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参战老兵诉求视频志愿兵的诉求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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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给定参战军人的各项待遇?(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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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欢乐老兵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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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战友好!原抗美援越老战士任忠启()向全国两会提出了一个提案,E政案第9776号《如何正确给定参战人员的各项待遇》被两会立案!如果促成(立法),所有参战人员都将享受到从政治、经济、荣誉上的待遇!希望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来支持该提案,,增加点接率,如能进前三位,这样必然会引起高度重视,那我们的问题就会着重解决,希望大家给力,因此,需要大家网上点击鼓掌、拍砖或联署签名或者跟贴发表自己的意见!具体操作:打开人民网强国论坛的(E政广场首页)查阅提案,打开网页后再点击部委一国防部,就会看到提案名称。能否成功(立法)关键靠大家投票给予支持!# K' o4 }0 d0 \
下面就是给参战军人待遇的提案全文,供战友们参阅。! G/ p+ O# Z1 @. `/ I,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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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给定参战军人的各项待遇?
提案类别:时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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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上报部门):国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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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全国人大 国务院 中央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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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yuezhanjunren 政治面貌:群众' N% J- G& q) n+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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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09: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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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 ' @" o3 e* i3 C6 `
国务院: . {! J* E6 _# G& k3 n
中央军委: 7 S6 [8 E7 f) }- {
多年来,党和政 府 及中央军委十分重视参战军人的政策工作,曾先后做出建国前参战军人或解放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按离休待遇,对解放后志愿兵给予优待劳动日,发定期定量补助等优抚政策,2007年又对义务兵参战部分退役军人发给生活补助。这充分体现了党和 政 府 对参战官兵的关怀,同时,也说明了党和政 府 对参战退役军人在过去战争中特殊贡献付出的承认和肯定。这些政策对弘扬拥军优属传统,激发全国爱国拥军热情,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产生过一定影响。这是主流,应该予以肯定。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特别是干部职工工资多次大幅调整和物价大幅度地上涨,这些政策已经或早已暴露了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离休政策欠妥当
现在的离休政策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制订的,是针对在职参战人员的政策。享受对象是在职战争年代参加工作或者是解放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其目的是给过去做过特殊贡献的人一个特殊回报。这是全党全军包括全国人民在内十分拥护的政策。但遗憾的是执行时没有以贡献付出为依据,却是以时间即建国前为界限。无形中将日后直到抗美援朝及此后的援越抗美军人关在门外,众所周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全国大规模的战争已基本结束。但不等于战争已经停止。解放大西北,解放大西南,解放海南岛以及随后两次出国战争(抗美援朝,援越抗美)仍有上百万参战官兵在战争中流血牺牲。他们在战争中的特殊贡献付出与建国前参战人员没有两样。所不同的是个时间问题。; u0 e# J# Q1 n5 A
特别是援越抗美战争和对越对印等边界自卫反击战争,因为他们是在全国已过上安稳舒适生活的情况下出国参战的。其精神更高尚,更可贵,更伟大。他们既是保卫祖国的英雄,又是捍卫世界和平的功臣。同时又是开启中美关系的奠基者。论贡献,已远远超出离休标准,不应长期地把他们关在门外。现在那种49年9月30日按离休,49年10月1日按退休的政策实在是不公 平 、不公正,也不合法,应尽快纠正完善。
二是优抚政策不合理
目前的优抚政策是对日前入伍的在职参战退役人员及部分残疾军人烈属等给予一定的优抚优待。享受定期定量或抚恤金。令我们不解的是对日以后的参战退役人员没有实行优抚优待。都是参战者,同为流血的,两样可待,实在是不合理。 & k' z9 S" W! Y, Q0 h: l2 A&&s" v
三是发放生活补助不公道
同一战场上下来的军人,在乡的发给生活补助,在职的不能享受。把优抚与扶贫搅在一块,把同一战场的战友给对立起来。没有一点说服力。扶贫救济应以贫富为界限,何为生活困难?怎么考核?难道在职参战退役军人没有贫困户?参战生活补助应以是否参战为依据,和贫困与富裕,和在乡与在职没有什么关系。在职参战军人的特殊贡献付出,至今未得到任何点滴补偿回报!四、五十年过去了,却无人过问。这算合理吗?这算合法吗?
四是优抚生活补贴标准偏低
优抚,生活补偿虽经多次调整,但由于调的幅度过小,(与国家财力很不相承)加之物价大幅度上涨,其标准仍然普遍偏低,甚至比不上一个普通公民的低保高。他们的实际生活质量已经下降,可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这怎能说是对参战功臣的应有回报呢?说句公道话,这些年龄已进入古稀的参战老兵,由于战争的创伤和多种疾病的侵害,吃药、住院要花去很大一笔开支,加之爱人及子女均无正当职业,所以普遍过着温饱以下的贫困生活。属全国典型的贫困户。那点微薄的抚恤金连吃药钱也不够。
五是参战和猫耳洞补贴不统一
在中越自卫反击战争时期,每人每月发放15元的参战和猫儿洞补贴。现在的维和部队、警察或出国建筑工程部门都有很高的出国或经济补偿,但包括援越抗美,抗美援朝在内的出国参战官兵没有任何补偿,这就形成了有同样经历贡献的人实行了不统一的两种政策,人为地造成了几个群体的不和谐。
总之,现行的离休优抚政策是一个十分混乱,不利于团结和谐的政策,是一个急需改革完善的政策,广大参战退役老兵特别是被关在门外的参战官兵,对此强烈不满,许多群体多次**、申诉,烈士家属怨声载道,社会各界反映也十分强烈,已经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
遵照《宪法》相关规定和胡总书记和周、温总理的指示精神(必须更加注重社会政治 ,妥善处理因改革引起的利益关系调整,合理补偿相关方面的利益损失。流血的比流汗的值钱。政策的制定一定要于法有据),针对现行离休优抚政策暴露出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关于参战军人(离休优抚)政策规定的初步设想,供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时参考。 $ B" V% U' n7 u' ]1 V) j0 U7 S
离休优抚政策规定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爱功臣”为出发点,充分体现执政为民和人性化的要求,以贡献大小为依据,彻底改变以时间为界限的不合理格局,通过改革完善,切实建立起一个义务与权利对等,贡献与回报对等,政策与法律统一的参战军人能接受及全国人民可拥护的参战军人法规。 " A- s1 Q, |* d7 f
1、凡年满60周岁的在职所有参战军人(包括退役到党、政,事业及企业的官兵),改按离休办理,享受解放前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费用等一切待遇。
2、凡无正式工作的城乡参战退役军人按全国平均金额发给社会养老保险优待金。并享受上述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待遇,彻底解决他们因病致贫的后顾之忧。 . q$ x* v7 {3 u
3、凡参战军人可按以下方式发给参战或经济补偿。
①按参战时间发:1年按10万元发放,以此类推。一年以下按1年计算。2年以上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
②按职务发:战士5万元,连排干部10万元,营团干部20万元,师职干部25万元,军以上30万元。
上述可以由本人选择性的享受。 9 C8 Z: n) h&&~3 ^5 H&&B7 H5 T( t
4、凡出国参战者,在发放参战补偿的基础上增发出国参战补偿。其标准可参考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时及当时出国人员出国补偿的标准,结合现在维和部队、警察等出国人员标准,按战士2万元,连排5万元,营团10万元,师职15万元,军以上2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偿他们。 4 U$ Z6 j6 o/ ~0 l3 i* p: U! N' u
5、对已故的参战老兵,发给他们遗属5—10万元的一次性补偿。
6、对在战争中牺牲的烈士遗属可按当地社保标准发给抚恤金,以告慰在历次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并为出国参战中牺牲的烈士遗属增发5万元的出国补偿。
7、对参战退役军人发放5万元的住房补贴,以缓解他们普遍三代同堂的住房拥挤局面。
8、对建国前参加工作已按离休待遇的老同志,解放后若又奔赴战场,他们属重量级功臣。应遵照上述标准规定,不扎不扣地发给其应得的回报,(本人不在发给遗属) / C8 ~6 g% k' {5 V, A# ?
9、上述规定政策同样适用于参战民工。
10、上述优抚标准,随着国家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其标准应相应做出调整,并要有一定的倾斜。以体现参战军人员同样分享改革成果的权利和关爱功臣的义务。
11、为参战者和出国参战者颁发参战和出国参战纪念章,为立功者授勋。 " i2 J, s* @4 R8 Y
12、对长眠在朝鲜、越南的烈士墓进行重新修缮,并建议分期分批迁回国内安葬。
13、有计划地修建和修缮参战纪念馆及烈士陵园,供国人瞻仰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 h# h1 I' x- w
参战军人的政策,是参战军人社会价值和生命价值,“流血的比流汗的值钱”的具体体现。一个完整的参战军人政策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关国防军队建设的大事。我们强烈要求:必须正确给定参战军人的各项待遇!尽早尽快制订一个合理合法的参战军人政策法规。 5 Q- r$ T. n/ R, g) w: I, B0 v5 A; Z
我们期盼着这一政策的快速制订出台! # i7 R7 O& O" T, b4 {: A7 H9 c6 a. |
致以革命的 6 P&&C9 D& o5 v! j# n" E- I' s2 D
军礼 $ ]1 m* y. m&&\) ~
援越抗美战争幸存者代表: # k' ^9 m+ l7 _, y
任忠启 常银茂 欧阳干 闫和发 李家玉 3 E&&r' J5 n0 t5 i2 B9 q
赵训泽 温福建段先棣 张连尔 杨顺国 , {& x' |4 l. l) c) O4 ?0 |
董兴国 谢宝安梁英奇 陈惠荣 方国柱 & j& q, k( i! ?4 o# s3 y
兰玉生 瞿述颜陈龙基 贾荣财 修 启 4 j3 }! l$ O, j
白玉森 齐晶 范国兴 卓尚者 邢跃崇 + ?6 `8 R1 I/ U
郑云鹏 徐立才友书孙 赵竹明 刘昌志
潘求发 武庆和陈涛余 杨树功 张文彬
王松富等36人代表原铁道兵,工程兵、高炮等部队32万出国参战退役老兵提出上述建议。 $ @* u0 p- L! ~5 T&&Q2 g5 U& p. i% M
联系人:任忠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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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发表精彩内容,论坛有您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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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有据,得人心,但如今好事不一定能实现!请将此方案最好及时转给老顾及常德援老战友-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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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有水平,有理有据有论。坚决支持楼主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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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有水平,有理有据有论。坚决支持楼主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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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军人应得到安抚。支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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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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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年我们“老山”实习时,拿的参战补助是10块钱。
军魂0 发表于
19:47 / h& p4 N, Q* U
84年我们“老山”实习时,拿的参战补助是10块钱。
坚决支持,这些群体是民族的精英应该重赏。利于以后国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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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如此,国防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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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在理,强烈支持此案!
说的太好了 强烈的支持 参战军人老革命家就需要你这样的带头英雄 民族的精英应该重赏 重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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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老兵都是宝贝,都是财富。
本人是日前入伍的在职参战退役人员,也没有得到参战军人应享有的荣誉。但支持抗美援越和对越自卫反击的参战军人应享有的待遇。为他们得到国家认可感到高兴。但参战军人是不分先后为新中国富强一个目标奋斗,国家应一视同仁。
第一次知道有军转网这个网站,试发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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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有战友发短信和有消息说参战老兵们《关于健全参战人员后续保障政策的建议书》。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的提案。这份合情、合法、合理的建议书,代表了全国自共和国成立后五十一年内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众多参战老兵的心声和诉求。) A+ d$ @( ^9 l&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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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们都知道,战争是国家行为。国家发动或支持的常规战争,则需要军人们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在健康权和生命权明知得不到保障的前题下,克服艰难险阻而必须去完成的特殊的国家赋予的军事任务。值得强调的是,和平年代的参战人员又是在全国人民安享太平,安居乐业的大背景下,为了国家和民族的特殊利益,舍弃祖国阳光的温暖和各种福利待遇,代表祖国人民去秘密出国参战,维护边境平安而浴血奋战、奉献青春和热血的中华勇士和铁血男儿。这些为中华民族的特殊利益秘密出国参战的中国军人们,他们在奉命慷慨赴死参战之前没有鲜花欢送。从死人堆里大难不死回到祖国之后没有掌声欢迎。连长眠在异国他乡的中国烈士墓碑上也没有留下他们的藉贯和事迹。他们与和平时期的兵役人员和其他各类援外人员有着极大的本质区别。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建国后中国军人所公开或秘密参与的战争其危险性、残酷性、艰难性、恐惧性和承受性是解放战争中的军人们和和平年代的中国人所无法想象和比喻的,这部分参战人员不仅要在立体战争的枪林弹雨中浴血奋战、流血牺牲.而且还要克服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挑战自身的生存极限连续作战,导致对生命的严重透支。同时,战争给秘密参战的人员带来心理上、生理上和精神上的创伤,以及战争综合症,都影响了参战人员今后一生的工作和生活。他们为国家的和平与中华民族的利益和安全作出了特殊贡献,付出了巨大代价,但却又一直为了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利益被掩埋在国家机密中而默默无闻,不为人们所知。所以,国家应该对他们的生活权利和物质利益给予特别优待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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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支持这份提议,不仅仅因为我是一位参加过两年援老抗美战争的一名参战老兵。我更注重的是一个中华儿女的良知和责任。目前,印度支那战場的硝烟虽然散去,但世界并没有太平。钓鱼岛的纷争让我们居安思危;中华民族还时时处在危险之中。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还需要有中华勇士和铁血男儿挺身而出,奋起抗争。同样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参战,我们今天的境遇将会影响他们明天的信心。安民心者可得天下,安军心者可享太平。国家如能给予昔日的参战人员少许阳光和温暖,换来的将是现代中国军人万众一心、不怕牺牲,为国舍命的龙的精神!我们的子孙后代也将继承传统、为国效力、敢于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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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是有良心和良知的中国军人,我们恳求国家给予自共和国建国后五十一年内为了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参战人员予以阳光和温暖,但绝对不能采取危害和破坏国家安定团结的方式和手段去无理要求和索取国家给予阳光和温暖。我们有理智,我们更相信,现任中央领导是懂民心,知民意,解民忧,爱民生的好领导。我们的诉求,他们一定能听到,我们的境遇,他们一定能看到。祖国的明天,寄托在他们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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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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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曰为界以前为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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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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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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