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河南省组织部援疆职称教师晋职称有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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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职称改革按年限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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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职称改革按年限最公平
网友:公平为盼
尊敬的郭省长,你好!现在的教师职称晋级存在着诸多潜规则,有的教师参加工作几年,就晋高级了,有的参加工作几十年还没晋级,您说这几十年的工作还不如几年的工作吗?我与众多教师交流过,按参加工作年限晋级最公平。教师晋级能否进一步改革?望领导百忙之中,加以关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回复单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省政府信息公开办)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山东省教育厅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2009年我省潍坊市开始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3年全省推开。新的职称制度摒弃了过分看重学历、资历和荣誉的落后做法,完善了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摒弃了机械量化的评审办法,探索实行专家责任制。新的评审标准和办法更加注重一线教学经历,更加重视育人工作和实际教学过程。任职年限较长的教师应从教育教学业务着手,注重改善教育教学方法,潜心教书育人,努力提高自身水平,争取早日晋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学位要求不合理_山东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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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学位要求不合理收藏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要求条件偏高,基层教师极为愤慨!山东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新规定根本没有调查实际状况,就想当然的强调了教师晋职称必须有学位的狗屁规定。今年实施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46号)与《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45号)中,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怎么能用相同的学历资历条件呢?对于中等职业学校要求资历条件明显偏高,特别是对学位的要求,更是把大部分教师挡在晋升职称名额之外,没有学士学位的很多年龄偏大的教师终生只能与高级无缘了。山东省人社厅在这两个文件中,为何竟然对人社系统下属的各级技校没有学位要求?唯独要求教育系统的中职学校把学位作为评审的必要条件?出台这两个文件的人,拿一线教师的命当儿戏,限制、玩弄广大中职教师,公然与山东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背道而驰!居心叵测!你这一胡改乱改瞎折腾,就害了一大批本来就已经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教师!问题很严重,对职业教育发展影响很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四)中这样规定: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教师法做为教育上的母法,任何地方性教育法规都必须以不违背教师法为前提,为何教师法没有对中职学校老师学位有要求,而我省人社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此要求,并要求在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审中执行。这是哪一个领导拍着屁股想出的不接地气的规定,人社厅不懂,教育厅呢?教育厅人事处呢?学校要依法办学,教师要依法执教,做为主管教师职称评审的人事处是怎样考虑的?就是有这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应有个人性化的办法,比如:延迟三到五年执行,或者是对男女满45岁不在学位上有硬性要求。 另外,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处严重不作为,全省广大教师要人事处电话()无数次,就是没有人接听,要这帮王八蛋管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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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
职业学校教师简直任人蹂躏
现在有好多中等专业学校的老师没有压力,整天无所事事,晋级如果不提高要求这些人就吃白饭的,光拿工资不干正事
根据政策多学习,督促自己学点东西,总比无所事事的好,还有这个规定对于普通老师来说未必不是件好事,一般晋级都是领导晋级完了才轮到普通老师,这个规定有利于老师,因为以前领导不学武术照样晋级,老师们的学问再高,干活再多也争不过领导,这个规定可以限制搞阴谋诡计的领导晋级,老师们没事就好好学习拿到学位就比领导晋级早,这个规定好。
规则应该是针对所有人的吧,先说断后不乱。
dali支持,广大中职教师义愤填膺
只要是公平就行,现在各行各业各种考试都在加大难度。 麻痹的现在驾驶证科三,那真叫一个难,但是只要公平就行。
太不合理了。应该有个时间,从哪一年上班的要求学位
和张大佛爷、二月红一起去探秘矿洞墓穴!
40多岁了,还考学位?难度有点大啊。高中老师都不要求啊
现在40多岁没有学位,也没有晋高级的应该有很多,这个规定应该是打消了这部分人的积极性。
做出这个规定的人被驴踢脑袋了
广大中职教师的心声,取消进高级学位要求。
既然评定职教职称要讲求资历和学位,人社部门和教育人事部门就应该经常组织基层一线普通职业教员进行常态化的进修和学习啊!这样做不就使他们的不公平心态消除了吗?
既然评定职教职称要讲求资历和学位,人社部门和教育人事部门就应该经常组织基层一线普通职业教员进行常态化的进修和学习啊!这样做不就使他们的不公平心态消除了吗?
职称评定随心所欲,朝令夕改,民不聊生啊
中职职称完全可以用工作量这一个指标来衡量,其他的有何用
我今年53岁了,拿学位不现实了。很羡慕竞争力强,没教过一天学却评为高级的同龄人。同龄人甚至比我小很多的同事,没要求有学位之前就评上高级了,很多甚至英语职称证也没有。年龄大的实在人,越拖条件越高,越拖越难评。青年老师们,你们一片光明,你们大多都有学位。80年代上大学的人,那个时候考学难,拿本科文凭难。我有好多机会能评上职称,却被别人抢走了名额。目前形势,我辛辛苦苦三十年,不好评了。想当初来职业教育教学的几乎没有拿到学士学位的,职业教育的天始终让我们这些没有学位的人顶着,谁能想起我们呢?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老师在抱不平,领导总应该能看到吧??为什么不给解释。。。。要求学位,除了打消一线老师工作的积极性,无好处可言......
领导脑子让驴踢了
强烈要求主管部门重视这一问题
要求学位,不管教师死活,不注重工作实效,带头破坏教师法,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闹的人心惶惶,无心工作。
希望领导改变政策的时候,到基层多了解了解,鲁西南这些贫困县区的学校有多半的老师没有学位,一个学位打消了多少老师工作的积极性啊!
我现在都不再想晋级的事了,没有办法。
这个政策能存在主要因为反对的声音太少,晋完级的显然不反对,最后几年毕业的年轻人因为有学位也不会反对,要反对的就是老专科生却还没有晋级的。这个社会就是老实人吃亏,同样的学历,如果好钻营,也许早晋完级了。这个政策10多年前在高中曾实施过,只因当时反对的声音太多,只实行一年终结了。
我们应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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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沙教师〔2014〕6号)
沙洋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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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沙教师〔2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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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教师〔2014〕6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镇教育总支,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下发&湖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职改字〔2014〕7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4〕7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2号)、《关于同意开展2014年度荆门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鄂职改办函〔2014〕17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教师〔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省、市职改办同意,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2014年度在岗、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教学岗位人员不得申报。
2.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度在岗从事教研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荆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业行为六项规定》和《沙洋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六条禁令”》,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2009年以来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2年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3.按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职业资格;
4.外语、计算机考试、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应按省、市职改办文件要求办理;
5.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有违反《荆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业行为六项规定》和《沙洋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六条禁令”》的;
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3.年教师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4.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的;
5.未参加“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
(二)学历、资历条件
根据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要求,中学和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初级职务名称为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1.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一级教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2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2.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
(6)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和下一级职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
3.二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教学工作2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4.三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三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三)专业理论水平、能力、业绩条件
1.高级教师
(1)按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其教学工作量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a.高级中学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至少3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必须达到80%以上。年教师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b.职业中学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必须达到80%以上。年教师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c.初级中学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年教师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d.小学(幼儿园)
①学科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④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满意度、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年教师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e.教科研机构
①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
②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③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科研不少于50天,执教县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
④年教师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任一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
(2)具有下列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①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②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③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④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⑤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任现职期间,学术(科研)成果具备以下5条中的2条,在乡镇以下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可具备5条中的1条:
①承担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1次,并获得较好的效果;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
②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③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定的地方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培训教材、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④积极参加教研、少先队工作学会、教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获得奖励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1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1次。
⑤获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项目之一荣誉称号。乡镇以下中小学获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项目之一荣誉称号。
2.一级教师
(1)按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其教学工作量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a.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①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学科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
②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
③培养、指导至少1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学校委员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b.初级中学
①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②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
③培养、指导至少1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c.小学(幼儿园)
①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②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能胜任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③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满意度、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d.教科研机构
①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科研课题。
②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4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
③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2)具备下列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①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②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③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④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3)任现职期间,学术(科研)成果具备以下8(9)条中的2条,在乡镇以下连续任教15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可具备8(9)条中的1条:
①积极参加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文章在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1次并获得好评;或乡镇级以下学校教师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2次并获得好评。
②参加乡镇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教学课1次以上,获得好评;或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③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④受聘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进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⑤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或结合教学实际,参加本地经济、教育社会调查,写出有一定价值的科研报告或调查报告,受到乡镇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推广。
&&& ⑥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⑦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奖1次。
⑧能结合教学特点,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果,受县以上教研部门的肯定。
⑨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积极开展少先队活动,承担少先队活动课教学,获得县级(或以上)少先队组织的奖励或者表彰。
3.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4.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四)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者,可以逐级破格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以上:
1.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2.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3.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以上。
4.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5.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6.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7.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担任少先队辅导员的,组织学生参加省少工委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8.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次以上。
一、二、三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不作破格要求。
(五)其它必备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3.参评人员2009至2013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是称职等次以上,其中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破格申报的,要求近2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有一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4.取得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需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三个科目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一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取得“教师系列”中级以上等级证书;申报二、三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取得“教师系列”初级以上等级证书。具有下列条件者在申报晋升职称时可申请免试资格:
(1)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
(2)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3)年满50周岁者;
(4)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单位工作的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可申请计算机免试(各县市区城区所辖乡镇的学校教师除外)。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需填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计算机等级考试免试审批表》,办理免试审批手续。2004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计算机合格证不再有效。
5.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专业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即2012、2013、2014年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参加今年评审有效;城区外的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6.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市、县城区学校教师要参与支持农村教育活动。对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工作一年的城区支教教师,或援藏、援疆及援外半年以上的教师,同等条件下,评审时优先晋升。
7.兼职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教师,应按所教学科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工作方面所获奖励与其他学科同组奖励同等对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类或少先队活动类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有关少先队工作方面的论文可视作1篇专业论文。
8.专职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称号的教师,可申报“思想品德”专业,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少先队工作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有关少先队研究论文,申报一级教师需3篇以上,申报高级教师需5篇以上。
9.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必须符合破格条件,并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按程序报省职改办审批。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无需装订材料
1.《荆门市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A3型纸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E-mail:);
2.《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级教师一式2份,二、三级教师一式1份,首页必须粘贴申报人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1张,《评审表》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复印件无效;
3.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使用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系统”填报、生成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一式6份,其中1份装订,其他装袋)。
(二)下列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有关证件原件装入档案袋)
1.封面。统一标明“职称申报材料”,并注明申报职务资格、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申报年度;
2.评审材料目录;
3.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5.《单位公示证明》原件1份;
6.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原件1份;
8.《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1份(破格申报人员要附《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原件2份,其中1份交市教育局);
9.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所获各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10.荣获教学业务方面荣誉称号的各类证书(参加各级教学竞赛、论文参赛获奖)复印件各1份;
11.发表教案、论文、著作的相关材料(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或所承担的部分)复印件各1份;
12.参加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活动的立项证明复印件1份,已开题的,或有阶段性成果的,或已结题的,出具相应书面材料;
13.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
14.在师德教育、学生思想工作、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对外交流的材料各1份;
15.加入省、市、县学术团体的证书复印件及在该团体内任职证明各1份;
16.继续教育证书上的照片、姓名和记载实际参训情况的页面复印件各1份(继续教育统计年限为年;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业务单位印发的培训合格证、卡有效,原件用蓝色封面继续教育证书);
17.四个学期(2012年秋― 2014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18.学校出具申报人员承担学生思想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的证明1份,《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1份;
19.任现职以来师德表现情况鉴定材料;
20.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赴农村中小学支教一年的证明1份;
21.2009至2013年度考核表(或表彰文件)复印件各1份;
22.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2000字,主要反映本人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功作法、经验体会和工作业绩);
2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上述复印件报送材料时需带原件审验。
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11月28日:召开全县职评工作会议,安排布置职评工作。
12月8日:各镇(校)上报材料。
五、职评有关要求
1.严明职评工作纪律。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切实做到“五公开”,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评审的结果公开。各镇(校)对申报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限、任职年限、论文发表或获奖以及表彰奖励等基本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反映的有关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对在职评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提供虚假评审材料、经查证核实的申报人员,给予取消5年内申报资格的处理。
2.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要严格执行《湖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职改字〔2014〕7号)中关于小学(幼儿园)申报比例。各地小学(幼儿园)2014年申报高级教师职数暂按不超过本地小学(幼儿园)教师总数的3‰-5‰掌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各类评审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50元/人,初级80元/人。各镇(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各类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上交。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农村教师倾斜。各地申报人员中农村教师必须占有一定比例。
3.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各镇(校)要严格按照职评工作要求和日程安排,切实做好职评各项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各种表册、数据和评审材料,有关表册、材料上的信息、数据要填写完整,做到准确无误,确保本次教师职评工作顺利进行。
&&&&&&&&&&&&&&&&&&&&&&&&&&沙洋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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