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000000大写转换器

以上内容摘取自《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全.doc》,若想查看原文格式,请如果您觉得不放心或未尽人意,请复制链接到电脑端访问(同时支持支付宝和微信支付)。404 - 找不到文件或目录。
404 - 找不到文件或目录。
您要查找的资源可能已被删除,已更改名称或者暂时不可用。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查看: 2487|回复: 1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务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规规定的标准,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的分配方式。
税收体现的是作为主体的国家,与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特定的收入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的特征是税收的基本标志,是不同社会形态下税收所具有的共性,是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的重要区别。
(一)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税收的强制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税收分配关系;二是税收的征收具有强制性。
(二)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归国家所有,即不需要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三)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税标准。征税对象和征税标准确定以后,征纳双方都要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
税收的固定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具有相对稳定性;二是税收征收数量的有限性。
三、税收的功能:
(一)组织财政收入。
国家要实现其职能,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国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来实现财政收入,其中最有效、最可靠的就是征税。
(二)调节宏观经济。
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四、税收的分类:
(一)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特点:以商品流转额或非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在生产经营及销售环节征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对价格变化较为敏感。
(二)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特点:能够直接调节纳税者的收入,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三)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和契税。
特点:税收负担与财产价值、数量关系密切,体现调节财富、合理分配等原则。
(四)行为税:包括印花税、车船税、屠宰税、筵席税。
特点: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对经济行为有很强的调节作用。
(五)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家的自然资源。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工作,协调征税关系而开展的一项有目的的活动。税务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款征收的前提。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和纳税申报等内容。
一、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一项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单选)
(二)税务登记范围
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例题•判断题】下岗女工王某开办了一个商品经销部,按规定享有一定期限的免税政策,她认为,既然免税就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分析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例题•判断题】凡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
【例题•判断题】个体工商户在税法规定的享有免税优惠的期限内,可以不必办理税务登记。( )
【例题•判断题】只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纳税登记。
[解析]根据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不仅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三)税务登记种类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为确认其纳税人的身份而到税务机关办理的纳税登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对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自负有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依法负有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也应该依法办理扣缴登记。
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临时发生应税行为不用办理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例题•单选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内。
[解析]根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指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因登记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对原登记内容进行更改,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税务登记。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停业、复业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是纳税人因自身经营的需要,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税务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例题•单选题】只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才需要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
[解析]以上表述是正确的。只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例题•单选题】在下列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中,采取那种税款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解析]根据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4.注销登记
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
适用范围:自动解散、撤销、破产、因地址迁移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他情形。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
纳税人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到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外管证》。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二、发票管理
(一)发票的概念和内容: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它是确定经营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的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其税务登记号。
(二)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隶属于国家税务局管理。
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所谓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所谓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所谓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增殖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① 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② 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③ 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④ 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除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3.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
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三)发票的领购:
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办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关证明;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四)发票的开具
①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② 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③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④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⑤ 开具发票的时限符合规定
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五)发票的保管
应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发票使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B.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C.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D.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答案]ABCD
(六)发票的检查:
在发票管理中,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 检查印刷、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情况;
2. 调出发票查验;
3. 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4. 向当事人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 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6. 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三、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二)纳税申报的对象及其期限要求。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和期限要求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2.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当立即办理申报纳税。
3.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
4.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三)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申报的内容反映在各种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内,主要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注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无论是否有收入,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填报纳税申报表(作零申报),并报送有关资料。
【例题•多选题】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
A.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B.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C.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D.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答案]ABCD
(四)纳税申报的方式
纳税人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纳税申报方式包括:
1.直接申报,即上门申报。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即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以邮寄的方式送达税务机关。
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例题•单选题】邮寄申报的实际申报日期应当为( )。
A.寄出地的邮局邮戳日期
B.寄如地的邮寄邮戳日期
C.税务机关收到申报资料的日期
D.纳税人填写申报资料的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即纳税人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如网上申报。例如: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垫资方式。
【例题•单选题】网上申报属于( )。
A.直接申报
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申报
D.上门申报
第三节 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的概念: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通过不同的方式组织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二、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财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依据其报送的纳税申请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计算其应纳税款,并填写缴款书或完税证,由纳税人到当地开户银行划缴税款的征收方式。这种税款的征收方式主要是对已经建立会计账册、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采用。(查的是账簿)
2.查定征收
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财务核算不健全,但已经建账核算以及能够控制其材料耗用、产量和销售额的纳税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依据正常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用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税款的征收方式主要是对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的单位采用。(查的是产量与销售额)适用小型厂矿或作坊。
【例题•单选题】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3.查验征收
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税款的征收方式主要是对零星、分散的高税率产品适用。(查的是产品)
4.定期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小型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的经营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税款的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实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纳税人。
5.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赋有扣缴义务的法定义务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照税法的规定直接扣收税款。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管。
6.代收代缴
代收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赋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负责对纳税人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法的规定收取税款。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很难控制的领域,如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机动车车船税就是代收代缴。
7.委托代征
委托代征是指受托的有关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零散税款的税款征收方式。
8.其他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
三、核定应纳税额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王某在甲地临时从事收购废品的业务,税务机关对其采取的税款征收方式应当是( )。
A.代扣代缴
B.查定征收
C.代收代缴
D.核定征收
[解析]本题中王某是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因此应当对其采取“核定征收”的税款征收方式。
第四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纳税人的权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如下权利: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3.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回多缴税款的权利,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7.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纳税人的义务
1.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册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2.按照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个体工商户确实不能设置账簿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不设置账簿。
3.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它资料
4.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5.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发票。
6.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如是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7.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和滞纳金,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 违反税务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2.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偷税罪处罚。
(三) 拖欠税款行为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五) 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六)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的法律责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七) 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纳税人向税务人员行贿,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按照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五倍以下罚金。
4.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节 我国主要税种的基本内容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1994年我国对增值税进行了一次重大改进,实行了国际上通行的购入扣税法。日,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自日起施行。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进口货物的,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① 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②进口货物。凡进入我国的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除了依法缴纳关税以外,还必须缴纳增值税。
③应税劳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可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按照购入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80万元)的。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其中,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这只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专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增值税的税率
1、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为13%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自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增值税实行扣税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进项税额。
2、进口的应税货物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要分离出不含税销售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例题•分析计算题】某进出口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报关进口数码相机60000台,每台关税完税价格为3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60%。已交进口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并已取得增值税完税凭证。当月以不含税售价每台5600元全部售出。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额。
本案例中的增值税,分为两个环节:一是进口环节应纳税;二是在国内销售应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按照进口货物的规定计算税额。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按照一般方法计算税额。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先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再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一般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1)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000×60%×000000(元)
应纳税额=组成计算价格×适用税率=×17%=(元)
(2)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7%-0000(元)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2008年11月lO日
国务院公布了修订的《消费税暂行条例》,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
(三)消费税税目、税率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税目有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化妆品等14个。
消费税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的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消费税税目税率见表7—3)。根据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分别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计税方法。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实行复合计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五)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1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lO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业务)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日,国务院修订《中华人民共各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日起施行。
(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现行营业税设置了九个税目,分别为:
1.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五大类。
2.建筑业。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3.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其他金融业务和保险业务。
4.邮电通信业。邮电通信业包括邮政、电信。
5.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6.娱乐业。娱乐业包括经营歌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
7.服务业。服务业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誉。
9.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为了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收手续,减少税款流失,《营业税暂行条例》还对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营业税税率
营业税税率按行业实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具体分为三个档次: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税率。
2.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金融保险业适用5%的税率。
3.娱乐业适用20%的税率。
(五)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六)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口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和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自日起施行。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简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征收范围。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的企业和组织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5%。国家为了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特定的产业和项目,还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二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
1.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和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一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实行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交纳税额的大小具体核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Powered by Discuz!
& Comsenz Inc.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大小写转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