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选调生2017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面向哪些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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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7年面向北京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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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青海省经济社会情况、公务员工作职责、公文写作基本规范的认识及掌握等;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各占考生总成绩的50%,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考试地点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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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永新
作者:李永新
2017年选调生考试时间是:
[江苏省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选调考试与公务员考试同步进行,预计为3月。
离江苏考试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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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河北省2017年面向有关院校 定向招录选调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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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面向北京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http://www.hebeigwy.org &&&&&&&&&&&&来源: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
  河北省2017年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北大)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将之作为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培养高素质执政骨干的战略性工程来抓。2014年《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大学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实施以来,河北省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大学的干部人才交流合作,把从北京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招录政策、优化职位设置、简化招录程序、强化跟踪培养,为选调生成长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根据需要,省委、省政府决定2017年度继续面向北京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北京大学2017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包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日)。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日以后出生)。报考设区市的、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报考省直机关选调生的,需同时符合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设区市选调生的,不作专业限制。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政策
  本次招录,分为选调到省直机关和选调到设区市两类。
  (一)选调到省直机关
  分配去向是省直机关。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本科生任科员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考核不合格的,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为丰富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试用期满后,安排到乡镇或对口基层单位锻炼2年。
  (二)选调到设区市
  分配去向是市及市以下机关。选调生签约录用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德才条件、专业素质和本人意愿等,在市、县直属重要部门统筹安排、有序分配。为丰富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新录用选调生先到乡镇锻炼2年,1年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安排挂任乡镇党政副职;本人自愿到乡镇工作的,由各市按学生意愿分配。
  省委组织部对选调到设区市的选调生进行为期4年的重点管理。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本科生任科员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工作满2年后,表现突出、经考察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可提拔担任副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可提拔担任正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可提拔担任副处级职务。工作满4年后,根据考核情况、德才表现,在职数允许范围内统筹安排。本科生一般安排副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正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处级职务。
  从北京大学定向招录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进行宏观管理,设区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实施跟踪考核、培养、管理和服务。符合条件的,列入上一职级后备干部名单。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条件,结合本人意愿,可适时择优安排进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或选调到省市级机关。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日。
  报名人员从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下载《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情况表》(以下简称《人选情况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逐项填写。
  每人可以填报2个省直机关志愿(见附件3,区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二志愿用于按第一志愿录用后部分职位空缺时调剂补录),兼报1个设区市志愿(见附件4);也可直接填报设区市志愿。
  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人选情况表》,请于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专用电子邮箱hb_,并拨打河北省委组织部电话确认(8,)。河北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反馈到考生报名时使用的邮箱。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含照片),经院系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室,代老师)。同时,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或JPG格式)《人选情况表》电子版发就业中心代老师邮箱(pku_)。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机关定向招录,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竞争比例达不到1:5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设区市定向招录,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两类定向招录选调生同步面试。报考省直机关选调生职位、经面试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可列为设区市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或根据本人意愿在省直机关空缺职位调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将反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统一进行考察和体检后,签订就业协议。考察、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017年1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四)公示和录用
  河北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录用名单,于2017年7月中下旬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后送报到。
  温馨提示: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有志于到河北发展的学生踊跃报考!
  咨询电话:
  河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8,(杨),(董)
  附件: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就业公告
青海省2017年面向四川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青海省2017年面向四川大学
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强青海省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积极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决定面向四川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海省国内重点高校选调生政策宣讲行程安排:
宣讲时间:12月8日(周四)15:30
宣讲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201室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清华大学(同时面向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党纪国法和政治规矩,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2.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毕业时均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相应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考省直部门工作岗位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报考乡镇(街道)工作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职位安排
从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中定向招录,具体职位和专业按照相关省直机关需求设置。
按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招录,具体岗位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经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可以在省直部门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对专业性较强的报考人员(如医学、师范、金融、城市规划等),也可根据考生意愿和工作需要安排到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报考人员需填写《青海省2017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1)。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盖章后连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学生本人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含报名表应贴照片)、《2017年青海省推荐选调生人选名册》(学院填写,见附件3)由各学院于12月15日(周四)17:00前统一送交四川大学就业指导中心203室李玲老师处,,邮件以“**学院青海选调生报名表”命名,就业中心收齐后统一报送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报考人员应选择具体职位,并在报名表的“报考职位”栏目中写明(填写具体的工作单位)。
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学校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党和国家大政 方针、青海省经济社会情况、公务员工作职责、公文写作基本规范的认识及掌握等;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各占考生总成绩的50%,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考试地点设在**市,具体事宜届时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布。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要求进行,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4.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5.公示、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所在学校校园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离校时,按程序正式办理录用或聘用手续。
五、有关政策
1.招录到省直机关的选调人员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硕士研究生可任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可任主任科员);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在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选调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选调人员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联系。在青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省委组织部“新苗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和重点培养。
4.选调人员到岗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选调人员按规定享受在青海工作的相应补贴,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上学期间未清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可由省委组织部代为偿还;一次性奖励和代偿助学贷款所需费用从省人才工作经费中列支。选调人员在青工作不满5年,离职时须全额清退。
5.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咨询电话:028-(四川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李老师)
& (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附件:1.青海省2017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
2.青海省2017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表
3.青海省2017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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