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门真菌多糖 骗局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展下线的模式赚钱是一种骗局吗?

一分钟教你识破传销骗局
发布者:xxma66&&&&&来源:第一财富网
常见的传销类型 近年来,我国出现影响力较广、性质比较恶劣的传销种类大概有:金融传销、“旅游类”传销、电商传销、“国家工程”类传销、“假冒直销企业”类传销、“假慈善类”传销、“养老类”传销......
特点 : 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现在许多金融诈骗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喧嚣一时,近日,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委对此发出预警,“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同时,还需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红包互赠等为名义的金融传销。 典型案例: “MMM” “珍宝币” “百川币” “维卡币” “克拉币” “聚宝金融” “环求力金” “中国蒙商” “美洲矿业” “易富地基金” “虚拟U币” “假20世纪福克斯” “ABCD财富网”
特点 : 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目前,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快的原因,一是传销分子通过QQ群、网络游戏、YY语音、网站论坛等工具,传播信息非常便捷;二是,网络传销号称“在家就可创业、穿着睡衣就能挣钱”,鼓动性很强;三是,网络传销很大程度上拉的都是陌生人,且拉人成本相对较低,不用陪吃、陪玩,无需辞职。同时,网上传销的“拉人头”骗局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骗人手段更为多样,可谓是“骗钱不见面”。 典型案例: “云数贸” “微信点灯” “重庆快联科技” “粉丝帝国” “4G商城虚假平台” “中和支付” “注册会员充值网络话费” 特点 : 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典型案例: “WV梦幻之旅” “河北领远网络科技” “红色旅游” 特点 : 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典型案例: “1040工程” “连锁销售” “明明商” “西部大开发” 特点 : 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天狮、三生、完美、尚赫、罗麦、玫琳凯、新时代、克缇、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过,许多直企每年都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打假。 特点 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典型案例: “集善家园网” “世界和谐基金会” 特点 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典型案例: “上海家帝豪消费养老” “天权投资管理养老院项目” 随着时代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销也开始“多元化”,有的传销是几种类型交叉或者结合的模式,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同时,传销多采用互联网进行传播,速度快、追查更加困难。因此我们需要时刻警惕。 如何识别传销?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别人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 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 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 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如何区别直销和传销? 直销牌照 最简单粗暴的判断依据便是:直销牌照。目前,我国有71家直销企业获得直销牌照,另有19家已经申请直销牌照的准直企。(文末附名单) 产品判断 根据规定,直销产品是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金融投资、旅游等产品不在规定之列。同时,直销和传销的产品还有如下区别: A 合法的直销公司不鼓励直销员囤积过量商品,并提供加入、退出直销计划的机会,退出者可将没有使用过、仍可销售的商品退还给公司。 非法传销公司却以“快速致富”为诱饵鼓励甚至要求加入者购买大量产品囤积。并且没有后续保障。 B 直销企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始终将把产品销售和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 非法传销通常会以销售虚拟产品和机会为导向,没有具体产品,或者产品不符合商务部对直销产品的规定。 C 直销活动中,消费者、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 传销活动中,所谓的“产品”或缴纳的入门费通常不予退还,参与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计酬区别 合法的直销公司以销售产品为基础,直销员根据销售额给予奖金;非法传销是根据发展下线(人头)的多少给予奖励。 如何界定传销罪? 案情:犯罪嫌疑人杨某、吴某、王某等人于2010年9月至2013年2月期间,经人介绍先后来到宝鸡市加入以销售“冰之澳”化妆品为名义的传销组织,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分,三人分别达到主任级别。杨某、吴某分别担任该组织的执行总监和监督总监,负责管理其他主任,安排传销组织工作和生活,监督决策的执行等。王某则负责其寝室的管理。该组织采取以购买1套“冰之澳”产品(2900元)取得加入该传销组织资格,并发展人员成为其下线,由下线认购产品加入传销组织再发展人员加入,而形成其伞下体系,并以其伞下体系的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谋取非法利益。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在我院近期办理的这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吴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对王某的定性在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犯罪嫌疑人王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其在该传销组织中已达到三级的主任级别,且有超过三十人的传销人员证实在其寝室居住过,符合《意见》中对组织者、领导者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犯罪嫌疑人王某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虽已达到主任级别,但在其管理下的寝室的固定居住人员不超过三十人,故不符合《意见》中组织者、领导者的规定,不应负刑事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首先,从立法本意来看,本罪打击的是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对于大量一般参与传销者乃至积极参与者重在教育和一般的行政处罚。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和发展下线的人数直接相关,如果以整个传销组织的人数达三十人以上来认定,打击面过大,与刑法谦抑主义以及刑法最后手段性的特征不符。 其次,如何确定组织者、领导者与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的界限对确定罪与非罪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刑法传统理论,“组织”是指召集多人为首发起或者实施招募、雇佣、拉拢、鼓动多人成立某种组织的行为;“领导”是指对组织的成立以及组织的活动实施策划、指挥和布置的行为。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表现为对组织的成立实施策划、指挥和布置的行为;第二种情形表现为对组织的活动实施策划、指挥和布置的行为。因此,在考察本罪的组织和领导行为时,应当考虑到传销组织的特性以及立法者限制打击范围的意图。在本案中,王某所产生的作用明显达不到组织、领导的作用。 第三,传销组织具有严格的管理性,基本是以两条线管理,一个是财物管理,主要是指对自己发展的下线进行管理,从下线处收取入门费并交给最高层管理者。一个是对人的管理。实践中,只要收取了入门费,传销组织则对传销人员出现一种散漫式的管理,将他们以“寝室”为单位分散居住,每个“寝室”的“舍长”对自己舍员负责,在案件中会常常发生舍员“串寝”的现象,恰恰表现出了这种散漫度。这就造成了舍长实际管理控制的人员少于在其宿舍居住过的人员,如果将在其宿舍居住过的人都算作在该舍长的控制下,那么会造成量刑重于其在组织中的作用,违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最后,从司法实践来看,组织、领导传销人员发展下线的人数不满三十人的社会危害性毕竟相对较小。当发起人、决策人刚刚发起设立传销组织没有大规模发展下线,或者发展下线人数较少,此时可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预备犯进行处理。此外,调取证据困难不应成为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条件,对此只能寄希望于科学的侦查手段和更高的侦查水平。 以上便是识破传销的秘笈,你Get了吗? 获牌企业名单 (已公示69家,另有2家还未公示)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宝健(中国)有限公司 ?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 ?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欧瑞莲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美乐家(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葆婴有限公司 ?绿之韵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 ?爱茉莉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安然纳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吉林东升伟业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康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圣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荣格科技有限公司 ?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理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宝丽(中国)美容有限公司 ?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 ?东方药林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福维克家用电器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卫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公司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 ?大溪地诺丽饮料(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集团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 ?大连双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市新科奇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圃美多(中国)有限公司 ?金科伟业(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铸源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康美来大别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威海紫光科技园有限公司 ?河北金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申牌企业: ?保罗生物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易健(大连)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琪尔康翅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和治友德制药有限公司 ?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天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晨雨科技开发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陕西三八妇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安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海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复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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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目前,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快的原因,一是传销分子通过QQ群、网络游戏、YY语音、网站论坛等工具,传播信息非常便捷;二是,网络传销号称“在家就可创业、穿着睡衣就能挣钱”,鼓动性很强;三是,网络传销很大程度上拉的都是陌生人,且拉人成本相对较低,不用陪吃、陪玩,无需辞职。同时,网上传销的“拉人头”骗局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骗人手段更为多样,可谓是“骗钱不见面”。 典型案例: “云数贸” “微信点灯” “重庆快联科技” “粉丝帝国” “4G商城虚假平台” “中和支付” “注册会员充值网络话费” 特点 : 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典型案例: “WV梦幻之旅” “河北领远网络科技” “红色旅游” 特点 : 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典型案例: “1040工程” “连锁销售” “明明商” “西部大开发” 特点 : 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天狮、三生、完美、尚赫、罗麦、玫琳凯、新时代、克缇、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过,许多直企每年都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打假。 特点 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典型案例: “集善家园网” “世界和谐基金会” 特点 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典型案例: “上海家帝豪消费养老” “天权投资管理养老院项目” 随着时代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销也开始“多元化”,有的传销是几种类型交叉或者结合的模式,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同时,传销多采用互联网进行传播,速度快、追查更加困难。因此我们需要时刻警惕。 如何识别传销?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别人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 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 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 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如何区别直销和传销? 直销牌照 最简单粗暴的判断依据便是:直销牌照。目前,我国有71家直销企业获得直销牌照,另有19家已经申请直销牌照的准直企。(文末附名单) 产品判断 根据规定,直销产品是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金融投资、旅游等产品不在规定之列。同时,直销和传销的产品还有如下区别: A 合法的直销公司不鼓励直销员囤积过量商品,并提供加入、退出直销计划的机会,退出者可将没有使用过、仍可销售的商品退还给公司。 非法传销公司却以“快速致富”为诱饵鼓励甚至要求加入者购买大量产品囤积。并且没有后续保障。 B 直销企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始终将把产品销售和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 非法传销通常会以销售虚拟产品和机会为导向,没有具体产品,或者产品不符合商务部对直销产品的规定。 C 直销活动中,消费者、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 传销活动中,所谓的“产品”或缴纳的入门费通常不予退还,参与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计酬区别 合法的直销公司以销售产品为基础,直销员根据销售额给予奖金;非法传销是根据发展下线(人头)的多少给予奖励。 如何界定传销罪? 案情:犯罪嫌疑人杨某、吴某、王某等人于2010年9月至2013年2月期间,经人介绍先后来到宝鸡市加入以销售“冰之澳”化妆品为名义的传销组织,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分,三人分别达到主任级别。杨某、吴某分别担任该组织的执行总监和监督总监,负责管理其他主任,安排传销组织工作和生活,监督决策的执行等。王某则负责其寝室的管理。该组织采取以购买1套“冰之澳”产品(2900元)取得加入该传销组织资格,并发展人员成为其下线,由下线认购产品加入传销组织再发展人员加入,而形成其伞下体系,并以其伞下体系的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谋取非法利益。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在我院近期办理的这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吴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对王某的定性在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犯罪嫌疑人王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其在该传销组织中已达到三级的主任级别,且有超过三十人的传销人员证实在其寝室居住过,符合《意见》中对组织者、领导者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犯罪嫌疑人王某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虽已达到主任级别,但在其管理下的寝室的固定居住人员不超过三十人,故不符合《意见》中组织者、领导者的规定,不应负刑事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首先,从立法本意来看,本罪打击的是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对于大量一般参与传销者乃至积极参与者重在教育和一般的行政处罚。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和发展下线的人数直接相关,如果以整个传销组织的人数达三十人以上来认定,打击面过大,与刑法谦抑主义以及刑法最后手段性的特征不符。 其次,如何确定组织者、领导者与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的界限对确定罪与非罪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刑法传统理论,“组织”是指召集多人为首发起或者实施招募、雇佣、拉拢、鼓动多人成立某种组织的行为;“领导”是指对组织的成立以及组织的活动实施策划、指挥和布置的行为。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表现为对组织的成立实施策划、指挥和布置的行为;第二种情形表现为对组织的活动实施策划、指挥和布置的行为。因此,在考察本罪的组织和领导行为时,应当考虑到传销组织的特性以及立法者限制打击范围的意图。在本案中,王某所产生的作用明显达不到组织、领导的作用。 第三,传销组织具有严格的管理性,基本是以两条线管理,一个是财物管理,主要是指对自己发展的下线进行管理,从下线处收取入门费并交给最高层管理者。一个是对人的管理。实践中,只要收取了入门费,传销组织则对传销人员出现一种散漫式的管理,将他们以“寝室”为单位分散居住,每个“寝室”的“舍长”对自己舍员负责,在案件中会常常发生舍员“串寝”的现象,恰恰表现出了这种散漫度。这就造成了舍长实际管理控制的人员少于在其宿舍居住过的人员,如果将在其宿舍居住过的人都算作在该舍长的控制下,那么会造成量刑重于其在组织中的作用,违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最后,从司法实践来看,组织、领导传销人员发展下线的人数不满三十人的社会危害性毕竟相对较小。当发起人、决策人刚刚发起设立传销组织没有大规模发展下线,或者发展下线人数较少,此时可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预备犯进行处理。此外,调取证据困难不应成为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条件,对此只能寄希望于科学的侦查手段和更高的侦查水平。 以上便是识破传销的秘笈,你Get了吗? 获牌企业名单 (已公示69家,另有2家还未公示)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宝健(中国)有限公司 ?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 ?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欧瑞莲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美乐家(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葆婴有限公司 ?绿之韵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 ?爱茉莉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安然纳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吉林东升伟业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康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圣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荣格科技有限公司 ?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理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宝丽(中国)美容有限公司 ?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 ?东方药林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福维克家用电器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卫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公司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 ?大溪地诺丽饮料(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集团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 ?大连双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市新科奇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圃美多(中国)有限公司 ?金科伟业(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铸源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康美来大别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威海紫光科技园有限公司 ?河北金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申牌企业: ?保罗生物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易健(大连)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琪尔康翅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和治友德制药有限公司 ?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天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晨雨科技开发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陕西三八妇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安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海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复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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