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天略外国语高中部招生工作完成吗

安吉天略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是民办的吗? 里面怎么样?好不好?_百度知道
安吉天略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是民办的吗? 里面怎么样?好不好?
提问者采纳
是民办的,封闭试管理。有钱可以去的。
贵不贵啊! 那和昌高比,怎么样?
收费上那肯定要比昌高 高了去了啊。私立的你懂的啊。至于教学质量这个真不好说啊。高中部是新办的。没有数据参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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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B10:B10-金色年华校园
借名校优质资源 跨地区联合办学
安吉天略创办“学军班”
& B10:B10-金色年华校园 & 稿件来源:湖州晚报 & 作者:徐华
  H记者&徐华&通讯员&宣昊&&&&本报讯&借用名校资源,共享优质教育,这样的做法在同一地区很常见,而安吉的天略外国语学校的触角伸得更远,首次与杭州知名高中学军中学联合打造办班的教育模式。&7月2日上午,杭州学军中学与安吉天略外国语学校“联合办学――创办天略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军班”的签约仪式在天略外国语学校报告厅举行,宣告这一合作方式正式试行。&&&&为进一步提升安吉教育开放办学水平,推动安吉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满足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经市、县教育局批准,安吉天略外国语学校在原小学、初中的基础上拓展办学层次,创办高中部并与杭州学军中学开展联合办学。&&&&根据联合办学要求,杭州学军中学将在学校管理、教学管理、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为天略外国语学校提供帮助。包括学军中学将选派全国优秀教师边红平担任天略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教学校长;学军中学将天略外国语学校学军班学科教学纳入校教学管理体系,安外学军班与杭州学军中学同教材、同资料、同进度、同检测、同分析、同改进,共同提高;学军中学安排优秀教师分别担任安吉学军班学科指导教师,与安吉天略外国语学校教师一对一结对,进行日常教学的指导、诊断、改进和提高;安外天略高中部每年选派品学兼优的学生转学到杭州学军中学插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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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 &&&&&&
安吉县教育局2014湖州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安吉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政策
(一)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1. 中考对象 。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含新居民子女)。
2. 中考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满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20分)、科学150分、社会?思品80分,总分为570分。&&&
从2016年开始,中考科学学科的满分值将调整为160分,文化课总分由570分调整为580分。
3. 中考文化课考试时间。 日至15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9∶00―11∶00
13∶00―15∶00
15∶50―17∶10
9∶00―11∶00
13∶00―14∶40
4.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和要求、考试目标和试卷结构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和《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初中地方课程通用部分和专题部分纳入学业考试范围。
中考各学科试卷的命题由市教育局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命题组负责,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会同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命题依据考试范围、内容和要求,体现新课程改革要求,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注重应用、注重能力,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的整体难度控制在0.70以上,不出偏题、怪题,逐步减少机械记忆类的试题。2014年中考社会?思品仍实行开卷考试,数学、科学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5. 中考的 组织实施 。 中考在县教育局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的领导下由县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阅卷和成绩评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当进行补考,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补考时间安排在6月25日前,补考学生的成绩册连同试卷一起在毕业证验印时上交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各考点要切实做好英语听力测试播放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技术保障工作,确保英语听力测试顺利进行;对听力有障碍的考生,要视考生失聪程度采取相应对策,确保每位考生的利益不受损。继续实施网上评卷,各学校要服从市、县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按规定指派教师参加网上评卷工作,确保网上评卷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6. 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 县教科研中心要组织教研员对中考试卷进行分析,对学业考试后20%的学生分布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教学建议,加强对后20%学生比例较高学校的指导和帮助,促进学校重视和关心他们的进步与成长。
(二)继续推行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决定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 综合素 质评价的内容 。以学生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评价的实施继续按《安吉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修订稿)》(安教基〔2009〕9号)文件要求进行,其中将实验操作从“劳动与技术”中单列出来,变成五类,具体要求按照(安教发〔号)文件执行,具体操作考查实施办法由县教育保障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
2. 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一是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体现常态化评价机制,全面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3.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 :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各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与可行性。综合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班主任撰写,并对初中阶段表现写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最后由学校领导审核确定。
测评等第 :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等)、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等)、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实验操作五类。测评等第每类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确定,各校要根据A等条件严格把握, E等比例控制在5%以内。测评不及格的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可进行补测,合格的仍可评为P等,不合格的定为E等。综合素质评价应结合测评项目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对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可凭有效证明直接确定相应项目的等第。
4. 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实施。 初中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局的要求,制订和完善本校的实施细则,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工作班子,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填写《安吉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本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日前完成,并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汇总表书面和电子文档(在Excel中制表)各一份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 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与高中段招生总分统一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条件,其中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安吉高级中学招生应达到2A3P及以上等第,其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达到5P及以上等第。
(三)稳妥推进高中招生考试改革
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工作,通过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方面的改革探索,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
1. 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制度。
根据各校初三学生数按比例定向分配,定向招生的对象为各校在册的初三学生;按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比例为公费招生计划的50%。定向招生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按2014年学业考试成绩划定,其中安吉高级中学为学业考试全县第800名考生的成绩;昌硕高级中学为安高定向招生分数线下20分;孝丰高级中学为安高定向招生线下30分。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招生不足的学校,其定向指标转为全县统招计划。
2014年在提前批招生中继续设立民办普通高中的公费生志愿。各相关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按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各校自主划定,但最低分数不得低于安高定向线下30分。提前批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并就读的学生按原公办非重点普通高中同等收费,其学费不足部分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助。
2. 实行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为了鼓励学生个性、自主发展,优化和均衡教育资源,进而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加大对盲目择校的遏制力度。根据学校申报,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2014年同意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具体由招生学校制定招生办法,报教育局批准后自行实施,各校自主招生工作必须统一时间。被录取学生可提前到学校报到,参加学校组织的初高中衔接教育。被录取的学生可不参加中考,认同其具有初中毕业学业水平,发放初中毕业证书。
3. 鼓励优秀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同时根据上级补助政策及补助标准对相关学生进行补助,鼓励更多学生就读于职业类学校。
4. 继续实施中考体育考试
为了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锻炼时间,2014年继续实行中考体育考试,体育考试由平时成绩和专项测试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由学校按要求组织评定,专项测试由县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按30分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测试项目及组织实施办法见附件2。
5. 继续实行中考加分政策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县中考加分项目分别按体育、艺术、科技和政策等类别进行,同一类别中有2个或2个以上项目获得加分的,取一个最高分计入总分,不同类别可累加,但总加分不超过15分,获奖加分有效年限:日至日。加分办法见附件4。
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从2015年开始,不同类别累计总加分分值由不超过15分调整为不超过10分。
6. 实行一次考试,分批次录取
(1)一次考试。除提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外,所有初中毕业生全部参加学业考试。
(2)分批次录取。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参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四个批次进行录取(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提前批和第一批只设一个志愿。
▲提前批:公办普通高中的定向招生和特长生(特招生)招生。上墅私立高中和振民高中公费生的招生,天略外国语学校(中考总分前1000名)的招生。
▲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的公费生招生,上墅私立高中和振民高中自定公费生的招生,天略外国语学校(中考总分前1000名)的招生,艺术高中的美术类(普高方向)招生。
▲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招生,上墅私立高中与振民高中按成本收费的招生,天略外国语学校(中考总分前1000名)的招生,艺术高中的美术类(普高方向)招生。
▲第三批:职业学校的招生。
7. 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教监〔2011〕8号”和“浙教监〔2011〕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今年择校生“三限”比例控制在15%及以下。
8. 试行特长生、特招生招生办法
为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培育学校的办学特色,2014年继续试行特长生、特招生招生,招生办法:(1)招生计划与测试标准:招生计划由学校确定,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3%。( 其中孝丰高级中学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 , 测试标准由各校根据不同项目自行制定,计划与测试标准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招生学校按1:2或小于1:2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人数及分数线,并将专业合格人数及测试分数报考试中心备案;招生办法于日前报招生领导小组,经审核后于3月下旬向社会公布,5月中旬确定特长招生对象。(2)录取: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学生中按照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分数线按各招生学校正取、择校分数线的90%(特长生)、80%(特招生)划定正取、择校分数线,并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录取。(3)少体校学生分数线按各招生学校正取、择校分数线下80分以内进行录取。(少体校学生报考特长生、特招生不同时享受此条优惠)
9. 在外借读安吉籍学生参加中考办法。
在外借读安吉籍学生需回安吉参加考试的,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相关资料原则上由原就读的初中学校提供。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各初、高中学校要成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考试与招生工作,各组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确保2014年初中考试与招生工作的全面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县教育考试中心要按规定落实好考点;开好相关工作会议,加强部门联系,明确工作职责与责任;要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试卷万无一失;考试期间要加强对各项考务的监管工作,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管理,防止发生各种违规、泄密、舞弊事件;要制订好各项安全防范预案,确保学业考试安全有序。各考点要按规定做好试场布置、音响设备、试卷保密室等准备工作,要做好试卷在考点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试卷安全,要认真开好考务培训会,加强对监考教师的纪律教育。各初中学校要按规定落实监考(阅卷)教师与考务工作人员,认真开好学生考前动员教育会,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三)严肃纪律,规范招生
继续建立统一的招生宣传平台,增加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的透明度,维护考生权益,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信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把招生改革工作始终置于群众和舆论监督之下。健全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 规范招生宣传
县教育考试中心继续将各校的招生简章汇编成《安吉县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报考须知》,印发给每一位学生;学校也可将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后的招生信息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除此之外,各招生学校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任何手段向初中学校和学生进行招生宣传,防止因招生对初中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和违纪违法现象的产生。初中学校不得接待任何招生学校和教师作招生宣传。
2.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高中段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普通高中在完不成招生计划需要降分录取时应报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学生报到后招生学校要及时将报到学生信息反馈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协助招生学校做好未报到学生的工作,动员他们及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各招生学校务必于9月10日前将录取名册报县教育局,普通高中报基教科,职业高中报职成教科,书面&加盖学校公章&与电子文档各一份,表册在市教育局学籍管理上报名册中加上“初中毕业学校”一列)。
3.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招生学校采用向生源学校领导、教职工赠送有价证券、钱、物等所谓支付“劳务费”、“介绍费”的名义招收学生。一旦发现并经查实后按“安吉县教育局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法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安教发〔2014〕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高中段学校采取非正当手段招生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停止下一年度招生。
4. 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
继续实行省教育厅关于减负的“六个严格”和“六项制度”,各初中学校不得违规编印和订购复习资料,严格考试收费及经费的使用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四)完善制度,确保公平
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1. 公示制度
县招生领导小组将提前把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以及综合素质测评的政策、办法等在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编印《安吉县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报考须知》印发给每一位初中毕业学生;对符合招生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安吉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学校应在校内醒目处设置“2014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宣传栏,将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考生的校评体育成绩在校内公示,全面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 诚信制度
逐步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测评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县教育考试中心应对参与阅卷、考务、招生录取等有关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学生家长要根据子女的学业成绩和特长爱好,慎重选择并填报高中学校志愿,录取后要根据县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发放的《安吉县高中段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报到证》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3. 监督制度
局纪工委、督导科等科室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测评、体育考试、高中招生录取和收费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5123436(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4869(县教育考试中心)
举报电话:5123456(县教育局纪工委) 5123446(县教育局督导科)
安吉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
体育考试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动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的观念,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考试对象
报名参加安吉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的考生。
三、现场测试项目
1.男生:1000米,立定跳远。
2.女生:800米,立定跳远。
四、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分现场测试成绩、平时成绩(包括体育课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和课外文体活动的参与情况)两部分组成,并计入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
1. 现场测试成绩14分
每个项目满分为7分,按测试成绩计入总分。如果考生无故放弃现场测试,则放弃的项目以“0”分计入。
2. 平时成绩16分
(1)体育课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综合成绩8分。评定的方法为:体育课出勤和表现分别占20%和30%,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占50%。根据学生在初中三年的表现和测试水平,由体育教师评定。评定原则上分优秀、良好、及格3个等级,评定优秀计8分,良好计7分,及格计6分,个别特别差的学生,可以评为5分及以下。
(2)课外文体活动的参与情况8分。由学校体艺教研组会同班主任共同综合评定,评定依据为学生参与课外文体活动的态度和体艺2+1项目的测试成绩,两部分各占50%。各初中学校应严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定学生的体育平时成绩。
各校成立相应的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为组长的评定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并向学生公布。体育教师应根据记录在册的学生平时各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如实进行综合评定,所评成绩应经领导小组的审核并在校内公示后有效。评定结果原则上不限定优秀、良好、及格的比率,但禁止无差别给分。
五、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积极鼓励有一定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参加体育测试,确实无能力参加测试的残疾考生或因患有某种疾病,无法参加规定测试的,可以申请免考。
免考手续办理:
1. 考生申请 。确因肢体残疾或因患有某种疾病无法参加现场测试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家长签字,学校审查并签署意见。
2. 现场认定。 考生本人或家长持经学校审查签署意见后的申请于测试现场交测试组成员,经测试组成员审查同意后方可免考。
3. 免考考生的测试项目以7分计入升学总分。
(二)缓考
学生因暂时的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规定时间测试的,可以申请缓考。
缓考手续办理:
1. 考生申请。 学生因病或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规定时间测试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签字),因病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和病历,经学校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测试现场交测试组成员,测试组带回后交教育考试中心。
2. 补考。 缓考的学生应参加县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补测(时间与测试地点由县教育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七、 工作要求
1.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体育测试工作在县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考试中心组织测试工作。
2.县教育考试中心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安吉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考务细则》,组织测试工作。考点设置应考虑各学校的场地条件、学校分布等因素。
3.县教育考试中心要选拔和培训好测试人员。直系亲属和子女参考的人员应回避;严格执行考教分离原则,保证体育考试的公正、公平。
4.各考点实行考场封闭管理,杜绝测试中各类作弊事件发生,对违纪人员,按中考违纪处理条例,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体育测试的各项成绩原始材料由县教育考试中心妥善保存,以便复查。
2.本县户籍在外县区就读需回本县参加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参加体育测试。
3.收费标准按市、县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在学业考试报名时一并收取。任何学校不得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安吉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
体育考试办法与标准
一、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1. 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耐力素质的发展水平,特别是心血管呼吸系统的机能及肌肉耐力。
2. 场地器材
200米以上环形跑道,必须丈量准确,地面平坦。秒表若干块。
3. 测试方法
考生2―10人为一组进行测试,实行站立式起跑。发令以“哨声”为准。计时员看到发令员令旗下压时开表计时,当被测试者的躯干部位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
& 4. 注意事项
⑴测试人员应向考生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⑵测试人员应告知考生在跑完后应继续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停下,以免发生意外。
⑶考生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二、立定跳远
1. 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下肢爆发力及身体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
2. 场地器材
沙坑、丈量尺。沙面应与地面平齐,起跳线至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起跳地面要平坦,不得有坑凹。也可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
3. 测试方法
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至最近着地点的水平距离。每人跳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厘米为单位,不计小数。
4. 注意事项
⑴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三次试跳均犯规者,允许再跳一次,如再次犯规,则以“0”分计入。
⑵可以赤脚,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三、评分标准
5′25″以内
5′00″以内
安吉县2014年普通高中提前批招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号文件),积极稳妥地推进与课程改革相配套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推动学校积极实施并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及为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县教育局决定在县属省重点普通高中实行一定比例的定向招生、民办高中实行一定比例提前批招生政策,现将定向招生办法公布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安吉高级中学、昌硕高级中学、孝丰高级中学、上墅私立高级中学、振民高级中学、天略外国语学校。
招生计划及要求见名额分配表。
二、招生对象
2014年1月学籍管理系统在籍初三学生。
三、实施办法&
1.根据各高中学校定向招生人数和各初中学校的初三学生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
2.由县教育考试中心在参加2014年度学业考试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填报安吉高级中学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达到2A3P及以上等第,其它学校应达到5P及以上等第。
四、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安吉县2014年普通高中提前批名额分配表
定向招生指标分配
提前批名额分配
根据学生志愿在全县范围内择优录取
实验初中集团
天略外国语学校
丰食溪中学
凤凰山中学
天荒坪中学
注:1.初三学生数为日在籍学生数;2.定向招生名额不包含提前自主招生名额;
安吉县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降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基础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发挥正确导向功能,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的精神,2014年我县高中学校招生仍实行加分政策,特制定以下招生优惠加分(降分)实施办法。
一、特长类加分
(一)加分对象
报名参加安吉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在县级及以上的相关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二)加分项目
1. 科技类。 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科技创新项目、青少年信息学竞赛和电脑机器人竞赛。
2. 体育类。 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运动会和计划内单项竞赛;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含二级)。
3. 艺术类。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竞赛;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组织的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B级的考生。
(三)加分分值
1. 个人单项
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
2.青少年信息学竞赛
3.电脑机器人竞赛
省二等奖、市一等奖
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
1.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2.计划内组织的单项比赛
省级前三名
省级四―六名,市级第一名
省级七―八名,市级第二名,县级第一名
3. 等级运动员
国家二级运动员
1.艺术类比赛
省二等奖、市一等奖
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
2.艺术特长水平测试
B级&&&&&&&&&&&&&&&&&&&&&&&&&&&&&&&&&
2. 集体项目
(1)科技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限加3人。
(2)体育类:省级前三名,每人加5分;省级四至六名,市级第一名,每人加2分;省级第七至八名、市级第二名、县级第一名,每人加1分。
(3)艺术类:省一等奖每人加5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每人加2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每人加1分。
二、政策类加分
(一)加分对象
报名参加安吉县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符合上级文件所规定要求的考生。
(二)加分项目
1.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文件涉及的人员,其子女按一定分值予以加分(具体分值见下表)。
2.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和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分录取。
项&&&&&&&& 目
1.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
2.1―6级残疾军人子女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4.少数民族考生
5.符合《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若干政策规定》(安政发[2010]76号)规定的对象(需出具县人事局证明、人才相关证件。)
降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对象)和台湾省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需出具县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需出具县台办证明)。
三、加分办法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在初中学习阶段(日―日)获得加分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类加分的考生(上表中1、2、3、4类)持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县民政部门的证明。各校在5月17日前将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清册&附电子文档&、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清册顺序&)送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二)();个别在报名后收到证书的,截止时间为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前一日。此后获得的证书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二)全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同一项目加分不得累计,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加分;不同类别和同一类别的不同项目可以累计加分。
(三)特长生录取时,与特长考试同类别的不予加分。
从2015年开始,不同类别累计总加分分值由不超过15分调整为不超过10分。
安吉县高中段学校招生特长加分登记表
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安吉县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身份加分(降分)登记表
优惠加分(降分)内容
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安吉县高中段学校招生特长加分(优惠加分)情况统计表
学校(章)&&&&&&&&填表人:&&&&&&&&&&&&&&&&&年&& 月&& 日
加分项目及分值
注:本统计表要求在Excel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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