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脊椎骨有几块断人必瘫吗?

&脊椎骨断裂和错位做手术的话有什么危险?
脊椎骨断裂和错位做手术的话有什么危险?
发病时间:一年以上
脊椎骨断裂和错位做手术的话有什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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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1)
擅长:擅长治疗外科常见病,多发病,尤其对于减重外科,甲状腺外科,乳腺外科,肝胆胰腺外科,胃肠外科有一定的治疗经验。
你好,你的情况颈椎的手术风险比较大,手术不成功有可能造成瘫痪的,祝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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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瘫痪(paralysis)是随意运动功能的减低或丧失,是神经系统常见的症状。瘫痪是上、下运动神经元、锥体束及周围神经病变所致,有关肌肉本身病变导致的肌无力将另外叙述。
多发人群:所有人群
典型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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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费用:市三甲医院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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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骨还骨”,沙特法官批准弄断致别人瘫痪凶手脊椎
本帖最后由 水处理专家 于
11:41 AM 编辑
□最雷人的判决
综合英美媒体8月19日报道,沙特阿拉伯日前发生的一起案例在全国引起轰动。该国一名男子遭人袭击致瘫痪后,请求法官将凶手的脊椎弄断,希望“以骨还骨”解心头之恨。目前法官已经同意受害者的请求,正在寻找能实施这种前所未有“刑罚”的医院。
受害者不满凶手受罚过轻
这位不幸遭袭致残的男青年名叫阿齐兹·穆泰里,今年只有22岁,家住沙特西北部塔布克省。2008年,阿齐兹被一名男子用一把大砍刀重伤后瘫痪在床,并因此被截去一只脚。
他的哥哥卡勒德日前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透露,那名凶手只被判入狱14个月,几个月后因为大赦而出狱,现在一所学校当老师。
卡勒德和阿齐兹日前请求当地的一名法官依据古老的伊斯兰法律条款对那名凶手再进行一次惩罚。卡勒德说:“没有比‘以牙还牙’更有效的了!”
法官寻“断椎”医院无果
就这样,卡勒德找到当地一位名叫沙特·本苏莱曼·优素福的法官,希望他能出面为自己的兄弟做主。最终,优素福法官答应了他的请求,开始为他寻找有能力并且愿意做这种手术的医院。优素福已经先后找过两家医院,第一家愿意做但是缺乏相关技术,第二家虽然有技术但却发表声明称,他们无法对人体施加这样的伤害。
不过卡勒德表示,如果本国没有医院愿意做这种手术,那么他们就要把凶手带到国外去,弄断他的脊椎。
众人听闻皆表震惊
此消息被媒体曝光后,有多个沙特国内和国际人权组织表示震惊,并在同情阿齐兹遭遇的同时,质疑他们的做法是否过于极端和残忍。
实际上近几年,沙特就上演过真实版的“以牙还牙”和“以眼还眼”事件,案件中的加害者真的在有关方面的授意下被拔牙、弄瞎双眼。不过此次“以骨还骨”则是首次发生。 据中国日报
太不普世了啊。
是等价的生意
很公平,引进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似乎也有点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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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凶手就不可以拿点钱买受害者的脊椎呢
目前法律界的趋势是比较反对对等报复
这也是最终会消除死刑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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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界的趋势是比较反对对等报复
这也是最终会消除死刑的根本原因
奏鸣曲 发表于
很反感这种趋势,感觉很垃圾
这样岂不是鼓励先下手为强?
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没觉得逻辑上有什么不合理的
中国自古就有一句话,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还有个词,叫做因果报应
以及,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类似的说法多了去了
做下孽,拍拍屁股走人就没事了?如果社会和法律鼓励这个,那人人都争取先下手为强好了
这才体现正义嘛,法律什么的能体现多少正义?
本帖最后由 张道陵 于
03:56 PM 编辑
那些让人不敢扶倒地的老人、不敢拾地下的东西的法官,和人家相比,简直是狗S
支持,特别是那些黑社会性质的凶手,都不用枪毙,绑起来交给受害者家属就行了!
这才是那帮孙子最怕的!
如果那坏蛋是故意的我就支持这个判决,要是不小心的话就有点那个了。
为什么凶手就不可以拿点钱买受害者的脊椎呢
回锅肉 发表于
& & 为什么受害者一定要卖自己的脊椎呢?
为什么受害者一定要卖自己的脊椎呢?
艾昭 发表于
& & 市场经济么,啥不能卖的。找点关系,总是能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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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坐了几个月牢,这法律也太搞笑了
mwjx 发表于
从 “只坐了几个月牢” 变成到 “要被弄断脊椎骨”, 更搞笑
最搞笑的是, 居然 一罪 被 两次 处罚。。
这个受害者 早干啥去了 --不早点 上诉 抗诉 啥的。。。
很反感这种趋势,感觉很垃圾
这样岂不是鼓励先下手为强?
fhzywxl 发表于
我的法律界朋友是这么说的,如果因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话,那英勇救人的是不是也要判给他多一条命?
我个人赞成死刑,因为取消死刑会进一步提高法律的成本。
Powered by台湾男童患罕见病脊椎从脖子断裂 半身瘫痪身亡
台湾11岁男童罹患罕见的兰格罕细胞组织球增生症,造成颈部脊椎骨断裂(箭头指处),下半身瘫痪。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11岁男童下半身突然瘫痪就医,医师发现他罹患罕见的“兰格罕细胞组织球增生症”,脊椎骨被“吃掉”一截,从脖子附近断裂,才会突然瘫痪,后引发败血症死亡。据统计,这类患者多数是在出生后到4岁发病,治疗后可能再度复发,但只要定期追踪治疗,存活率超过9成。台湾成功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小儿血液肿瘤科主任陈建旭表示,近20年来接获22起兰格罕细胞组织球增生症病例,根据儿童癌症基金会的统计,全台近10年的个案约124例,发生机率虽不高,但如能即早发现、治疗,可免于严重的后遗症,父母如发现孩子有不明原因的骨头痛或肿瘤、掉牙、尿崩等情况,应马上就医。
这名男童就医时不仅下半身无法动弹,且呼吸急促,同时有尿崩症状,每天的排尿量高达8000毫升,是正常人的四五倍,住院治疗后,情况虽然稳定,但瘫痪的情况已无法改善,一年多后死于感染引发的败血症。男童就医时,医师从检查的影像中发现其颈部附近的一段脊椎骨消失,脊柱因无法支撑,呈现Z字型,可以说是“脖子断掉”,造成下半身无力。陈建旭表示,兰格罕细胞组织球增生症发生原因不明,细胞会像癌细胞般侵犯与转移,因侵犯的部位不同,症状由轻到重都有,最常出现在骨头处,造成骨折、疼痛等,皮肤也可能出现像是脂漏性皮肤炎的疹子,如果侵犯到肝、脾、肺、骨髓,则可能危及生命,其他还有耳朵有大量分泌物、掉牙、长不高等症状。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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