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实践检验真理理的唯一标准,这主要是因为什么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错误的--伍石泉的博客--凤凰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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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错误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错误的----摘自《一名中共党员对世界的认识》(节选) 伍石泉著 关于真理 一、真理的概念。人们常常谈及真理,说要追求真理,要坚持真理,要为真理而奋斗。到底什么是真理呢?众说纷纭。---- 传教士说,上帝、真主的意旨、包括经文所讲的就是真理。---- 法西斯德国的宣传部长戈培尔说,“谎言重复多次就成了真理”。---- 林彪说毛主席的指示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 《现代汉语词典》说,真理就是真实的道理。---- 中国哲学权威艾思奇在《辩证唯物主义》中说,“人们的认识,符合于客观规律的就是真理。真理就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正确反映。”唯物主义者是不信上帝、真主的。因为在上帝、真主还没有降生以前,难道地球上就没有真理?世间事物就没有运动变化的规律?随着科学昌明,即使是宗教信徒也不相信人类是由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繁衍而来的。戈培尔的谎言已不齿于人类,不值一提。真理是重要的哲学概念。对于真理的认识,问题出在自称是唯物主义者的人的身上。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我们的教科书、词典至今关于真理的论述大都采用艾思奇著作的观点。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相信辩证唯物主义,其中很多认识都是通过学习艾思奇同志的著作获得的。但是经过几十年的思考,我认为至今哲学教科书、词典关于真理的论述是错误的。以下是我的思考:真理究竟是客观实在的规律还是“正确反映”的主观意识?我以人对地球形状的认识为例提出质疑:古人曾认为大地是方形的,于是就去寻找“天涯海角”。现在我们可以说“地方说”不是对地球形状的正确反映,因而不是真理。后来人们发现大地原来是圆球状的,而且通过环球航行的实践,证明地球是圆的,这种认识是否就是“正确反映”了呢?“地圆说”算不算是真理呢?随着测量技术的进步,人们后来又认识到地球原来并不是圆的,而是椭圆的,这又算不算是真理呢?最近通过卫星测量的结果,地球也不是椭圆的,而是像“土豆”那样不规则的,其实地球的形状每时每刻都在运动变化。人们对地球形状的认识不断深化,越来越接近地球形状的客观实在,试问“接近”到何种程度才算是“正确反映”?其实人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是无限的,人的主观认识永远不可能100% 与客观实在相符合,也就是永远不能完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如果按照艾思奇或现在教科书的定义,真理的概念是不成立的,因为世间确实找不到一件“正确反映”的事物。反过来说,要完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意识也是不存在的。这种既不成立又不存在的“真理概念”,几十年来就这样人云亦云地讲下去。记得上个世纪70年代末在中国开展的那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说明长期以来我们对真理概念的认识是有问题的。真理到底是客观实在还是主观意识?我们的教科书、哲学权威确实是把人搞糊涂了。到底什么是真理,世上有没有真理呢?我想用自己的语言叙述我对真理概念的认识。真理的定义:真理就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客观规律。真理有两个属性:第一、真理的客观性。宇宙万物都在运动变化之中,一切事物运动、变化都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是客观存在着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在地球还没有人类以前,这些规律存在着,在没有人类的其他天体存在着,将来人类不存在了,地球也不存在了,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依然存在。这些规律便是真理。马克思称之为“客观真理”。那么有没有“主观真理”呢?我认为真理只能是客观的。人类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从知之甚少经过不断积累到知之较多,是不断地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是永无止境的。无论科学发展如何昌明,无论人的认知多么深广,人们的主观认识只能是逐步接近客观规律,而不能完全“正确反映”客观规律。因此世上并没有什么“主观真理”。那些在一定条件下经过反复验证,比较接近客观实在的主观认识,我们就称之为原理、定理、公理、定律、理论、猜想、思想、理想、主义等等。所有这些主观认识都只能是接近或近似于真理而不是客观实在的真理本身。牛顿定律不是真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不是真理,就比较而言,相对论比牛顿定律更接近真理;马克思主义不是真理,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都不是真理,比较而言,马、恩、列、斯、毛、邓、江的所谓“理论”,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在某些方面的论述比较切合实际罢了。我们的导师从来没有说过他们的理论是真理。林彪说毛主席的指示句句是真理,这只能证明他根本就不是唯物主义者。第二、真理的唯一性。一切事物都在运动、变化、发展着,对于运动、变化、发展过程的每一个时段、每一个时刻的状况是确定的、唯一的,所遵循的规律也是确定的、唯一的,结果就是事物存在状态的自身,所以结果也是确定的、唯一的。这就是真理的唯一性。通俗的说法就是“真理只有一个”。确定的时空,确定的条件,确定的内容,事物运动必定得出确定唯一的结果,但完全相同的时空、条件、内容是不存在的。人们利用真理的这一属性,控制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给予事物尽可能接近或相似的条件,以期获得尽可能一致的结果。人们从事生产活动、科学实验,生产出大量相似或相近的产品,就是利用这条唯一性原理。但是,我们常常看到大致相同的教学条件,大致相同的教学过程,为什么培养出来的学生会有很大的差异呢?这是因为学生的内在条件不同造成的(基础差异、爱好差异、接受能力差异等等)。要减少差异就必须提供尽可能一致的条件,包括外部条件和内在的条件。世间万物差异是绝对的,因而结果也是各不相同的,绝对一致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只能是相似或相近的程度不同罢了。结论:我对真理概念的认识与教科书或传统概念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真理是客观的存在而不是主观的认识。第二,只有客观真理,没有主观真理。第三,客观与主观是两件性质不同的事物,绝不能混为一谈。主观认识只能逐步接近客观真理,但永远不是真理。 二、不要把相对真理的概念搞错了。什么是相对真理呢?冥冥宇宙之中,万物整体在运动变化着,作为整体有它客观存在的总规律。整体又是由部分构成的,部分或局部的事物又有着它自身运动变化的规律。整体的总规律就是绝对真理,部分或局部的规律我们称为相对真理。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关系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根据我们现有的知识,地球绕太阳运动遵循着太阳系各行星相互制约的规律,太阳系的运动又遵循银河系星群的运动规律,银河系的运动又遵循更大天体的规律。这些都是局部的规律,也就是相对真理。大至浩瀚的宇宙,小至微观的粒子尽皆如此,概莫能外。真理相对性的关系本来是容易理解的,但我们的教科书,包括艾思奇论著中关于相对真理的论述,却把人们探索真理“不断深入”的过程说成是“相对真理逐步接近绝对真理”。我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试问:--- 地球的形状是方形的,有人要去寻找天涯海角。这种论述是不是相对真理呢?--- 地球是圆球状的。是否也是相对真理呢?--- 地球像个椭圆球,地球像个“土豆”,是否也是逐步接近地球客观实在的相对真理呢?如果这种“接近论”成立的话,相对真理何其多也。人类天天都有新发现,天天都在向真理接近,岂不天天都有新的“相对真理”?其实人们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主观认识总是不断地向客观实在靠近的,但每一次新的发现、新的理论都不是真理,也不是相对真理。须知相对真理也是真理的一部分,它是部分的客观实在。相对真理同样具有客观性和唯一性的属性。我们的教科书,包括艾思奇同志是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和唯一性的,但他们关于“相对真理”的论述恰恰与真理的属性相悖。为了进一步说明主观认识与相对真理的概念,我还是用艾思奇在《大众哲学》里所讲的故事为例:有两个人站在一块招牌的两边,一个人说招牌是红色的,另一个人说是黑色的,于是争论不休,原来这块招牌一面是红的,另一面是黑的。艾思奇讲的这个故事是要说明人的认识有片面性。我借用这个故事要说的是“深化认识”和“相对真理的”概念。我认为,无论说招牌是红的或说黑的,两个人的主观认识都具有一定程度的真理性,因为这两个人都讲述了招牌一部分的客观实在;但即使两个人换位观察,说明白了招牌一面是红的,另一面是黑的,这种“全面”的叙述也未能“正确反映”招牌的客观实在,因为对招牌颜色的叙述不准确。红色有大红、紫红、粉红、橙红、桃红,黑色也有深浅浓淡之分,可见只说红色和黑色是不能“正确反映”招牌的客观实在的。现在人们对颜色的认识不断深化,可以用光分析的手段,可以用波长分辨的办法,还可以借助电子计算机去描述某一种颜色。从事过印刷的人知道,要调制出两种完全相同的颜色,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此对那块招牌颜色的描述,无论手段多么精良都只能是相似、相近而已。“逐步深化”是人认识真理的过程,但无论如何“深化”,人的主观认识都不可能与客观实在完全相符,因而不是真理,也不是相对真理。要完全与招牌颜色一致,只有那块招牌本身,这就是真理的客观性和唯一性。相对真理就是绝对真理的一部分,它是客观的、准确的,而不是“逐步接近”客观真理的主观认识。我们的教科书,我们的理论家(包括艾思奇同志)把主观认识与客观实在混为一谈,把相对真理的概念搞错了。把逐步接近真理的主观认识说成是相对真理最大的害处是,人人都可以说自己的见解是相对真理,天天都会有新的相对真理,众说纷云之下最后必然导致领袖、导师、权威的见解便成了真理。林彪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普罗大众也跟着喊,出现这种愚昧状况的理论根源,就是“正统”理论把相对真理的概念搞错了,所以我们应该正本清源予以纠正。 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错误的。时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提法,已经人云亦云地被人们挂在嘴边,但这句话的提法是错误的,是违反基本原理的。发生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关于真理的大讨论”,对破除迷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共产党内部,极“左”的思维占了统治地位,各种宣传更是形而上学猖獗、本本主义盛行,相信唯物主义的共产党人竟然不知道什么是真理。最典型的莫过于林彪说的“毛主席的指示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当时谁也不敢公开提出质疑,如果有人提出就是“三反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是要坐牢、杀头的!更可怕的是那些极“左”的宣传、教科书和权威们的言论,被人云亦云,以讹传讹,使人们的思想都僵化了。当时毛主席、党中央的许多指示在实际执行中又行不通,人民生活每况愈下,整个国民经济到了破产的边缘,中国与世界的发展进程差距越来越大,怎么办呢?毛主席的指示到底是不是真理呢?是否还要坚持华国锋所说的“两个凡是”呢?终于引发了那场关于真理的大讨论。讨论的结果使大家认识到,毛主席的指示并非句句是真理。这场大讨论可以说是对全民实行了一次唯物主义的“启蒙教育”。为什么说是启蒙教育呢?因为这仅仅是破除了迷信,但道理并未讲清楚,错误的理论并未得到批判和纠正,人们受极“左”思潮影响所形成的习惯力量远未消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有两大错误:第一,真理无需人的实践去检验。真理就是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运动变化的结果,包括每一时段、每一时刻的状态,就是事物本身的存在。真理既然是客观的、唯一的,这样的真理还需要检验吗?谁去实践,谁去实施检验呢?当然不是神而是活生生的人。人的认识不管多么英明伟大都属于主观的范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岂不成了主观检验客观了吗?所以我认为这一提法是本末倒置,是错误的。500年前人类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谁怀疑就要被处死。现在经过大量的实践,人类认识到地球只不过是银河系中太阳系里的一颗行星。不管人如何实践,不管人认识的深浅,亿万年来地球、太阳、银河系、河外星系都按照自身的规律在运动、发展、变化,与人的认识无关。需要检验的是人的主观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即与客观真理的接近程度。第二,实践的结果也不是唯一标准。我举例说明实践结果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唯一标准”。----环球航行的实践证明地球是个圆球,这个实践的结果是唯一标准吗?当然不是。进一步的测量实践证明地球是个椭圆体,这个结果是唯一标准吗?不是。卫星遥感测量证明地球形状是不规则的,更精确的测量证明地球的形状是变化的,大陆板块的形状也是变化的。对地球形状的认识绝非到此为止,何来的“唯一标准”呢?----“日出东方”人们天天都在验证,已经实践了几千年了,这是“唯一标准”吗?站在地球的两个极点上还能看到“日出东方”吗?站在月球上观察实践还会有日出日落的结果吗?何来的“唯一标准”呢?----人憧憬“飞天”、“奔月”实践了几千年都失败了,这个结果是唯一的吗?还要不要再实践下去呢?当人类有了适当的工具以后,“飞天”、“奔月”都实现了。----《共产党宣言》说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容纳不下它创造的生产力了,这是“唯一标准”吗?列宁说“资本主义垂死”、毛泽东说“人民公社好”这些实践观察是“唯一标准”吗?从哲学概念而言,人的每一次实践的结果都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根本就不存在“唯一标准”。有谁能找得出一个实践检验的结果是“唯一标准”的例证吗?人的实践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唯一”,也不是什么“标准”。“唯一标准”只能是客观规律本身,人实践检验的结果只能逐步接近真理,永远不可能是“唯一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提法是原理性的错误,应当抛弃。人们重视实践是因为要认识事物,除了不断实践之外再找不到其他方法了。对实践意义的正确的解读应该是: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逐步接近真理)的唯一方法。 四、“反映论”不能认识真理。“反映论”影响了我们好几代人,遗害至今。“反映论”源于列宁对物质有一个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存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存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反映论”由此得名。至今我们的教科书、词典、大块文章,提及物质的概念时几乎都沿用列宁的这个定义,在阐述认识事物运动规律(真理)时也采用“反映论”的观点。我不同意列宁对物质定义的观点。关于对真理的认识,我也不赞成“反映论”。我认为“反映论”既不能认识物质,也不能认识物质运动及其规律,因而也不能认识真理。理由是:物质及其运动规律是不依赖我们的感觉而存在,这一点我与列宁的观点是一致的。我不赞成的是“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我们的感觉是什么呢?人的感觉器官是眼、耳、鼻、舌、身。许多动物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的灵敏程度比人要强得多,是否动物比人更能“反映”物质及其运动规律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为什么人认识世界的能力比动物强得多呢?就是因为人的大脑比动物发达得多。可见离开大脑单凭感觉的“反映”是不能认识客观存在的。感觉固然可以感知客观事物的存在,望远镜、显微镜和各种检测手段的进步,只不过是人感觉功能的延伸,但无论感觉如何灵敏精确,所“复写、摄影、反映”出来的只能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不通过大脑的思维分析,不经过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的“加工”,是不能认识世界的。我用人类认识物质的过程批判“反映论”。古人曾经有“五行说”,认为万物是由金、木、水、火、土5种东西构成的,因为人的感觉器官感知到物体有硬有软,有干有湿,有冷有热,有光泽和无光泽等等,于是经过大脑的思维便产生了“五行说”。“五行说”在客观规律中是不存在的,是主观想象出来的。尽管现在我们知道“五行说”与客观规律相距甚远,但人对认识物质及其规律比起有灵敏感觉的动物强得多了。对于物质的组成,人类后来又有了分子说、原子说、基本粒子说,谁见过分子、原子和基本粒子?《元素周期表》至今还留有不被我们感知物质(元素)的位置。这些“未知元素”的名称、原子量、结构模型及属性都是人主观想象出来的,有些已被证实,有些尚待证实。人类大脑的功能就是把感觉器官从外部获得的、为我们感觉所感知的“原料”,进行想象、推理、假设、判断的思维“加工”,得出主观的、外部世界所没有的认识。所有人类的认识都不是客观的实在、都不是真理,它与真理的接近程度还需要通过实践的检验,让感觉器官获得第二次的感觉。这种感性感觉---理性思维的过程不断重复,这便是唯物论的认识论。“反映论”之所以错误,是因为它只说了“输入原料”的感觉过程,忽略了大脑“思维加工”的过程,以为只要有“正确的输入”就会有“正确的产出”。“反映论”错误造成的社会效果,就是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盛行,扼杀了思维对认识事物的关键作用,把活人变成了机器人!我认为,长期以来我们的哲学教科书、词典、理论权威在论述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意识的相互关系方面是不准确的,在实际应用时也发生偏差和错误。特别是受了列宁“反映论”的影响,简单地套用“存在决定意识”这条原则,以为感知和认知是一一对应的,有什么存在就会有什么样的意识。当人的行为达到预期的结果,就说成是人对客观的“正确反映”,当行为不符合预期的目的,就说是人对客观的“错误反映”。但所有的论述都没有讲清楚,同样的客观存在为什么会产生“正确的”或“错误的”反映。谁会愿意对客观规律做出错误的反映呢?试问,一个人出身于工、农家庭,他有勤劳节俭的习惯,另一个人出身于地主、资本家家庭,他有好逸恶劳的习惯,这是不是对存在的“正确反映”呢?反过来问,恩格斯出身于银行世家,本人的成份属于资产阶级,但他却成了无产阶级的导师,这是不是对存在的“错误反映”呢?一个人既然会对客观事物做出正确的反映,也会做出错误的反映,这种“反映论”对指导实际工作还有什么意义呢?谁的意见是“正确反映”呢?最后还是有权力、有权威的人说了算,他们的话就成了真理。长期以来我们被这种错误的反映论害苦了,思想僵化了,做了很多错事、蠢事。我们应该批判、抛弃反映论。 五、认识真理要靠脑的思维。----论存在与思维的关系。(一)感知不是客观实在。感知就是人通过感觉器官感受到外部事物的信息。感知的功能,对动物、植物、生物甚至微生物都是有的。感知的准确度、灵敏度很多动物比人还要强,但人的大脑胜过一切已知的生物,人就能制造出望远镜、显微镜和各种检测工具去提高自身的感知能力。多少年来人感知的太阳和月亮的大小是差不多的,一冷一热故称“太阴”与“太阳”,这种感知与实际相差何其远也。科学家通过天文观测感受到“黑洞”的存在,黑洞是什么至今人们尚不认识。我们观察到的细胞、细菌、病毒,我们建立的分子、原子、粒子理论都不是客观实在。客观的实在是可以被人感知的,但不论人的感知能力如何提高,人感知到的信息都不是客观的实在。承认“感知不是客观实在”这个概念至关重要,因为这个概念否定了以前正统哲学的“反映论”。人世间不存在什么“正确反映”或“错误反映”,人获得的感知统统都是不正确的,只是误差有的大些有的小些,人类不断进步,误差逐步缩小罢了。(二)感知是思维的“原料”。“不正确”的感知怎样引起人的思维呢?人的感觉器官获得各种各样的感知以后,这些信息传递到大脑以后就会引起人的想象、推理、猜测,这就是思维的过程。鸟会飞,人能不能飞呢,鱼会游,人能不能入水呢?于是就想象出千里眼、顺风耳、风火轮、翻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太阳很热住不了人,月亮很冷于是就猜测有广寒宫,联想到“月里嫦娥舒广袖”。人间的尊卑贵贱,等级森严,于是就幻想出孙悟空大闹天宫。人脑海里的这些“胡思乱想”是人脑特有的思维功能,表达了人的愿望,推动着人去寻找规律,期待着将来也能“飞天遁地”,到海里生活,到月球上去居住。今天人类有了地下铁路,有了潜水艇,有了宇宙飞船,在月球上建立了基地,很多神话里说的故事,人类今天都实现了。我要指出的是:思维是人脑活动的产物。人脑的想象、推理、猜测尽管荒诞离奇,但总离不开感知物质世界这个“信息源”,这就是“物质第一,思维第二”。古人的想象、推理、猜测,即使今天实现了也不是什么对客观的“正确反映”,不能实现也不是什么“错误反映”。人脑的思维活动千奇百怪,这一刻是这样想,另一刻又是那样想,思维是对感知进行“加工”的过程,“成品”尚未制成,无所谓正确与错误。有人要从感知(输入)阶段或思维(加工)阶段就去区分正确或错误,这种观点我认为是不对的。(三)求证才能认识世界。如果人的思维仅停留在想象、推理、猜测阶段,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人是不能认识世界的。古人看到洪水泛滥,就凭空想象是海龙王发怒了,于是就修庙祭祀。第二年洪水果然不泛滥了,就以为“修庙祭祀”是防止洪水的办法,便到处修龙王庙,至今还有人这样做。后来洪水又来了,而且把龙王庙也冲掉了。事实使人感知到修庙不是防止洪水的规律。历史记载大禹采用疏导的办法治水获得成功,人们记住了疏导的办法,就掌握了一部分治水的规律。以后人又不停地想象、求证,知道筑堤坝也能防治洪水,而且要疏堵结合更为有效,人认识治水的规律就逐步深化了。河道疏通了,堤防也筑好了,但有些地方依然会受到历史少有的旱涝灾害,科学家称之为“厄尔尼诺”现象,于是又通过想象、推理、猜测,认为地球的臭氧层穿了一个洞,使地球的气象环境给破坏了,并提出一系列保护臭氧层的办法。这个理论对不对呢,现代人正在求证。求证的结果,不论成功或失败,都会使人获得“第二次感知”。感知----想象----求证----第二次感知,这样的认识过程不断循环,人类的认识便不断深化。我要指出的是:第二次感知是在想象、求证之后,也就是在大脑思维之后才获得的,已不同于第一次的直接感知。人类至今尚不能直接感知分子、原子、粒子的存在,但经过想象、推理、猜测和求证,所建立的粒子理论和模型已经有相当程度的真理性。共产党人所相信的共产主义理论不是感知出来的,是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思想家、理论家经过想象、推理、猜测提出来的。我们要为之奋斗,就是处于认识论的“求证”阶段。长期以来哲学界讨论关于“真理与认识”的问题,都会提到人与动物的区别,都以能否“制造工具”作为区分人与动物标志。猴子会用树枝采摘树上的果子,会用石头砸开果壳,那么树枝和石头算不算工具呢?早期的人类不也是这样生活繁衍过来的吗?可见这个理论是不准确的。人与动物的区别在哪里呢?动物可以有比人更灵敏的感知并做出本能的反应,但只是停留在第一次感知的阶段,由于动物的脑发达的程度不够,无法进行想象、推理、猜测和求证,无法获得第二次感知,认识就无法深化。人从动物进化而来,当人的大脑进化到能进行第二次感知的时候,人就与动物划清了界线。人大脑发育的程度远胜于一切动物,这就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我与传统哲学在“认识论”方面的不同在于:第一,感知是认识之源,没有“原料”就不可能有思维活动。客观存在可以被感知,但感知不等于客观存在。感知与认识没有必然的联系,存在不能直接决定意识。第二,我不同意“反映论”。不论“正确反映”或“错误反映”都不能认识世界。认识在思维之后,认识是思维的结果。任何的认识都是主观的,都不是真理。它与真理的接近程度有待求证,有待实践的检验。 六、真理是没有阶级性的。说真理有阶级性,是我们那自称是相信辩证唯物主义的人说的。我们的教科书、词典、理论权威都说:马克思主义与历史上所有的思想体系不同,公然承认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他们把马克思主义“拔高”奉为真理,又把马克思主义定格为“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这样真理就被歪曲成“有阶级性”了。我们从小就是接受这样的教育,几十年如此,迄今为止仍然如此。马克思主义、真理果真有阶级性吗?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带根本性的是非问题。我认为,“真理有阶级性”不是唯物论的观点。唯物论认为,真理就是物质运动的规律。那些人们经过反复实践检验比较接近客观实际的认识,人们就称之为原理、公理、定理、定律、法则、理论、公式、思想、概念等等。真理是客观的、唯一的,是只能发现而不能创造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承认这一点就不是唯物主义者!我们的一些哲学权威,一方面承认真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另一方面又说真理有阶级性,岂不是自相矛盾吗?什么是阶级呢?阶级只不过是人们按产权占有状况划分的群体,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真理,怎么会有阶级性呢?将来阶级消灭了,辩证唯物主义也不适用了吗?真是荒谬之至。试问:----世界是物质的、日出东方、月有圆缺、勾股定理、牛顿定律和许许多多自然科学的定律,这些规律在人类还未出现以前就已经客观存在着,这些定律有阶级适用性吗?----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价值规律、剩余价值、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规律以及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等只适用无产阶级不适用于资产阶级吗?我重新翻看了过去的教科书、哲学书,奇怪的是,说真理有阶级性的人是承认真理的客观性的,但谁也没有举出一个真理有阶级适用性的例子。教科书几乎都引用了马克思的话:“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马克思这段话不外乎说,他的理论体系能够在无产阶级中得到验证,而无产阶级也会以他理论作为指导罢了。我不知道马克思有没有说过他的理论有排他性,什么人、哪个阶级不适用。我实在想不出有哪个阶级、哪一个人可以违反真理而不遭到惩罚。资产阶级违反价值规律能赚钱吗?我就不信罗马教皇可以不吃东西,单靠精神就可以传道。有些教科书还引用列宁的话:“有一句著名的格言说,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要遭到反驳的。”难道有人接受有人反驳就是真理的阶级性吗?一种道理开始时往往是先由少数人发现,多数人不赞成的。宗教裁判所要处死哥白尼,能说“日心说”对宗教就不适用吗?那时地球就不绕太阳转?试问“日心说”是哪个阶级的学说?历史确实给我们留下很多思想、道理,如“天不变道亦不变”,“三纲”、“五常”,“刑不上大夫”、宿命论,“及时行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之类,确实是只对某一部分人具有适用性,但须知这些思想、道理并不是真理啊!看来那些认为马克思主义有阶级性的人,是把某些道理的适用性当成了真理的阶级性了。他们自称相信唯物主义,口口声声说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是各项工作的指南,难道四海之内从事各行各业的都是无产阶级?这岂非自相矛盾?我们认识的规律都有它的适用性条件。例如:水100 °C为沸点是以常压为条件,牛顿定律以宏观、低速、惯性系为条件,阶级的产生以产品有剩余为条件,阶级的存在以产品不足为条件,价值规律以商品交换为条件,共产主义以产品极大丰富为条件等。这些适用性条件,同样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一部分人赞同就适用,另一部分人反对就不适用,那么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个以上的真理,今天是真理明天就不是真理,这就否定了真理的客观性和惟一性。那些认为真理有阶级性的人,口里说赞成唯物主义,实际上已经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真理有阶级性”的观点不符事实,是违反唯物论的,是一种假冒马克思主义的谬论。这种错误的言论至今没有纠正,这实在是理论的悲哀。马克思主义虽然不是真理,但经过反复实践证明,它的基本原理是比较接近客观规律的。一种主观论述越是接近客观规律,就越具有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属性。不管相信还是不相信,马克思主义对他们都是可以学习的、都是适用的。真理是没有阶级性的,马克思主义也是没有阶级性的。无论什么人,无论哪个阶级违反了真理都是要受到惩罚的。 七、认识决定行为,实践检验对错。(一)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认识决定的。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是由这个人的认识决定的。人的行为是怎样产生的呢?人的感觉器官通过神经系统把外部感知的信息传递到大脑,大脑中具有思维功能的部分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想法”。这些想法可以离奇古怪、五花八门,时而这样想,时而又那样想,甚至两种互相对立的想法都会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脑海之中。这些想法可以在脑海中保存相当长的时间,这就是记忆。各种各样的想法如果仅停留在“想”的阶段,人是不会产生行为的。一旦人认定了某种想法并要付诸行动时,大脑的思维部分就会给大脑具有指挥行动功能的部分下达指令,人的行为器官就会根据指令做出动作。所谓动作是指人的行为器官向外部表达感情,发出声音、肢体行动等。因此,一个正常人的行为都是由认识决定的。当然,本文所指的“行为”是不包括人的本能动作,如心脏跳动、婴儿吸奶、抽搐等,也不包括脑功能有障碍的人的动作。(二)实践检验对错。感知是思维的原料,思维是对原料的加工,认识是思维的结果,行动是对认识的求证。人在行动以前的思维是无所谓对错的,但一旦付诸行动,是非对错就要接受客观规律的检验。规律就是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法则,规律就是真理。主观认识经过实践的检验,如果向真理接近一步那就是正确的,反之就是错误的。人的认识永远不可能等同于真理,因此“绝对正确”是不存在的。下面我举例说明人对规律的认识和应用。例一:“一醉解千愁”是不是规律呢?这确实是局部规律。这条规律的适用条件是“醉了以后”。一个人有很多忧愁,难以解决,怎么办呢?于是大量喝酒把自己灌醉,酒精把大脑麻醉了,失去知觉了,忧愁也就不知道了。他掌握了喝酒可以麻醉神经的规律,运用了这条规律,他达到了预期的结果。哲学认为,他的认识是正确的,他的行为也是正确的。“酒不解真愁”是不是规律呢?这也是局部规律,适用条件是“醒了以后”。喝醉可以暂时忘记忧愁,但醒了以后忧愁依然存在。“酒不醉人人自醉”对不对呢?对的。这也是规律。不喝酒怎么会醉呢?“酒可以御寒,可以解乏”、“酗酒有害健康”等等,都是人对酒规律的认识。人掌握了“酒的规律,”就会运用规律达到自己的目的。一个人忧愁解不开,他会去喝醉暂时麻醉一下,醒来忧愁没有解决。冬天外出喝点酒身体就暖和,劳累了喝点酒就解乏。喝多了会伤身体,所以不要酗酒。哲学认为这个人的认识和行为是正确的,不同情况下运用了不同的规律。例二:“真理就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这句话对不对呢?不对。----“地球自转一周是24小时”,是不是“正确反映”?不是。因为地球自转的速度在变慢。----“共产主义是天堂”是什么样的“反映”呢?客观世界里尚未存在共产主义社会,何来的反映呢?共产主义只是一个可信的命题,是经过人脑的思维,推理猜测出来的,不是反映出来的。至于是不是像天堂般美好,还有待求证和检验。---- 牛顿定律是不是真理呢?不是。客观世界不存f = ma的规律,但限制在“宏观、低速、惯性系”的条件下,这是一条相当接近客观实际的伟大定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对物质运动的描述e = mc2比牛顿定律深刻得多。这些“定律”都是人脑推理、猜测出来的,经过求证越来越接近客观实在,但都不是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离开脑对感知的思维加工,无论多么“正确的反映”都不能认识世界。长期以来我们相信“反映论”,个人迷信、本本主义盛行,吃尽了苦头,受到了规律的惩罚。 八、科学理论的真理性特征。猜想导致求证,求证获得第二次感知。如此反复多次,人的认识就会上升为理论。人类经过几万年几千年的实践,积累了很多经验,形成了很多理论,这些理论对不对呢?还要反复接受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主观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方法”。但问题在于:有许多“理论”是不能立即就通过实践去检验,或者现在人们掌握的知识和手段还不能检验的。对于这种“理论”,我们信不信呢?能不能指导实践呢?譬如,世上有没有灵魂?过去无神论者一概否认,斥之为唯心论。现代医学对脑的活动已经可以通过脑电波进行检测。脑电波是物质的东西,发出以后到哪里去了呢?至今仍无答案。有人说上了天堂,有人说下了地狱。有人根据这种猜测,推想出各种“理论”,如“积德行善”死后灵魂就在天堂,“恶有恶报”死后就要下地狱,还有各种“转世轮回”的经文和论著。应该说至今很多人仍在不同程度地相信着,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为。因为未经检验怎么会知道是非对错呢?此外,“实践”只能当“事后孔明”去判别过去行为的是非,对于未来的行为是无法检验的。譬如,共产主义理论仅是个命题,是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理论家推理猜测出来的,正确与否同样是未经证实的。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相信呢?共产主义运动遭受挫折,有些人对这个理论产生动摇,为什么有些人还要继续坚持呢?因为共产主义的理论符合人类已知的社会发展规律。人要求知,遇事会问个为什么。人能求解,遇事会想怎么办。人能求解,有了认识就会求证。行之有效就是经验,行之无效就是教训。把经验和教训系统化就成了理论。人们学习理论、追求真理的目的,就是为了预知未来,使自己的期望能够变成现实。各种各样的理论都是人的主观认识,都不是真理,但距离真理有多远呢?理论何其多,理论有真假,应该如何识别呢?科学理论有以下两个特征:1.可重复验证。真理有唯一性,接近真理的理论也具有“唯一”的特征。给予相同的条件,就会产生相同的结果,也就是具有可重复验证性。“日出东方”是具有相当真理性的理论。只要人的观测点在地球表面绝大部分地方(不是在极点、不是在人造卫星上),人都可以看到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水的沸点在常压下是100 °C。在高原气压低,不到100 °C水就沸腾了,但加压至1个大气压,水的沸点还是100 °C。只要条件相符,结果是相同的。光直线传播,光速不变的理论,人们用现有的手段反复检测是对的,因此这个理论具有非常接近的真理性。但它不是真理,科学家已经观测到宇宙中传播的光线会受引力的影响而弯曲,有科学家通过推理计算,光在太阳内部的传播速度比蜗牛行走的速度还慢。当然新的理论还要经受实践的检验。人的主观认识永远不可能完符合客观真理,但人的主观认识可以逐步接近客观真理。人们相信并应用着那些经过反复验证、接近真实的理论。凡是科学的理论都具有可重复验证的特征。2.可解释过去。任何科学的理论都有“可解释过去”的特征。“过去”是已经发生的事情,如果一种理论连过去都解释不通就很难令人相信。人类从何而来?现在科学家建立了一套生物进化的理论,经过考古学的不断验证和完善,它可以解释过去,令人可信,因此进化论是逐步接近真理的科学理论。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是有待求证的。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呢?因为它的基本理论,如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能很好地解释过去,它具有科学理论的特征,所以人们寄望运用它去指导将来。它不是教义,不是教条,不是真理,它有待求证。马克思主义与宗教教义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它主张求证,它应该与时俱进不断修正。共产党人相信共产主义理论并为之奋斗,就是要验证这个理论。只要抓住“可重复验证”和“可解释过去”这两个特征,真假理论是不难分辨的 九、学习规律,坚持真理。我们探索规律、学习规律的目的是为了应用。辩证唯物主义讲的就是物质(事物)变化的普遍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适用的,我们党把它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但为什么有些假理论、错理论会长时间为人们所相信、所应用,犯了错误、受了惩罚而不自知呢?归纳起来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没有真正学懂规律。例如:----“差异就是矛盾”不是普遍规律。差异可以构成矛盾,但绝不是凡差异就是矛盾;----“否定之否定”不是普遍规律。事物两次被否定后,前者与后者之间可能会有相似之处,但并非必然相似;----事物发展最终会否定自己,有可能走向反面,但不一定只有反面这一种情况;----“对立面转化”是违反矛盾法则的。事物变化由一事物转变为他事物,被说成是同一事物中矛盾对立面互相转化。----把事物的可分性说成是“一分为二”,把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说成是“对立统一”,把可分事物的整体说成是矛盾的统一体,把“统一体”说成是矛盾的“同一性”;----“两类矛盾”的提法根本就是违反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把必要条件当成充分条件,把个别当成一般,把局部当成全体往往是各种假理论常用的手法。每当遇到理论与实际不相符的时候,便被那句“在一定条件下”的状语给吓唬住了,所以没有深究下去。一个把辩证唯物主义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对最基本的原理都理解错了能不犯错误吗?第二是不会用、不敢用。没有学懂,就会“拿不准”,自然就不敢坚持己见。导师、领袖、权威的解释,再加上长期的极左宣传,断章取义的引经据典,久而久之,很多人尤其是党员的脑筋生锈了,思想僵化了,这便是造成本本主义盛行,形而上学猖獗的原因。例如:----真理有阶级性,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学说;----资本主义垂死,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打倒几个资本家就以为是推翻了资本主义;----我国现在是先进社会制度与落后生产力的矛盾;----没有对立面的工人阶级,没有被统治阶级的统治阶级;----生产力落后也可以搞社会主义,还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没有阶级的阶级斗争,还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用“社会主义”这个命题,作为区分是非、敌我的标准等等。以上这些都是由于理论错误导致的政策错误和行动错误。“最高指示”、“句句是真理”、“三忠于”、“四无限”、“两个凡是”,这与“经文”、“教义”、“圣旨”还有什么区别?从理论、思想领域的斗争看,这些发生在共产党身上的错误言行,不管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实质都可以归结为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提出的挑战。与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和封建王朝不同的是,这场斗争发生在共产党内,是打着唯物主义的幌子反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因而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不管是谁违反了客观规律都要受到惩罚的。国际共运亡党、亡国、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难道教训还不深刻吗?我国建国以来走过的弯路和挫折难道还不要总结和反思吗?现在回想发生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那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是多么重要。自称信奉辩证唯物主义的共产党人,连什么是真理都搞不清楚,是应该自惭、自省的。100多年来的共产主义运动证明,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没有错,而是幼稚的共产党人没有掌握好这些基本原理。至于一些人懂得了规律,知道是非对错,但由于种种原因不敢坚持真理,甚至助纣为虐,这不是认识的问题,而是个人品德的问题了。马克思说,“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学习规律,修正错误是我们这些后来者应有的责任,也是一切辩证唯物主义者应持的态度。时下假理论、伪科学俯拾即是。扰攘一时的“气功”、“特异功能”,至今还没有一例是通过科学验证的。鬼、神存在论,人类相信了几千年,至今没有找到可以经得起检验的鬼神例证。也许有人会认为现在的科学手段还不足以验证,但相信这些“理论”的人主张验证吗?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发表时,很多科学家听都听不懂,认为质能互变,时空关联的理论不可思议。现在“质能互变”已被证实和利用,“时间会因速度的增加而变慢”科学家正在求证。但凡主张求证的理论就有可能是科学的,但凡不主张求证,说什么“诚则灵”之类的理论,就必定是假理论、伪科学无疑了。至于那些故意制造伪证、胡诌什么“世界末日”的“理论”是欺骗行为,不属于探讨真理的范畴。不管什么理论,也不管这种理论多么深奥离奇,只要运用科学理论的两个特征,抓住是否“主张求证”这块试金石,人们就可以辨别真伪,防止上当。以上是我对真理概念的认识。 伍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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