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进副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实验师的条件

2015高级职称聘任条件_通知_学院_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作为一项求新的事业,经二十年的悉心设计,学院已成为覆盖本科、硕士和博士之人才培养层次、江苏省内专业设置最为齐全的新闻与传播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于1995年,前身为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新闻专业,1964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迄今已近50年。
现有教职工66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9人,50岁以下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或在读的约占80%,是省内教师人数最多的新闻与传播学院。
加强物质文化建设,美化校园环境,构建学生健康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2015高级职称聘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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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45& & & & 64120242112111&[转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一、评审范围
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培训中心、职业高、初中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等级及类型
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高级实验(实训)师、实验(实训)师、助理实验(实训)师。
&&& 三、评审条件
& (一)高级讲师
&& 1、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
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任讲师期间取得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至2011年底不满5年的,讲师任期须满7年。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负责学生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的老师以及长期驻厂(企业)的带队指导老师,学校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并且最少有一次为优秀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可以按规定的任职年限晋升。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特别优秀的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评审。
&&& 3、外语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B级及以上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合格通知单。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4、计算机应用、教师资格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师资格证,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 5、业绩成果条件
A、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任现职期内,系统的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专任教师年授课在320课时以上;兼职教师年授课在160课时以上;校级领导年授课在100课时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水平较高,参加教学赛讲教师本人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省一等奖;或指导的学生参加文明风采大赛、国家其它竞赛获全国一等奖;或在本校教学评价中,在同级职务人员(20人以上)内被评为第一名,并提交一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或教学文章。
(2)教学成绩显著,获得省(部)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并提交一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或教学文章。
(3)教学业绩突出,获得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并提交两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或教学论文。
(4)在教学研究方面有成果和创新,提交三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或教学论文。
(5)参加过省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统编教材、教参编写工作,承担的编撰任务已经完成,同时教材、教参已公开出版使用(附原件或任务批件);或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独立完成5万字以上);或自编校本教材,经学校组织审定(附学校审定意见)在全校同学科使用、效果良好(本人5万字以上)。并需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B、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任现职期内,系统讲授两门以上课程(含实验、实训、见习课),年授课时数平均在300课时以上;兼职教师年平均课时在150课时以上;校级领导年平均在100课时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比赛指导学生获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及以上的教师;或教师本人参赛获得省二等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本校教学评价中,在同级职务人员(20人以上)内被评为第一名,提交一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专业(工种)技术或教学文章。
(2)获得省、部表彰的优秀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
或获得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并提交一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工种)技术或教学文章。
(3)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法,或在教研与生产结合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市级以上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称号。并提交两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工种)技术或教学文章。
(4)在教学研究、专业技术研讨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或发明创新,提交三篇以上CN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5)参加过省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统编教材、编写教参工作,承担的编撰任务已经完成,同时教材、教参已公开出版使用(附原件或任务批件);或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独立完成5万字以上);或主编校本教材经学校组织审定(附学校审定意见)在全校同专业使用(本人5万字以上)。并需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6)科技开发成果通过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被推广使用后,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为单位年创收5万元以上;或为当地企业、农、牧、渔业、第三产业,培养培训(指导、传授)技能型人才做出贡献,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7)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历与经验,获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并提交一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工种)技术或教学文章。
&&& 6、破格评审条件
不达晋升高级讲师规定的学历要求,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的可破学历评审;不满规定晋升高级讲师任职年限,只比规定年限最多提前两年可破任期评审。不允许学历、任期双重破格。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讲师的业绩成果条件是:近5年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的基础上,满足相应评审类型规定条件中的任意两条。
凡属破格申报评审的,要求在省高评会学科评议组的述课、答辩成绩为双优秀。
& (二)讲师
&& 1、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二年及以上者优先。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讲师。
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讲任职资格后,受聘助讲职务2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讲师。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助讲任职资格,并受聘助讲职务4年以上。
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讲任职资格后,受聘助讲职务4年以上。
以传技、艺为主,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15年以上,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水平,取得助讲任职资格后,受聘助讲职务5年以上。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 3、外语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C级以上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合格通知单。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4、计算机应用、教师资格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师资格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 5、业绩成果条件
独立讲授一门以上基础课或专业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年平均授课不少于320课时。兼职教师年平均授课不少于160课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教学大赛获省二等奖、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在本校教学评价中,同级职务人员(10人以上)内的第一名,或省级教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取得经国家统一组织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的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与本人所从事的教学业务专业相同或相近,经考核胜任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在实验室建设、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程和工艺流程设计、技术创新等方面获得学校奖励二次以上,或市级以上表彰一次。
(4)任期内获得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省优秀班主任。
(5)钻研教学业务,探讨教学规律,创新教学方法,在CN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文章一篇,或自己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报告、教学经验总结、教学案例(反思)二篇(1500字以上)。
(6)参加过省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统编教材、教参编写工作,本人撰写部分在一本书完成一个完整篇章,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2万字以上。
&& (三)助理讲师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经教学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助理讲师职务。
(四)高级实验(实训)师
&&& 1、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受聘实验(实训)师职务或从事实验(实训)工作2年以上。
(2)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实验(实训)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实验(实训)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实验(实训)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实验师职务6年以上。
&&&&3、外语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B级以上合格证(成绩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合格通知单。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4、计算机应用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5、业务成果条件
主持一个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工作,完成一门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工作,对实验或实训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组织的技能、技术比赛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得一等奖;或本人获得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省一等奖;或省级主管部门授予高级技师,任期年度考核有两次以上优秀。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2)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额定的获奖人员)。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3)在技术创新、技能传授有突出成果,获得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或获得相应技术项目资助、奖励。提交一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4)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通用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其中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实验(实训)指导书、参考资料4万字以上。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5)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工种)学术文章三篇以上。
(6)符合或达到专业课教师晋升高级讲师规定条件中的任何一条。
& (五)实验(实训)师
&& 1、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至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实验(实训)师。
(2)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助理实验(实训)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助理实验(实训)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助理实验(实训)师任职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实训)师职务5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实验(实训)师任职资格,受聘助理实验(实训)师职务5年以上。
& 3、外语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C级以上合格证(成绩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合格通知单。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 4、计算机应用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 5、业绩成果条件
独立承担一门以上实验(实训基地)课程的教学任务,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经国家统一组织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等的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经考核胜任工作。
(2)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在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程和工艺流程设计、技术创新等方面获得学校奖励二次以上,或市级以上表彰一次,或参加及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市级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
(3)任期内获得市(厅)级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省优秀班主任。
(4)钻研业务,在CN期刊发表本专业(工种)技术文章一篇,或自己撰写的实验(实训)报告、案例二篇(1500字以上)。
& (六)助理实验(实训)师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初聘为助理实验(实训)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实验(实训)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助理实验(实训)师;中专毕业,在实验(实训)室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受聘实验(实训)员职务满4年,可晋升为助理实验(实训)师。
& 本通知未及问题按照我省现行职称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2011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职字[2011]3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完善中职学校职称评审机制,着力提升教师专业技能水平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规定的目标,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为适应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机制,我省将积极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中从事专业(工种)技能的教师,由单一教师系列职称向同时具有本专业(工种)相应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转化。同时,学校向企业(社会)招聘的编外教师(能工巧匠),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中职学校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经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并出据双方聘用协议,允许其按规定程序申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增加学校“双师型”教师比重。对担任班主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优秀教师,学校要在职称评审的评价推荐上给予体现。职业高、初中2010年之前所聘中学一级教师可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申报参加高级讲师评审,中学二级教师可申报参加讲师评审,不必再进行同级转评。
&&&&二、拓宽中职教师职称评介空间,科学合理地分类选拔人才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普遍按基础理论课程与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两类划分,为适应专业教师要具备相应实践技能的要求,真正实现中职教育“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培养模式,专业教师必须强化技能,提高动手能力。今后,专业课教师参评高一级职称,要提供每年不少于30天到企业(工矿、农场)、田间的实践经历,或具备所承担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职(执)业资格。中职学校应根据自身定位和培养目标,对基础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职称结构比例进行科学设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逐步引导教师向合理结构过渡。社会力量举办(非公经济)的各类中职学校教师,只要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中职学校职称任职资格条件,可评审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三、突出实用和技能业绩成果,降低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实际,以培养学生专业(工种)技能为出发点,从今年起,对中职教师参评高一级职称,降低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参评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主要评价因素。在具体操作上,年均课时、技术指导、技术推广效益等从数量方面体现;取得的成果、做出的贡献、社会和同行的认可评价程度在质量方面体现。为此,中职学校必须把好本校参评教师的材料关,学校校长承担材料客观真实的第一责任。如发现并核实参评教师有任何造假舞弊行为,该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并通报批评。同时由主管部门追究校长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7月15日至25日为今年省教育厅职称办接收材料时间,9月上旬安排评审。
各主管部门、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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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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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
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5]11号),以下简称《评审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包括全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申报正高级讲师人员需已受聘高级讲师职务,申报高级讲师人员需已受聘中职校讲师职务。
  二、申报资格
  符合2009年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中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申报资格,并符合《评审通知》中对《资格条件》的补充规定。
  根据规定,原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中等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成人教育中心等在职在岗教师,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均应列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范围,申报评审条件按照《资格条件》执行。
  2011年底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视同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讲师。具备助理工程师等其他非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同级转评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初级职务4年以上,方可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讲师。具备工程师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1年后,可申报同级转评中等职业学校讲师。
  三、评审条件
  依据《资格条件》和《评审通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并严格按照《评审通知》中教育工作、教学工作、专业实践、教科研成果等口径要求执行。
  四、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按规定提供有关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各类获奖、论文论著发表出版、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二)学校推荐。推荐工作要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公开,其中《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推荐结果必须在各校校内网上公示。
  (三)市、县(市、区)审查推荐。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规定的结构比例和评聘结合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市、各县(市、区)教育局、职称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属地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
  (四)初审推荐。南通市教育局、人社局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资格条件》,对申报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省文件精神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推荐报省教育厅评审。
  (五)市、省评委会评审。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分别组织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材料进行评审。
  (六)公示评审结果。在南通教育网、江苏教育网公示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时间一周。
  (七)发文公布。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市、省评委会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资格证书。
  五、申报评审纪律
  (一)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要以职称申报工作为契机,在教师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各学校要成立职称申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校的职称申报工作,坚持申报推荐工作“三公开”,确保推荐过程的民主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凡未进行“三公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学校要对本校申报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全责。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均须公示一周,无异议者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确认。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水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二)职称评审工作涉及面广,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对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因审核不细致造成的虚假材料,同时追究审核人员和学校领导责任,以维护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有关申报讲师的其它事项说明
  (一)关于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完成市人社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第四轮公需科目培训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二)关于专业实践要求
  1.专业课教师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2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4个月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累计2个月以上),同时取得《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中规定的资格证书。
  2.基础课教师任现职以来须有累计4个月以上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经历(提供佐证材料)。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照属地报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每位申报人必须登录“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域名:。如实填写“系统”中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录入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同时按照本通知中《201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2)报送评审材料。
  申报者提交的评审表文本必须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3),一式3份。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于2015年6月30日将评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南通市招生办公室三楼),联系电话:、。
  (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收费规定,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将评审费交(汇)至南通市教育局,并注明“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或中级评审费”(南通市财政局,0058268,工行青年路支行)。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1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5.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 &&&&&&&&&&&&&&&&&&&&&&南通市教育局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3" Month="5" Year="年5月13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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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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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m×20 cm
该文目录信息
地区代码:&&&&&&&&
学科代码:&&&&&&&&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学&& 校&& 名&& 称:&&&&&&&&&&&&&&&&& &&&&&&
姓&&&&&&&&&&&& 名:&&&&&&&&&&&&&&&&&&&&&&&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
申报评审学科(专业):&&&&&&&&&&&&& &&&&&&&&
拟评专业技术资格:&&&&&&&&&&&&&&&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制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式三份,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式两份。审批盖章后,本人人事档案、市教育局(中职校主管部门)各存一份;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省教育厅存一份。
2.“地区代码”指各市教育局或主管部门的代码;“学科(专业)代码“指《评审学科(专业)目录》中学科的代码。
3.本表第1页至第9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学校审核;第10页至第11页的有关内容由学校填写。
4.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某些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5.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6.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本人郑重承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提交各项评审材料全部真实。
&&&&&&&&&&&&&&&& &&&&&&&&&&申报人(签字):&& &&&&&&&&&&&&&&&
一、基本情况
二、学习、工作经历
三、任现职以来培训、进修、考察等继续教育情况
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对第一至三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人签字:&&&&&&&&&&& &&&
四、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注:其他管理工作包括担任学校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指导教师,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
学校德育管理部门对第四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人签字:&&&&&&&&&&&
五、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
注: 按学年逐年填写。 “课程性质”指必修课、选修课、讲座、课外活动、实习指导、毕业指导等。
六、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七、任现职以来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情况
学校教务部门对第五至七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人签字:&&&&&&&&&&&
八、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成果情况
注:研究报告、项目、课题指中等职业教育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研究报告、项目,或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
注:上报的论文、论著、教材代表作中,请在备注栏中注明“代表作”。
&学校教务或科研部门对八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人签字:&&&&&&&&&&&
九、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
(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水平、能力、实绩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
十、学校综合考核意见
十一、学校推荐意见
十二、市、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主管部门)、职称主管部门意见
十三、评审、审批意见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请用A3纸打印,限填一页)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报送单位(公章):
注:1.统一使用EXCEL表格制作,一式2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
&&& 2.表格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填写,如1965.02。
填表人:&&&&&&&&&&&&&&&& 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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