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外林园林公司欠老百姓大药房官网的工资十二年了不发

  关于巨额国有资金失踪、相关国家公务人员涉嫌贪腐、挪用及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举报 (之一)(之二)(之三)  我们是辽宁省丹东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原东港市水产局)下属国有企业职工,由于1995年东港 市水产局成立了一个与日本的合资企业-东宇水产有限公司,通过正式招工和从东港市水产局下属的其他国有企业调转的方式,组成了有十一个人(现剩九人)的公司员工队伍后,专门从事水产局下属企业:国营东港市贝类示范养殖场和东港市滩涂贝类管理站所生产的杂色蛤出口到日本的业务,由当时的东港市水产局局长杨吉良任公司董事长,水产局的几个中层干部任公司董事,最初给职工定的工资标准为每月工资480元,两三年后涨到每人工资580元,据我们职工的模糊记忆当时公司每年的净利润为三百万至五百多万之间,杨局长给我们职工们开会时说:之所以给大家工资定的不高,是考虑到大家都是国企员工,要细水长流,这些钱都是单位的,如果以后公司没有业务开展了,那么公司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可以保证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直到正式退休。  可事实后来并非如此,到2003年五月公司没有业务时,据说公司账面还剩四百多万元左右,但我们职工所知道的公司费用的支出,就是十一个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买了一块工业用地花了五十万元,再无其他,那么其余的巨额资金怎么会消失了呢?钱去哪儿了呢?没有人说明,只是还继续给职工们开着580元的工资。  到了2003年左右换了新任局长雷天国后,职工们的工资逐渐就不能按时发放了。我们找到了当时主管我们的水产局副局长冯忠堂后才知道,公司仅剩的这点钱又被局长借给贝类示范养殖场用于经营了,至于数额多少不清楚,大约近两百万元吧。(注:这里需要声明的是,此时东港市贝类示范养殖场已被私人承包了,而承包的企业主竟然是水产局在任的另一位副局长)又借给了水产局供热站四十万左右(注:声明一下,当时供热站站长竟然同时是我们公司的会计)剩余的钱不知哪去了,反正账面是没有钱了(再次声明下,所谓借出去的款项至今也无人知道是否收回)至于那么多公司的巨额资金为什么没有了,他也不知道。风传杨局长拿走了多少百万,雷局长买车用了几百万,雷局长妻子开饭店专供水产局人员每天午餐的费用也是从这里出的等等,我们也不知道真假,因为无从知道。能清楚帐目的会计不知如何让局长给弄成了公务员,担任海洋与渔业局的渔政科长。  因为开不了工资生活无望,职工们找到了雷局长,雷局长态度非常好,表示鉴于职工反映工资太低,不足以维持生活,局长决定给大伙月工资再涨一百元,以后局里保证职工的生活工资,请大家放心,不要再来找了。  到了2009年左右,又一新任局长张旭到任之后,工资开了一段时间就又停掉了,职工们的生活又陷入了困顿之中,只好又多次找张局长,期间得到的两个说法:一是你们是合资企业就是合资人,合资企业解体了你们就该回家,当我们据事实讲明我们的职工身份是拿着水产局开具的调令来的而且调令交给了水产局的行政办公室这一情况后,张局长表示认同,但随之而来的说法是:你们这块现在没钱,以前的事儿他也不知道,但他本人将想尽办法,就算是去借也要给职工们发放生活工资,同时还提醒我们不要往上面找了:你们的目的是为了开工资,把谁弄个好歹的都不好,反正不管怎样都是开工资嘛,我给你们开就是了。  在张局长的努力下,我们的工资就断断续续地发放着,从此形成了一个可笑又极为可悲的局面,由于这点儿活命的钱不能按时发放我们一次一次地去找张局长,找了就发,不找就不发,这期间张局长对我们说:筹钱给职工开工资的目的,他在咨询、运作出售公司那块而工业用地之事,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区区这几个生活费始终没有发放,直到2014年中秋节过后9月15日我们无奈地找到了张局长,张局长表示,按理说他是应该管我们职工的,他本人也通过局委会研究,鉴于你们工资太低,从今年6月份开始再给职工月工资涨一百元,可是没钱发呀,他也知道我们几个月没开工资了,但就是筹不到钱了,因为给你们开工资已经到外面借款二十多万元了,真没办法了,工资是开不了了,这就是我们得到的答复,时至今日,我们也没有发放生活工资。  我们愕然了,大家现在都是四十多岁到五十多岁的年纪,作为国企员工,最长的工龄已经三十四五年了,上有老下有小,孩子们大部分都在上学,我们如何生活下去呀?难道我们为国家贡献了大半生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献给了国企,到最后上了年纪就换来这样的下场?况且,就现如今水产局也不是没有国企,个别的时候还在用人招工,可我们为国企贡献了数十年的职工,怎么就连最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了呢?  还有我们的待遇问题,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若干年前就停交了,我们现在连得病的权利都没有了,只能祈求老天保佑,别让我们生病,否则拿什么治病都不知道,还有一个可笑又可气的事情,最初杨吉良局长在任时,给所有职工办了医保卡,可从办卡开始到现在,这张医保卡里从来就没有一分钱,始终是空卡,这就让我们想不通了,为什么要办这张卡,空卡我们如何治病?国家要求全民医疗保险,大病有钱治有人管,怎么到了我们普通百姓这儿就享受不到党的阳光了呢?是我们不是中国人?还是我们压根就不是人?他们这些“人民公仆”就是这样的待遇吗?  我们普通百姓是不会算那些花里胡哨的帐的,况且真实的账人家也不会让职工知道,但仨多俩儿少我们还是能看明白的,就以我们公司的利润及全体职工的收入而言,这些年来就算是本金不动,光是公司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就足够足够我们几个职工开工资的了,怎么就没钱了呢?钱到底去哪儿了呢?总得有个清楚的来龙去脉吧?这可是堂堂正正的国有资产呐!就算你把这些钱拿去救济了非洲难民也总得有一个清楚的公布吧?让我们知道后感觉脸上有光,虽然我们自己的生活无法保障。  在就那个所谓的借出钱的问题,在广大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公司的钱借出给私人经营用,本公司又没有收益,这到底算是借?还是算挪用公款?还是算别的什么?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个公司从成立开始,公司的会计一职就由水产局里一位女性人物担任着,当公司没有业务发展时,人家又能同时担任水产局所属的供热站的站长,供热站与水产局脱钩解体后人家又高就在水产局的党办,现在更是高就成为水产局中层干部-渔政科的科长,同时我们公司的事人家还参与着,不过人家可是置身事外,按着这位女人物的说法是,你们身在合资企业就是合资人,合同终止了,你们就该回家,我们对这一说法搞不懂,就在会上给这些领导们打了个比方:说中美友好建交,中国派大使去美国履行国家职责,假如有一天中美关系恶化,双方断交那么按领导的逻辑中国政府所派出的大使就应该在美国就地下岗回家?也可能还回不了中国的家了,因为按领导的逻辑大使身在美国,就是美国人,怎么能回到中国呢?这么简单明了的道理以此女人物的精明能不懂?如果真的不懂,这样的水平是如何担任国家公务人员的?而且还是个领导?这不是误国嘛!如果是懂,那为什么要昧着良心说话呢?为什么要急着把我们这帮人赶尽杀绝呢?这不是误民嘛?其次这位女人物怎么不按这个逻辑来办呢?你是合资人还是国家公务人?我们职工搞不明白,企业兴旺有钱是肥肉时,人家是企业管钱的,当企业挪空后,人家又安然出任国家公务员,真是左右逢源呐!扑克牌里面的是“混儿”不过如此吧?为什么历任局长对这位女人物赏识有加大力提拔呢?是这个人真有能力?还是因为人家的丈夫时任东港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局长?现任东港市检察院反渎职犯罪负责人?  基于上述情况,在我们无法生活的状态下,被逼无奈,我们分别与日和日给民心网和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中心实名反映了情况,民心网方面至今没给任何正式答复,国家信访局方面经过省市县信访部门层层转发,又把问题转给了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的书记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找到我们,给了我们一份关于《东港市某单位不给职工发工资及公司资金不明的问题的答复意见书》就别无下文了,也没有说明我们的生活工资怎么解决。  对于这份意见书我们认为极不负责,有推脱,掩盖,欺下瞒上,包庇,混淆是非,不作为,官样文章之嫌。  原因有  (1)该书只是说公司现有的资金状况,对多年来公司资金的来龙去脉丝毫没有提及,而且说出了公司还有几十万元钱,与前面给我们开会时说的不仅没钱反倒欠别人二十多万元钱形成了反差。  (2)职工身份问题,答复意见书上说:不管以前是什么身份,自调入之日或招工之日起,上述人员便失去原身份,成为合资企业职工,其工资待遇及各方面都按照法律和合资企业章程执行,这让我们大感意外,没想到朗朗乾坤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什么时候告诉我们调入起就失去原身份?你若告诉我们,我们会到这儿挣月工资480元?有这样的法律?我们可是手持海洋与渔业局的调令,从你海洋与渔业局下属国有的企业调来的,调令是交给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办公室的,退一万步说:若要失去原有身份,身为海洋与渔业局的局长的董事长和身为海洋与渔业局中层干部的科长们怎么不失去公务员身份?这是哪家的法律规定的呢?国家法律法规三令五申不准国家公务人员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为什么国家公务员的局长科长们还兼任着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呢?你们怎么不按法律法规办了呢?他们为什么还继续当着公务员,还高升了呢?这又是哪家的法律规定呢?难道中国的法律只是针对着普通百姓吗?难道中国的法律是为保护公务员和当官的而制定的吗?对老百姓正常的维权推三阻四讲法律,对你们这些人民公仆怎么就不讲法律了?明摆着的猫腻儿,脑袋进水了的人都知道里面的文章,你们怎么就装聋作哑?在保护谁?捂住什么?还讲法律?现如今国家三令五申不准拖欠民工工资,你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海洋与渔业局公然违背国家法规拖欠我们职工工资至今,你不违反法律吗?你为什么不执行国家法规呢?是因为我们还不如民工吗?合资公司的会计,同时兼任海洋与渔业局供热站的站长,最后升职为海洋与渔业局的渔政科长,公司的钱还要借给供热站,至今未还,供热站还解体了,钱哪去了不知道,这又是哪家法律规定的?对这位女人物给了公务员身份,对我们普通百姓连仅有的国企身份都要剥夺,这是为什么呢?如此一来让我们不禁猜测,这到底是权利的力量还是金钱的力量呢?我们公司如此的巨额国家资金到底去哪儿了让我们浮想连篇了。  (3)该答复意见书,我们认定为地地道道的“官人股”文章,整个意见书里到处充斥着“完善的制度”“严密规范”“合法可查”“法律规定”“依法处理”“确保职工利益”“积极引导”等等文字秀,就是不办一点儿实事儿,我们从2014年6月至今没领到一分钱生活费,这个意见书还大言不惭地在谈“依法处理”“确保职工利益”。这是不是有点太耍戏老百姓了?难道我们老百姓就养活着这样一些不接地气而且睁着眼睛说瞎话官官相护的官僚?  (4)我们也不禁对国家信访局的办事程序有点看不懂了,让海洋与渔业局这帮官僚们来处理他们自己所做的事,无疑与让杀人犯来调查处理该案件一样,能有个什么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这份意见书还登在了国家信访局的处理结果上,由于我们不满意此答复意见书,又与日写了申诉材料投到了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中心,我们每天都跟踪关注处理过程,只见到国家信访局于日将此件转到了辽宁省信访局后便无下文,我们开始还天真的以为可能因为要开两会的原因,领导比较忙,我们可以等等,可两会已结束多日了,还是老样子,我们实在等不起了,毕竟“民以食为天”嘛,我们也找过当地的信访局和东港市政府办主管民心网的领导答复都是:我们的情况他们深表同情,但他们的职责范围只能到此为止,建议我们寻求别的途径解决。   (5)无奈,我们又来东港市纪委举报中心,举报我们单位国有资金失踪问题。纪委举报中心的一们接待人员答复说:国有资金流失问题不归他们管,建议我们找别的部门或途径。至于我们反映的海洋与渔业局领导等国家公务人员同时担任合资企业董事长和董事,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等违纪和涉嫌贪污、挪用,侵占等违法行为,该接待人答复说:国家在2014年前是充许国家公务人员兼职商业经营的,是在2014年开始禁止的,你们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们所兼职经营商业活动的事儿是发生在2014年以前,所以他们不违纪,也不违法。  我们迷惘了辽宁省东港市的事儿就这么难办吗?他们这些掌握权力的人,随心所欲地解释国家法律法规,只要对他们这些当官的有利。他们在捂什么呢?是官官相护还是利益攸关?  我们是最普通的百姓,不想争也争不过人家,因为我们没有话语权,没有掌握别人命运的刀把子,更没有背景,现在的遭遇让我们生活无望,更无法忍受如此的环境,如今报纸电视宣传的政风清明的大气候又让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所以才写了这封信,我们想弄明白的是,这件如此明了简单的事,为什么就不能有个清晰的说法?非得闹成群体事件才能有结果吗?非得把规规矩矩按程序办事的百姓逼成进京上访者他们才高兴吗?我们希望媒体记者帮我们公开此事,让天下百姓和仁人志仕来评判一下,还我们这些为国企效力大半生的百姓一个公道,没有非分之想,只想让我们有一个生存下去的权利和环境,享有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生存权,不管怎样,只要能让我们生活下去,别无他求!  麻烦你们了  举报人:张俊秋   张海波 杜建军 马远泉 赵厚平 辛延春等  续  我们与日投诉到辽宁网上信访受理中心的《关于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拖欠员工工资及公司资金不明的问题〉一事,于日得到了海洋与渔业的回复,给了我们一份关于此项问题的答复意见书。令人诧异的是,此答复意见书竟然和最初海洋与渔业局给我们出的答复意见书99%是一样的。我们正是因为最初的答复意见书太假,涉嫌不作为、包庇、罔顾事实、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才向辽宁网上信访受理中心投诉的,没承想,海洋与渔业局又把原来的答复书拿来搪塞。我们找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答复说:等过了年以后再说。类似的话我们听过多次。等到多会儿是个头呢?我们近两年都没开生活费了,拿什么过年呢?是因为此事关系利害的人领导不便得罪?还是拖到局领导换届,一拍屁股走人?这样就能做到谁也不得罪?职工生不生活、得不得罪没有关系?我们只能瞎猜测了。职工的诉求就是按照国家政策来解决我们的基本生活问题,过份吗?这份意见书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还有一个让我们不解的是,为什么我们的投诉一级一级往下转,最后转到海洋与渔业局来处理??这样的处理方式能有个什么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没办法,我们只好又于日向辽宁网上信访受理中心申请复议,至今我们在网上看到的办理情况是  日 辽宁省信访局 登记  日 辽宁省信访局 转往 辽宁省丹东市信访局  日 辽宁省丹东市信访局 转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信访局  日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信访局 转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又是一级一级转了。难道我们的上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一级一级转吗?我们于2014年末给中央和辽宁省纪检监察部门在网站上针对国有资产去向不明的问题也进行了相应的举报,网上倒是受理了,看办理动态是转到了丹东市纪检监察部门。可直到2016年元旦后一直没有任何反馈。无奈我们去丹东纪检监察部门打听一下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早就转到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处理了,没什么结果。难道我们国家现在打出的“老虎、苍蝇”,都是转到“老虎、苍蝇”们那儿,由他们自己处理的吗?这是自查自纠吗?若是这样的话,这“老虎、苍蝇”也太高风亮节了吧?还用打吗?上级部门怎么连一点责任都没有?只会当传球手?  附我们对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答复书的质疑:  我们是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国企职工,由于1995年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东港市水产经贸公司与日本合资成立一个外贸窗口-东宇水产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企业:国营东港市贝类示范养殖场和东港市滩涂贝类管理站所生产的杂色蛤出口到日本的业务,是由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办公室开具的调令,自调入/招工之日起,也没有和东宇水产有限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人员档案关系一直在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办公室保管。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副局长、企管科长是以东港市水产经贸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职员的身份委派进入东宇水产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董事的。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供热站的会计(后又担任供热站的站长)同时担任东宇公司的会计。东宇水产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P69:第二章 承办企业基本情况 甲方概况:东港市水产经贸公司现有职工15人。其中技术人员4人,管理后勤人员3人,工人8人。――略。我们的工资也是按照国企的标准来执行的(虽然2003年以前每年的净利润至少三至五百万元)。1996年底海洋与渔业局领导给我们开会时也说过为了能把我们工资开到退休,细水长流,工资是按本地区国企标准(480元/月),当时参加会议人员有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副局长、企管科长。我们不仅给东宇水产有限公司工作,每年忙完出口业务后的12月——2月和5月——9月,职工在固定在东港市水产经贸公司进行投播苗种、看护滩涂、船舶维修等日常养殖生产工作。况且2007年东宇水产有限公司合资已经到期,而海洋与渔业局一直延续发放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发放到2014年6月。以上这些已经证实我们和海洋与渔业局所属国有企业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  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日给我们的答复意见书上:职工身份问题。该公司职工共10人,现有在职职工9人,其中3人从东港市水产供销公司调入,1人从东港市水产养殖公司调入,1人从东港市黄土坎农场调入,1人从孤山丝绸二厂调入,3人招工,1人退休。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合资企业职工,在企业清算时,参照国企改制政策安置。委派到合资企业的职工,在合资企业清算时,原单位存在的,可回到原单位,原企业不存在的,可参照国企改制政策安置。  可是我们想问问,何时安置?怎么安置?近两年不给分文工资,让我们喝风等安置吗?是不是让我们饿死了就省得安置了?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国企水产经贸公司不存在吗?到如今也没有给我们一个安置办法,连工资也分文不给,你让百姓怎么活??  答复意见书上:公司现存资产状况。截止日,公司帐面其它应收款792,000元,其中东港市水产供热站480,000元(东港市已实行集中供热,供热站这个单位已经停止运行,人员已分流),东港市水产经贸公司312,000元;其它应付款为120,000元(此款系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出面协调形成的为解决职工工资和福利而发生的借款)。而且,东宇公司于日已经期满。按公司章程第十一章第六十九条和七十二条规定,合资公司经营期满后,应当清算终止注销。但因公司部分员工不同意清算后终止注销,使本应依法进行的清算工作被迫中止。另: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没有权利和义务管理东宇公司。  我们想问问,如果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没有权利和义务管理东宇公司,那么是谁开调令把职工调来的?东宇公司的巨额资金是怎么花出去的?是谁把东宇公司的资金借出去的?总得有人签字吧?既然水产供热站已经停止运行了,那借出的钱呢?不用还了?供热站的主管单位不是海洋与渔业局吗?这个供热站的会计、站长、再加上东宇公司的会计是同一个人,不是海洋与渔业局任命的吗?不也是在东宇公司领取工资和福利吗?供热站停止运行了,不是海洋与渔业局又给任命成局渔政科长,给了公务员身份吗?借给供热站的钱为什么要不回来?是不想要吧?是以供热站借钱的名义把钱倒腾变性质了吧?东宇公司所积攒的资金,就算是银行的存款利息都足够给职工们开工资的了,为职工解决工资而借别人的款?那东宇公司的钱哪儿去了?这可都是正儿八经的国有资产。  就是在2007年9月东宇公司与日方合作期满时,时任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雷天国,曾让当时的办公室主任孙家贵召集我们职工开会,手拿两种合同书,说:“只要你们所有职工与东宇公司既签署建立劳动合同,同时又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按国有企业下岗买断工龄的方案来补偿”。一个主管劳资的主任在诱导员工左手签建立劳动合同,右手签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何意?在职工提出置疑后,宣布散会,工资以后照常发放,这又是何意??并不是部分员工不同意,是所有员工都不同意。因为2007年海洋与渔业局就是想把我们国企员工按合资员工来处理,从而隐藏并转移实际清算后的巨额财产。事实上是在职工没有被蒙骗而意识到真相后,海洋与渔业局怕违法违规挪用的资金暴露而收手的。如果海洋与渔业局真是依法进行清算工作,就能因部分员工不同意而中止?这也太高看部分员工了吧?我们可是法制国家呀  再续 日 辽宁省信访局 登记  日 辽宁省信访局 转往 辽宁省丹东市信访局  日 辽宁省丹东市信访局 转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信访局  日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信访局 转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日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出具 不予受理告知(应该通过诉讼途径)  这是网上申诉受理情况的追踪。这样的结果既在我们的意料之中,又使我们深感意外。意料之中的是:我们的省、市 、县转来转去,最后转到了当事一方的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让他们自己来处理,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深感意外的是:一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且是一个被投诉的对象,竟然能做出对此事件不予受理的定性,这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做法,实在是太具特色了!!!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的领导们只负责转发?除此之外概不负责??那要如此多级别的信访部门何用呢?有个传达室就足够了吧?最后的裁判权归当事的一方,这是让我们老百姓做什么梦也是想不到的。  我们不知道接下来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是否会主持正义,还我们职工一个公道,但仅凭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这样无耻的做法,就足以让人感觉到东港市的事是多么的难办了,老百姓难啊!!!新闻媒体天天报道打了多少老虎,反了多少腐败,但是我们老百姓的希望在哪儿呢?到底是打的哪门子老虎?反的哪门子腐败呢?我们身边的腐败一如往常,且更加蛮不讲理了呢?我们不指望他们能为人民服务,只有希望能按国家政策,还我们老百姓一个生存下去的公平的环境,这是人的最起码的生存标准吧?难道还能不让人活了吗??  我们是投诉无门了,只能在这呼吁一下青天大老爷们能过问一下我们所投诉的问题,还我们一个公道。否则,我们只能绝望了。  最后我们申明一点: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辖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政府职能部门的“人民公仆”们逼成了这样——生活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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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人已经被双规!双规是中国检察院或国安针对干部贪污、滥用私刑要求被举报人在规定的时间交代规定的问题,这就叫双规。意思是这干部完了。
  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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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林外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林外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建设、植树造林、园林设计、施工和植物养护管理。公司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造林丙级资质,并建立了完善的安全质量控制体系,通过了ISO《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联合认证。公司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指定单位,是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 &公司1996年成立,拥有近二十年的绿化施工、绿化养护、造林和市政工程的项目实施经验,技术精湛,综合实力雄厚,自有经营近800亩苗圃基地,各类专业机械设备齐全,更有一支素质优良的园林工程专业化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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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公司工作需要,特向社会招聘以下人才:
一、水电设计师(3名)
1、水电专业毕业,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2、主持或负责操作过3个以上项目的水电设计、按计划保质量,维护公司利益,确实有效地推进工程项目的落地;
3、具备良好的设计理念、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熟悉城市规划相关设计规范,有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编研中心等经历;
5、能熟练使用AutoCad、Photoshop、sketchup等相关设计软件、能适应加班;
6、在规划设计中应执行国家及地方规范、规定及标准。
7、国家重点院校毕业优先;高等学历优先;有稳定的长期的甲级城市规划院或品牌景观设计公司工作经验优先;沟通协调、组织统筹、耐心耐压强者优先;有旅游生态景观项目经验优先录用。
待遇:元或面议
二、水电设计师助理(3名)
1、水电专业毕业,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一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2、具备良好的设计理念、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能熟练使用AutoCad、Photoshop、sketchup等相关设计软件、能适应加班;
待遇:元或面议
三、园林绿化设计师(3名)
1.园林、园艺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西南地区植物,能进行小区和市政公园等不同类型的绿化配置,如有现场指挥绿化施工经验的优先;
3、熟悉有关园林设计规范、苗木种类及施工方法,有园林方案设计能力,对园林专业图纸有判断能力,熟练使用CAD、PhotoShop等专业软件、office等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责任心、上进心、有团结互助的合作精神、原则性强、善于沟通、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
待遇:元或面议
四、园林绿化设计师助理(3名)
1.园林、园艺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西南地区植物,能进行小区和市政公园等不同类型的绿化配置;
3、了解有关园林设计规范、熟练使用CAD、PhotoShop等专业软件、office等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责任心、上进心、有团结互助的合作精神、原则性强、善于沟通、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
待遇:元或面议
五、绿化施工员(3名)
要求主修园林等相关专业,绿化和园林景观等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电脑相关软件操作,有较强的责任心、上进心、有团结互助的合作精神、原则性强、善于沟通、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
待遇:元或面议
六、水电施工员(3名)
1、水电专业毕业,有水电施工一年工作经验,有园林水电施工经验的优先;
2、按计划保质量,维护公司利益,确实有效地推进工程项目的落地。
3、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
待遇:元或面议
七、园建施工员
1.园林、园艺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西南地区植物,能进行小区和市政公园等不同类型的绿化配置,如有现场指挥绿化施工经验的优先;
3、熟悉有关园林设计规范、苗木种类及施工方法,有园林方案设计能力,对园林专业图纸有判断能力,熟练使用CAD、PhotoShop等专业软件、office等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责任心、上进心、有团结互助的合作精神、原则性强、善于沟通、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
待遇:元或面议
八、工程项目助理(10名)
要求主修园林等相关专业,绿化和园林景观等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电脑相关软件操作,有较强的责任心、上进心、有团结互助的合作精神、原则性强、善于沟通、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
待遇:元或面议
九、水电技工(3名)
1、水电技术工人,具备三年以上水电安装技术工作经验,
2、按计划保质量,维护公司利益,确实有效地推进工程项目的落地。
3、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
待遇:元或面议
十、建筑工地仓库管理员(3名)
岗位职责:负责施工场所的仓库管理,做好进、出货物的登记等。会运用办公软件。
任职资格:工作积极,做事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
待遇:元或面议
十一、工程会计(1)
1、财务专业毕业,持会计从业资格证,熟练常用 office& 办公软件,有一定的财务对账基础,对数字敏感,能吃苦耐劳。
2-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有本行业经验者优先。
十二、资料员(3)
1.建筑工程或园林、园艺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工程资料收集编制。
3.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责任心、上进心、有团结互助的合作精神、原则性强、善于沟通、能吃苦耐劳。
能适应加班。
待遇:元或面议
十三、园林绿化养护工人(3)
能吃苦耐劳,完成公司、部门上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待遇:元或面议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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