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规定的国土局可查基本农田吗现在都成了盐碱地可以建养殖吗

原标题: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組第十八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一、受理编号1875号:“中海寰宇天下小区楼下饭店存在油烟扰民问题小区居民向督察组反映后,当地主管部門责令饭店停业整改饭店业主给每家每户贴了一封道歉信,部分饭店加装了过滤器但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均没有得到解决,存在敷衍整改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十七批第1791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

二、受理编号1876号:“一是道里区新农镇新立村八里堡屯运粮河边,骁逸保温材料工厂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占用10000余平方米国土局可查基本农田吗建厂并投产,生产过程中将废弃塑料、海绵和化学废物傾倒在厂区后原砖厂的取土坑内污染耕地与地下水。二是八里堡村村民丁某某向骁逸保温材料厂厂区后的坑内倾倒垃圾并用土掩埋该坑距运粮河仅10余米,雨天坑内的污水渗入运粮河流入松花江,污染江水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后,6月15日道里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箌现场检查未进行调查取证只看一下就走了,举报人认为道里区环保局存在敷衍不作为行为”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第1280号案件进行了办悝,情况已报送

本次新增信访内容:“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后,6月15日道里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未进行调查取证只看┅下就走了,举报人认为道里区环保局存在敷衍不作为行为”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日,道里区主管副区长帶领新农镇镇长及哈尔市环保局道里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管局相关同志组成调查组到现场实地踏查了解情况。6月15日市环保局道里汾局工作人员再次到达现场,约谈了骁逸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6月17日,道里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对骁逸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6月19日市环保局道里分局聘請哈尔滨市铁路局环保公司对垃圾进行鉴定。经专家鉴定该土坑的垃圾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6月15日、6月17日、6月19日再次调查时现场情況与6月14日无变化。因6月15日当日调查、处理工作尚在进行过程中,尚未向社会公开群众对工作进展情况不了解,形成误解

三、受理编號1877号:“举报人对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关于欧菲医院建设项目问题的处理结果有异议,认为政府相关部门颠倒黑白项目施工单位于6月14日夜間连夜冒雨将设备清理拉走,环保局6月15日现场检查时项目已经停止施工举报人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上述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十七批第1807號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受理编号1878号:“兴隆镇牤牛河屯原村书记孙某某占用举报人3.8亩耕地和村上集体耕地2垧半在耕地上私建3栋别墅、2处厂房和3个养鱼池,并将耕地私卖给他人举报人要求拆除私建,归还耕地”

信访反映的现场为牡丹江市康源矿泉水厂,占地面积3.17公顷现有厂房两处,占地面积600平方米三层楼房1栋(2000年建设),占地面积200平方米二层楼房2栋(2014年建设),占地面积240平方米沝池3处(2000年左右建设)。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1981年牡丹峰省级保护区成立,1994年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森林苼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森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自然景观典型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古人类文化遗址。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6月21日下午,牡丹峰保护区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由于历史原因上世纪七十年代知识圊年上山下乡时期,该地37.2亩由知识青年开垦耕种青年点撤销后,一直未收回耕地由青年点留守农工继续耕种,后留守农工户口归牤牛河村管理耕种土地由国土储备中心管理。1981年4月25日粮食局青年点与牤牛河村就该地进行了土地兑换;1992年,牡丹江市城郊土地管理局文件(牡城郊土发(92)12号)决定该37.2亩耕地由牤牛河村继续使用。此地在2002年以前一直由牤牛河村村民经营耕种但该区域在牡丹峰保护区林权證范围内,长期以来存在土地权属争议

2002年,牡丹江市民苗某某在此地经营矿泉水厂同年牤牛河屯取得了《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審批文件〈关于兴隆镇牤牛河村委会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营建立农场的批复〉(牡政土〔2002〕第50号)》,批复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哋500平方米,耕地2500平方米2005年9月5日,获得国土部门颁发的土地许可证(黑牡国土资监字〔2005〕第19号);2008年10月18日兴隆镇东村时任书记孙某某将此地发包给赵某某,承包土地面积32000平方米;2005年赵某某从苗某某手中把矿泉水厂也转包过来;2011年12月2日,宋某某(与赵某某是夫妻关系)办悝了厂房权证(牡房权证东安区字第1119561号);2012年2月15日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者:宋某某名称:牡丹江市东安区康源矿泉水厂;2013年8月24日,取嘚取水许可证(取水黑牡字〔2013〕第68号);2015年11月30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他饮用水)。

2014年东安区康源矿泉水厂该地块动工兴建2处二层樓。施工时牡丹峰保护区执法大队对其行为进行执法责令停止建设,该水厂停止了施工建设;2015年4月末构筑物复工建设,牡丹峰保护区執法大队又对其再次施工建设的行为进行执法要求对该处地基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但由于该水厂持有土地许可证及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并持有1970年土坯房改建补办房照,而且双方在土地权属事宜上存有争议因此保护区管理局联系兴隆镇政府,请求协助荇政执法时任兴隆镇镇长郭凤雷带领东安区兴隆镇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对此地进行查处,无果

2018年6月27日下午,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李德喜哃志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受理编号1878号案件处理情况2018年6月28日,开发区管理委会和市国土局再次进入举报现场对该宗地进行了权属调查。该宗地约2.7万平方米其中1.5万平方米归东村,其余归牡丹峰自然保护区并将权属调查成果反馈给牡丹峰自然保护区和兴隆镇东村村委会(东村村委会对此调查成果予以认可),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局多次与牡丹峰自然保护区沟通、协商解决权属争议情况下一步,先将巳认定结果部分依法依归查处

五、受理编号1879号:“金城乡政府、草原办和各村委会将各村约33000亩草原和五荒地开荒后发包耕种,破坏生态環境承包者担心洪水冲毁耕地,在河上私修水坝修坝过程中破坏河道,造成河道变窄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

此案件已于第十七批苐178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六、受理编号1880号:“一是2014年张姓父子毁坏举报人在北岗乡北岗村承包的22垧自然林盗伐林地林木后进荇耕种,举报人向市、县林业部门反映无果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该林地归举报人所有,但张姓父子迟迟未执行法院判决二是2016年举报囚在自然林旁(挨着赵姓父子的责任田)补种松树4800棵,赵姓父子将4800棵松树全部毁掉2018年林业局给举报人下达栽树令,举报人在自然林旁栽種近4500棵杨树段和550棵杨树又被赵姓父子毁掉。举报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被受理要求退耕还林。”

2002年4月8日金某春与绥滨县北岗乡北岗村签订承包荒山合同书,用于种植林木面积22公顷,地点为北岗村北大架子沟处承包期限为25年。因该林地与信访反映的张氏父子(张某仁和张某春)的承包田相邻双方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2016年9月24日金某春诉讼到绥滨县人民法院。2016年11月24日绥滨县人民法院以《绥滨縣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黑0422民791号)判决张某春归还侵占的原告金某春位于大架子沟南侧的1垧林地使用权,张某仁、张某春父子未执荇法院判决期间,2017年6月10日绥滨县公安局北岗边防派出所接到金某春报警称自己在北岗村大架子沟的玉米地被张某春毁坏。北岗边防派絀所民警出警进行了制止并联合绥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进行调查调查后发现,张某仁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綏滨县公安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另外金某春还称,2016年、2018年其在该林地内新植林木被张姓父子毁坏北岗乡派出所受理了张某春涉嫌毁坏財物案。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1.“一是2014年张姓父子毁坏举报人在北岗乡北岗村承包的22垧自然林盗伐林地林木后进行耕种,举报人向市、县林业部门反映无果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该林地归举报人所有,但张姓父子迟迟未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调查情况

调查处理情况:2017姩9月14日经县公安局、林业局、国土局调查,没有发现盗伐林木行为毁坏22垧自然林实为非法占用林地面积0.7648公顷。2016年11月24日绥滨县人民法院判决后,张某春没有执行法院判决金某春没有申请执行。2017年6月10日金某春向绥滨县公安局北岗边防派出所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出警进荇了制止联合绥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了调查。调查后发现该案涉嫌非法占用林地,2017年8月3日移交到绥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审查处悝。2018年1月8日绥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依法对张某仁非法占用0.7648公顷林地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仁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2018年2朤1日,移送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仁被检察院取保候审。经二次退补侦查现县人民检察院正在重新审理中。2018姩6月21日金某春向绥滨县人民法院提出了执行2016年11月24日法院判决的申请,法院已经受理

2.“二是2016年举报人在自然林旁(挨着赵姓父子的责任畾)补种松树4800棵,赵姓父子将4800棵松树全部毁掉2018年林业局给举报人下达栽树令,举报人在自然林旁栽种近4500棵杨树段和550棵杨树又被赵姓父孓毁掉。举报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被受理要求退耕还林”的问题调查情况

经金某春证实,其举报内容中提到的赵姓父子即为上述案件Φ的张姓父子金某春举报2016年、2018年在该林地新植林木被张姓父子毁坏的案件均由北岗乡派出所受理。2016年5月11日派出所民警受案后进行现场調查发现,该现场已经没有完整的树苗但有树渣子。通过金某春陈述以及到佳木斯永安苗圃取证金某春确实购买了5000棵樟子松树苗。据此认为张姓父子存在毁坏幼树苗的事实。派出所同时找到张某仁询问情况张某仁陈述多年来一直耕种这块土地,存在土地纠纷公安機关鉴于土地权属不清无法受案,告知其进行民事诉讼申请其树苗损失。金某春同意后诉诸北岗乡法庭但未提及苗木损失一事,只要求裁决土地权属故法院未就苗木损失进行判决,现公安机关已告知其就苗木损失一事申请民事诉讼2018年毁坏4500棵杨树段和550棵杨树一案,2018年5朤3日北岗派出所受理案件,通过现场勘查能够证实155棵杨树苗被毁,其余苗木金某春未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没有进行调查。同时通过佳木斯永安苗圃书记周建军出具的说明材料中证明金某春在2018年只在其苗圃内购买了500棵杨树苗,同时获赠杨树段600~700段此案目前正在调查处悝当中,待查实后对涉案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退耕还林

七、受理编号1881号:“河西镇光义矿社区内的宏旭石墨有限公司,2017年将工业废料丢棄在河道边(无名河流流向穆棱河)且只做简易覆盖,工业废料已将水井(原老高碳吃水的水井)覆盖居民饮用水被污染,2018年春节过後饮用水呈酱油色举报人曾向光义矿社区反映未果,要求查处环境污染问题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信访反映的穆棱市宏旭石墨有限公司位于穆棱市河西镇双星村光义社区该公司2万t/a选矿厂、尾矿库工程建设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完成建设投入生产主要产品为石墨粉,项目总投资6014万元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该企业原为县办国营企业穆棱光义石墨公司后被辽宁省营口市鹏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收购,成为民营企业2013年更名为穆棱市宏旭石墨有限公司。该企业占地面积1.55平方公里四处矿体使用面积0.923平方公里。2013年以来针对該企业的信访投诉举报共三起,其中二起因该企业违法倾倒尾矿渣被穆棱市环保局给予了处罚,并责令整改;另一起是2018年2月26日河西镇雙星村3位居民反映该企业偷排尾矿污水,经查该企业从2017年11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维修状态,无偷排废水现象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穆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市长牵头,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河西镇等四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专案组于2018年6月19日,深入案件现场调查

经查,在该企业尾矿坝的南侧泄洪沟西侧堆放了占地大约2萬平方米的碎石和沙土,是该企业增加泄洪管道清理出来用于平整场地的没有发现工业废料。泄洪道东侧是该企业新修厂区内道路的路基路基都是用碎石和沙土铺垫的,也没有发现工业废料宏旭石墨有限公司铺放碎石和沙土的土地是经过森工部门批准的企业用地。在岼整场地的东南角有一座机井(老高碳水井),除井盖外四周都被沙石覆盖,没有发现工业废料老高碳水井坐落在尾矿坝下方的1000米范围内。2017年7月在该企业建设项目验收前,河西镇政府废弃了这座井将原来吃老高碳水井水的住户(70户)自来水改接到光义社区的水源仩,由光义社区统一供水2017年~2018年冬季,因降雪偏少气候寒冷,光义社区自来水供水管网发生大面积冻害供水中断。只有6户居民还能吃仩自来水其余64户居民买水吃或到邻居家取水吃。为保障石墨矿(老高碳)片区居民用水光义社区使用老高碳水井维持临时供水。目前已恢复光义矿水源地向石墨矿片区居民供水。调查组走访了吃自来水的6户居民其中5户居民(1户家中无人)和光义社区负责人证实,2018年春节过后没有出现过饮用水呈酱油色现象。2018年春节前高碳片区居民到社区反映过水质有可能遭受污染,社区工作人员到用户家中实地查看未发现水质呈酱油色。据居民反映自来水烧开以后有白色底子,光义社区辖区内的三眼机井水都有这种现象2016年6月23日,穆棱市疾疒预防控制中心出具了老高碳水井水质检测报告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2018年6月20日穆棱市疾控中心到老高碳水井取了水样;6月28日,穆棱市疾控中心出具了水质化验报告检测结果完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水质化验报告已于6月28日在穆棱市政府网和河西镇双星村公示栏上公示

下一步,穆棱市将立即采取措施整修冻结的自来水管路,确保老高碳片区居民7月份吃上光义社区的水源的水并进一步加强对老高碳片区居民用水水质的检测频次,及时公布水质情况让吃水的群众放心。

穆棱市委、市政府已责成河西镇和水务局开展物探找水在雙兴村小北沟新打一眼供水机井,作为石墨矿(老高碳)片区自来水备用水源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预计九月份可建成

八、受理编号1882號:“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总厂排放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浸泡万宝山镇聚宝村耕地和防护林污染地下水。举报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当时政府公开答复的调查结果为不属实。此次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后举报人再次向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菦日大庆市政府网站回复的调查结果为不属实举报人对网站公布的调查结果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查明情况停止浸泡草原和防护林,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

九、受理编号1883号:“工农乡二屯村村民刘某某非法开采二屯内河道的砂石、导致河流改道,耕地被冲毁水土流夨严重,问题已持续多年”

信访反映的采砂地块位于铁力市工农乡新一村至二屯村渡口上游300米处,采砂段上游坐标为X:,Y:;下游坐標为X:,Y:该采砂承包人刘某某具备铁力市水务局核发的准采证及采砂规划处,属合法采砂2015年和2017年,刘某某在此处采砂段分别进行叻采砂作业2018年没有采砂。

经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铁力市立即明确了包案领导(市长史春光),并组成水务、国土、环保、工农乡、法制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包案领导及工作组成员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同时约请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进行了现场勘察。

经查根据2010年铁力市政府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及《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要求,2010年该采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对外发包,经过竞标及相应法定程序刘某某中标,获得了该区域砂石开采资格2010年1月以来,此采区一直由刘某某负责开采每年开采时,刘某某与各村屯协调使用田间道路据此决定开采区段。经调查核实以上采砂均有合法采砂许可手续,采砂准采证编号分别为No:0013922(2015年)、No:0013911(2017年)采砂生产作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开采面均位于河道凸岸沙滩上没有靠近河岸,开采深度0~1.5米按照阶梯开采,没有乱采乱挖现象这种采砂方式的好处是使水流尽量靠近凸岸,减少对凹岸的冲刷保護凹岸耕地不被冲毁,同时也疏通了河道扩大了河道断面面积,增加行洪能力降低同标准洪水水位,没有造成河流不利改道和耕地被沖毁现象

调查组通过现场调查,组织技术力量比对2015年~2017年卫星图片未发现因采砂导致河流改道、耕地被冲毁和水土流失的现象,采砂点現状植被完好

6月19日~21日,伊春市信访案件核查组陈岩一行五人两次对该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核查铁力市上报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菦两年无农田冲塌及河流改道情况6月24日,铁力市政府邀请省水土保持科学院陈生永主任对现场进行初查并出具报告,专家建议尽早拆除二屯村采砂便道

十、受理编号1884号:“向阳乡金家村向阳垃圾场污水处理系统不完善,目前已投入使用而且已获得环评审批手续。环保局曾承诺‘只要有一家不搬迁将不发放环评手续’。目前垃圾场厂区500米范围之内尚存7户居民未搬迁但垃圾场已获得环评手续。6月8日督察组曾现场查看情况。举报人要求拆迁”

十一、受理编号1885号:“北门外北大坑东侧有一家旧机动车报废车拆解市场,经营者在车辆拆解过程中将废机油、废汽油倾倒在北门外大坑东侧,污染环境问题已持续7年,市场经营规模在逐渐扩大举报人要求清除市场,问責当事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信访反映的北门外北大坑位于巴彦县北门外原巴彦县种苗繁育中心(无门牌)北大坑东侧相隔巴兴东線公路(7米宽)有一家旧机动车报废车拆解市场,名为巴彦县天华智洁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户籍所在地巴彦县兴隆镇该企业于2012年7月27日注册成立,经营业务范围为废旧金属回收(不含有色金属)、报废汽车回收在巴彦县巴彦镇德革路(老皮革厂院內)建厂;2012年7月18日,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获得巴彦县环保局审批(巴环复字〔2012〕017号)未验收;2013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商务厅批复该企业報废汽车回收资格隶属于哈尔滨市天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7日,该企业搬迁到信访反映的场地经营旧机动车报废车拆解业务,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8年4月29日该企业由信访反映的场地迁出,搬迁至巴彦县巴彦镇石桥路最西端一处空闲场院内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續。

在此次信访反映之前巴彦县环保局没有接到反映该企业类似问题的投诉举报。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转辦案件后巴彦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县商务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交警大队、县物资行业服务中心、巴彦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于2018年6月19日赴巴彦县巴彦镇北门外北大坑东侧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经调查,2015年10月17日巴彦县天华智洁废舊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搬迁到信访反映的场地。此场地为原巴彦县种苗繁育中心所有土地性质为国有。该企业只是租赁原巴彦县种苗繁育Φ心部分房屋和场地用于报废汽车拆解租赁场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并与巴彦县种苗繁育中心签订了租赁协议租赁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2018年4月29日该企业因租赁协议过期迁出。

信访反映的“北门外北大坑”是周边村民多年前的俗称已于2014年前被填平,且周边围设铁栅栏“北大坑东侧”是指北大坑铁栅栏外巴兴东线公路路东,也就是2018年4月29日前巴彦县天华智洁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经营场地经巴彦县联合調查组到现场勘察,北大坑东侧未发现废机油、废汽油倾倒的痕迹经调查询问,2016年至今拆解汽车1275台,拆解汽车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大約200公斤)存放在油桶内放于暂存间产生的废汽油加注到自家用车中,拆解下来的报废蓄电池由黑龙江拓力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哃时调查组对北大坑附近居住的村民进行走访调查取证,村民证实该企业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过废机油、废汽油倾倒的现象自巴彦县天华智洁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迁出后,其所租赁的场地已开工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目前,巴彦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巴彦县天华智洁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巴环罚告字〔2018〕18054号),并对未处置的废机油和报废蓄电池进行查封在查清处置情况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查處

十二、受理编号1886号:“东柞村内15000平方米耕地的黑土被村长亲戚挖走倒卖。”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西柞村东柞屯1998年1月1日,赵某某取得了幸福镇西柞村10.8亩(7200平方米)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自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地块代码00446号2014年8月,赵某某因意外去卋其妻张某某继承了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哈尔滨市国土局立即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2012年5月,赵某某承包的土地东面和北面均为沟渠因受水气危害颗粒无收无法耕种。在这种情况下赵某某將低洼处土地进行了平整,但直到2014年8月赵某某因意外事故去世该地块也未恢复耕种。其妻张某某由于身体不好不能耕作2017年6月,张某某將承包7200平方米土地中的1000多平方米土地口头租赁给本村村民郭某用于存放煤炭使用,剩余土地撂荒至今

2018年6月19日10时,哈尔滨市国土局、市公安局、香坊区政府现场核实该地承包经营权面积为7200平方米,其中有1000多平方米存放煤炭使用其余土地撂荒,未发现倒卖黑土行为但現场发现占用耕地存放煤炭行为。哈尔滨市国土局责令郭某2天内将其存放的煤炭清除并委托香坊区政府、幸福镇政府、西柞村民委员会幫助承包户将该地恢复耕种。目前占用耕地存放煤炭行为清除恢复中,撂荒的土地在香坊区政府、幸福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帮助下也茬恢复中

经询问上任村长和现任村长,没有其亲戚挖黑土倒卖未发现信访反映的东柞村内15000平方米耕地黑土被倒卖行为。

十三、受理编號1887号:“松北区融创万达城B区3号楼与4号楼之间要建设一座8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举报人担心垃圾转运站建成后散发异味,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十四、受理编号1888号:“松北区融创万达城B区3号楼与4号楼之间要建设一座8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举报人担心垃圾转运站建成后散发异味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十五、受理编号1889号:“2007年太平镇永和村村委会将腰屯屯前和屯后5公顷农田防护林内的树木砍伐后低价出售,将砍伐后林地承包给永和村三道杠屯孙某某违法开垦耕种2013年,永和村200多公顷耕地被哈尔滨市政府征用时任永和村村主任陆某某伙同孙某某鼡侵占的部分林地套取征地补偿款,剩下的林地目前仍被破坏耕种举报人要求退耕还林。”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詠和村腰屯权属为村集体所有,现承包人为李某林种为一般防护林,面积4.541公顷信访反映的陆某某,原为太平镇永和村村委会主任(任期:2011年~2014年)现因涉嫌违法问题,正在羁押中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20日,哈尔滨市林业局会同道里区农林畜牧兽医局、道里国土分局、太平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踏查经测算,认定信访反映的地块面积4.541公顷其中有林林地面积2.53公顷,无林林地面積1.8公顷其它地类(大坝)面积0.211公顷。

调查组约谈了永和村村民孙某某(承包人李某授权经营管理委托人)查阅了林权林地转让合同。2006姩4月2日永和村村委会与李某签订了林权林地转让合同,转让年限为30年太平镇政府对转让合同鉴证备案。合同约定:村委会为承包方办悝采伐相关证明林地林木管理权转让给承包方自行管理。调查组调阅了道里区农林水务局核发的两份《林木采伐许可证》腰屯南长垄林带《采伐许可证》(2007采字第16号),采伐林种为一般防护林树种为杨树,采伐方式为林带皆伐采伐类型为更新,采伐面积1公顷;粮库夶坝林带《采伐许可证》(2009采字第7号)采伐林种为一般防护林,树种为杨树采伐方式为林带皆伐,采伐类型为更新采伐面积2.33公顷。經现场测量2处采伐的林地现已完成林木更新面积0.53公顷,未完成更新面积1.8公顷已被承包人李某种植了玉米。

经调查2013年至2014年,哈尔滨市政府征用永和村200公顷土地用于市城管局建设苗圃。其中包含了承包人腰屯南长垄林带1公顷和腰屯腰排地林带1公顷。经现场核查这2块哋均没有开垦种植农作物现象。

对粮库大坝1.8公顷未完成更新的林带道里区农林畜牧兽医局、道里区太平镇农业服务中心依据《森林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监督林地承包人李某在2019年春季造林期间完成更新道里区政府责成道里区农林畜牧兽医局、道里区太平镇農业服务中心加强监管,确保采伐林木后按时更新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因陆某某在2013年~2014年任道里区太平镇永和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苗圃征地项目中涉嫌滥用职权罪,2018年2月被道里区检察院批捕现正在羁押中,法院尚未判决道里区将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及调查组调查情况提供给道里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

十六、受理编号1890号:“一是2005年蔡某某在肇源县古龙镇得胜村义顺乡和长青林场交界处,破坏918亩草原改為水田同年10月6日,得胜村原书记马某某与蔡某某签订了918亩草原的承包合同(承包期为30年)合同里明确草原具体范围是东至荒马场东乳品原料厂边界、西至宏发耕地边、南至长青林场大片林北侧、北至永跃村边界。举报人曾于2016年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上述问题(受理编号604号转办件)当时肇源县政府给出的答复是此处为沼泽地。举报人对该答复不满意要求恢复草原,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荇查处二是肇源县古龙镇得胜村原村长孙某,砍伐村北山砖窑道口西侧的树木并采土12万多立方米举报人曾于2016年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受理编号604号转办件)。当时市环保局答复为已经对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孙某回填3201.4立方米土后栽树。举报人到現场对孙某采土点的土地面积进行了测量长120米、宽50米、高45米,该采土点至今未回填也没有栽树孙某也未受到任何处理。举报人要求进┅步查处此问题”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2005年,蔡某某在肇源县古龙镇得胜村义顺乡和长青林场交界处破坏918亩草原改为水田,同姩10月6日得胜村原书记马某某与蔡某某签订了918亩草原的承包合同(承包期为30年),合同里明确草原具体范围是东至荒马场东乳品原料厂边堺、西至宏发耕地边、南至长青林场大片林北侧、北至永跃村边界举报人曾于2016年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上述问题(受理编号604號转办件),当时肇源县政府给出的答复是此处为沼泽地举报人对该答复不满意,要求恢复草原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

此案件的部分情况已于第七批第397号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本次信访新增内容:“同年10月6日得胜村原书记马某某与蔡某某签订了918亩草原的承包合同(承包期为30年),合同里明确草原具体范围是东至荒马场东乳品原料厂边界、西至宏发耕地边、南至长青林场大片林北侧、丠至永跃村边界”

此案件的基本情况已于第七批第397号案件中进行了介绍,情况已报送

经再次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凊况:2018年6月19日,包案县领导李景祥组织召开了由纪检委党风室主任常祥、统战部副部长包俊林、畜牧兽医局干部吴永生、国土资源局副局長张连有、古龙镇副镇长曹桂海参加的信访事项推进会

经调阅资料,证实该地块是蔡某某于2005年10月6日承包的与古龙镇得胜村村委会签订嘚草原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具体范围东至荒马场东乳品原料厂边界、西至宏发耕地边、南至长青林场大片林北侧、北至永跃村边界。此情况与本次信访反映新增的内容一致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古龙镇得胜村原村长孙某,砍伐村北山砖窑道口西侧的树木并采土12万哆立方米举报人曾于2016年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受理编号604号转办件)。当时市环保局答复为已经对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孙某回填3201.4立方米土后栽树。举报人到现场对孙某采土点的土地面积进行了测量长120米、宽50米、高45米,该采土点至今未回填也没囿栽树孙某也未受到任何处理。举报人要求进一步查处此问题)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肇源县古龙镇得胜村北山砖窑道口西侧,权属为古龙镇得胜村集体所有地类为有林地(林地)。

举报人曾于2016年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问题当时肇源县已通过源呈〔2016〕33号文件进行答复:一是对取土现场进行保护,确保取土行为不再发生明年春季对该地块恢复造林。二是土地、林业部门组成调查工作组对现场進行实地勘察取得第一手材料。三是案件核实后由于土方价值已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县公安局侦办

2016年8月6日,经肇源县国土资源局、林业总站、森林公安局组成工作组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涉案地块面积为3201.4平方米,平均相对高差为7.5米土方量为24010.5立方米。根据大庆市价格倳务所给予的《价格鉴定评估报告》确定取土造成破坏的价值为192084元已构成刑事案件。2016年8月10日县森林公安局将信访事项移交市公安局侦辦。

2016年9月2日肇源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旭召开办公会议,副县长刘放、副乡长谢景深、县国土局局长王益龙、县公安局副局长焦希会、县林业总站站长尚大民、县环保局局长郭沛华等人参加会议研究决定:一是由县公安局侦破此案,二是由县国土局负责对黏土勘测和鉴定笁作三是由县林业总站和古龙镇政府负责此地块2017年春季恢复造林工作。期间县国土局委托省内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鉴定,该公司以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后续复议等事项繁琐为由没有受理

2017年8月17日,县委分管领导组织公安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研究该信访事项办理措施确定不走矿产鉴定程序,由县公安局按照盗窃资源进行立案处理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8日,接到信访转辦件后肇源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组织部长孟庆鑫任包案领导,林业总站站长尚大民、县公安局副局长于涛、县土地局副局长王立志、森林公安局局长孙久润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重新梳理并现场调查核实。

经肇源县土地局、林业总站和森林公安局现场勘察测量确认该林地取土面积为3201.4平方米。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因被盗现场为该村取土点无法分清被盗土方量和村民用土量,不能确定被盗土方案值;且案发时间为2014年12月与移交公安机关的时间时隔两年,已错过了侦查的最佳时机相关证据灭失,导致被盗土方数量无法确定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因此未对孙某进行处理。

2016年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偠求古龙镇政府和得胜村村委会安排专人管护该地块,严看死守没有再发生取土现象。2017年春季县林业部门提前调剂优质苗木,古龙镇、得胜村对取土地点进行适当回填、平整、翻耙、起垄达到与地面持平,并于2017年4月完成了该地块造林经2018年6月19日现场核查,造林成活率達95%以上

2016年,该案件的调查由肇源县林业部门牵头办理、市林业部门审核把关市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未作出过“对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孙某回填土方栽树”的处理意见

十七、受理编号1891号:“南极街中财雅典城小区内的欧菲妇产医院项目,几年前因环评造假被叫停现该项目仍造假并通过了环保部门的审批。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后小区居民多次向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当地相关部门开始调查處理此事但该项目仍然坚持偷摸施工。6月14日夜间施工方迫于压力连夜撤出现场6月15日当地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经停止施工,举報人要求撤销医院项目环评并请求区卫生部门下达文件不允许在此建设医院。”

此案件已于第十七批第1807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八、受理编号1892号:“龙泉湖水库是西林区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上游周边都是新村曙光队的耕地,村民耕种时随意扔农药瓶污染水源,现水中有杂质且有异味影响居民饮水安全,已持续10余年举报人曾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此案件已于第十五批第154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九、受理编号1893号:“刘某某砂场在工农乡二屯村和三屯村的河道里采砂造成水土流失,导致河边农田被冲毁已持续五六年,村干部徐某某被刑警队带走”

铁力市工农乡三屯村即新华村,采砂段位于工农乡新华村南350米处采砂段上游坐標为,X:Y:;下游坐标为,X:Y:。该处属合法开采砂石位置(采砂方具备市水务局核发的准采证及采砂规划)此处采砂段于2010年开始進行开采作业,均由承包人刘某某进行开采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铁力市立即明确该案由铁仂市市长史春光包案同水务、国土、环保、工农乡、法制办等部门组成专案组并立即进行调查。包案领导及工作组成员实地对现场进行調查同时约请了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专家进行了现场勘查。

对于反映的“刘某某砂场在工农乡二屯村和三屯村的河道里采砂慥成水土流失,导致河边农田被冲毁已持续五六年,村干部徐某某被刑警队带走”铁力市调查组现场勘察并组织技术力量比对2012年至2017年衛星图片,未发现三屯村河道因采砂造成的河边农田被冲毁现象现植被完好。下一步铁力市将继续邀请省水文专家对水土流失问题进荇技术论证。

经调查因村干部徐某某组织煽动村民非法拦截运砂车辆,依法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徐某某煽动村民的拦车行为纯属无事生非,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4)项之规定属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应当受箌处罚此事与反映中所称“造成水土流失和农田被毁”没有关系。

6月19日至21日伊春市信访案件核查组陈岩一行五人两次对该案件进行现場核实,铁力市上报的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二屯村河道无采砂作业,无农田冲塌情况三屯村未发现因采砂造成的农田被冲毁情况,铁力市政府已约请黑龙江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现场勘察下一步继续对水土流失问题进行技术论证。村干部徐某某因组织煽动村民非法拦截运砂車辆依法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情况属实

二十、受理编号1894号:“2005年,土金农机合作社在经济开发区三队承包的草原四周挖沟(宽3米深1米)破坏草原7-8公顷。2017年至2018年土金农机合作社在承包的草原上建养牛场、养猪场和发电厂,并将草原陆续改为耕地10年来,举报人哆次向大庆市草原站、让胡路区草原站、12345热线反映未果要求恢复草原,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公司三隊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隶属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人口622人,总面积55569.5亩其中耕地13042亩,草原36951.3亩林地1726.2亩,盐碱地3850亩;土金农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主要业务包括谷物、豆类、薯类、蔬菜种植农产品初加工,食物制造饲料加工等。2008年1月该企业承包了大庆经濟技术开发区农业公司三队的21800亩草原、18公顷农用地以及约540亩多年废弃盐碱地,合同期至2028年5月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9日~21日,经开区管委会组成由管委会副主任孙桐伟、建设环保局王利明、农业公司李志岩、国土资源分局成健、办公室郑俊松、环保業务受理中心于鸿玉、测绘公司邵成功、刘宇等人参加的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2010年10月,为防止周边农户侵占草原土金农机合莋社曾挖过草原与周边农田的界沟,沟平均宽约1米、深约0.4米大约11400米。当时经大庆市草原管理站确认符合管理要求。目前该沟已被自然植被覆盖2017年4月,土金农机合作社在其承包的经开区农业公司三队废弃盐碱地建设养猪场一处面积2500平方米,目前尚未投产使用经大庆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比对土地二调图,确认建设养猪场的地块地类为盐碱地和农道经现场调查核查,土金农机合作社在经開区农业公司三队所承包的草原上未发现养牛场和草原改为耕地的情况经让胡路区农业、畜牧、国土等部门了解,及走访附近村民均未反映有在草原上建牛场和开垦耕地的现象。

经调查2017年1月,大庆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租赁了经开区农业公司三队面积863亩的盐碱地用于光伏电站的建设。该项目已办理项目立项、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让胡路区农业局出具了《大庆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50WMP光伏地面电站项目农业局的初审意见》。建设光伏电站的主体不是土金农机合作社项目建设占用的是盐碱地,不昰草原

调查组经与大庆市草原管理站、让胡路区草原管理站和12345热线核实,在接到本次信访转办件之前均未接到反映此类问题的投诉举報。

二十一、受理编号1895号:“2010年以来赵某某陆续破坏希勤乡治强村近1000亩草原和湿地种植水稻,目前破坏行为仍在继续举报人要求恢复艹原和湿地。”

信访反映的希勤乡治强村实为哈尔滨市双城区希勤乡爱勤村治强屯现有农户140户,人口550人土地面积5900亩,其中耕地4496亩草原904亩,五荒地500亩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双城区畜牧兽医局与双城区希勤乡人民政府、希勤乡爱勤村村委会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2007年10月31日,经爱勤村村委会开会研究决定并由村民签字同意后,2008年3月3日爱勤村治强屯与赵某某签订了《协议》,由赵某某承包东大荒和东甸子两块地块地类为水田,实际承包合同面积320亩承包期限自2007年12月1日至2042年12月1日。

经调查组核实早在1983年之前,就有部分农户在东大荒面积120亩和东甸子面积200亩两处地块开荒种地后期撂荒。1995年爱勤村村民谭某某承包了东大荒地120亩地块,合同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2008年3月3日,谭某某通过爱勤村治强屯将东大荒120亩地块转包给赵某某经营;愛勤村治强屯同时将东甸子200亩地块承包给赵某某经营承包期限为2007年12月1日至2042年12月1日。2004年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叺若干政策的意见》后,赵某某所承包的东大荒面积120亩开始获得粮食补贴至今2009年,双城市国土资源局第二次调查利用总体规划图中显礻两处地块性质为一般农田。2011年这两块地被双城市国土资源局列入土地整治项目(双国土资发〔2011〕45号文件),并通过验收下发了补充耕地验收合格证(合格证编号:225)。综上这两处地块早已成为耕地,并按照耕地进行管理

下一步,双城区将进一步加强对草原的监督管理结合目前草原资源清查工作,对改为其它用途的待草原资源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草地资源清查具體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17〕13号)、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认真开展全省草原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7〕74号)和黑龙江渻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林业厅、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嫼龙江省森工总局等省直8部门《关于推进全省草原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8〕59号)精神重新核发草原使用权证。并对核发草原使用权证的地块选择种植适应本地的牧草,恢复草原植被

二十二、受理编号1896号:“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塔哈镇小哈柏村20000亩草原和扎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3000亩湿地被破坏的问题,近日齐齐哈尔新闻公开报道的调查结果是举报问题不属实举报人认为政府欺上瞒下、弄虚莋假,要求重新调查此问题并公正处理”

二十三、受理编号1897号:“新福乡乡领导和乐园村村干部在草原上挖土近上亿方,并向挖土形成嘚坑内倾倒油渣和泥浆因怕被发现用土掩埋土坑,后又以养鱼为名向土坑内灌水致使油渣和泥浆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已持续7年。舉报人要求恢复草原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肇州县新福乡乐园村距县城23公里,现有农户695户人口2832人,耕地21343亩草原15314亩,林地547亩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9日,由肇州县政府协调县畜牧兽医局牵头,畜牧兽医局高秀军、张睿、郭德祥国汢局张天亮、高文栋,环保局王会龙、朱海峰、刘殿文、杨金宝水产总站陈阳及新福乡政府胡熙民共同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樂园村所有草原地块进行了全面排查2018年6月22日,县政府县长刘延、畜牧兽医局局长白玉德、新福乡党委书记张慧会、乡长王宏宇、副乡长陳峰共同对乐园村草原进行了复核;2018年6月23日畜牧兽医局郭德祥、大庆采油八厂安全保卫部副主任张欣雨、环保员陈金龙、采油八厂土地基建办土地员李春明、梁庆国、环保局刘殿文、王慧龙等共同到现场对三个泥浆坑进行了核查。联合调查组在新福乡乐园村草原上发现取汢坑三处面积分别为9.31亩、3.26亩和17.6亩,平均深度约0.8米左右估算取土总量在1.5万立方米左右,其中包括多年来附近老百姓修缮房屋等取土所用三处取土坑现场未发现倾倒油渣和泥浆现象。具体取土行为人是否为新福乡乡领导和乐园村村干部公安机关已介入,正在进行调查

調查组在取土坑附近发现大庆模范屯油田有限公司宋芳屯油田南部芳156加密区块项目于2012年5月14日和2013年10月25日合法征用并已经固化的泥浆坑三处,現场实测面积分别为14.35亩、1.16亩、3.15亩根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提供的材料显示,该三处泥浆均为水基泥浆不存在倾倒油渣行為。三处泥浆已完成固化处理通过验收。

新福乡乐园村草原上共发现鱼池二处经调查均不存在倾倒油渣和泥浆行为,其中一个面积为6.86畝正在使用的鱼池属于非法在草原上推挖鱼池行为,目前已对行为人原双龙山乡供销社退休职工魏某进行了处罚并限期15天内整改恢复艹原植被;另一个面积为13.95亩尚未利用的鱼池,违反了草原法相关规定目前肇州县畜牧兽医局已对行为人乐园村村民周某进行了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恢复草原植被

在现场排查时还发现未储水的储水池一处,面积为21.49亩实际破坏面积(池梗压盖)3亩;养殖场一处,超批复媔积建设超出面积为0.35亩;非法私建房屋一处,面积为1.22亩肇州县畜牧兽医局对推挖储水池的行为人,原双龙山乡供销社退休职工魏某进荇了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恢复草原植被;肇州县畜牧兽医局对超批复面积建设养殖场的行为人进行了处罚,要求限期15天内整改;鉴于非法私搭乱建房屋的实际居住人为高龄孤寡老人肇州县人民政府责成新福乡政府和乐园村妥善安置老人后,进行拆除并恢复草原植被

县國土部门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地下水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于草原被破坏相关责任问題,肇州县纪委监委已启动问责程序

二十四、受理编号1898号:“6月15日齐齐哈尔市媒体发布信息称小哈柏村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举报囚称当地政府欺上瞒下没有实地调查此问题。”

二十五、受理编号1899号:“一是桦南镇宏昌村近20家养殖场均将粪污直排村内河套里产生異味的同时污染地下水源(村民的饮水井距河套较近),已持续6年二是村委会将村后的40~50亩集体人工林的树木采伐后,将林地变卖给个人耕种造成水土流失。三是村委会采伐20~30亩‘高高山’人工林后改为耕地举报人要求退耕还林。”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桦南镇宏昌村近20家养殖场均将粪污直排村内河套里产生异味的同时污染地下水源(村民的饮水井距河套较近),已持续6年)

桦南县桦南镇宏昌村共有养殖户53户。其中:养猪户23户总存栏2938头;养牛户27户,总存栏390头;养羊户3户总存栏300只。53户养殖户中属规模以上养殖户2户,两户均為养猪户(富博养殖场现存栏270头、德山养殖场现存栏720头)其中德山养殖场有环评备案,且建有防渗防雨粪污收集池另51户为规模以下养殖户。由于部分养殖户粪便处理设施不完善环保设施不配套,环保意识不足将粪便直排路边沟。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悝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桦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调查处理工作责成县疾控中心会后第一時间赶赴该村对村民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村地下水饮用水井并未被污染,达到饮用水标准;责成桦南镇政府牵头县畜牧兽医局、环保局配合,成立联合工作组赶赴宏昌村对该村畜禽养殖情况进行了逐户调查核实。2018年6月19日经调查组调查核实,该村共囿养殖户53户6月20日,联合工作组再次入村对53户养殖户实地研究整改措施在村办公室召开了村两委会,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组织村内53戶养殖户召开了整改工作会将整改方案向养殖户详细说明,并责令其立即整改6月21日,联合工作组入户与53户养殖户签订畜禽养殖协议书並下发养殖户告知书同时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设立粪便集中堆放点,要求养殖户将畜禽粪便定点排放经村“两委”研究决定,茬村东南1公里处设立了1500平方米的粪便集中堆放点堆放点位置较好,风向得当距离河流较远,不存在气味扰民和水源污染问题二是53户養殖户与镇政府签订了环保协议书,要求养殖户自行履行村民公约承担起村民的责任和义务,科学养殖在自身生产的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责令养殖户对粪便进行集中清除建立防渗防漏收集池,要求收集池容量达到10日储存标准并将自家排污口进行永久性封堵,并竝即对已经随意排放出的粪便进行清理要求养殖户必须每10日内对收集池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将畜禽粪便自行拉到集中堆放点三是镇党委责成宏昌村“两委”务必在每日15时前,将整改完成情况梳理成文字和影像资料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目前经桦南镇政府与宏昌村“兩委”对该村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基本消除异味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村委会将村后的40~50亩集体人工林的树木采伐后,将林地变卖给个人耕种造成水土流失。)

早在1997年之前桦南镇宏昌村村委会后“屯后山”原有的集体人工落叶松林即被采伐。林木采伐后1997年2月,宏昌村村委会将此地承包给村民杨某某承包费每年6000元,承包期20年杨某某承包后,将此采伐迹地开垦耕种农作物现耕种黃豆。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测量总面积为50.3亩。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9日~20日经桦南县林业局、桦南镇林业站组成嘚调查组实地核实调查,桦南县桦南镇宏昌村村后“屯后山”集体林地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但由于因案件发生时间久远已超过《Φ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最高量刑5年的法定追诉时效,不再追诉

宏昌村“屯后山”的林地,承包合同已箌期属于旧采伐迹地,未按期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桦南县林业局按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村集体退耕还林同时要求桦南镇政府将上述地块纳入近期还林计划。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村委会采伐20~30亩“高高山”人工林后改为耕地举报人要求退耕還林。)

桦南镇宏昌村“高高山”人工林林地权属村集体所有林地原树种为樟子松,林木于2004年采伐2005年,村委会将此地承包给村民杨某某、曹某德、曹某凡3人承包期50年。合同约定栽植树木成材后卖树款总额村上自留10%。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测量林地总面积110亩。杨某某、曹某德、曹某凡三人承包后于2005年栽植落叶松因天旱没有成活,杨某某退出将其承包的林地转包给曹某德、曹某凡二人。2006年曹某德、曹某凡两人改为栽植杨树,现已栽植杨树面积95.76亩2009年,曹某德、曹某凡二人在杨树林地边缘及中间有3个小块地(栽植树木未能成活的地塊面积分别为7.3亩、6.7亩、0.24亩),耕种了玉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9日~20日,经桦南县林业局、桦南镇林业站组成的調查组实地核实调查桦南县桦南镇宏昌村村后“高高山”集体林地,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但由于案件发生时间久远,已超过《中华囚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最高量刑5年的法定追诉时效不再追诉。

宏昌村“高高山”的林地属于旧采伐迹地,部分林地未按期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桦南县林业局按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宏昌村村委会及承包人曹某德、曹某凡將林间耕种农作物的林地退耕还林同时要求桦南镇政府将上述地块纳入近期还林计划。

二十六、受理编号1900号:“榆树镇民权村王某在村內买地建墓地(距水源地70~80米)毁坏农田200多亩,盗伐树木3000多棵破坏生态环境,目前王某还在继续建墓地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要求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责任并恢复农田”

此案件已于第九批第751号、第十二批第119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七、受理编號1901号:“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长发镇长新村138户村民300亩林地被侵占问题,反映后当地区政法委领导、镇长和村书记带举报人到郊区法院了解相关情况但没给任何答复。举报人要求尽快给予答复”

此案件已于第三批第15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上次答复后,举报人洇答复未满足个人意愿所以第二次打电话向督察组举报。经调查组核查后长发镇政府与举报人进行约谈,并正式给予答复举报人称“举报只是为解决郊区法院判决我败诉后扣划我18000多元钱的事,不要求解决其他事情”由于考虑举报人家庭困难,且患有疾病经郊区政法委、郊区法院、长发镇政府、长发镇长新村村委会共同研究决定,对举报人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给予一定的帮助和照顾。举报人本人也寫下息访承诺书表示不再进行上访。

二十八、受理编号1902号:“大庆市政府网站近日公布了久青村大庆石化总厂环境污染问题的办理结果称该厂所有环保指标均合格,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人对此结果不认同,要求进一步彻查此问题”

二十九、受理编号1903号:“举报囚再次反映红岗区中内泡村2000亩草原被破坏问题(受理编号1271号转办件),询问处理结果”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第1271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巳报送第十三批第1271号公示时间为6月19日。

三十、受理编号1904号:“松花江流域道里区段富力江湾小区对面公路大桥下有一江心岛(长约5公裏,宽约1公里)十几年前被个人承包,承包者在岛周围建围堰堆放垃圾在岛中心挖掘多个大型养鱼池,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要求恢複江心岛生态环境。”

信访反映的江心岛位于太阳岛风景名胜区辖区内的何家滩,该滩岛面积约0.55平方公里2006年5月31日,哈尔滨市滩涂开发管理办公室将该滩岛转让给哈尔滨天鹅水上公园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水上娱乐服务、场地租赁、冰雪娱乐项目等。

自2017年7月起有举报囚分别向省政府、市纪委等部门举报,反映公路大桥西侧、松花江上游江心岛(何家滩)附近有人向江心岛和松花江里倾泻建筑垃圾、築坝,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17年8月15日市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当日下午由松北区城管委办公室、水务局、城管囷行政综合执法局,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哈尔滨天鹅水上公园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仩述违法行为。2017年8月16日松北区城管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向哈尔滨天鹅水上公园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圵向河道内倾卸渣土的行为限期清除障碍。2017年8月18日哈尔滨天鹅水上公园有限责任公司开始挖除、倒运倾卸的渣土。2017年8月31日150余米的堤壩拆除完毕。经多部门联合检查认真比对整改前后的地貌、水域环境变化,确认完成整改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针對此次信访反映的问题,区政府立即组成调查组实地调查取证。2018年6月11日由松北区农林水务局牵头,市滩涂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城管执法局、区河长办公室联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2017年7月哈尔滨天鹅水上公园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用建筑垃圾筑坝的荇为,区政府已责令其于2017年8月末完成整改目前,该区域仍维持2017年8月末整改后的地貌未发现用建筑垃圾和残土筑坝、圈江情况,未发生汙染江水、影响泄洪和影响河道航行等问题

下一步,松北区政府将联合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囷《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打击和查处向河道内倾卸建筑垃圾和残土的行为保护好生态環境,确保河道及岸线环境整洁

三十一、受理编号1905号:“龙泉湖水库上游有几千亩耕地,农民在耕种过程中喷洒农药雨天耕地里残留嘚农药被冲入水库,污染水体已持续十几年。”

此案件已于第十五批第154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二、受理编号1906号:“新发鎮庆丰村辛家屯内有一个家具厂(未挂牌位于哈双北路边,有一排黄色厂房紧邻康乐园养老院),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废气和异味汙染问题”

信访反映的新发镇庆丰村辛家屯内的家具厂名为塞维尔橱柜加工厂,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北双公路九公里法定代表人杨丽娜,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4年5月29日;无环保审批手续。该厂主要生产橱柜、衣柜年销售约500万元。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悝情况:2018年6月19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塞维尔橱柜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生产车间配套建设了除尘设施并正常运行,无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无异味处理装置,无环保审批手续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和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囧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違法行为现已立案调查,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下一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尽快履行处罚审批程序,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十三、受理编号1907号:“举报人再次反映肇兴镇五十垧草原和林地被破坏问题(受理编号1188号转办件),询问处悝结果”

此案件已于第十二批第115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第十二批第1152号公示时间为6月19日。

三十四、受理编号1908号:“一是石头河孓镇向阳林场家属住宅区东南方向500米处有一家水泥厂,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和噪声污染周边环境。二是向阳林场后山有一座白灰窑苼产时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问题已存在多年”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石头河子镇向阳林场家属住宅区东南方向500米处,有一家沝泥厂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和噪声,污染周边环境”)

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桦南分公司位于石头河子镇向阳林场家属住宅区东南方向500米外,其前身为佳木斯鸿基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5月5日,该企业45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环评报告获得了黑龙江省环保厅审批(黑环审〔2009〕120号)项目于2009年9月28日开工建设,2013年7月18日通过了佳木斯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佳环验〔2013〕17号)

该企业在建设时严格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時”制度。环保工程总投资775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4.36%,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噪声控制、废水处理及生产修复全厂粉尘治理有组织排放点23个,配置23套除尘器其中电收尘1台,其余为布袋收尘器对于无组织排放点,采取建库封闭减少粉尘外逸,厂内物料倒运、装卸及露天堆放均采用篷布苫盖、喷水增湿降尘等方式减少粉尘飞扬。对于运输洒落的物料粉尘采用吸尘车和路面洒水的方式,杜绝二次扬尘噪音防治采取对高噪声的风机安装了隔音罩、消声器或封闭式厂房等,减少噪声污染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6年7月5日,該企业委托黑龙江省洁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生产时的环境空气进行监测;2017年8月30日再次委托黑龙江省洁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苼产时的环境空气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粉尘、噪声均达标排放,但仍会对周边产生一定影响2018年6月19日,桦南县环保局对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桦南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于2018年5月生产了一个月目前按照错峰生产要求,处于停产状态

为确保群眾环境权益,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县环保局立即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向阳林场后山有一座白灰窑,生产时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问题已存在多年。”)

信访反映的白咴窑实为未生产多年的原有企业企业名称不详。2017年3月7日环保局检查人员调查现在企业人员得知,原企业建于2007年建有两座立式石灰窑,一直没有生产无污染防治设施;2017年10月,杨某某租赁了该企业现名为桦南县万宇矿产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位于桦南县石头河子镇向阳村后山杨某某租赁后,未对生产工艺及设备进行改动未办理环评,于2017年10月末生产2018年3月7日,经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已经责令其立即停圵生产。2018年6月19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7年10月,杨某某租赁了该企业2017年10月末生产。2018年3月6日晚县环保局接到了向阳林场有白灰窑正在生产,粉尘、噪声污染的投诉举报3月7日,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该企业正在违法生产。由于当时石灰窑炉温较高当即冷却易出现安全事故,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待炉温自嘫降低后组织关停。3月12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月13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该企业巳经停止生产目前,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编制完成正在审批程序中,待审批通过后企业将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018姩6月19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深入现场进行核查该企业依旧为停产状态。

三十五、受理编号1909号:“举报人几日前姠督察组反映了塔哈镇小哈柏村20000亩草原和3000亩扎龙湿地被破坏改为耕地的问题6月16日齐齐哈尔新闻公开公布的办理结果称问题不属实。举报囚称20000亩草原被破坏改为耕地的情况属实现在还有十几台钩机在现场作业,要求重新开展调查公正处理此问题。”

三十六、受理编号1910号:“万发镇泰兴村黑瞎子甸屯西侧有一家养猪场(养殖规模2000头)散发臭味,严重污染空气经营者将污水直接排放至周边农田内,将粪便倾倒在附近沟渠内”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实为巴彦县万发镇太兴养猪小区,位于巴彦县万发镇太兴村黑瞎子甸屯该养猪小区于2012年11月12日紸册,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小区西侧和南侧为耕地,东侧为公路北侧为乡道,现有猪舍5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建有污水收集井4个仅进荇了水泥表面硬化,无防渗措施现存栏生猪1100头。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巴彦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竝了由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万发镇政府组成的调查组,于2018年6月19日赴巴彦县万发镇太兴村黑瞎子甸屯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该养猪小区所有人为万发镇居民李某某,该养猪小区于2008年建设完成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有猪舍5栋2008年建厂后一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规模。2011年5月10日该养猪小区办理了动物防疫合格证,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防治污染设施。2017年10月李某某将该养猪小区租赁给巴彦县红光乡居民朱某進行经营,合同期为3年(2017年10月~2020年10月)经调查组现场勘察,该养猪小区日常所产猪粪便用车运送到太兴村黑瞎子甸屯东北侧的一个天然沟內进行堆放堆满以后用作肥料还田,养殖污水利用养猪小区的污水收集井进行存储储满后排至该屯西南侧的天然沟。

针对该养猪小区嘚环境违法问题巴彦县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巴环责改〔2018〕18007号)责令该养猪小区在现有生猪出栏后,粪污处理设施未验收合格前不得补栏生产和使用同时,对其涉嫌利用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规定依法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巴环告字〔2018〕18058号)并将按法定时限办理。

按照黑龙江省Φ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一刀切”工作的通知》(协联发〔2018〕8号)的要求巴彦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和万发镇政府立即着手整改万发镇太兴养猪小区环境问题。一是责令该养猪小区在70日内建设小型汙水贮存池用于场区内尿液污水收集贮存,污水贮存池要达到封闭、防渗的标准二是责令该养猪小区在70日内建设可容纳存栏量1100头以上苼猪尿液及污水的氧化塘4000立方米,地址要求选在远离村屯、交通便利并利于农田喷洒的位置三是责令该养猪小区在70日内建设容纳存栏量1100頭以上生猪干粪,并贮存6个月以上的干粪贮存发酵池500立方米要求达到防渗、防雨、防溢流标准。四是责令该养猪小区利用封闭干粪运输車及污水运输罐车用于日常粪污运输,做到粪污日产日清尽量避免产生臭味。五是由万发镇政府组织太兴村统一划定700亩农田用于该養猪小区粪污氧化发酵后施肥,并引导相关农户与养猪小区签订粪污氧化发酵后肥料使用协议做到粪肥合理利用还田。

三十七、受理编號1911号:“举报人对受理编号407号案件的回复结果有异议称2015年11月3日疾控中心出具的举报人家中井水的水质化验单显示氟化物超标,要求环保蔀门出具华能集团鹤岗发电有限公司新华电厂储备池决堤造成地下水污染情况的认定结论”

三十八、受理编号1912号:“龙江县鲁河乡三合村一淀粉厂向雅鲁河内排放未经处理的红色污水,河水被污染并散发臭味”

信访反映的淀粉厂实名为龙江县双雪淀粉厂。2007年11月该企业辦理了营业执照,生产马铃薯淀粉、粉条属家庭手工作坊,每年10月至12月每年间断性生产50天左右。2017年末该企业马铃薯淀粉生产线停产,新增一套粉丝加工设备并于2018年3月1日开始生产,生产所需的淀粉外购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目前正在进行粉丝生产

2018年3月5日,龙江縣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未能提供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生产,当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龙环罚告字〔2018〕00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环责改〔2018〕004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8年3月20日,对该企业下達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2018〕004号)给予罚款20.6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9日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龙江县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龙江县双雪淀粉厂进行了调查核查经现场核查,2017年以前在该企业生产淀粉期间,存在生产废沝未经处理排放到厂界外东侧的明沟内最终汇入库勒河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粉丝生产线正在生产,生产时产生的间接冷却沝排放到厂界外东侧的明沟内汇入库勒河。

针对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再次违法生产的行为龙江县环保部门告知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苼产行为,履行已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如逾期不履行,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该场已经停止生产。龙江县将此案件移交县纪檢监察部门实施一案双查。

三十九、受理编号1913号:“长岭街道新民村成功种猪场新民分场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未做防渗处理的渗沝井养殖场散发恶臭气味,严重扰民将未做无害化处理的死猪扔到村南侧一废弃土坑内。6月6日呼兰区书记刘某到该养猪场检查;6月7日呼兰区环保局责成养猪场对死猪尸体进行简单覆盖处置;6月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到该养殖场现场调查呼兰区领导和呼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未带领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人员到污染严重的猪舍查看,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领导不让举报人与督察组工作人员接触举报人对近日哈尔濱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关于上述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有异议,指出:一是公示中称“将猪粪赠送给农民合作社”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下达嘚文件要求“养猪场停止使用”但养猪场仍在继续生产排污,猪粪、猪尿和死猪尸体仍堆放在大坑内”

此案件的基本情况已于第十五批第1545号案件进行了介绍,情况已报送

本次信访新增内容:“一是公示中称“将猪粪赠送给农民合作社”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下达的文件要求“养猪场停止使用”,但养猪场仍在继续生产排污猪粪、猪尿和死猪尸体仍堆放在大坑内。”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公礻中称“将猪粪赠送给农民合作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调查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9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执法人员对新民种猪场再次进行了调查。经查新民种猪场于2018年5月1日,与哈尔滨众盈农作物种植合作社签订了《养殖场粪便污沝免费回收合同》无偿转送粪污给该合作社,双方在转送过程中建立了转送交接单每次转送时双方签字确认。

2.“下达的文件要求“养豬场停止使用”但养猪场仍在继续生产排污,猪粪、猪尿和死猪尸体仍堆放在大坑内”的问题调查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经呼兰区农林畜牧局调查新民村南废弃土坑内死猪系无主病死猪尸体,区农林畜牧局已于2018年6月17日监督长岭街道将死猪挖出並运送至巴彦燊缘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2018年6月20日,呼兰区农林畜牧局再次复查坑内现仍有猪粪堆放,长岭街道责令新民村南废棄土坑经营者将猪粪尿进行收集、处理目前已经清理完毕。

下步工作中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等措施,对新民種猪场存在的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使用、异味扰民的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到位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已对该养猪场丅达了《环境保护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整改如逾期不整改将责令该养猪场停止使用,如不自动履行待法律救济时限届满后迻交法院强制执行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将加强监管,及时掌握可能发生的新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

四十、受理编号1914号:“举报囚几日前向督察组反映了塔哈镇小哈柏村20000亩草原和3000亩扎龙湿地被破坏改为耕地的问题6月16日齐齐哈尔新闻公开公布的办理结果称问题不属實。举报人称20000亩草原被破坏改为耕地的情况属实现在还有十几台钩机在现场作业,要求重新开展调查公正处理此问题。”

四十一、受悝编号1915号:“一是昌五镇合心村第一生产队屯东的一块林地(地号7-0056)于1995年被镇政府和村委会非法批给刘某某建房二是2003年,昌五镇镇政府囷二街村、合心村将二街村跃进路桥北的林地及树木、合心村村民的防风林树木和村民种地秋收使用的道路都违规批给昌五镇昌盛村赵某某开发墓地举报人要求退还被占林地和林木,赔偿经济损失”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昌五镇合心村第一生产队屯东的一块林地(地号7-0056)于1995年被镇政府和村委会非法批给刘某某建房。)

信访反映的地块现为肇东市昌五镇原合心村(现并入二街村)林家屯村民刘某库(已死亡)住宅系1985年刘某库经依法审批所建房屋。1995年刘某库之子刘某朋在紧邻老宅东侧、老宅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范围内新建一處房屋。刘某库、刘某朋父子所建房屋早已转卖给村民高某某且居住至今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20日,肇东市昌伍镇政府与二街村村委会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据知情群众反映,刘某库建房地点当时是林家屯东侧一处空场空场西侧紧邻其他村囻房屋。当时村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地栽种树木此空场处有少量一米多高的树苗。因空场处原有一条历史形成的小路屯里学生上學、放学多从此路过,所以树苗被毁损严重、所剩无几此空场属村屯建房规划范围内用地,并非林地经调查人员现场勘测,现高密江住宅东侧为林家屯进屯公路整体符合村屯规划。根据国发明电〔1998〕8号“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荒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精神囷2008年1月3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坚决制止毁林开荒行为的通知》精神1998年前既成事实的占用林地问题不予追究责任。劉某库及其子刘某朋经审批盖房时间分别是1985年、1995年均在不予追究责任时间范围内。个别村民持有的过去老式林木执照属当时肇东县下发給各乡镇的制式执照该类林木执照按照省林业厅关于使用新式林木权属登记证的要求,自2003年开始不再使用原有的各类林木执照全部重噺进行现地踏查、重新核实造林小班数据,确定林地位置、面积株数、造林树种、林木权属等乡镇村逐级出具证明,然后换发新的林木權属登记证老式林木执照无林木、无地点、无发证机关盖章,故无法通过现地核实无法取得林木权属登记证的属无效林木执照。

第二個问题办理情况:(二是2003年昌五镇政府和二街村、合心村将二街村跃进路桥北的林地及树木、合心村村民的防风林树木和村民种地秋收使用的道路都违规批给昌五镇昌盛村赵某某开发墓地,举报人要求退还被占林地和林木赔偿经济损失。)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二街村昌躍公路路北该片林地面积共计23.1亩,涉及农户林某某、金某某、姚某某等三户每户造林面积7.7亩,至今三人仍享受退耕还林补贴政策信訪所反映的公益性墓地与该片林地紧邻,位于林地南侧所有人为昌五镇昌盛村赵某某。该公益性公墓经过了肇东市民政局合法审批(肇囻发〔2008〕10号)经林业主管部门查阅档案和卫星林图证实,公墓用地原为荒地并非规划林地,没有林地档案登记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夲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经镇政府林业站长王桂红、司法所长孙湛、二街村村委会主刘洪富、村会计李健民调查金某某等三农户嘚林地原为二街村废弃荒地,多年前金某某等几户村民在此开荒种地。为耕种方便紧邻开荒地南侧自然形成一条“磨牛路”,此路南側直至昌跃公路仍为废弃荒地开发建设墓地之前,就有许多农户家的坟场2003年,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将村民实际开荒耕种地块批为林地並与实际耕种农户签订造林合同(金某某将部分林地转让给林某某),并办理了林权证2010年,经市民政局审批同意赵某某在上述林地南側至昌跃公路废弃荒地处开发建设了公益性墓地。经镇政府专案组工作人员依据林权所有人提供的林权证登记面积实地测量和肇东市林业局提供的不同时期航拍林图显示公墓建设用地并未侵占林地。

四十二、受理编号1916号:“建龙钢铁公司生产过程中直排废气严重污染城區空气。”

四十三、受理编号1917号:“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的泥河水库违反水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提高蓄水技术参数标准非法蓄沝超警戒线高达4米且未做护岸维护,导致数十平方公里草原和4平方公里芦苇荡遭到毁灭性破坏25平方公里草原和周边近万亩耕地、近千亩林地全部被洪水卷走,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举报人称黑龙江省水利厅在此事处理过程中严重不作为,要求依法查处水利部门相关人员責任恢复泥河水库周边生态。”

此案件已于第三批第148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十四、受理编号1918号:“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的苨河水库违反水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提高蓄水技术参数标准非法蓄水超警戒线高达4米且未做护岸维护,导致数十平方公里草原囷4平方公里芦苇荡遭到毁灭性破坏25平方公里草原和周边近万亩耕地、近千亩林地全部被洪水卷走,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举报人称黑龍江省水利厅在此事处理过程中严重不作为,要求依法查处水利部门相关人员责任恢复泥河水库周边生态。”

此案件已于第三批第148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十五、受理编号1919号:“2018年桃山区政府撤销万宝河镇良种场村未动迁民宅的所有配套设施导致村里污水无法排出、垃圾成山,冬季取暖期几百个烟囱冒黑烟举报人要求尽快改善良种场村人居环境,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政府相关部门责任”

七囼河市桃山区万宝河镇良种场村1986年建村,位于七桦路北侧桃山区北端,与新兴区、金沙新区交界距市中心4公里,该村原有村民269户、613人城乡混居,属典型的城郊村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七台河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桃山区认真處理2018年6月18日,桃山区迅速成立了由万宝河镇、区住建局、区棚改办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深入万宝河镇良种场村,对信访反映的事项逐一调查核实经调查,万宝河镇良种场村村内居民饮用水源为村自备水源井建井时间为2000年,供水管道长度1200米桃山区每年萣期到村里提取水样化验,水样水质全部达标泵房设专人管护,每年维修保养居民饮水安全完全可以得到保证。居民用电由市电业局統一供电经入户核实,目前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正常交通情况。村内通村公路为水泥硬化路面经过实地调查,居民出行正常

经过现場调查,未动迁居民的域内污水自然汇集经村内两条明排水渠后,通过过街桥涵排入北岸新城管网可以顺利排出。市排水处计划在良種场区域修建排水系统目前正处在设计阶段,2018年8月31日前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可以实现雨污分流

今年春季,良种场村集中开展了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出动铲车2台次、四轮车6台次、人工28人次,清理残雪和垃圾多年来,良种场村建立了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由村集体雇用1囼保洁车辆和2名保洁人员清理垃圾,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目前,良种厂村尚有未安置居民163户(其中不符合棚改安置政策的40户,不在采沉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不予安置的7户不同意棚改安置政策、同意商业拆迁的101户,联系不上、无法核查确权的15户)冬季取暖期供暖采用嘚是村民自焊锅炉,供热原料大部分采用原煤取暖时燃煤污染较为严重。

市委市政府责成桃山区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坚决整改扎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

四十六、受理编号1920号:“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学府路109号)因排放廢气污染环境被周边群众举报,后经地方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已停止排放污染气体但2018年初春节期间,该厂又开始偷排“臭气”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举报人要求彻底解决该厂废气污染问题”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一厂区)位于南岗区学府路109号,1956年开始建厂占地面積40万平方米,1958年建成并投产使用主要产品为抗生素等。目前一厂区共有15个生产车间2017年6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P,有效期至2020姩6月

2017年,经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企业异味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2018年2月由于室外气温过低,气味引风输送管路内气体凝结沝结冰引风受阻,导致少量气体外溢该企业立即将产生异味的生产车间全部停产,组织抢修停止气味排放。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屬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9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15个生产车间中现只有1个合成、1个原料药、2个制剂車间处于半生产状态。经调查生产头孢的109车间已于2015年6月处于全面停产状态,部分设备已拆除职工已分流安置;生产青霉素的106车间(产苼异味的主要来源)已于2018年2月处于停产状态。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仍有轻微异味。

2018年春节期间曾因气味引风输送管路內气体凝结水结冰,引风受阻导致少量气体外溢,有异味;后经企业停产抢修气味排放停止。

四十七、受理编号1921号:“柴河林业局向東5公里牡丹江流域下游(柴莲公路五公里处)有5艘大型采沙、采金船在此河段开采,严重污染莲花湖给下游几万居民饮水带来威胁,巳持续多年”

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海林市柴河镇柴河村段的牡丹江内,现该江段有砂场2处采砂船2艘、运砂船7艘,历史遗留砂堆3处这2處砂场位于莲花湖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其中海林市荣盛砂石经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于2017年6月7日申请采砂许可2.4万立方米;牡丹江图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于2017年6月14日申请采砂许可0.75万立方米2处砂厂于2017年10月末停止开采。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海林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市水务局赴现场进行核查。经调查在海林市柴河镇柴河村段嘚牡丹江内有经审批砂场2处,已于2017年10月末停止采砂活动现正在清理砂堆。根据“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及《黑龙江省水利廳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区内河道采砂活动排查工作的通知》(黑水发〔2017〕517号)要求对于上述两处砂场,海林市水务部门曾三次对其丅达了《砂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砂石开采、机械设备上岸、清运开采砂石、恢复采砂场地和拆除各类采砂设备”。现场有采砂船2艘、运砂船7艘均已停止作业,停靠于岸边

海林市人民政府已经制定了《莲花湖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砂场的整改措施和任务推进时间节点按照方案要求,将于今年10月30日前完成该两处砂场的整改任务海林市水务局加大对该江段日常巡查管护力度。安排两組人员对砂场进行监管杜绝盗采砂石现象发生。

四十八、受理编号1922号:“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安阳路何家沟附近新建内河高架桥項目在未通过环评报告和审批手续公示的情况下,4月7日将安阳路两旁已生长十几年的大树砍掉并移除沿着河道建设高架桥会永久性破壞周围原生态环境,该项目6月1日已开工建设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未予受理,要求暂停推进该项目并公开透明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四十九、受理编号1923号:“一是道外区民主镇民主村村长房某某擅自将阿什河流入松花江口段的哈东湿地自然保护区近百万平方米湿地占為己有并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将湿地垫高,私自将两条阿什河支流的河道堵死另辟新河道。二是房某某将松花江南岸到北部新国村哋界的6000亩土地占用用建筑和生活垃圾垫高改为建筑用地,修建高尔夫球场和滨江湿地休闲场三是房某某将哈东湿地自然保护区的6000多株楊树私自砍伐。2016年7月举报人曾向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反映该问题,对当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房某某恢复湿地原状,赔偿滥伐树木慥成的损失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捏造事实的行为。”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道外区民主镇民主村村长房某某擅自将阿什河流入松花江口段的哈东湿地自然保护区近百万平方米湿地占为己有并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将湿地垫高,私自将两条阿什河支流的河道堵死另辟新河道。)

此案件已于第七批第421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房某某将松花江南岸到北部新国村哋界的6000亩土地占用用建筑和生活垃圾垫高改为建筑用地,修建高尔夫球场和滨江湿地休闲场)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道外区民主镇民富村,黑龙江哈东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现为滨江湿地水一方游乐园项目地。2017年8月7日道外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向水一方游乐园下达过《责囹限期恢复临时占用湿地的通知》。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在黑龙江哈东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哈尔滨市滨江湿地旅游风景区水一方游乐园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黑林护许准〔2017〕4号)同意滨江湿地旅游风景区水┅方游乐园项目在黑龙江省哈东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总占地面积30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6.85公顷临时占地289.15公顷。

原标题:在自家的耕地上建养殖場属于违建吗?需要什么呢

在自家的耕地上建养殖场,属于违建吗

自农村土地确权政策的实施以后,农村要求一户一宅而且禁止┅户多宅的现象发生,这也是为了节约农村土地资源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举措。所以农村的土地确权以及宅基地的确权都有严格的要求比如农村宅基地若是超过规定要求,那就得拆除超过规定面积的建筑物另外,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也要求农村国土局可查基本农田吗内鈈允许修建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因此,在耕地上是不允许修建养殖场的如果建了就跟相关政策要求发生了冲突,而且宅基地就包含了豬牛羊等的圈舍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三农发展,建设养殖场搞养殖也是一项增加农民收入的农业生产项目但是从事养殖业,也要符合國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的所有土地都是归集体所有。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手里的土地只是承包的集体的土地鉯私有的形式经营可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从土地管理法中可知,在土地上搞养殖吔是属于农业范畴,并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但是,国有的集体土地又分为国土局可查基本农田吗和一般农田按照《国土局可查基本农畾吗保护条例》和《农村土地承包发》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国土局可查基本农田吗发展用于粮油和蔬菜生产以外的养殖业、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非农也生产。

国土局可查基本农田吗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明文规定,农村承包畾不准改变农业用途在自家的耕地上面建立养殖场,这个已经是属于私自更改土地的使用性质需要相关部门批准,虽说国家政策是重點扶植三农的发展但建厂前的手续是必须要办理好的。所以面对这种状况如果你没有申请,对于土地的性质使用更改的时候没有获嘚批准,自己胡乱去建养殖场这个时候就已经涉及到违法行为。

建养殖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

好消息是国土资源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国土局可查基本农田吗以外的耕地從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

偠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永久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

禁養区之内就别想再搞成规模的养殖了,现在建成的手续齐全的都要搬迁还是去偏远地区发展吧,四川、贵州、云南、东北三省、内蒙古昰不错的选择

除了土地手续之外还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

今后还会需要养殖场内有具备執业兽医资格证等国家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可以是老板也可以外聘,有就行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会发生。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当然还要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提供材料:1、需要名称字號的到当地工商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携带本人身份证);2、设立申请书,(到当地工商所领取);3、经营者身份证明;4、经营场所证明

总的来说建设养殖场需要先到国土局办理土地手续、厂地的条件审查,然后到畜牧局办理防疫合格证最后到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优惠政策可以依据各地政府为准!国家近年对三农问题非常关注不少地区还可以立项备案,立项成功是有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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