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听男孩喜欢的歌手的歌,是想要了解他?还是默默关注他呢。

本篇原创文章源自微信公众号:DT财经(ID:DT-Tamen),作 者 | 金花鼠、编 辑 | 唐也钦、设 计 | 郑舒雅。

“分分钟都渴望跟她见面,默默地伫候亦从来没怨,分分钟都渴望与她相见,在路上碰着亦乐上几天。”

看起这段歌词,有多少人脑海中的第一个画面,是一个顶着爆炸头的少年在舞台上摇头晃脑跳迪斯科?

说起今年最火的音乐类综艺,《生不息》可以算得上是一匹黑马。

就在上个月,小于(化名)带着室友把《甄嬛传》又重新刷了一遍,将这部国民经典翻来覆去看过两遍的她,对剧情的细微末节已经达到了如指掌的地步,但没想到三刷后还能收获新的“华点”。

在,热爱复古回溯的年轻人,将上一个十年的“文化遗产”送上高分榜单;打开B站,播放量最高的热门二创视频,很多来自四大名著改编影视剧;最近刘畊宏爆红、张天天恋爱,也让不少人翻出古早综艺《爸爸去哪儿》,开启一波怀旧潮。

年轻人偏爱听老歌、看老剧,在社交媒体上也有迹可循。我们翻阅了网络上的相关讨论,归纳出两个原因。

首先是新作品质量参差不齐。短视频时代,流水线批量生产的口水歌受到欢迎,却也躲不过同质化严重、为了押韵不顾语法等质量弊病。年轻人又不是没听过好音乐,自然不愿意往耳朵里“倒垃圾”。

影视行业也是如此。当资本疯狂涌入,快餐式作品取代高水平佳作,电视剧就成了博眼球、拼流量的赚钱工具。不接地气的剧情、尴尬浮夸的演技、5毛钱的特效、塑料质感的服化道,让被经典佳作养刁了品味的观众如同地铁老人满脸问号,看不下去。

其次是接成本问题。说到底,老作品中也不乏平庸之作,新作品中也有很多宝藏佳作,只是人们越来越不愿意付出时间精力去筛选了。

就像知乎网友 @赵仨 写道的:“老歌是筛选过后的精华,是无数片茫茫沙漠中的黄金。新歌是一片可能有黄金的沙漠。”

长大以后,生活像是开了倍速键,以加速度不断运行着。现实生活已经令人目不暇接,人们要尽可能降低娱乐时的心理成本。

比起一首首听新歌,一部部看新剧,最终找到符合自己胃口的那一盘菜,人们更希望在熟悉的角色、剧情、旋律中快速进入松弛状态。不必花时间认识新角色,不必动脑筋消化新剧情,也不必费时间等待剧集更新,一切都是熟悉的、恒定的、现成的,才令人感到舒适与放松。

就像知乎网友 @素月 说的那样:“懒得去挑选新的片子,也懒得花时间看,碰到烂片浪费表情。老剧知根知底。温故一下意味深长。”

斯维特兰娜·博伊姆在《怀旧的未来》中提到,怀旧和进步是一个整体的两个自我。所谓怀旧,不仅仅是对过去某一地点的向往,也是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新理解的结果。而正是进步,催生出对过去的新的理解。

在香港娱乐业原地踏步的几年间,“归国四子”开启了内地娱乐圈的流量时代。以流量取胜的粉丝经济崛起,使偶像标准发生改变,讨人喜欢的本领胜过合格的业务能力,成为爱豆的自我修养。

通过粉丝打榜做数据,源源不断的资本注入娱乐市场,明星不需要真才实学,也能被资本的光环围绕,内地娱乐业开上了发展的高速列车。

然而流量经济背后,唯资本论的畸形市场机制逐渐暴露出缺陷。当影视荧幕被流量明星霸占,当烂片渗透年轻人的文娱生活,当演员没有演技、歌手不会唱歌,观众们终于尝到流量至上的苦果。

最近几年来,明星屡屡触犯法律底线,也让人意识到文娱行业的乱象严重。人们纷纷回望上世纪八九年代的香港,那个明星们认真磨练业务能力,用作品散发魅力的黄金时代,并开启一波怀旧潮。

《怀旧的未来》中提到,在十九世纪时,有些人认为现代大城市会提供足够的兴奋和刺激,以消除人们对田园生活的渴望。然而我们知道,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当内地娱乐业走上一条看似进步的路,站在时代的前沿,我们依然回望那个被抛下的香港娱乐圈,那个走向落寞之前的辉煌时代,那个再也回不去的从前。

(题图来源:《原振侠》)

当时我就坐在胡同口的马扎上默默地看着,他被衣服蒙着脑袋,双手被拷在身后,被押着一步一步走向警车。周围是压低的议论声,像无数蚀骨的虫蚁慢慢爬上耳膜。

我摸了摸背后的吉他,把它抱在了怀里。

阿里被带走的第三天,我收拾了我所有的东西,背着阿里送给我的一把吉他,又一次告别了这个小镇。

没有人送我,就像我来时一样的孤独。

有人喜欢流浪,也有人不喜欢。这就像一个人对香菜的感情,因人而异。

我就不喜欢香菜,而阿里却喜欢。

坐着小镇唯一一辆巴士,看着愈来愈远的土房子,我心如止水。

阿里回小镇探亲的时候对我问的这个问题很纠结,他穿着一件汗衫,抱着一把吉他随手拨了几下弦,似乎是思考了一下。

我刚经历失恋,逃跑回老家。对着发小阿里问了这么一个弱智的问题,然后又是自问自答道:

“爱情就特么是扯淡!”

阿里笑了笑,拿了啤酒灌了几口,我却是嘟嘟嘟灌了一罐。

“阿里,为什么,我对她对她那么好,她却找了个小白脸跑了,我去她还喊我滚,为什么要我滚……”

我一边诉苦一边眼泪和鼻涕擦在阿里的衣服上,说完又去摸酒。

阿里也没理我,眼里闪着光,摆正了弹吉他的姿势,自顾自自弹自唱起来。

少年走在树荫下走过车水马龙

对面总会有人在默默的等

我早已经醉得不成样子,朦胧的听着阿里深沉的嗓音慢慢的有些晕,一把搭住他弹吉他的那只手,问:“你唱的是什么歌?”

歌声停了一会儿,他说,我不知道。

阿里离开小镇是在我上大学之前,他说自己喜欢唱歌,要去当歌手。

阿里唱歌很好听,声音深沉沧桑,很像当时很流行的老狼的嗓音。

他带着自己攒了好久的钱,在一个晚上留了一封信谁也没打招呼就走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他离开家的那一天,下着淅淅沥沥的雨,傍晚他来找我借钱,我打碎了存钱罐全部交在他手上,他开心的一塌糊涂。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跳着跑过胡同,我站在门口想,这个人怎么会有一去不返的架势。

真的没有返,他离家五年,再回来相见,我们都不再是青年。

他回家的时候背着一个吉他,穿着一件灰色夹克,提着一个小行李包。满脸胡茬,衣服也是皱皱巴巴。

我站在胡同里,他站在胡同口。

每个人变化都很大,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阿里。

他有他那份气质,和几年前一模一样。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游子还乡被问到最多的还是你在外边混的怎么样。

阿里是一个流浪歌手,一把吉他养活了自己这几年。他卖唱流浪,去过的每一个城市都会留下他深沉的歌声。

他见过许多的风景,见过许多的人,经历过许多的事,也挨过不少的饿。他每一次在睡袋里熬过漫漫长夜,睡不着,就点一根烟,对着陌生的城市吹着烟雾,融进夜色中。

有时候他也在想,这么大的城市,为什么就没有自己一点的容身之处。

他坐在街头,继续抽烟吐雾。荒凉的夜色里,只看见一点火红明明暗暗,像他不可见的人生。

他以为他会这样走走停停走一路,但是老天怎会如他的愿。

阿衫是阿里在厦门一个天桥上遇见的,当时他在桥南边,她站在桥北边,两个人隔着一条车水马龙。

他们却是抱着同样的吉他,背着同样的背包。

在唱完同样的歌之后,阿里和阿衫相视一笑。再然后他们就一起收拾东西,跨过脚下的车水马龙,在天桥中间相见。

有时候爱情就是这么巧,就是一首歌一座桥。

他们开始了两个人的流浪,阿里想,我不再会像以前那样孤独了吧。

他看着旁边的阿衫,又摸了一把吉他,想:我缺什么呢,我拥有了全世界。

我在小镇逃避分手现实的时间很短,不久就和阿里分别,他把衣服绑在腰上来送我去车站。

没有太多客套,他说保重,我也说保重。

顿了一会儿,他又说,过几天我要去和阿衫表白。

我有些惊奇,但随后又释然一笑。

小镇唯一的客车嗡嗡的离开,阿里站在车站目送车子背影,我看着他两手空空的样子,突然想,刚才是不是应该让他给我弹个吉他唱个歌送送行。

很快我就收到了消息,他告白成功,和阿衫成为了一对儿真正的流浪情侣歌手。

我打笑他说,有些歌得唱给专门的人听了。

再然后,他们就开始了漫长的旅行,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两个人一路唱着,感情也是日渐升温。

他们每到一个地点,都会给我发一张明信片,先是两个人虐狗的合影,再然后告诉我下一个要去的地方。

我把每一张都存着,希望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作为一份珍贵的贺礼送给他们。

终于有一天,他的明信片只有合影,没有了下一个城市的名字。

我走过了够多的地方了,我想要安稳下来了,阿衫也想有个家。

这是他那张明信片最后一句话,表达了许多的东西。

我再看合影,照片上的两个人笑得飞扬。

我的工作简简单单,生活平平淡淡。了无波折是我的常态。

阿里自从定居之后就很少来信,到最后我们直接停了联系。我想他有自己的小日子,我也要讨自己的生活,便就释然。

但是又一次看到阿里却是在电视上,当时我正在看一档选秀节目,下一个选手名字赫然是阿衫,镜头扫过她的脸我才确定这个人就是阿里的阿衫。

在无数张明信片的合影中我见过这张脸,画了一个淡妆的阿衫确实很漂亮,我对阿里眼光的由衷的赞叹。

阿衫唱了一首很低的歌,像讲一个故事一样徐徐道来。不得不说,阿衫很会唱歌。

但是我记得这首歌我听过,但是迷迷糊糊不记得在哪里听过。

台下的导师都表示通过,一位导师问,这首歌很好,但是我们没有听过,这是你写的歌吗?

阿衫很兴奋,点点头,说,这是我自己写的歌,我可以说是一个原创歌手。

这时候镜头扫过家观众席,我一眼就看见了阿里。

他坐在那里,幸福的微笑像个孩子。

我突然想起来这首歌为什么熟悉,因为我在小镇的时候听阿里唱过。

火的很突然,一档选秀节目就让一个名不经传的姑娘坐拥了诸多粉丝。

很快她就出了一张专辑,词曲都是她的名字。

我为阿里他们高兴,两个人熬了青春积淀下来的故事和音符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很快阿衫又火了一把,但是却是花边新闻。有狗仔拍到她和一个男人进酒店幽会的照片,不过只有背影。

报纸还配了一张模糊的像粪坑里捞出来似的偷拍照片,有图有真相,但是真相让我发愣。

作为发小,阿里化成灰我也能辨别出一二。但是照片上这个模糊的男人,不是他。

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报纸整整齐齐叠了一下,放下继续我的工作。

心不在焉的工作了一会儿,又想了一会儿,不知为何就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又工作了几天,把手里的活赶完,请了一个不长的假期,坐车回了老家。

坐在车上我心神不宁,不知道为什么阿里弹吉他的样子又出现在我的脑袋里。

小镇依然安宁,没有任何的变化。

住下后的第二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刚出门走了三步,我就看见了阿里。

像上一次我们遇见一样,他站在胡同口,一脸的胡茬,凌乱的衣服。

他的样子像被猎人追捕过的野兽,只剩下粗重的呼吸。

相顾无言,沉默一会儿后,我问,喝酒吗?

两个男人聊天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一人抱着一瓶酒,然后把话当成下酒菜。

但是沉默着喝酒的时候更多,两个男人谈心的话有时候都在酒里。

阿里咕嘟嘟灌下去一罐啤酒,啪又起了一瓶。

我不再搭话,我知道阿里和阿衫肯定出了问题。

又灌了一瓶啤酒下去之后,阿里突然开了口。

“哪首?”我心中一动。

阿里不再回答我,他面无表情的咕嘟嘟又灌下一口啤酒。然后突然趴下哭,嚎啕大哭,哭得太突然,哭的我我猝不及防。

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我只能默默的喝酒。

感情这个事情很复杂,在谁的生命里都会拥有,都会失去。

第二天宿醉酒醒,我搬了一个小马扎,享受着小镇温和的阳光。

隔壁大爷家的猫从胡同口窜过,一群人走进了这个小胡同。

我默默看着,看着他们的每一步,敲门,抓捕,然后衣服套头,双手押在身后,上拷。

我见证了阿里的人生,今天我看了结局。

在警察敲门的时候,我就拿出了阿里送我的吉他,不是很熟练的弹了几下,随后又放弃了伴奏。

你的发梢垂落斑驳……”

我的声音不如阿里的好听,跑调也跑了不少,我就是大声唱着这首歌,为一个人送行,为一段感情送行。

“少年走在树荫下走过车水马龙

对面总会有人在默默的等

他爱她,从相逢的那一天开始,从那个天桥上开始,他愿意为此付出自己的一切。没有人懂得他的感受,他们旅行,他把她当做全世界去爱,视为生命的音乐都被压在了她的身后。他可以把自己的音乐变成她的,他可以让她红让她成为明星。但是他不明白,就是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抛弃自己,为什么可以和那么多的男人不明不白就是不让自己摊牌,她为什么在被自己撞破了幽会之后要冷笑,为什么她要联合一个男人羞辱自己。

这是他写给她的第一首歌,也是让她成名的第一首歌,他不吃不喝三天做完了这首歌所有的词曲,第一次唱的时候害羞的脸红舌头打转。

一夜之前,他亲手杀了她。

我兜兜转转了几个城市,努力的跟随阿里和阿衫的脚步,他们邮给我的明信片做了最好的导游。

每到一处合影的地方,我就把他们的明信片烧掉。本来想是作为结婚的贺礼,现在却只能用来祭奠。

我烧完最后一张才明白,祭奠的不是魂灵,而是爱情。

我来到了阿里和阿衫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桥下是车水马龙,桥上是稀稀拉拉的行人。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曾经在这座桥的南北有两个年轻的相爱的人在唱歌,一样的背包,一样的吉他,一样的歌。

我仿佛看见两个人相视一笑,然后走到桥中心握手认识。

我解下背在身后的吉他,在桥上,摔个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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