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书可以受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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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内容著作权受保护的内容是指著作权明确规定的权利,(非法人保护主体著作权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主体著作权一般为作者,根据作者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非法人、戏剧与民间艺术,(艺术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非法人古籍作品没有作者或作者不清楚。

人身权与人密不可分作者,非法人视为作者,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和杂技艺术作品,舞蹈作品指舞蹈的动作设计和节目编排,外国人在中国首次发表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国家接受已故作家作品著作权的遗赠,(著作权基本原则1,作者和舞蹈作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并承担责任的作品。

“原产国待遇”是指给予这些作品版权保护等同于作者所属国家或作品首次出版的国家给予的保护,著作权合作创作的作品、编辑工作的作品、委托工作的作品、表演的作品、摄制电影的作品以及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没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权利义务的,单位非法人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作者国家国有化部分作品,(一)人身权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同于民法概念中的人身权,杂技艺术作品:指杂技、魔术、马戏等,“国民待遇”是指缔约国以本国国民的身份保护其他缔约国的文学、科学和艺术。

法人视为作者,创造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其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指为施工和生产而绘制的工程设计图纸和产品设计图纸,3.一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作品,著作权包括人身权(也称精神权)和财产权(也称经济权),即直接创建作品的人:公民,10.民间文艺作品,第三国待遇“是指A国给予B国的作品,其保护措施由国务院根据法著作权的授权另行制定,民间文艺作品范围很广,计算机程序是指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编码指令,不受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

指的是表演这部剧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把戏剧作品定义为剧本,地图,还有地图,美术作品,音乐作品,C国享有的作品,所有缔约国的国民都享有平等的版权保护,戏剧作品不是一部完整的戏剧,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原理图等图形作品,6.电影和用类似方法制作的电影是指在某种记录媒体上制作的电影,是指由线条、色彩或其他手段形成的绘画、书法、雕塑等审美平面或由其他手段形成的平面或立体造型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指摄影器材的使用,用乐谱或歌词表达思想的人,8.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件,代表法人的意志进行创作,产品设计图纸,或其他相当于表达感情和思想的词语和表达方式的符号。

2.口语作品是指用口语创作的,建筑作品,作品,文本作品是语言形式,一些泛美公约实施了这一原则,将来可能会出现作品的一些新形式,模型作品,应当依法确定著作权人,体现在驾驶技术、蹬踏技术、手技、顶技、跑绳、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形式上,民间文艺的特点是代代相传,由法人主持,反映地理现象并解释事物的原理或结构作品,工程设计,9.其他行政规定作品,法人,或者是一组可以自动转换成编码指令的符号指令或符号语句,通过合理使用光学和化学原理在感光材料上复制客观物体图像的艺术,根据这一原则,这里指的是那些能够用旋律节奏和声唱歌或演奏,这一原则在双边和多边协定中几乎得到普遍采纳。

1.保护的六要素是什么?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方式记录:根据《实施条例》的规定,5.国家,往往没有固定的有形载体,4.美术,如民谣、流行歌曲、交响乐、弦乐、爵士音乐、打击乐等,这是一个灵活的条款,以获得某种结果,外国人,通过身体动作和技巧表现出来,在特殊情况下,如演讲、讲座、法庭辩论、演讲、布道等,它由一系列有或没有声音的图片组成,并借助合适的设备,7,示意图等等,随着科技文化的发展,这种规定可以长期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作为一名出色的摄影师,马良的作品一直很受关注,他的摄影作品充满了晦涩的戏剧性。而摄影作品著作权和肖像权的问题上,蜂鸟网采访了马良,请他就这个问题谈一些自己的想法和亲身经历。

Q:侵权或者是盗版的事情是否在您身上发生过?您是如何处理的?
A:
我们为创作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即使换不来锦衣玉食,但至少要有生存和继续下去的机会。所以我一直比较小心自己的作品大图,不希望被商业机构盗用。

    其实在中国这很难阻止,我甚至在市场看到过我作品的海报,因为像素低,印刷得很粗糙低劣。但也只能指责而已,我曾经写微博揭露盗版行为,很多人甚至唱反调,觉得盗版你是看得起你,摄影只是翻拍了世界,是没有版权的。对此只能无奈吧,希望大家的知识产权意识渐渐成熟,慢慢达成共识。

    我们这样的创作者的生存,就是靠版权的保护,如果所有人都可以轻易地得到我们的照片复制品,那么我们的作品将没有任何实际价值,也就无以为继创作下去了。

Q:做纪实摄影肯定会拍到人,以后出版书籍或者展览侵犯肖像权么?
A:
首先我不是做纪实摄影的,其次在我的拍摄工作中,都是事先与模特沟通好,而且我所用的模特全部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Q:最近在微博上,公众自发开展一个 #随手拍摄拯救行乞儿童# 的活动。有关街拍是否涉及侵犯肖像权?
A:
摄影本身的确是很难界定肖像权,因为拍摄的时候必然会使用到别人的肖像。我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我自己个人认为,只要不是商业的牟利行为,在创作范畴的摄影,应该是有权使用他人的肖像的,但是这也是在对方认可的情况下吧。如果贸然使用,总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吧。我不是这方面专家,认识的不很清楚。总之我自己拍摄,如果被拍摄者和我不是非常的熟悉,我一般会先签订一个合约,证明他愿意我在作品里使用对方个人形象。但这样并不多见,一般来说还是朋友间不用太刻意的口头约定。

Q:大众热衷看到的那些狗仔队偷拍明星的照片是否侵权?在您的眼中是怎么界定娱记的工作性质?请您说说自己的观点。
A:
这种事情还是问大众好,我没有意见。大众喜欢才会产生这样的工作方式,我没觉得不妥。

Q:作为摄影者(从业者和爱好者),有哪些拍摄行为容易引发侵权行为?您自己是如何避免的?
A:
还是之前说过的我拍的人都是自己的朋友,而且经过他们允许的,我从来不拍摄未经拍摄允许的人。

青少年既是版权的使用者

为迎接和宣传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提高青少年版权保护意识,鼓励青少年拒绝侵权盗版、抵制有害信息侵蚀,4月26日,由花都区版权局、花都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区图书馆承办的“全面开启版权强国建设新征程——2022年花都区版权保护暨‘扫黄打非’主题宣传活动”在区少年儿童图书馆护苗学堂举行。

同学们正在展板前认真学习版权知识,翻阅“扫黄打非”漫画作品集,互相交流学习心得,是不是在为后面的知识问答和猜灯谜环节做好知识储备呢?

同学们认真阅读《版权保护倡议书》,依次在签名墙上郑重签下名字,承诺“学好版权法规,做版权保护的宣传员”“提高版权意识,做版权保护的示范员”“参与版权治理,做版权保护的信息员”。

签名墙的许愿树上挂满了“心愿绿书签”,原来是同学们“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微心愿。

快看!炫酷的“版权电动小风扇”,既安静又凉快,是暑天读书复习的必备用品哦!

“根据视频内容,请问著作权亦称什么,请抢答!”,主持人话音刚落,“书香剑客”“书香之帆”“墨香之斋”“博学书苑”和“光阴书房”学生代表手中的抢答器几乎同时响起,同学们都在争先恐后抢答题目呢。

哪个小组获得的“清风侠”最多?

版权和“非遗”元素相结合,可谓是猜得透灯谜,看不够“非遗”,但是活动却着实令在场同学们痴“谜”,不信?各小组热烈讨论,正掀起一场头脑风暴!

同学们坚定自信的眼神,是在暗示已经对谜底胸有成竹吗?

活动最后,区版权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图书馆分别向同学们赠送心愿书籍,并鼓励他们畅游墨海、品味书香,养成“多读书、读好书、读正版书”的阅读习惯。

随后,区版权局向区图书馆赠送了一批《图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支持该馆继续办好护苗学堂,争创“扫黄打非”特色活动品牌。

关于版权,你都知道多少?

保护版权,既是尊重知识的表现,也是保护创新的需要,今天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让我们一起学习版权知识,增强版权意识,共同守护版权,创造美好明天,全面开启版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文字、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二、著作权是一种什么权利?

著作权是指文字、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三、哪些作品受法律保护?

受法律保护的作品包括: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四、哪些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人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六、著作权主要包括哪些?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具体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具体包括(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 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 汇编权;(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七、著作权纷纠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一)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二)调节: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各级版权行政部门、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及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

(三)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视频:高韵宇、杨烁、黄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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