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籍孩子在北京上学湖南的,可以跨省上学吗

教师资格证可不可以异地报考?_百度知道
教师资格证可不可以异地报考?
教师资格证考试对户籍的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报考或在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报考,在校大学生可以再上学的城市报考。其他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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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技工学校,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受到剥夺政治权利。(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报考,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三)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考初级中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名单见附件3)及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初级职业学校文化,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符合当地的报考条件就可以异地报考的报考条件(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1.遵守宪法和法律、专业课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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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把户口挂靠的当地的人才市场,即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不可以异地考试  2008年起教育部规定教师证考证必须按照属地化原则。但教师证是全国通用,应届毕业生就在所在学校教务处或者学工处报考,但是笔试成绩只在省内有用
户籍或人事档案必须在当地方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时间从2015年考试正式实施。改革后将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在校专科大二、大三,本科大三、大四才能报考。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考,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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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省公务员考试能不能跨省报名考试?_百度知道
省公务员考试能不能跨省报名考试?
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是可以跨省考试的,可以报考不要求户籍的职位。非应届生有的省份是限制户籍的,建议您想报考哪个省份的考试可以参考一下历年公告,具体看下户籍限制要求。每年公务员考试报名前会出相应的报考简章,里面会有职位表。每个职位都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等限制。只要符合职位的要求,就可以报考该职位。公务员考试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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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跨省报名,但是有的省的考试对户籍有限制.. 希望采纳
com/。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是可以跨省考试的,可以报考不要求户籍的职位,中公教育为您服务./.mc_id=bd4828如有疑问。非应届生有的省份是限制户籍的.mc_id=bd4828" target="_blank">http://hb.offcn://hb.offcn://hb?wt,建议您想报考哪个省份的考试可以参考一下历年公告。更多信息请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网.com/.com/://hb.mc_id=bd4828" target="_blank"><a href="http,具体看下户籍限制要求.offcn?wt?wt:<a href="http?wt.mc_id=bd4828" title="http您好,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其他1条回答
注意看招考简章,个别职位会有限制,里面说的很清楚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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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湖南户口,我老公是外国籍,想在湖南的公证处公证结婚证,请问长沙哪一家公证处可以办理涉外公证的?_百度知道
我是湖南户口,我老公是外国籍,想在湖南的公证处公证结婚证,请问长沙哪一家公证处可以办理涉外公证的?
如果能附上链接,以及联系方式更好。万分感谢哦。
我有更好的答案
嫁什么外国人啊 中国人还有的没结婚呢 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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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教师资格证可以跨省考吗?_百度知道
教师资格证可以跨省考吗?
报考对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考试:1.已取得合格学历者,且户籍所在地是江西,可报名参加考试;2.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3.江西省内2015年以前(含2015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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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可以在学校当地考试,也不是在校生。如果符合、工作所在地。如果不是户籍、工作所在地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要求在户籍,就不存在跨省考的问题了
也就是说我以后在宁波工作的话,就可以在宁波考教师资格证吗?我听别人说要什么人事档案转到宁波,具体又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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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可以异地起诉吗_百度知道
可以异地起诉吗
  可以异地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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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俯虎碘臼鄢铰碉歇冬忙)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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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应当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当事人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这一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案件就归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当事人所在地,既包括当事人住所地,也包括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住所地,对于公民来说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是指该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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