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惰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知落脚点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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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人员持证上岗学习参考大纲
为切实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和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实施素质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实行办案人员持证上岗。为做好这项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搞好学习培训,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编写了《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人员持证上岗学习参考大纲》,大纲分为基本政治理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行政监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六部分,以针对性、实用性为原则,将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政治理论、科学发展观、党内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作为复习考试的主要内容,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参考。
一、基本政治理论部分&&&&&&&&&&&&&3
二、廉政护航工程部分&&&&&&&&&&&&&10
三、信访举报工作部分&&&&&&&&&&&&&31
四、案件检查工作部分&&&&&&&&&&&&&39
五、案件审理工作部分&&&&&&&&&&&&&51
六、行政监察工作部分&&&&&&&&&&&&&70
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部分&&&&88
一、基本政治理论部分(共45题)
重点掌握部分:党的性质;党的思想路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两个务必&;&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及日常性工作的主要内容等。
1、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3、党的根本宗旨是什么?
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内容是什么?
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5、党的思想路线是什么?
答: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6、入党誓词是什么?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7、四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9.中华民族面临的三大历史任务是什么?
答:中华民族面临的三大历史任务是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10、&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1、&八荣八耻&内容是什么?
答: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12、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这里所说的重大问题指的是什么?
答:(1)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2)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3)干部的重要任免、调动和处理;(4)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5)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
13、第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是什么?
答: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14、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答: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5.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是什么?
答: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是加强党的建设。
16、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是什么?
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17、党的&三大作风&的内容是什么?
答: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18、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答: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19、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20、党的组织制度是什么?
答:是民主集中制。
21、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2、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五项经常性工作是什么?
答:(1)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的党员的处分;(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5)保障党员的权利。
23、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党的同级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2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应经过哪些程序?
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25、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是什么?
答: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26、什么是&两个务必&?
答:&两个务必&,是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的著名论断,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27、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4)修改党的章程;(5)选举中央委员会;(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28、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执行什么原则?
答: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9、狠刹不良风气的&十严禁&是什么?
答:(1)严禁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2)严禁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3)严禁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管理或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物品;(4)严禁擅自出台收费、罚款;(5)严禁违法实施处罚、检查、行政许可和采取强制措施;(6)严禁违规指令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考核、培训等活动;(7)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强令下级机关或有关人员违规行使职权;(8)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9)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在国内或出国(境)旅游;(10)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30、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答: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31、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二是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四是坚持区域协调发展;五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六是坚持改革开放;七是坚持以人为本。
32、什么是科学发展观?
答: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33、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核心、基本要求及根本方法是什么?
答: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34、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什么?
答: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
35、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
答: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哪些理论体系?
答: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37、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带来什么?
答:(1)始终保持经济的理性增长;(2)全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3)满足&以人为本&的基本生存要求;(4)调控人口的数量增长,提高人口的素质;(5)维持、扩大和保护自然的资源基础;(6)集中关注科技进步对于发展瓶颈的突破;(7)始终调控环境与发展的平衡。
38、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什么?
答: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
39、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会议上提出重点抓好哪四个方面的工作?
答: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第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第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40、以人为本的根本含义是什么?
答: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41、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会议上提出要突出抓好哪六个方面的工作?
答:(1)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3)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4)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5)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6)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42、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质是什么?
答: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43、当前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消除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
44、党的十七大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标准,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45、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努力做好哪&五个统筹&?
答: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使各方面的发展相适应,各个发展环节相协调。
二、廉政护航工程部分(共52题)
1、为什么要实施&廉政护航&工程?
当前,我市的发展面临着千载难逢的&三大机遇&:省第八次党代会带来的机遇,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带来的机遇,沧州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机遇,沧州大发展、快发展的黄金期已经到来。为此,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现代化沿海强市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从大运河走向渤海湾&战略,集中体现了全市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党风正则事业兴,越是大发展,越要有强有力的廉政建设作保证。在沧州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关键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如何定位,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有所作为,是摆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全市全体党员干部关注和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实施&廉政护航&工程,正是适应这一形势要求,经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研究,做出的重要决策,并在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上做出全面部署。可以说,实施&廉政护航&工程,是沧州建设现代化沿海强市所需、是全市人民群众愿望所向、是纪检监察机关使命所在、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职责所系。通过实施&廉政护航&工程,纪检监察机关更加自觉地把服务、保障和促进沧州更好更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始终与市委、市政府思路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更加主动地为建设现代化沿海强市凝神聚力、保驾护航。
2、&廉政护航&工程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一个中心,即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突出一个重点,即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四个贴紧&,即贴紧经济建设,贴紧和谐稳定,贴紧民生需求,贴紧干部思想;实施&四个专项主题行动&,即廉政助力、廉政惠民、廉政维稳、廉政励志,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着力落实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要求,在全市进一步营造团结和谐稳定、风清气正心齐、想干会干干好的良好氛围,努力把市八次党代会描绘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
3、&廉政护航&工程与惩防体系建设的关系?
实施&廉政护航工程&是我市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抓手。惩防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主要包括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六项主要任务。我们实施的&廉政护航工程&,通过四个专项行动,具体体现了惩防体系建设六项主要任务。廉政励志重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着力治理&庸、散、懒、奢&,提振干部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效能,促使干部队伍知责思为、知德守正;廉政助力重在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着力打造我市勤廉高效的政务环境,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健康高效推进;廉政惠民重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廉政维稳重在整治群众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惩治腐败分子。因此,实施&廉政护航工程&,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题中之义。
4、如何把握&廉政护航&工程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市委已经将实施&廉政护航&工程纳入2012年的重点工作,将按照&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思路,坚持一手抓&现代化沿海强市建设&,抓住沧州千载难逢的机遇,集中精力抓发展,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手抓&廉政护航&工程,以惩防体系建设的实际成效,确保沧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别要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治等纪检监察手段,实现优化环境、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激励干部的目的。实施&廉政护航&工程,本质是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手段,遏制和消除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思想和行为,更好的肩负起带领全市人民建设沿海经济强市的使命,让&干净、干事、干成事&在沧州大地蔚然成风,让难得的历史机遇转化为发展的强劲动力。
5、为什么要强调&廉政护航&工程人人有责?
当前,沧州正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实施&廉政护航&工程,本质是为了遏制和消除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思想和行为,促使廉洁从政成为每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促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廉洁本色进一步保持。同样,&廉政护航没有旁观者&,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任何好制度、好方法,都可能成为&笼中虎&。而只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广泛监督,&廉政护航&工程才能如虎添翼、才能取得实效。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廉政护航&工程作为一项系统、长效工程,更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踊跃支持,人人都是&廉政护航&工程的参与者,&廉政护航&工程人人有责。
6、为什么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廉政护航&工程?
&廉政护航&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一项事关发展大业、事关稳定大局、事关民生大事、事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是&廉政护航&工程的责任主体,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负着领导&廉政护航&工程各项任务落实的政治责任。必须始终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始终与市委、市政府思路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为建设现代化沿海强市凝神聚力、推波助澜;把&廉政护航工程&的各项要求融入相关工作中,作为关乎全局的大事要事来抓,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到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同步推进。
7、如何理解&廉政护航&工程的内涵?
实施&廉政护航&工程本质内涵是围绕两条主线、立足一个根本点。两条主线一是保障沧州经济发展,在沧州经济发展面临黄金时期之际,&廉政护航&工程就是要保障循环产业、集约产业、绿色产业在沧州的发展,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保护干净干事的干部,&廉政护航&工程就是要保护干部在干事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鼓励创造、支持干事、宽容失误,让干净干事在沧州大地蔚然成风;这两条主线最终的落脚点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8、&廉政护航&工程与惩治腐败之间的关系?
&廉政护航&工程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具体抓手,&廉政护航&工程同样需要惩治做保障。惩治是最好的预防、最有效的教育,我们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根据&廉政护航&四个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要害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廉政护航&工程既要最大限度地教育、帮助、挽救干部,鼓励创造、支持干事、宽容失误;又要围绕保障沧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最大限度地惩处少数腐败分子,在全市进一步营造团结和谐稳定、风清气正心齐、想干会干干好的良好氛围,让干净干事在燕赵大地蔚然成风。
9、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廉政护航&工程?
(1)弘扬沧州精神,营造发展氛围。
(2)鼓励干事创业,支持改革创新。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4)保持党性纯洁,治理庸散懒奢。
(5)推行阳光政务,加强监督制约。
(6)完善市场机制,规范运行秩序。
(7)践行民本理念,维护和谐稳定。
(8)加大办案力度,提高综合效果。
10、提升履职能力,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大兴四种风气&,具体指哪四种风气?
大兴学习求知之风,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在提高工作能力上,体现在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上;大兴真抓实干之风,不喊空洞无益的响亮口号,不搞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把能力体现在干成事上;大兴创先争优之风,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大兴清正廉洁之风,加强管理和监督,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维护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11、&廉政护航&工程包含着四个专项主题行动,这些主题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将如何开展?
廉政护航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手段保障现代化沿海强市建设的各项工作的总和,其重点是廉政助力、廉政维稳、廉政惠民、廉政励志四项主题行动。
廉政助力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把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把提高行政效能作为最大的发展优势来打造,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最亮的城市名片来培育,面向全国叫响&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城市品牌,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廉政惠民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纠正发展决策违背以人为本、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防范惠民政策和实事工程落实不到位、出偏差的问题,坚决查办以权谋私、与民争利问题,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民生改善,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发展成果共享。
廉政维稳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整治群众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腐败问题,着力治理用权不公,维护社会公正;着力加强对相关监管部门的查究问责,维护公共安全;着力推动廉洁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社会诚信。
廉政励志行动,概括地说就是&四治、双提、一保持&。主要任务是治理庸、散、懒、奢,提振干部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效能,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治庸提能力、治散聚正气、治懒增效率、治奢促廉洁,促使干部队伍知责思为、知德守正,更加积极主动地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
12、实施&廉政护航工程&与保持党的纯洁性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其核心就是要求全党努力保持党的纯洁性。前不久省、市纪委全会也都对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意义作了论述。其中郭华书记强调,要通过保持党的纯洁性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创造力和感召力,&凝聚起为实现建设沿海强市的目标共同奋斗的强大合力&。我们实施&廉政护航工程&,其本质就是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手段,遏制和消除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思想和行为,也就是要消除庸、散、懒、奢等消极腐败的&杂质&,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更好的肩负起带领全市人民建设沿海经济强市的历史使命。因此,实施&廉政护航工程&,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本质要求和具体措施。我们认为,通过实施&廉政护航工程&,能够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想干会干干好、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可以更好地把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一个有效载体。
13、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廉政护航&工程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实施&廉政护航&工程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寿平任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服务保障现代化沿海强市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负责人由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担任,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2)提升履职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大兴四种风气&:大兴学习求知之风,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在提高工作能力上,体现在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上;大兴真抓实干之风,不喊空洞无益的响亮口号,不搞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把能力体现在干成事上;大兴创先争优之风,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大兴清正廉洁之风,加强管理和监督,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维护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3)准确把握定位。严格执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等规定,全面、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替代、协调不总揽;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防止越位、错位和缺位,促进各部门司职履责,凝聚起建设沿海现代化强市的强大合力。
(4)要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多层次、广角度、高强度的宣传烘托,开展入耳、入脑、入心的造势活动。广泛宣传《关于实施&廉政护航工程&的意见》,宣传推进&廉政护航工程&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步骤。特别要针对四个主题行动的服务对象,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推进&廉政护航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5)要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通过面对面交流,把事情的真相和全貌调查清楚,把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要深入到一些问题多、困难大、矛盾集中的基层一线去把握问题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用&务实&的理念思路去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提出新思路、新观点、新见解、新举措。
(6)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实施&廉政护航工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要全面、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代办;另一方面,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分工,促进各部门司职履责,凝聚起建设沿海现代化强市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主动的将&廉政护航工程&的实施,纳入惩防体系建设的大格局中,全面推进&廉政护航工程&的不断深入。
14、开展&廉政助力&专题行动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抓住《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机遇,推进沧州快速、科学、和谐发展,按照实施&廉政护航&工程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对经济发展的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决定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廉政助力&专项主题行动。
15、开展&廉政助力&专题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多途径融入、多手段保障,按照实施&廉政护航工程&的总体要求,强化服务和监督职能,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提速不失规范、服务不失监督、高效不失廉洁,为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绿色&通道。
16、开展&廉政助力&专题行动的主要任务目标是什么?
通过开展&廉政助力&行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打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实现重点项目建设决策科学、审批快捷、建设顺利、质量优秀的目标。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中央、省、市投资的扩大内需项目、对本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建设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关系民生的建设项目(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健康高效推进,促进全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7、促进机关作风不断好转,要解决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哪些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对现有各类收费全面进行清理,可收可不收的可以不收,可高可低的按低限收。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以及其他变相收费等行为从严查处;二是从严控制各类达标、评比、表彰、检查活动。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河北省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各类要求重点项目的达标活动都要取消。系统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要大量压减,原则上不搞专项评比、表彰活动,不准对同一事项进行多级多部门重复检查,有关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的检查结论要实行信息共享,一家检查,多家认可;三是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国家和省里有明文规定的扶持政策,要坚决贯彻执行;兄弟省市有先例的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借鉴。鼓励基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本着&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实行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不断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更加开放、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18、规范重点项目建设决策和实施,要建立健全哪些机制?
一是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点项目实行专家论证会制度,按照事先论证、事中会审、事后监督的原则推进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的决策和实施的科学性。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严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十不准&》的有关规定,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实施的公开、公正。
二是推行重点项目&会审会&制度,为非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环保、财政、金融、审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非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在实施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参与的服务保障机制。
三是建立巡查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项目保护不是放任不管,要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问题,敢于执法,加强项目审批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和问题。
19、怎样优化重点项目审批程序?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审批方式,为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更为透明、便捷的服务。着力解决效率不高、审批环节多、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对以各种名义变相审批和&明减暗不减&的行为,严肃处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逾期默认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那些建设工期紧、工程建设任务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好项目,可以在&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透明、相关部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从实际需要出发,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工程项目尽快启动,顺利实施。
二是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再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再搞前置审批。突出抓好三个重点领域:一是投资领域。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二是社会事业领域。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削减和调整力度,放宽限制,打破垄断,公平准入,鼓励竞争。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清理限制性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一律取消。
三是强化联审联批作用,缩短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周期。两个以上部门(单位)共同办理的审批事项,各审批职能部门要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明确本部门的办理时限,并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衔接工作,形成&链接式&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涉及联审联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班子成员有人分管、日常工作有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及时。
20、怎样加强社会监督主体的作用?
实行监督员制度,聘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社会各阶层人士担任监督员,对有关职能部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征求意见,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21、开展&廉政助力&主题活动,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突出问题,应从那些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对现有各类收费全面进行清理,可收可不收的可以不收,可高可低的按低限收。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以及其他变相收费等行为从严查处;二是从严控制各类达标、评比、表彰、检查活动。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河北省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各类要求重点项目的达标活动都要取消。系统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要大量压减,原则上不搞专项评比、表彰活动,不准对同一事项进行多级多部门重复检查,有关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的检查结论要实行信息共享,一家检查,多家认可;三是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国家和省里有明文规定的扶持政策,要坚决贯彻执行;兄弟省市有先例的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借鉴。鼓励基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本着&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实行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不断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更加开放、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22、开展&廉政助力&主题活动,要求从六个方面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分别指什么?
①项目的谋划和项目库的建设情况;②项目的推进效率和进度;③项目的规划水平和建设质量;④项目的聚集、集群发展和园区建设环境情况;⑤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对上资金争取情况;⑥项目的配套服务情况等。
23、从那些方面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审批方式,为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更为透明、便捷的服务?
一是着力解决效率不高、审批环节多、审批周期长等问题,严肃处理以各种名义变相审批和&明减暗不减&的行为。二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逾期默认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三是对建设工期紧、工程建设任务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好项目,可以在&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透明、相关部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从实际需要出发,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24、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坚持一个原则、做到两个凡是、抓好三个重点领域&,具体指什么?
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做到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再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凡是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再搞前置审批。突出抓好三个重点领域:一是投资领域;二是社会事业领域;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
25、简述要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哪些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查?
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等违纪违法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一是对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举报,要认真受理,确定专人负责;二是对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要严肃查办;三是对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巧立名目&吃拿卡要报&、强行征订摊派、强行推荐施工队伍等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26、推行&一卡通&挂牌保护制度有什么重要意义?
&一卡通&制度就是对重点项目建设效能跟踪制度,即对实行&一卡通&的重点项目和挂牌保护单位的项目规划、环评、审批、建设等环节进行跟踪问效。通过实行&一卡通&制度,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权限在申请、报批、办照、发证等过程中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提供一切便利,同时对每个审批事项办理过程的时限进行审定,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服务大局的意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整体进度。
27、实施&廉政惠民&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市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沿海强市、和谐沧州这一中心任务,以&稳增长、抓创新、惠民生、促和谐&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共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8、实施&廉政惠民&行动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通过开展&廉政惠民&专项行动,促使各级各部门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政勤政,关注民生,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将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2012年我市经济目标实现,为沧州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29、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切实解决廉政惠民中的哪些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2)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
(3)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4)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
(5)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6)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7)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
(8)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行为监督,坚决纠正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30、如何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廉政惠民效能力?
(1)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紧紧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把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关健环节实行全程动态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丰富公开载体。采用传统公开和网上公开相结合的形式,将与群众相关的政务信息和服务事项进行公开,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取相关部门的服务信息。
(3)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编制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以及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目录,制定服务流程,明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4)加大建设领域公开。重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确保惠民资金落实到位。
(5)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推进县、乡、村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打造便民、高效、廉洁的行政服务体系。
31、如何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创造廉政惠民的政策环境?
(1)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突出抓好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领域。投资领域重点是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项目核准和企业前置审批等事项,简化对中小企业的审批,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和扩大社会投资。社会事业领域重点是开展对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降低社会和私人资本的准入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办医、发展文化产业。对非行政许可审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够下放管理层级的一律下放。加大对收费事项的清理力度,切实解决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乱收费等问题。
(2)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加大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原则上实行一个部门、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充分授权,真正做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要面向各类市场主体,推行&贴身服务&、&代办服务&、&一站式服务&等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积极规范行政审批权。全市上下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继续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行政审批中超时办理、程序不规范、擅自改变审批条件、增加办理环节等问题。积极推进&三类事项&办理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积极推进联合办理,严格执行书面一次告知制度,改进服务方式,健全落实代办服务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度等,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3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营造宽松和谐的服务环境,我市计划开展哪些工作?
(1)深入开展&大走访和千家企业评机关&活动。以&破解难题促发展,服务民生促和谐&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1000家大、中、小企业对全市各部门进行评议活动,采取集中组织、分组调研等形式,走上街头,深入企业进行座谈了解,上门征求意见,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群众呼声。调研以集中发放调查问卷和书面征求意见为主。对千家企业评议各部门的满意度通过媒体公开,对征求来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向各部门进行通报,对照自身情况认真进行整改。
(2)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专项治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解决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治理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
(3)推进民主评议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民主评议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民主评议网上评议,加强评议结果运用力度,使民主评议工作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阳光服务、听证质询评议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医院、学校等活动,积极引导和推进纠风重点行业和部门开展系统内评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办法,加强民主评议队伍自身建设,推动民主评议工作上水平。
(4)全力打造&廉政惠民&监督平台。一是公开群众监督电话。各级各部门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二是办好用好政风行风热线。以提高一把手上线率为着力点,努力完善市、县联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配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网络。并将热线直播间搬进社区、农村、企业,贴近百姓生产生活。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对各级各部门聘请的监督员,明确监督范围和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经常性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座谈讨论、走访交流、学习培训等制度,发挥好监督员参谋、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
(5)加强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充分发挥各个监督平台的作用,采取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方式,按照&逐案建卡、对口分流、跟踪督办、回访核验&的程序,实现投诉举报从受理、分办、督办、回访、评估、分析全过程&一网式&监督,确保责任无缝隙对接,过程无盲点监控,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从快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进一步强化&12346&举报受理站建设;对复杂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限时办结,真正建立起反应更加迅速、查处更加及时的工作机制。
33、&廉政维稳&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政护航工程&的总体要求,以整治群众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腐败问题为主要内容,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顺畅反映诉求;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廉政维稳&机制制度建设,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4、&廉政维稳&主题活动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通过开展&廉政维稳&行动,构建更加顺畅的群众投诉机制、矛盾解决机制,从而弥合社会分歧,理顺社会关系,稳定社会情绪,化解基层矛盾,为继续全面实施&从大运河走向渤海湾&发展战略,营造一个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把沧州建设成为现代化沿海强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35、包案领导要按照&五包&要求,努力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积案,&五包&具体指什么?
包调查、包处理、包思想教育、包化解、包息诉罢访。
36、确保&廉政维稳&行动见实效,要着重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具体指什么?
着重解决信访人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不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和制度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
37、简述怎样加强&廉政维稳&机制制度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防范在先,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坚持科学研判,完善纠风治乱机制。三是坚持有案必查,强化惩戒威慑机制。
38、怎样才能更好地监督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一是利用召开调度会、到办案单位督导等形式,集中或单独地对疑难复杂案件逐案调度审核。二是通过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自查自纠,从而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9、怎样完善纠风治乱机制?
一是从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及时研判基层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权力运行特点、规律的研究,针对基层单位规模、层级、机构设置特点和群众风俗习惯,科学设计纠风治乱监督模式,形成有效管用的常规监督机制。三是围绕群众信访举报中反映强烈的涉纪、涉财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40、怎样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四级信访信息工作体系?
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注重从巡视、信访举报、审计等工作中挖掘案源线索,完善政风、行风热线媒体联动机制,健全群众诉求事项办理督查制度,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咨询投诉办理平台等服务功能。同时进一步抓好乡镇&两个服务中心&、网络举报等信息反馈平台建设,多方听取百姓心声,广泛收集信访举报信息。二是大力整合信访资源。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信访对接制度、信息互通制度、矛盾综合调处制度和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通、运转有序、快速灵活的信访稳控网络。三是注重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推广任丘&三网协作信访管理模式&,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支撑,实现反腐倡廉信息共享、平台共用,提高办案、管理的科技水平。
41、怎样提高信访办理的实效和质量?
一是加大力度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主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因案施策、逐案化解。对上访老户集中进行面对面交流,制订解决方案,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促使问题妥善解决,确保公平、公正,案结了事。二是严肃处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健全领导包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全年每人至少安排4次接访,要明确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排定接访领导顺序,实行轮流接访。对领导接访批示的信访事项和干部下访要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促使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确保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三资&清理、规范财务管理活动,消除不稳定隐患。三是努力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积案。对5年来的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及尚未解决的信访积案进行一次梳理,建立信访案件督办台账,将案件分包到人,包案领导要按照&五包&要求,本着实事求是、贴近群众的工作方法,着力治理用权不公问题。四是加大力度监督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利用召开调度会、到办案单位督导等形式,集中或单独地对疑难复杂案件逐案调度审核。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42、&廉政励志&专项主题行动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市八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做出的总体部署,按照&廉政护航工程&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重要职责,通过整肃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问题,促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廉洁本色进一步保持,振奋精神,激发活力,锐意进取,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肩负起组织带领全市人民群众建设现代化沿海发展强市的历史使命。
43、&廉政励志&专项主题行动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以&四治、两提、一保持&为行动主线。通过在全市开展治庸、治散、治懒、治奢专项治理,治庸提能力、治散聚正气、治懒增效率、治奢促廉洁,促使党员干部队伍知德守正,知责思为,奋发争先,进一步提振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效能,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和清正廉洁。
44、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四治&,具体指什么?
(一)&治庸&,提振党员干部精神状态。
(二)&治散&,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观念。
(三)&治懒&,提升党员干部工作效能。
(四)&治奢&,倡导党员干部勤俭从政。
45、&廉政励志&主题行动中提出&&治庸&,提振党员干部精神状态。& 列举&庸&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庸&,主要指思想平庸。包括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和错位,宗旨观念淡化,政治意识淡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模糊、左右摇摆;思想僵化、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缺乏创新的意识、创业的朝气,思想观念与市委&从大运河走向渤海湾&的战略部署以及建设现代化沿海发展强市的时代要求不相适应;小进即满、甘居中游,缺乏敢于问鼎、唯旗是夺的精神,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气魄和胆识;工作定位平,立意低、起点低、标准低,工作按部就班,遇事瞻前顾后,求稳怕乱,安心于当太平官,满足于走寻常路,缺乏事争一流、敢为人先的动力;眼光短浅、思路狭窄、思维钝化,思想不够解放,工作起来突破不了老框框、旧路子,安于守成、保摊守业,缺乏明晰的工作思路,缺乏超前的创新思维等问题。
46、&廉政励志&主题行动中提出&&治散&,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观念。& 列举&散&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
&散&,主要指纪律散慢。包括组织观念淡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服从意识不强,对党组织的活动不积极,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不坚决,落实不得力,甚至无中生有,搬弄是非,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团结和凝聚力;工作纪律松驰,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在岗,在岗工作不尽职,思想浮躁、工作敷衍,甚至从事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自觉遵守廉洁勤政的有关规定,业余时间忙应酬,娱乐活动不健康,言行举止不注意,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甚至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违法乱纪等问题。
47、&廉政励志&主题行动中提出&&治懒&,提升党员干部工作效能。&列举&懒&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
&懒&,主要指行为懒惰。包括少数党员干部脑懒、心懒、手懒,不善于学习,不懂、不会又不学,对上级指示要求不熟悉、对基层工作情况不掌握、对本职业务不精通,甚至说外行话、办外行事,工作平平,在职几年无起色;工作效率低,当官不做事,在岗不尽责,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干不出成绩,打不开局面;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对棘手问题不敢抓、不会管;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积极性、创造性,拈轻怕重,怕苦怕累,遇有矛盾和问题,等靠依赖,不敢碰触矛盾,不去着力解决问题等。
48、&廉政励志&主题行动中提出&&治奢&,倡导党员干部勤俭从政。&列举&奢&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
&奢&,主要指奢侈浪费。包括享乐思想严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主要体现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借学习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各种节庆、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
49、怎样结合&廉政励志&主题活动提振干部精神状态?
通过严肃党风党纪,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对标赶超的意识和勇气,勇立潮头不言败,昂扬斗志有激情,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敢于打破陈规,敢想、敢试、敢为;进一步提升创新思维、超前思维的水平,能够联系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运用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新的知识、新的技术,从制度设计、科技手段、日常管理等层面,找出促进工作事半功倍的措施和办法来;进一步增强服从大局、服从组织的意识,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个人与组织、公与私的关系,积极为组织分忧,主动为党添彩,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不说有损党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党形象的事;进一步锻造敢于担当、敬业奉献的品格,把本职工作当作事业干,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当职尽业、爱岗敬业、守业精业。
50、怎样结合&廉政励志&主题活动提升工作效能?
通过强化效能监察,促使党员干部牢固确立争创一流、永不满足的标准,永不懈怠,敢于突破自我、超越自我、在新的起点上有新的突破,对待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运作,力争工作目标一流、工作水平一流、工作业绩一流;努力提高依法办事、高效从政的能力。强化公仆意识、服务意识,通过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失职问责等制度,坚持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标准&零投诉&。
51、怎样结合&廉政励志&主题活动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
通过强化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及对不良现象的治理和对个别党员干部的惩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决不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模糊、态度摇摆;保持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知恩图报、知责思进、知足常乐,不能因贪图安逸弱化了进取精神、削弱了革命斗志、分散了干事业的精力;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党性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决不能热衷搞&小团体&、&小圈子&;坚持廉洁自律,清廉从政,公正、依法、阳光用权,决不能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发扬朝气蓬勃的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立足实际,迎难而上,干在实处,积极作为。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和清正廉洁。
52、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五个一&活动的内容是什么?
每位班子成员负责一个创新课题调研、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联系一个乡镇、联系一名普通群众。
三、信访举报工作部分(35题)
重点掌握部分:控告申诉工作的基本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范围;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程序;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基本方法;控告申诉工作部门的职责;对受理检举、控告、申诉机关的要求等内容。
1、《信访条例》中信访的内涵是什么?
答: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2、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什么?
答: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3、监察机关受理控告、检举、申诉的范围是什么?
答:监察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4、党的控告申诉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按照党章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2)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3)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4)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5)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5、监察机关的举报保密制度是什么?
答:(1)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2)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3)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4)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6、对检举、控告的问题作出处理后,由哪一级组织同检举、控告人反馈意见?
答: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控告人,听取其意见。匿名举报的问题,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的结果。
7、处理涉及下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答:涉及下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转交下级相应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办理。重要的可函交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调查处理,有的可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的结果。
8、在控告申诉工作中,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责任是什么?
答:按照规定的范围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从中了解党风党纪情况和违纪案件线索;直接办理或向下级纪律检查机关和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指导和协助下级纪律检查机关做好控告申诉工作。
9、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控告申诉工作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答:(1)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2)向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和问题;(3)承办上级和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4)向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部门移送或向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律检查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5)调查研究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拟订控告申诉工作的规章制度,对下级纪律检查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10、上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求报结果案件的时限要求是什么?
答:对于上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报告结果;不能如期报告时,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11、向上级报告检举、控告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有哪些?
答:(1)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2)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3)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4)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12、向上级报告申诉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有那些?
答:(1)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2)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在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3)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13、上级纪委审核下级纪委或有关党组织上报的调查处理结果有哪些要求?
答: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有关党组织上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审核后,对处理正确的要及时结案;对处理不当的,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上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在重要问题上有不同意见,由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如果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理确有错误又坚持不改的,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案件所作的决定。
14、认定诬告,必须经哪一级机关批准?
答:认定诬告,必须经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15、处理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应坚持哪些原则?
答:必须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凡属冤假错案,不管哪一级组织,哪一级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
16、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是什么?
答:(1)对党员、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2)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它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3)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4)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5)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6)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17、检举、控告、申诉人的义务是什么?
答:(1)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2)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责任;(3)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18、被检举、控告人的权利是什么?
答:(1)对被检举、控告的问题有权进行说明解释。;(2)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对他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时,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3)有权要求党组织将调查处理结论同本人见面;(4)对党组织认定本人所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和所作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5)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6)当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19、被检举、控告人的义务是什么?
答:(1)配合党组织查清被检举、控告的问题,如实提供情况和证人,接受检查和询问,主动交代问题。如有隐瞒、诬陷、抗拒等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2)对所犯错误,必须正确对待,认真检讨,接受处理,不得违反组织决定。(3)尊重检举、控告人和承办人员的权利和职责,如有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和承办人员的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20、提起不服行政处分申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1)申诉应当由受到行政处分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提起;受处分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提起;(2)有明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3)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管辖;(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县级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
答:(1)不服本局行政处分的;(2)不服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处分决定的;(3)不服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分决定的。
22、对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复审申请和对不服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复核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复审申请,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对不服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复核申请,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逾期未能办结的,应当向本级监察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说明理由;对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申诉案件逾期未能办结的,本级监察机关应当向上级监察机关申明原因。因特殊原因经本级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办案期限可延长二个月。
23、申诉人向监察机关提出不服行政处分申诉时,申诉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1)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2)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的机关名称;(3)申诉的请求和理由;(4)提出申诉的日期。
24、对不服由监察机关调查而以人民政府名义下达的行政处分决定或者由人民政府各部门内设的监察机构办理而以人民政府各部门名义下达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应如何办理?
答: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政纪案件,按规定权限由政府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对该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由上一级监察机关复审。对由政府各部门的监察机构办理而以政府各部门名义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由同级监察机关复审。
25、对超过规定期限而提起的行政申诉是否受理?
答:对超过规定期限而提出申诉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可由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理。为便于申诉人及时行使申诉权,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监察机关应在处分决定上写明申诉的期限。
26、不服经政府批准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而提起的申诉应如何受理?
答: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民政府任命的人员,需要给予撤职以下(含撤职)处分的,监察机关提出处分意见,经本级政府批准后,由监察机关下达处分决定。这是监察机关如何直接行使撤职以下行政处分权的程序性规定,所作行政处分决定,应视为监察机关自身作出的决定。根据《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有关规定,不服该处分决定提出申诉的,由下达该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复审。鉴于原处分决定系经政府批准,复审意见也应报经政府批准,然后,再下达复审决定。
27、监察机关的派出监察机构应受理哪些范围内的申诉案件?
答:(1)不服本派出监察机构行政处分决定的;(2)不服与派驻部门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下级行政部门行政处分决定的;(3)不服与派驻部门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下级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的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
28、对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的管辖有争议的,应如何受理?
答:由涉及的监察机关协商确定,或者由它们共同的上一级监察机关指定。
29、复审或者复核行政申诉案件,应当查清那些内容?
答:(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2)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人员是否遗漏,申诉人是否代人受过;(3)定性是否准确;(4)行政处分是否恰当;(5)是否符合规定的办案程序;(6)其他需要查清的问题。
30、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期限和办理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31、监察机关在收到申诉书后,应作出怎样处理?
答:(1)申诉符合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应予受理,并告知申诉人;(2)不属于本监察机关管辖的申诉案件,移送有权处理的监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单位,并告知申诉人;(3)申诉不属于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4)申诉书未载明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请求和理由、作出行政处分或复议决定机关和作出日期的,应当把申诉书发还申诉人,限期补正。
32、申诉期间,原行政处分决定是否还要执行?
答:申诉期间不停止原行政处分决定的执行。
33、什么是信访监督?
答:信访监督就是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党和政府揭发、检举、控告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监督。信访监督,在社会的治理、纠正不正之风、处理重大案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概括起来,信访监督具有下列性质: 信访监督是一种宏观监督与具体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信访监督具有两重性和双向性。两重性就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监督的结合。双向性就是互相监督,信访人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也监督信访人。 信访监督是具有很高权威的监督。 信访监督包含着对监督者的监督。
34、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督办的常用方法是什么?
答:(1)派人督办;(2)电话督办;(3)发函督办;(4)通报案件报结情况;(5)建立定期报告查处情况的制度;(6)会议督办;(7)汇报督办;(8)调卷督办;(9)协调督办;(10)&对账&督办;(11)跟踪督办。
35、什么是集体访?处理集体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集体访是指5人以上联名反映同一问题的走访行为。
处理集体访的基本要求是:(1)坚持领导负责制和各部门齐抓共管;(2)坚持把群众稳定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3)坚持说服疏导,保持和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4)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四、案件检查工作部分(50题)
重点掌握部分:案件检查工作的原则;初步核实的任务、方法及结果的处理;立案的条件、权限、程序、时限;调查方案的内容;调查取证的措施和基本要求;各种证据的具体含义;认定违纪事实的基本原则;使用&双规&的条件;核对违纪事实的程序、方法;初步核实报告的内容;调查报告的撰写;移送审理的程序、材料要求;对办案人员的要求;对妨碍案件调查的处理; 核对违纪事实材料的内容及注意;监察决定书和监察建议书的送达;涉案款物的范围及处理方式;办案所需的心理学等内容。
1、案件检查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1)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2)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3)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4)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5)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6)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原则;(7)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8)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2、案件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什么?
答: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3、初步核实中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答:(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2)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3)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4)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5)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6)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4、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1)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2)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核实的结果、存在的疑点、处理建议等;(3)参与核实的人员在初核情况报告上签名。
5、初步核实结果如何处理?
答: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6、对初步核实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7、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答: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纪检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8、纪律检查机关的立案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1)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中央纪委报请中央批准立案。(2)党的中央以下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基层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违犯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务委员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上一级纪委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3)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4)不是干部的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5)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任免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除另有规定的外,一般由地方纪检机关决定立案。若地方纪检机关认为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更为适宜的,经协商可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根据规定应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经协商也可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6)对于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级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也可直接决定立案。(7)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范围的重大违纪问题,必要时上级纪检机关可直接决定立案。(8)上级纪检机关发现应由下级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可责成下级纪检机关予以立案。
9、立案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10、立案的审批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11、调查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调查步骤、方法、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办案人员的组成和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等。
12、什么是证据?
答: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13、证据有哪些种类及含义?
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物质痕迹;
书证: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包括符号、图画)。
证人证言: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作的陈述,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受害人的陈述:指受违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员就案件事实情况所作的控告和诉说。
被调查人的陈述:指被调查党员就案件事实所作的交待、申辩和对同案人员的检举。
视听材料:指可以重现原始声响或形象的用作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现场笔录:指调查人员对案件(非刑事案件)有关的场所进行的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鉴定结论:揩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办案人员不能解决的专门事项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指公安、司法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及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笔录。
14、纪律检查机关调查取证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2)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3)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4)必要时可以对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5)对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6)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7)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8)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15、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采取那些措施?
答:(1)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2)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4)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5)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6)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16、对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可以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对可作书证的私人日记、信件等原始材料应采取动员的方法,不能强行收集。涉及个人隐私的应为其保密。
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适用此规定。收集证人证言,应个别进行,不得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证人作证后,应为其保密。
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应认真鉴别证据,严防伪证、错证。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应重新取证或补证。
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证人、受侵害人谈话时,应制作《谈话笔录》。
对与案件(非刑事案件)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制作现场笔录,调查人员应在现场笔录上签名。
17、案件实施调查的要求是什么?
答:(1)坚持原则,客观全面;(2)严肃认真,深入细致;(3)突出重点,把握时机;(4)着眼教育,促使转变;(5)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6)定期分析,及时报告。
18、在办理案件中,制作谈话笔录在内容上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1)谈话笔录的结构要件要完整;(2)记录的谈话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全面、清楚;(3)要客观记录被调查人对自己问题的认识态度;(4)谈话笔录应一人一录,必要时一事一录;(5)谈话笔录应经被谈话人认可;(6)在记录中要体现不能骗证诱证指证的基本要求;(7)不仅要记录对被调查人不利的陈述,还要记录对被调查人有利的陈述和辩解。
19、查处案件中,对涉嫌违纪党员干部采取组织处理方式及要求是什么?
答:组织处理的方式有:(1)停职,即暂时停止履行职务、检查反省问题;(2)调整,即调离现工作岗位;(3)免职,即免去或者建议免去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以上组织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在案件检查中,认为被调查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合担任现任职务或者妨碍案件调查的,可予以停职;对有证据证明违纪问题明显、但短期难以完全查清的党员干部,根据情况可先采取组织处理措施。不宜在现岗位工作的,可以先调整;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予免职。
给予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并不得评优评先、给予奖励。
20、在立案调查期间,对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有哪些要求?
答: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21、对被立案调查期间的公务人员有哪些规定?
答: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22、对停职检查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停职检查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23、&双规&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答:使用&双规&措施,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经掌握涉嫌违纪党员的一些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使用&双规&措施深入调查的;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24、认定违纪事实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认定违纪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只有被调查人的交待,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证言证词证据认定违纪事实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直接证据才能认定。
在没有直接证据情况下,运用间接证据认定违纪事实时,所有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每个证据与案件事实都有客观联系;所取得的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并且这个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才能认定。如果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或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有矛盾的,不能认定。
25、调查组形成的违纪事实材料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违纪事实材料的内容包括:被调查人简历、违纪事实、违纪性质及责任。
26、纪律检察机关案件调查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纪律检察机关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经批准再延长,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仍未结案的,可再报请上级批准。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27、监察机关案件办理时限是怎样的规定的?
答: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28、立案案件移送审理的材料有哪些?
答: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立案依据;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的意见;全部证据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29、办案人员在案件检查工作中应遵守哪些纪律?
答:(1)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取违犯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2)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3)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4)不准接受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
30、办案人员遇有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答:(1)是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2)是本案的检举人、主要证人;(3)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4)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31、哪些情形属于妨碍案件调查?
答:(1)本人或指使他人对办案人、检举人、控告人、证明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殴打以及其他形式的打击报复;(2)本人或指使他人出伪证、不出证、隐匿、篡改、销毁证据或嫁祸于人;(3)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骗、威胁、贿赂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或唆使知情人变证;(4)本人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调查或进行反调查。
32、使用录音、拍照、摄像手段有哪些规定?
答: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应严格掌握。与被调查人、受侵害人和证人谈话时,如进行录音、拍照、摄像应先告知本人。制作的录音带、录像带和照片应严加保管,不得扩散传播。被调查人、证人等未经调查人员许可,不得对调查人员使用这些手段。
33、使用鉴定结论有哪些规定?
答: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告知被调查人。如被调查人提出申请或调查组认为必要时,可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调查人员使用鉴定结论时,要注意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34、对扣留、封存物品的期限、暂停支付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答: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35、经过检查、调查需要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答:(1)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移送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处理;(3)解除有关调查措施,扣留、封存的款物发还原物主;(4)其他处理。
36、办案工作中如何鉴别、使用证据?
答:认定违纪事实,要重事实、重证据,不轻信被调查人的交代。只有被调查人的交代,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交代而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对证据的鉴别,应当采取逐一审查和综合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不得隐藏、损毁、篡改证据。物证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印件、节录本等,经与原物、原件核对无误时,具有与原物、原件同等的证明力。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资料,无法与原物、原件核对的复制品、复制件、节录本等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只有在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时,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违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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