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12年义务教育实施2015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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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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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加初中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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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加初中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实施
官方公共微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知识问答
文章来源:青龙中心小学日期: 21:58人气:302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财教〔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2号)和《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0〕1号)精神,为进一步指导全省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我们重新修编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知识问答》(以下简称《问答》),帮助各地学习和领会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
由于时间仓促,《问答》对一些问题的阐述可能还欠准确,敬请各市、县提出建议,以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共性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有待今后出台文件予以规范。
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
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意义十分重大。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是科学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有力保证,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
2、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3、2010年,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第一,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第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第三,完善城市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担办法。第四,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4、建立新机制的实质集中体现在哪里?
答: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分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
5、&经费省级统筹&的涵义是什么?
答: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经费统筹以省为主。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资金分担比例;统筹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制定辖区内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
6、&管理以县为主&的涵义是什么?
答:县级政府作为义务教育经费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要按照改革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将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
7、&两免一补&的涵义是什么?
答:就目前我省而言,&两免&指的是: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一补&指的是: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含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费。
8、我省享受义务教育保障改革政策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初中的在校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沿用往年做法,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由各地研究制定具体政策予以妥善解决。
9、我省企事业单位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如何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
答:企事业单位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所在地区同步实施。按教育事业统计口径,统计为&农村&、&县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改革政策,所需经费中央和省按统计学生数补助各地,由所在地政府落实到学校;统计为&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执行城市义务教育经费改革政策,所需经费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予以保障。
10、我省对城市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如何规定的?
答: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省定&一费制&标准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下达到学生学籍所在学校。
11、我省实施新机制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是如何规定的?
答: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以及城区&农村&学生统计为&城市&的,人随学籍走,执行所在城市同等政策,由流入地政府统筹解决。
12、实施新机制改革如何区分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答:中央和省在核定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时,以上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学生数为准计算。按教育事业统计口径,统计为&农村&、&县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纳入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范围;统计为&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纳入城市义务教育保障范围。
13、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0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公用经费(含取暖费)核定基本标准为:小学325元/生.年,初中525元/生.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和省下达的公用经费补助相对宽裕,各地在安排使用资金时,首先要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4、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0年,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234元/生.年,初中330元/生.年;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小学30元/生.年,初中45元/生.年。所需经费按9个地改市(含15个县改区)、5个县级市省级以上与市、县财政8:2比例,其余8市(含所辖区)省级以上与市财政按6:4比例承担。
15、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10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2元/天、中学生3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经费,中央按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承担50%部分仍由市、县(区)承担。各市、县(区)可在以上基本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调高标准,调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负责解决。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由市、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16.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10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90元、初中生均每年18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17、我省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30个县(市、区)改革资金如何分担?
答:从2007年起,我省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30个县(市、区),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所需资金,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按照8∶2执行。30个县(市、区)的具体名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的规定执行。
18、我省如何实施免提供国家课程费教科书工作?
答:2010年,我省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实行政府采购,配发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并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同时,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范畴,省财政将逐步加大对学校图书资料的支持力度。
19、如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新机制?
答:从2007年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测算单价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300元提高到400元。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仍由中央和省级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超过中央和省级安排部分由各地自行承担。
20、特殊教育学校及其学生如何享受义务教育保障改革政策?
答:我省特殊教育学生全部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特殊教育学校及其学生享受义务教育保障改革政策执行同期初中标准,
2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后,学校还可以向学生收取哪些费用?
答:2010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收取作业本费和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规定收取教材费、作业本费、寄宿生的住宿费,其余费用一律不准收取。
22、如何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答:2002年5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通知》中规定,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与规定,以及调整情况,并督促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23、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地方各级政府如何保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答:各地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原来已经安排的资金不能撤出,要继续用于义务教育,确保总体经费的稳定增长,防止出现&挤出效应&。城市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继续按国家规定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24、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关键环节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
25、什么是中小学预算?
答:中小学预算是指中小学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预算反映了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的规模和需求,是中小学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
26、中小学预算编制的范围有哪些?
答: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包括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预算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属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27、如何编制中小学预算?
答:所有中小学校都要按照规范的&两上两下&程序编报预算。完善和细化预算内容,将教师工资和当地政府规定教师应享受的津补贴、公用经费、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各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不得在预算外保留收支项目。
28、中小学预算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中小学预算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预算的内容要全,要把学校维持基本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保证事业发展的经费全部纳入预算。
(2)预算的数据要实,收支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各项收入的来源要可靠、稳定,支出要有政策依据。收支平衡,不留缺口。
(3)预算的安排要细,每项收入、支出要预算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部门、人员。
(4)预算的执行要严,要保证学校的每项经费支出都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发挥资金使用的效益。
29、实施新机制后中央和省对资金管理有何要求?
答: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和审计,推行中小学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
30、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哪些?
答: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31、中央和省对规范办学行为有何要求?
答: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工作量,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上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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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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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制度
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金寨县2014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现将《金寨县2014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金寨县教育局 &&&&&&&&金寨县财政局
二O一四年三月六日 &
抄报: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抄送:县民生办
& 发:各初中、中心小学&&&&&&&& &&&&&&&&&&&&&&&&&&&&
金寨县教育局办公室&&&& &&& &&&&日印发
金寨县2014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实& 施& 办& 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财教〔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通知》(财教〔号)、2014年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和《六安市2014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六教计[2014] 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省、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第二章实施内容及经费分担办法
第三条&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提高后的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每年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2014年按4370人补助:初中3198人,小学1172人。所需经费中央和县财政各承担50%,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扩大享受面。
第四条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同时,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向农村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
第五条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
第六条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585元/生&年、初中785元/生&年。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财政共同承担,我县财政分担比例具体为8:2。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安排公用经费。
第七条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包括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不含普通班吸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经费保障。农村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基本标准分别按现行农村初中标准5倍执行(即2014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3925元/人)。所需资金中提高前的部分仍执行原资金分担渠道和比例,提标部分由省与县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省与县分担政策执行,我县分担比例具体为8:2。
第八条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抗震加固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基本标准为每平方米6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超过中央和省级安排部分由学校自行承担。
第九条县财政原预算内安排的生均公用经费继续保留,全部纳入年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预算。
第三章范围对象
第十条继续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初中的在校学生。
第十一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读的,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子教育券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1〕19号)规定,由输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每学年每学期对转学电子记录情况整理汇总后,于每年4月底和10月底前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据此向输入地核补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并等额核减输出地下一年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切实做到&钱随人走&。
第十二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中小学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进入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民办学校就学,民办学校在获取政府部门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等额减收学费。
第十三条 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关手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同等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我省按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数核拨结算义务教育保障资金,为确保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到位,各校要重视和强化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工作,要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协同一致,严格把&具有学籍并在每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作为教育事业统计的对象,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学生数与学籍数的统一性。
第十五条各校要严格执行调整完善后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编制全口径学校预算,由县教育局汇总报县财政局审核汇编县政府预算,并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六条为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要全部纳入财政特设专户管理。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规定,办理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校舍维修改造等各项义务教育保障资金拨付业务,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 各校要切实转变&重投入、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督&的错误观念,科学合理安排和使用义务教育经费。各校在安排中小学校预算时,首先要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改善其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校要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支出。
第十八条各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双审核&和&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义务教育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 第十九条& 各校要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管理制度,实行经费支出校长负责制,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同时,要加强学校货币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推进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国家课程教科书和《新华字典》由省级统一组织政府采购,配发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具体采购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05〕6号)和《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执行。推进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为落实省&义保&办&以县为主&的监管制度,县教育局、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建立所辖学校&义保&政策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制度,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将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不断提高所辖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水平。
第二十二条 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报告通报制度。各校要按每季度上报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上报内容包括学生数变动、经费落实及核拨、学校收费、监督检查、基础管理等情况。县教育局将定期对各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在全县进行通报,同时县教育局将把检查结果直接作为对各校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逐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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