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甜蜜蜜电影里面谈判官杉杉的结局局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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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黎小军的姑姑,一个曾经美丽,风华绝代的女人。

阳光在我的身后悲戚,房间里我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很长。我知道生命要从我身体里流走了,毫不留情。我并不悲伤,只是遗憾,遗憾我还没有找到他,等到他——威廉荷顿,这个让我牵挂一生,梦想一生的男人。 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都凝聚停留在那一个晚上,这一生的时间,也不过是为了衬托那一晚而已。半岛的月下,我们脉脉相视。每每想起,我的皱纹里都流溢出甜蜜。他走了,我老了。他不回来了,青春不回来了,只有我还在这里期待。箱子里的都是我的宝贝,从半岛饭馆里偷偷拿回来的餐具,酒杯银盘。我把它们都留给了小军。旧了,它们也旧了,有斑斑痕迹,是岁月烙上去的。时间无情地卷走了一切,却慷慨地把我和他的回忆留给了我,这样就已经让我满足了,这样就已经让我感激了。把它们拿在手上,仔细看,还能看见那晚的月光 ,他的微笑,我的柔情…… 被忘记,未必不是一种幸福,至少他看不见我的苍老无力,鹤鹤白发,和孤独死去的结局。未被蹂躏的青春和容貌啊,会永远完整的留在他的记忆里。 那个少女,携着爱人的手臂,一脸甜蜜的笑,重印在垂死老人的脸上,幻化成一个爱情的句号。

我是JEREMY,一个英语学校的英语老师。说是英语老师,其实我不过是喝着酒,放着英文电影,教他们骂人的脏话。这个世界总是欺善怕恶的,我尽心尽力地把骂人的语言教给他们,让这群非香港人在香港这个花花世界里不至于被人骂了还不知道。从某个方面来说,我也是一个称职的好老师。 我爱上了芥兰,一个从泰国来的妓女。这个女人有一张天真的脸,大大的眼睛,会露出腼腆的笑。我不知道自己是爱上了她的天真,还是她的妖媚。你能在这双大眼睛里看见自己,伪装的外表不过只是一层皮,本质会被她的目光剥得一丝不挂。我爱袒露地彻底的自己,所以我爱她。 她有爱滋病,我想我也会有的。两个因为欲望,因为爱情,因为死亡连在一起的人,要借彼此的生命来延续自己的。多么合理。若没有这病,我会不会还和她在一起,去泰国,那个陌生的国家?哦,我不去想,就象去想象基督没有复活,耶稣没有诞生这样的问题一样,无聊并且没有含义。这么多如果之所以只能成为如果,就是因为事实永远只有一个。 这就是我的命,注定和她长在一起,生在一起,死在一起。 不是很多人羡慕天长地久,生死相依的爱情吗?我获得了,所以,羡慕我吧!

豹哥,并不是我最爱的男人。跟他,出于责任还是同情,或者是因为我爱钱?我也不知道。他死在纽约的大街上,一群不知名的小混混的枪下。那个呼风唤雨的,戴着金表,金戒,金链的,来晃我眼睛的,勾起我虚荣心的豹哥,成为香港昨日的传说。 我是李翘。广州来的女人,想成为香港人的女人。我只是不服气售货员的白眼,不甘心戴着大陆人这样的称号。来香港,就是要出人头地,就是要赚大钱,就是要光耀门楣。 我爱黎小军,爱得这么深,以前并不知道,以为可以逃开,只做朋友。我可以骗别人,却不能骗自己。有在一起做爱还互相称呼为朋友的吗?他不是我来香港的目的,我也不是他来香港的目的。我们抱着不一样的理想,在爱情里相遇。To be ,or not to be ,it is a problem. 在纽约的大街上,我追在他的单车后面奔跑,人群穿梭,车流往来,时光倒流到多少年前,我在他的后座,唱着《甜蜜蜜》。如今,命运一个转弯,我便失去了他的踪影。茫茫人海里,只剩下我自己。 我做过了香港人,我也做成了美国人。最后踏上故乡土地的时候,我才做回我自己,那个喜爱邓丽君,骨子里就是大陆妹的我自己。

对小婷,我总是有无限的愧疚。娶她是我的理想。而当这个理想实现时,我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物换星移,此理想已非彼理想。离开她,才对她公平。我也难过的,“我们一起这么多年,走过的路这么长”。 我是黎小军,穿着兰色棉衣,帆布鞋就这样莽莽撞撞闯进香港。电影一开始是黑白的,那就象我以前的生活,而香港是一个花花世界,因此不得不换成彩色的。这正如我经历的生活和感情。 新年进步。 恭喜发财。 一帆风顺。 身体健康。 事事如意。 龙马精神。 如意吉祥。 大吉大利。 万事顺意。 友谊万岁。 一长串的祝福的话在“友谊万岁”那里戛然而止。用友谊掩盖了我和李翘的爱情,那时的我们还只会用孩子的方法应付自己的感情。 那时我还不能正视对小婷的背叛。 我爱李翘,这句话却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或许中国人面对爱情一向都是这么含蓄的。我要了她,却不能给她一个她要的未来;我爱了她,却不能一直守护在她的身旁。我一直没有说出口那三个字,也许是因为我没有勇气。我就是一个从骨子里延伸到骨子外的大陆人,有着无法度量的执着,有着咕噜冒泡的傻气。 还以为,遗失了的就永远找不回来,万幸,傻人是有傻福的。1995年,当邓丽君在天堂继续放声歌唱时,我终于在街头遇见了和我失丧多年的天使。这就是我的天使,她坚强脆弱,独立依赖,把根狠狠扎进泥土里狠狠生长。小婷永远是让我保护她的,而这个女人让我在保护者与被保护者的角色里互换,于是我才完整了。冥冥之中,未完成的似乎还有力量要延续下去。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我,回到大陆,当脚踏上这片土地的刹那,我只想高呼,黎小军回来了! 邓丽君的歌声贯穿始终,从1986年一直唱到1995年。这十年,人都是怎样长大的?就算经历了再多的感情波折,最后都在“归来”这个共同的信念里达成了统一。归来吧,归来哟……

这位同学,你也编导哦?那个学校滴? 身为一个未来的编导,要有职业精神嘛!嘻嘻,自己写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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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深刻的几个镜头,记录一下:

1. 李翘在麦当劳碰到黎小军,她在打扫卫生,明明已经擦完黎小军旁边的地,想了想又回去。这里我认为是推销英语课的。不过这使我想到初中高中的时候,轮到自己值日时,总会在自己喜欢的人的座位旁边多扫一会儿。

2. 黎小军和李翘卖邓丽君的磁带,不料下起大雨。两人冒雨回家一人捧着一只大碗吃馄饨。李翘把碗一推说,我吃不下了,我饱了。不知道她是真的饱了,还是怕黎小军吃不饱。

3. 吃完饭,黎小军在狭小的空间给李翘一件又一件地套衣服。忽然想起,也是在这样暧昧的氛围里,《过春天》里两个少男少女给对方缠胶带。

4. 多年后重逢,李翘端了一盘菠萝肠仔给黎小军,但她却一口一个吃得最多。嘴巴用来吃东西了,那么想念的话就不会跑出来了吧。

5. 还是多年后,李翘送走黎小军,坐在车里百感交集。她的心里会不会在想:黎小军,回头,回头呀!

6. 电影里好多用镜子制造的场景。黎小军要和妻子拍婚纱哦,换衣服时,李翘闯了进来。

7. “傻女,听我说,现在立即回家,洗个热水澡,明早起来,遍街都有男人,个个都比豹哥好。”

8. 曾经的江湖大哥,也会在有一天去店里给老婆带贵妃鸡的外卖,回来看老婆吃得嘴巴油噜噜。

9. 豹哥在街头遇害,李翘去认尸体,说“把他翻过来”。看到背上的米老鼠,笑着笑着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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