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学生大学高中档案毕业后去哪里里取档案,暂时未就业把档案取出来以后存放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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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放在人事局的人才中心,也可以放在劳动局的劳动就业指导中心,也可以选择放在社区。前两者都要收费,社区我不清楚。如果你在民营企业工作,建议把档案放到人才中心或就...
会被退回来的,
1、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他们(天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都应该接收。 2、户口就落在指导中心,等你找到工作单位后再酌情办理。 3.、若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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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有位来】〖答疑解惑〗毕业未就业和已就业同学的档案存放收藏
毕业未就业学生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机构了解到,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1.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2.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3.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把档案留在学校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1.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2.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3.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1.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2.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3.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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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就业学生已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存放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把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tips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tips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二、把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果接收你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那么你的档案就应该"落户"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这种方式通常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每年三四百左右tips 1:人才服务机构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在编制上,它属于事业单位,在运行上,则实行企业化管理但实际上,它履行着部分行政职能,提供的"服务"具有明显的行政属性这种"半官半商"、"亦官亦商",在"官"与"商"之中左右逢源,模棱两可不少地方人才中心的负责人坚持:"补齐代管费用及相关手续后,再提供人事服务"tips 2: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而且个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第31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同时规定,"因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劳动部(号文件的规定,这里的损失包括:(1)用人单位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注意】对于求职者来说,还要了解和明白--"协议书"不等于合同目前,一些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型企业,以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来代替《劳动合同》,在《协议书》中只规定毕业生定期服务的时间、义务和违反约定时的赔偿,而很少提用人单位应该提供的工资标准、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等《劳动合同》必有的约束用人单位的条款其用意是达到既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又要通过高额的违约赔偿限制毕业生辞职的目的用人单位要求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的依据是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第14条,"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服务期一般为5年,随着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具体服务年限和办法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方案》有关"定期服务制度"的条款,并没有规定毕业生违反定期服务的赔偿责任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劳动法》以后,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由《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来调整所以,真正具有法律效应的应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不应是《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3、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4、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 (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 (三)档案工资的晋级; (四)职称晋升申报; (五)办理落户手续; (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 (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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