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骗子团伙,团伙作案第一个开庭的是不是最重是业务员,第二个是所谓的经理,第三个是助理,第四个是老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团伙诈骗案全额达到28万,从犯会判几年?从犯可以缓刑吗?

按实际情况,团伙诈骗数额达到28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的量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另外,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赌局诈骗团伙共七人诈骗金额四十万定罪在几人法院应该怎么判

赌局诈骗团伙诈骗金额四十万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案件团伙涉案金额36万实际个人诈骗3多怎么判刑

诈骗罪量刑是以骗取被害人的财物作为标准,实际分得的财物只是一个酌定情节,诈骗36万元,属于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形,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团伙共同诈骗骗取被害人36万元,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按36万元进行定罪量刑,法定刑都一样,具体量刑情节,要看是否区分主从犯、是否具有退赃、自首等情节。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案例分析某日,李女士在家接到一个语音提示电话称:“您的电话5161217已欠费,我们准备给您停机,如需查询请按“0”如有疑问请按'9'选择人工服务。

”李女士不假思索按了“9”键,电话被转接,一名自称电信公司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李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后,告诉她可能遇到诈骗了,并称稍后让公安机关部门联系她。

随后,一名自称当地某派出所民警的男子打来电话自报姓名和警号后说:“你名下的这个电话号码和用来扣费的某银行卡涉入一起全国性洗钱案。

” 对方的话让瞿女士很吃惊:“我一直遵纪守法,怎么会卷入洗黑钱呢,这可是大罪。

”李女士认为是有人盗用了自己的资料参与犯罪,立即向对方问询。

民警开始安抚她的情绪,让她别着急,称可能是犯罪分子动了手脚,“我给你接反洗钱的中心主任,他是这起案件的报案人,或许他更了解情况。

” 随后,这名男子把电话转到“反洗钱中心”,一名自称“中心主任”的男子分析说李女士的信息可能被盗,被不法分子利用了。

这话让李女士彻底震惊了。

警告李女士:“您的账号涉案,将被冻结,否则钱会被犯罪分子转走。

”“中心主任”表示,如果希望财产不被冻结,必须在当天下午1点前把钱转到安全的账户里。

接完电话后,为了杜绝自己上当受骗,她拨打了当地的114查号,手机上显示的号码确实是当地公安局的电话。

李女士彻底相信了,便在“中心主任”的电话遥控下,通过ATM机把几张银行卡内共计259万多元的现金,全部转到了“中心主任”指定的“安全账户”。

在操作完成后,“中心主任”称48小时后他会同李女士联系,并要求李女士绝对保密,若影响案件破获,后果自负。

两天后,“中心主任”没有联系李女士,李女士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只得赶紧报案。

案例分析 此类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是: 1诈骗分子一般选择独自在家的老年人为行骗目标; 2使用语音电话提示后转接人工的方式,市民通常会习惯性地相信通话对象就是电信工作人员; 3诈骗分子往往冒充警察、电信公司或其他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多次给事主打电话,设下层层圈套;以银行卡欠费、涉嫌洗黑钱或账号被犯罪团伙利用为名,打电话诱骗、恐吓当事人将资金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再通过网上银行将资金迅速转移,非法牟利。

事实上,司法机关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

由于诈骗人往往掌握受害人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特别是个别不法网络运营商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任意显号技术软件,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时,可任意使受害人来电显示为其所在地司法机关的电话号码,受害人通过查询确认这些信息真实后,很容易上当受骗。

电信诈骗犯罪背后的犯罪网络 电信诈骗的犯罪组织比其他犯罪组织更为复杂。

这类犯罪组织往往是多个犯罪组织纠合在一起,分为导演组、话务组、取款组、网络组、洗钱组等,每组都是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相对独立运作,相互利用谋利。

每组都有一个管理者,各个组织在实施诈骗前,要经过严格的上岗培训。

导演组是这类犯罪组织的核心,操纵整个犯罪过程。

他们负责编写“剧本”,即打电话时怎么说,对方怀疑后如何应对等。

导演组还负责“分配”任务,获得居民的通讯信息后,把这些信息分配给不同的话务组拨打诈骗电话;话务组的电话都是通过网络组负责的技术平台拨打出去的,这个平台从网络运营商那里获取线路,提供电信服务器及改号服务等;一旦有人上当向账户打款,导演组立刻将大额款项分流到数个账户里,然后派取款组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取被骗款项;取出的钱被汇总后交给洗钱组,赃款最终流向犯罪分子手中。

那我们如何加强对电信诈骗的防范? 提醒大家在接到疑似诈骗电话或短信时,首先向公安机关“110”报警核实,尤其是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时,千万不要汇款。

或尽快告知家人或与朋友商量。

从以往经验看,骗子往往不让对方有时间思考,很多人把钱一汇走就清醒了。

且真正的公检法部门如果要转账和冻结账号,都有严格程序和书面通知,同时必须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到场才能进行,不可能凭几个电话就可以冻结账号或让人转账的”。

接到这类诈骗电话后,要主动向属地公安机关或电信部门举报,以提供线索便于破案和采取防范措施。

公众在接到类似电话时,可以通过下列三个渠道核实信息: 1.拨打电信公司统一客服电话10000号进行核实; 2.通过当地公安分局的值班电话对“民警”身份进行核实; 3.拨打银行统一客服电话,向银行有关人员进行咨询。

我有四点建议,一是多看新闻多上网,及时了解电信诈骗的案例发生情况; 二是不管是什么借口,只要号码不熟悉,就不予理会; 三是在接了对方电话的情 况下,只需按对方号码拨打回去,电话会打到被冒充的部门,一下子就能识破骗局; 四是不管什么情况,不轻信、不转账、不给钱,因为公检法司执法部门是不会要求当事人直接转账的。

团伙3人诈骗52万元,主犯应判多少年刑期?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数额达到52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作为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一、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大家团伙诈骗案都是多久结案判刑的

多久判刑,由法官根据案情进展决定。

情况复杂的,可能是半年,甚至是更长时间。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团伙作案诈骗1000元以下怎么定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刑期增加一个月,危害严重的,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每增加1 000元、五十万元以上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每增加2 000元、“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医疗等款物,每增加1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优抚、救济,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

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抢险、防汛;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金额1000元不入刑,须接受治安处罚并退返受害人的损失、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刑期增加一个月,刑期增加一个月。

2、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诈骗3 000元且是累犯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 如果只是单科诈骗行为...

我朋友现在属于团伙诈骗,涉案金额超100万,他们属于金融诈骗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 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省扫黑除恶“第一案”开审

玄武检方提起公诉,案卷材料多达99册9725页

南报网讯 (通讯员 韩立勇 陈丽芳 记者 许震宁) 昨天,为期两天的严俊等21名犯罪嫌疑人“涉黑”一案一审庭审结束,不日将进行宣判。该案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挂牌督办,也是我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开庭审理的“第一案”。该案案卷材料多达99册9725页,随案移送法院刻录有电子卷宗的光盘114张。 

经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该案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玄武区检察院派出王卫东副检察长等3名员额检察官出庭公诉。玄武检方指控严俊等21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玄武检方介绍,由于被告人人数较多,且案情繁杂,为提高诉讼效率、有效解决庭审中的一些程序性问题,本月14日,法院曾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充分交换了意见,以进一步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玄武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近年来,被告人严俊(男,47岁,江苏南京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开设赌场为手段,并以南京严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人和棋牌室为依托逐渐扩张势力。至2017年初,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严俊为首,多名骨干成员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严俊还将获得的部分经济利益为该组织成员提供食宿,发放工资等。该组织在江北新区区域内的小区装修、建筑垃圾拖运、码头等行业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检方指控,被告人严俊等人实施“涉黑”违法事实9起、寻衅滋事犯罪4起、敲诈勒索犯罪5起、强迫交易犯罪2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 

据介绍,2017年2月至11月间,该团伙强迫江苏金润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拖运业务交由其承运,并要求提高拖运垃圾价格;阻止部分货船停靠码头并搁置长江1个月左右;强行将松香水倾倒在帝爵KTV大厅,致使异味弥漫,以达到阻止经营目的;到欠款人父母住处打砸餐具以强索债务;强行垄断碧景山庄小区黄沙、水泥销售;收取“撑场子费”及回收废钢板“好处费”;控制关门桥码头运输,按吨收取“管理费”;强迫南京六合荣盛物业转让业务并欲提高垃圾清运费以攫取高额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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