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校长级别汪昌生现什么级别

南昌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 今日头条()
南昌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点击上方“南昌检察” 可以订阅哦!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安排,南昌市检察院和市扶贫办联合决定,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时间跨度为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南昌市检察院、市扶贫办联合成立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炽任组长,市扶贫办主任符开辉任常务副组长,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莉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詹太健,市扶贫办副主任汪昌生任副组长。6月1日,南昌市检察院、市扶贫办联合召开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南昌市扶贫办主任符开辉出席新闻发布会南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莉芬出席新闻发布会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法制日报、江西日报、新法制报、南昌日报、南昌电视台等15家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南昌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第一新闻发言人杨志勇就全市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南昌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第二新闻发言人朱勇主持新闻发布会专项工作三大目标任务一是依法打击犯罪。聚焦“五个一批”工程,整体联动,全面出击,重点突破,依法集中查办一批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形成持续震慑。二是积极预防犯罪。深化预防工作,推动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资金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三是维护和谐稳定。通过依法惩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公众号ID:ncjiancha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南昌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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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6]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昌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昌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16923
南昌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6]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扶贫政策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化整为零、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借机敛财、欺上瞒下等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span lang="EN-US" style="mso-bidi-font-size:16.0font-family:仿宋_GB年至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15日前)1.成立机构。2、制定方案。各县(区)扶贫办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县(区)政府的统一安排要求,结合实际拟定监督检查方案。监督检查方案于9月29日前报市扶贫办。3、动员部署。一是各县(区)扶贫办要按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部署落实工作,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开展自查工作。二是多形式、多渠道搭建举报平台,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各县(区)扶贫办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自己的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或微信号,还要在单位、办事窗口、街道社区等醒目位置张贴,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三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县(区)扶贫办每月18号定期向市扶贫办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底前)各县(区)扶贫办要按照全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扶贫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必须达100%。1. &2. 各县(区)扶贫办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办汇总。(三)重点检查阶段(2016 年11月底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县(区)扶贫办要按照洪办字[2016]23号文件及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重点检查迎检工作。在重点检查阶段,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抽调专门力量或聘请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组织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在11月底前结束。重点抽查的范围是:以前检查发现存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资金量比较集中的项目;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各县(区)扶贫办要积极配合重点检查工作,并于11月底之前将相关情况报市扶贫办。(四)迎接上级重点抽查阶段(2016年12月)各县(区)扶贫办对自查自纠及市级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边查边改,依规依纪处理,做好迎接上级重点抽查各项准备工作。(五)整改完善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一是对此次检查(包括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需要移送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是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部门和县区(开发区、新区)在民生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民生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三是书面总结。各县(区)扶贫办要将民生资金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包括检查的做法、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市扶贫办。(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是今年“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项目。各县(区)扶贫办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分类指导。(二)问题导向,提高实效。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要按照“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整改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认真做好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三)严肃追责,从严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如实上报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由重点检查、上级抽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搞形式、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单位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通过监督检查,切实查清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各种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网上监督系统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资金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民生资金运行安全高效。您的位置:
为切实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6]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昌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昌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16923
南昌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6]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扶贫政策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化整为零、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借机敛财、欺上瞒下等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span lang="EN-US" style="mso-bidi-font-size:16.0font-family:仿宋_GB年至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15日前)1.成立机构。2、制定方案。各县(区)扶贫办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县(区)政府的统一安排要求,结合实际拟定监督检查方案。监督检查方案于9月29日前报市扶贫办。3、动员部署。一是各县(区)扶贫办要按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部署落实工作,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开展自查工作。二是多形式、多渠道搭建举报平台,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各县(区)扶贫办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自己的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或微信号,还要在单位、办事窗口、街道社区等醒目位置张贴,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三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县(区)扶贫办每月18号定期向市扶贫办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底前)各县(区)扶贫办要按照全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扶贫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必须达100%。1. &2. 各县(区)扶贫办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办汇总。(三)重点检查阶段(2016 年11月底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县(区)扶贫办要按照洪办字[2016]23号文件及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重点检查迎检工作。在重点检查阶段,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抽调专门力量或聘请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组织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在11月底前结束。重点抽查的范围是:以前检查发现存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资金量比较集中的项目;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各县(区)扶贫办要积极配合重点检查工作,并于11月底之前将相关情况报市扶贫办。(四)迎接上级重点抽查阶段(2016年12月)各县(区)扶贫办对自查自纠及市级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边查边改,依规依纪处理,做好迎接上级重点抽查各项准备工作。(五)整改完善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一是对此次检查(包括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需要移送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是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部门和县区(开发区、新区)在民生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民生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三是书面总结。各县(区)扶贫办要将民生资金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包括检查的做法、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市扶贫办。(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是今年“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项目。各县(区)扶贫办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分类指导。(二)问题导向,提高实效。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要按照“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整改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认真做好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三)严肃追责,从严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如实上报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由重点检查、上级抽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搞形式、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单位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通过监督检查,切实查清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各种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网上监督系统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资金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民生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原题:南昌市检察院: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新华网南昌6月1日电 6月1日,南昌市检察院、市扶贫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双方决定,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时间跨度为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南昌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炽表示,此举旨在推进南昌扶贫开发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落实到位,促进全市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据悉,此次专项工作有三大目标任务:一是依法打击犯罪。聚焦“五个一批”工程,整体联动,全面出击,重点突破,依法集中查办一批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形成持续震慑。二是积极预防犯罪。深化预防工作,推动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资金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三是维护和谐稳定。通过依法惩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南昌市检察院、市扶贫办联合成立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炽任组长,市扶贫办主任符开辉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反贪局长詹太健,市扶贫办副主任汪昌生任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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