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春本市做长春市教师资格证认定认定现场确认,需要人事关系证明无工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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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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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朝阳区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6.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7.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由在读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三、认定机构
(一)长春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依据毕业生情况向指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四、报名程序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请于日--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进行网报申请;
2.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师范类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和个人信息查询。
3.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
4.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此次报名的报名号,因为是以后修改及查询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因此申请人必须牢记报名所填写的相关信息;
5.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装订),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到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鉴定盖章,社会人员在本单位或所在街道鉴定盖章;
6.申请人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网上申报成功人员请于日-22日(公休日除外)到朝阳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地点:朝阳区教育局人事科(朝阳区政府353室),地址:卫星路与前进大街交汇处,前进大街1855号。办公电话:
3.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作为可毕业证明;
(5)《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到指定医院朝阳区医院进行体检,地址:长春市义和路516号(同志街和义和路交汇),咨询电话:。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社会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
(10)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订成册。
五、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由相关认定机构直接认定,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来源:网络
谨防受骗提示: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或汇款等情况,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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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2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2017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持有泰州市户籍和泰州市境内普通高校2017届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未转户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以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事关系在泰州(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泰州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一种类型、一个学科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1.公民身份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有关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根据就业或岗位需要,不限毕业年限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的考生可以根据在校学习课程和培养方向选择相应专业和学段)的教师资格外,其他人员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水平(年满50周岁的不作要求)。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日程安排及工作事项
(一)信息发布。2017年2月底前,各地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认定流程、现场确认需提交资料、体检安排、政策咨询电话等。(有关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网上申报。2017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调整为一年两次,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为:日&18日,下半年为:日&29日,遇节假日顺延(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公告为准),期间,申报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符合直接认定政策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
2.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并如实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4.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6.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7.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8. 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在&教师资格&栏目&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的&表格下载&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等。
(三)现场确认。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各市(区)指定报名点确认。市(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为:日-25日,下半年为:日-13日(节假日休息)。现场确认地点:由各市(区)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凭人事关系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定机构根据情况要求其他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时,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意见,证明时应写明有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6. 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或成绩单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不适用上述规定。
8.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
(四)报名信息汇总。上半年4月底前、下半年10月20日前,各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将《2017年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及高(职)中教师资格申请人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五)体检。现场确认结束后1个月内,各市(区)组织现场确认合格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六)通知结果。2017年6月、12月上旬前召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由各市(区)教育局发文并在各市(区)教育网上公布。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由泰州市教育局发文并在泰州教育网上公布。如发现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
(七)信息上报。2017年6月、12月20日前,各(区)将认定信息及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
(八)证书发放。2017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发放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办理书面领取手续,交认定机构存档。
四、总体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各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按受理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五、工作要求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是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许可行为,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保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开展。
原标题: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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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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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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