尤其对申报材料中的重要证件进行认真核实。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考核推荐意见,由初级审议推荐小组根据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临床及教学工作业绩、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情况如实撰写约900字的《初级审议推荐意见》(见附件21,内容包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尤其是培养本专业人才和讲授专题课的经历,并由初级审议推荐小组组长签字)。
三、以下相关部门协同医院职改办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材料审核权限归属:
(一)师德考核由学校宣传部协同审核;
(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由学校学工处协同审核;
(三)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分考核、教学工作量及教学业绩考核、教学授课评价、医学继续教育由教务部协同审核;
(四)医、技工作质量及业绩由医务部协同审核;
(五)护理工作质量及业绩由护理部协同审核;
(六)科研工作质量及业绩由科研部协同审核;
(七)医德医风考核由纪检监察室、医德医风办协同审核:
(八)完整病案等原始资料由病案信息管理科协同审核;
(九)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结果、公需科目等有关材料由组织人事科审核。
四、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考核推荐意见,请各初级审议推荐小组直接填入职称申请表 “基层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栏内,并由初级审议推荐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的要求,申报高级职称者,其申报材料必须在医院在审议推荐之前对个人提交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论文、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医院职改办反映。经核查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凡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能推荐评审。公示地点:医院组织人事科。
六、医院成立审议推荐专家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 5人以上组成,行政领导不得多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进行审议、推荐。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在审议推荐前要进行审议答辩。审议答辩不合格者(票数不超过50%)不进入审议推荐环节,在审议答辩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推荐意见。
七、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还需经过相应系列的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答辩会个人自述不超过10分钟,同行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八、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经初级审议推荐小组审议投票通过,审议通过才能推荐到医院审议推荐专家小组。在初级审议推荐小组审议推荐中同意人数不超过参加人数一半的,不能推荐到医院审议推荐专家小组。属特殊原因经集体讨论坚持推荐的,须写出专题报告,详细阐明推荐理由,否则,其申报材料不能送评委会评审。
第七条 &申报办法、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
(一)下载个人版安装软件
在南宁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站(.cn)下载并安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职称申报个人信息采集工具)》(2016年版)及“论文XXX”、“学历证书XXX”、“获奖XXX”等3个电子档案模块。
(二)录入数据、制作模板
录入数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采集工具)》中填写相关表格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如实客观,录入内容需要个人反复核对无误。
录入的个人相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以清晰为准,照片人物不能扭曲变形。
制作模板:3个电子档案模块扫描图片以清晰为准,尽量控制图片容量的大小;在WORD文档或WPS office个人版WPS文字将扫描图片分别编辑在“论文”、“学历证书”、“获奖”电子模块中,扫描件必须正放,不能倒置或旋转存放。编辑完成后,将电子档案转为PDF文件,再将PDF文件载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采集工具)》电子档案中。扫描发表的期刊论文必须有该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全文。如论文以外文发表的,须同时提供期刊名称及论文的译文。科研项目需提交立项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持执业注册证上岗的,申报专业应与执业注册证一致。电子档案中须提供扫描完整的执业证书内页。
(三)评委会选择
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人员,录入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时,选择卫生系列广西医科大学副高级评审委员会;申报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及其它系列职称的,评委会根据申报专业所属评委会选择。
二、时间安排
5月19―25日:个人到组织人事科报名,交纸质审批材料阶段;
5月26日:申报评审人员培训,地点:住院部裙楼二楼大学术厅;
5月27日―6月2日:组织人事科集中到学校及卫计委相关处室办理各类表格审批阶段;
6月3、6日:组织人事科返还个人审批表格,个人完善电子和纸质材料阶段;
6月6―14日:初级审议推荐组审核个人材料、审议推荐、上报到医院阶段。
6月15―22日:医院公示、核对学历、资历、业绩等申报条件、整理申报材料、评审会务准备阶段。
6月23―24日:医院组织审议答辩、推荐阶段
6月30日前为医院整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向相关厅局职改办上报阶段。
三、报名各阶段要求
(一)现场报名阶段
5月19―25日到组织人事科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
2.《学籍档案证明》。(个人需如实填写学历信息,个人档案中未补足的学历、学位等存档材料的,如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核查的,申报人员可提供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材料。)
3.《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广西医科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教学论文复印件(教授提供2篇,其余1篇,有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内容)。
6.《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限卫生系列,所填写分数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教育学分登记手册》要求,提供一类满25分,二类满50分的继续教育科目即可,填写内容参见附表模板,控制在一页纸,无须多提供)
7.《申报卫生系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定人员参加本科教学活动情况表》。(限卫生系列,有教研室审核意见和签名)
8.《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限卫生系列,申报放疗、核医学、高压氧专业副主任医师填写)
9.《代表作专家鉴定表》一式两份;专业学术论文代表作原件一本、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外文为代表作的,需要提供中文摘要及全文译文附在论文代表作复印件的后面。(限教育系列)
10.《论文代表作送审鉴定汇总表》电子版一份。(限教育系列)
11.《论文代表作相似性检测送检汇总表》电子版一份。(限教育系列)
12.送审代表作电子版一份,并提供论文检测费100元/篇(限教育系列,PDF格式,文件名为“部门+个人姓名)
13.《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限教育系列,填基本信息即可)
14.《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限教育系列)
15.《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表》。(限教育系列)
16.《教学工作主要业绩填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限教育系列)
17.《高校教师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限教育系列)
18.《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考核表》。(限教育系列)
(二)职称申报材料完善阶段
组织人事科于5月27至6月2日将上述报名表格送相关部门集中审批,于6月3、6日连同下列材料一起返还个人扫描。
1.《2015年度考核表》。
2. 高校教师系列《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
3.《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三)职称申报材料完成及提交阶段
1.电子材料:
(1)有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后缀名为.RPU数据包(从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中生成报送)。
(2)《职称评审业绩成果统计表》(附件20)。
(3)《初级审议推荐意见表》(附件21,职称申报本人自拟,约900字,可从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临床及教学工作业绩、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重点突出培养本专业人才和讲授专题课的经历)。
2.纸质材料:
(1)《评审表》一式两份,从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中A4纸打印,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无错、漏填。
(2)申报《XX系列推荐表》一式两份,从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中A3纸打印。
(3)《职称评审业绩成果统计表》一份。
(4)论文、综述代表作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仅提交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份。
6月7日前将完成的职称申报材料交给本科室主任,进行初核。
6月8―14日初级审议推荐组通知相关科室主任交本科室申报人员职称材料,进行初级审议推荐。
第八条& 收费问题
&&&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号文件规定及2016年度学校职改文件精神,今年收取评审费、论文鉴定费等,高级每人次650元;中级每人次260元;初级每人次180元。自2016年开始,除教育系列论文代表作检测费外,报名费统一由医院财务办公室从个人工资里缴扣。
第九条& 其他说明
本通知精神由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不尽之处,按《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16〕11号)、《关于2016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医大职改〔2016〕1号)和《广西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桂医大职改办〔2015〕1号)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下载:
&&&&&&&&&&&&&&&&&&&&&&&&&&&&&&&&&&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016年5月18日
来自: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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