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医疗机构营改增三年后还需要缴纳房产税么

营改增后医疗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如何理解?
来源:小税官杂记
作者:徐战成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今天下午去洗牙,回家路上发了一条朋友圈,提及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问题。几位朋友留言说,医疗机构应该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前者要缴纳增值税,后者才免征增值税。笔者认为,这是营业税思维根深蒂固造成的理解偏差,且这种理解在营业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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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去洗牙,回家路上发了一条朋友圈,提及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问题。几位朋友留言说,医疗机构应该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前者要缴纳增值税,后者才免征增值税。笔者认为,这是营业税思维根深蒂固造成的理解偏差,且这种理解在营业税时代也是不准确的。现简要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政策&
《》()附件三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接着,对&医疗机构&进行了定义和列举,涵盖了各类医疗结构,但未提到&营利性&&非营利性&等字眼。在对&医疗服务&的定义中,表述为:&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到,对于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并未明确限于&非营利性&,而是在价格方面进行了限定。那么,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概念从何而来?是否存在误读?这个要回到营业税政策中去寻找。&
二、营业税政策&
2008年修订通过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修订前为第六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将医疗机构做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区分。&
(一)在《》()中,开始出现&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对待。不过,该文件自日起失效。&
对于&非营利性医疗结构&,42号文件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并对医疗服务做出界定:&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往宿和伙食的业务。&&
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42号文件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判断,42号文件规定,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日,《》()对福建省财政厅和地税局的批复中表达了两层意思:一、《营业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国务院有权对其进行修改。二、《》()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因此,财税〔2000〕42号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征收营业税,是合法有效的。&
笔者认为,该批复的理解存在歧义。国办发[2000]16号的表述是&照章纳税&,但&照章纳税&未必等于一定纳税。&
(三)日,《》()中明确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也就是说,即便是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免征营业税,并未附加其他条件。&
吊诡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该《意见》的制定部门包括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唯独不见国家税务总局的身影。也就是说:国务院从来没有说过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免营业税,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说的,而且42号文已经失效。&
(四)日,《》()规定:&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这里的&免征营业税&,也未区分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营改增后,在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待遇方面,并不存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概念。不过,在国办的文件中,仍然有&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之分,原因在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差别待遇,与增值税无关。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纳税?-法律知识大全|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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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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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每年也会有税收,但是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不同,税收的种类也会有所不同,因此根据医疗机构是否是营利性的性质,来决定医疗机构的纳税情况,医疗机构的税收是根据专门的税收政策定制的,与企业的不同,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纳税呢?365的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编辑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纳税情况。一、营业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其他劳务如出租设备、房产、土地,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依法应当缴纳营业税。二、、(一)自用房产、土地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二)出租房产、土地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出租的房产、土地,应依法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其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按书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三、企业所得税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其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应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医疗机构取得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包括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非医疗服务收入),减去税收政策规定允许扣除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纳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分别核算。确实难以划分清楚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分摊比例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确定。确实无法查账的,可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如下:1、取得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的财政性资金收入;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可以享受免税收入的优惠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具体范围如下:(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医疗机构应将与上述免税收入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备案。未经税务机关备案的,一律不得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享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外,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的规定,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使用税务发票,按规定可使用财政收据的除外。医疗机构的纳税情况和其他企业的纳税情况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企业的纳税种类也不同,医疗机构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营利税都是免征的,还有一些其他的税收也是有所不同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纳税,在上文中小编已经给大家详细的整理了,仅供大家参考。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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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房屋用于医疗机构设置,需要交房产税吗?
我新办了一个医疗诊所,在地税办理税务时,他们说要交房产税,但在:&2016最新医疗机构优惠政策”中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屋减免三年房产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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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税收制度法律化的表现形式。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小编提示您,中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来源:(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http://s.yingle.com/l/cs/230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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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医疗机构免房产税吗
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个人新购的第子。都应该缴纳房产税。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营利性医疗机构免房产税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免房产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同时规定,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因此,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二、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那些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第一条“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规定: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下同)。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三、房产税是什么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房产税可以为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做出重要贡献,并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对房屋征税,中国自古有之。周朝的“廛布”,唐朝的间架税,清朝初期的“市廛输钞”、“计檩输钞”,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房捐”等,都是对房屋征税。2014年1月,住建部力推村庄整治,房产税立法或含村镇房屋。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自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营业税优惠政策。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医疗机构可以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应当征收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税收。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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